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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合科技”)于 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CEO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1、选举潘丽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志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聘任董事长潘丽春女士兼任公司CEO;

3、聘任赵勤先生为公司总裁;

4、聘任边劲飞先生、何昊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5、聘任师秀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何俊丽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

6、聘任高级副总裁何昊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简历 1、潘丽春,女,生于1968年,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共浙江省金华市委办干部、浙江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浙江天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参股公司——网新创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科众合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201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CEO。现任公司董事长兼CEO、公司首届合伙人委员会成员。

潘丽春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800 股,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丽春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李志群,男,生于1960年,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铁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等。现兼职中国铁道学会工务委员会委员。2020年8月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李志群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志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赵勤,男,生于1968年,自动控制专业学士,教授级高工。历任兰州铁路电气化工程公司技术主任、广州地铁总公司建设总部副总经理、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8月7日起任公司总裁;2018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公司总裁、公司首届合伙人委员会成员。

赵勤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415,000 股,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赵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边劲飞,男,生于1977年,北京交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学士,浙江大学DBA在读。历任中铁电化局集团北京电铁通信信号勘测设计院地铁分院副院长、浙大网新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信号事业部总经理等职。2014年起担任公司总裁助理,2015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起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公司首届合伙人委员会成员。

边劲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34,400股,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边劲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何昊,男,生于1980年,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AMAC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历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原杭州分行)公司业务部业务二室经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监、资金运营部副总经理、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17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9月起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公司财务总监、公司首届合伙人委员会成员。

何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83,000股,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师秀霞,女,生于1976年,交通信号与控制学士学位,计算机技术领域工程硕士学位,具有铁路信号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高级资深系统工程师,联锁产品经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总工程师,总裁助理兼系统安全部总监。2018年1月12日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师秀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37,060股,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师秀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何俊丽,女,生于1988年,经济学学士、市场分析学硕士,具有AMAC基金从业人员资格,中共党员。曾任浙江创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经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何俊丽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0股,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俊丽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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