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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辰股份:聚辰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9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内部控制制度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及时登记汇总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就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如实填报了《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信息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4月27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出具了书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下列人员外的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身份交易期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张美鑫激励对象2020.11.10-2020.12.17200400
2周灵韩激励对象2021.02.05-2021.02.093,0614,079
3丁永根激励对象丁毅岭之直系亲属2021.03.08-2021.03.1040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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