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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0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在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微信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杨旭恩先生、杨广城先生、杨其新先生、独立董事谢俊源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会议由董事杨锡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旭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杨旭恩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其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杨其新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旭恩;委员:谢俊源、王俊亮、杨锡洪、杨广城、杨其新。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俊亮;委员:谢俊源、杨旭恩。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谢俊源;委员:王俊亮、杨锡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军;委员:王俊亮、杨旭恩。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各委员简历见附件)

(四)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旭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广城先生、杨其新先生、杨锡洪先生、方雁葵先生、马少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马少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沈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五)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锡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陈锡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本届董事会。(陈锡廷先生简历见附件)

(六)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静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刘静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刘静莉女士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0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杨旭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广东高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普宁市华南学校董事长。杨旭恩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其本人通过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香港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旭恩先生与杨其新、杨广城先生为堂兄弟关系,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杨旭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杨广城先生,香港永久性居民,1981年出生,英国留学,研究生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负责玩具生产销售业务,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兼任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琦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省外商投资协会常务理事。

杨广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394.89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9%,杨广城先生与杨其新、杨旭恩先生为堂兄弟关系,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杨广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杨其新先生,香港永久性居民,1964年出生,高中学历,1989年加入本公司,负责国际销售及产品研发工作。现任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香港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董事。

杨其新先生与杨旭恩、杨广城先生为堂兄弟关系,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杨其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杨锡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高中学历,1989年加入公司,一直从事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广东高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杨锡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杨锡洪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谢俊源,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州市捷尔智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职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稽核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84)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广东宾宝时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5651)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赛特威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谢俊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在超过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证券分析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6、王俊亮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出生,大学本科,律师。曾任普宁县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普宁市律师党支部书记、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海马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汕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俊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在超过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证券分析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7、杨军女士,中国国籍,女,1962年出生,三级公证员,大专学历,曾任广东省普宁市公证处公证员、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现已退休。现任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在超过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证券分析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8、方雁葵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2006年至2015年8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战略投资业务。

方雁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方雁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9、沈梅女士,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2015年进入公司财务部工作。曾任江西抚州市黎川县粮食收储公司财务主管;广东省东莞市易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沈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沈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0、马少滨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经济师,会计师,2007年进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工作,一直负责公司证券事务。

马少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马少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11、陈锡廷先生,证券事务代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本科学历,2011年7月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2006年12月进入本公司,一直从事公司证券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锡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锡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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