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4月26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10月24日至2021年4月2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5月14日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显示,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人姓名 | 职务 | 交易日期/期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苏严 | 董事 | 2020-11-3至2020-12-16 | 0 | 41,000 |
陈其茂 | 副总裁 | 2020-12-21 | 5,000 | 0 |
王杰 | 副总裁 | 2021-1-20 | 1,600 | 0 |
汪慧婷 | 证券事务助理 | 2020-11-6至2021-2-23 | 2,000 | 1,800 |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