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11日以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何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无锡锡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国联实业购买其持有的锡东环保1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数据为基础,转让价格预计为4951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无锡市国资委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
关联监事何方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全体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5月19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