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016,8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35,850,84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7,016,8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517 | 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 | 06*****454 | 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 | 08*****518 | 北京北信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由9.98元/股调整为9.9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拓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科学园南里西奥中心B座16层
咨询联系人:薛可然
咨询电话:010-64848899-190
传真电话:010-64879084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