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5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10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201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幢二楼会议室。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秦丽华女士
因公司董事长纪晓文先生出差外地,根据《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秦丽华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188,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664%。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
14,1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04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028,8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09%。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3,114,23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7695%。
(九)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邵恒宇律师、彭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下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
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邵恒宇律师、彭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