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A股发行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股票代码:1839.HK)拟于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以下简称“A股发行”)。相关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2日、2020年8月2日及2020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CIMC】2020-031、【CIMC】2020-032、【CIMC】2020-037、【CIMC】2020-043、【CIMC】2020-044、【CIMC】2020-054及【CIMC】2020-104)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2021年5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批复,同意中集车辆A股发行的注册申请。
鉴于中集车辆A股发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证券时审慎行事,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的法律及法规等监管要求,对任何中集车辆A股发行相关的重大更新和重大进展适时作进一步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