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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9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15—15:00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潘丽春女士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49人
代表股份153,193,00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28.1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6人
代表股份99,517,31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18.30%
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人数43人
代表股份53,675,68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9.8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9,165,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7%;反对4,027,3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3%;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179,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4%;反对4,027,3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6%;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9,165,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7%;反对4,027,3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3%;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179,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4%;反对4,027,3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6%;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9,165,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7%;反对4,027,3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3%;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179,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4%;反对4,027,3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6%;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49,269,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4%;反对861,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283,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78%;反对861,4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5%;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49,269,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4%;反对861,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283,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78%;反对861,4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5%;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9,269,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4%;反对861,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283,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78%;反对861,4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5%;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9,269,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4%;反对861,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283,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78%;反对861,4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5%;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149,269,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4%;反对861,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283,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78%;反对861,4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5%;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9,728,7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4%;反对402,3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742,8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39%;反对402,3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4%;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9,728,7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4%;反对402,3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742,8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39%;反对402,3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4%;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选举潘丽春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149,750,1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5%;反对36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4%;弃权3,076,9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764,2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42%;反对365,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弃权3,076,9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9%。

2、表决结果:通过。

11.02 选举赵勤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149,750,1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5%;反对380,9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764,2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42%;反对380,9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1.03 选举李志群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149,750,1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5%;反对380,9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764,2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42%;反对380,9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1.04 选举Steven He Wang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149,750,1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5%;反对380,9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764,2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42%;反对380,9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1.05 选举周志贤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149,750,1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5%;反对380,9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764,2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42%;反对380,9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 选举姚先国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149,750,1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5%;反对365,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4%;弃权3,076,9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764,2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42%;反对365,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弃权3,076,9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9%。

2、表决结果:通过。

12.02 选举贾利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149,750,1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5%;反对380,9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764,2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42%;反对380,9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2.03 选举益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149,750,1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5%;反对380,9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764,2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42%;反对380,9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2.04 选举孙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149,750,1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5%;反对380,9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764,2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42%;反对380,9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2.05 选举黄加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149,750,1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5%;反对380,9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764,2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42%;反对380,9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9,728,7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4%;反对402,3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742,8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39%;反对402,3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4%;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4.50%,基于谨慎原则,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主动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86,505,7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66%;反对861,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5%;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283,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78%;反对861,4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5%;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9,269,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4%;反对861,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283,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78%;反对861,4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5%;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4.50%,基于谨慎原则,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主动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86,439,1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59%;反对928,0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3%;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217,1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9%;反对928,0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3%;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4.50%,基于谨慎原则,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主动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86,439,1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59%;反对928,0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3%;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217,1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9%;反对928,0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3%;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4.50%,基于谨慎原则,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主动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86,439,1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59%;反对928,0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3%;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217,1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9%;反对928,0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3%;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董事薪酬方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9,165,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7%;反对965,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3%;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179,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4%;反对965,4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8%;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9,165,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7%;反对965,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3%;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179,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4%;反对965,4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8%;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49,269,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4%;反对861,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283,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78%;反对861,4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5%;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1 选举顾玉林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149,269,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4%;反对861,483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283,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78%;反对861,4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5%;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顾玉林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尚需经浙江大学批准,公司监事会将待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并同意后正式聘任顾玉林为公司监事。)

2、表决结果:通过。

22.02 选举李颖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149,269,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4%;反对861,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283,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78%;反对861,4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5%;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监事薪酬方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9,165,61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7%;反对965,48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3%;弃权3,061,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179,77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4%;反对965,48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8%;弃权3,061,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佳力 钱圣佳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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