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刘永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伏京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江瀚先生、王征戍先生、邢俊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郝春梅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邵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审议、表决等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孟焰、车丕照、刘俏、徐祖信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