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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海信视像: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0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及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实施股权激励的需要,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此构建管理层与核心骨干员工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 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在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回购。

(五) 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后予以注销。

(六) 本次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

(七) 本次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不低于1,169万股且不超过2,338万股。

(八) 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年05月1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05月1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二)2021年05月1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3,379,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回购最高价格11.8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1.04元/股,回购均价11.4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6,787万元。

(三)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年04月2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后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和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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