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同时促进前述责任主体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投保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 5,000万元;
4、保费总额: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投保责任保险,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