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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9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提议召开)

3、会议主持人:王利平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会议室

8、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21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1,717,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29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1,647,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16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为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752,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1%。

2、会议由王利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1,65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90,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77%;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1,65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90,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77%;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1,65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90,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77%;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1,65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90,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77%;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1,65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90,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77%;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1,656,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3%;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91,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06%;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1,65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90,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77%;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定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5,79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91,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2106%;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王利平、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杭中、王君平(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45,860,308股)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基本薪酬的议案》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1,65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90,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77%;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公司监事基本薪酬的议案》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1,65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90,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77%;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1,65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90,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77%;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1,656,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3%;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91,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06%;反对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党亦恒、曹寅出席本次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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