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蔡东青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6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东青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有3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293万份;同时,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未达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除上述个人离职)共计220.20万份进行注销。综上,此次共计注销513.20万份股票期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上述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6月7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地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A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31)。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