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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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人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股票类型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1年5月26日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行后总股本 | 2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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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东无锡康盛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本公司股东无锡瑾沣裕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 2021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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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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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股份发行及公开发售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5,000万股,本次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为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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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后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购回违反本承诺减持的股票;如本企业因上述减持获得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另,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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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5、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后减持的,本人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购回违反本承诺减持的股票;如本人因上述减持获得收益,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本公司股东无锡康盛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本公司股东无锡瑾沣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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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
本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及无锡康盛、无锡瑾沣裕承诺:
“1、本企业/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企业/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本企业/本人若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4、本企业/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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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四、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为进一步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定《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1)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做相应调整。
(2)停止条件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①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的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②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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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②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3)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单一会计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限一次。
3、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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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票:(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4、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①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②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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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①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酬总额,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6、稳定股价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上市(以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发行人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本公司/本人将严格依照《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相关程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上述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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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其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其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五、关于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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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承诺:本企业/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企业/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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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中介机构承诺
国泰君安证券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国浩律师承诺:“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天健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大学评估承诺:“如因大学评估过错致使为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大学评估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关于相关主体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申请文件中所载有关本公司的承诺系本公司自愿作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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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公司所做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接受未能履行上市过程中所作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3、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赔偿金额。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无锡康盛和无锡瑾沣裕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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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企业/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在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5)如本企业/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企业/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企业/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企业/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企业/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企业/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七、发行人发行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原则
本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下述滚存利润分配原则:若本次发行成功,则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发行人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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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公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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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六)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状况、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计划。 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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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即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将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关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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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承诺:
“1、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十、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承诺:“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十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所列示的风险
(一)行业政策的风险
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从鼓励汽车制造业发展的角度,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等部门陆续出台了包括《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政策,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零部件企业联合开发整车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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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促进汽车消费的角度,国务院、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2016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继续对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购置税,促进乘用车销量增长。
与此同时,为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包括《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等一系列补贴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为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4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将原定2020年底到期的补贴政策合理延长到2022年底,以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受益于国家关于汽车工业及汽车零部件产业的鼓励发展政策。但未来如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可能影响整体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整车制造涉及众多不同工艺,整车制造商通常将除核心零部件之外的其他零部件外发给配套企业开发、制造。在整车制造商成熟的供应体系下,整车商与零部件生产企业之间业已形成专业化的分工与协作。目前公司主要客户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神龙汽车等均已在国内形成了完善的供应体系,其一级配套商除本公司以外还包括金鸿顺、华达科技、联明股份等已在国内上市公司以及其他未上市公司。
如公司不能充分利用自身已积累的优势,抓住有利时机提升自身实力,实现公司产品的自动化生产及稳定供应,并通过优化产品结构,紧跟国内外汽车市场趋势,公司市场竞争力会被不断削弱,对公司未来新业务承接带来不利影响。
(三)汽车行业整体产销规模继续下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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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整体增速受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政策的影响较为明显。2001-2007年,我国汽车销量整体增速较高,一直维持在每年10%以上。2008年受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市场汽车销量增速显著回落。随着宏观经济调控及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的陆续推出,2009年汽车销量增速创出新高,而后随着宏观经济指标的回落,行业增速出现大幅下滑的局面。2018年,受到国内外贸易形势和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汽车销量首次出现负增长。2019年汽车市场下行压力加大,全年产销降幅较上一年有所增加。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产销量影响较大,虽下半年我国汽车市场有所回暖,但全年汽车产销规模同比仍有所下降。公司的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未来业务发展与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紧密相关。如果未来汽车行业整体产销规模继续下滑,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风险
2020年初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蔓延扩散,为控制疫情的迅速扩散,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导致国内大部分企业延期开工、复工,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汽车行业整体产销量可能进一步下滑,短期内将会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带来冲击,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目前疫情的结束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下滑。
(五)业务集中于主要客户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8.25%、73.53%和74.78%,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原因为我国整车制造商相对集中,前十大车企所占市场份额不断提高;此外,由于汽车生产产业链和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各整车制造商为了保持汽车性能和质量的稳定性,都会建立自身的供应商体系,对配套供应商进行认证,零部件商进入整车制造商体系的准入门槛较高。整车制造商对供应商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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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通常需要包括技术评审、质量体系评审、价格竞标、产品试制、小批量试用、批量生产等环节,认证过程较为严格,通常认证周期1年至2年,零部件供应商通过认证后,与整车制造商将形成长期合作。同时,整车制造商通常会采用“一品一点”的供货模式,将某一车型的某一特定的零部件,原则上只定点一家配套商进行生产。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与包括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神龙汽车等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也在不断进行客户结构的优化,但鉴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的特殊属性,未来上述客户仍将是公司的重要客户。截至目前,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客户为上汽乘用车一家,为其郑州、宁德工厂提供配套服务,无除上汽乘用车以外其他整车制造商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如果上述客户因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与本公司减少或终止业务关系,或其他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供应商进入公司所在市场,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六)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以冷轧板、镀锌板为主,车用钢材在公司产品成本中的比重约65%以上,占产品总成本比重较高,公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
公司订单主要通过投标的方式获得,主要产品价格在参与客户投标竞价时按照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在获得订单后调整空间有限,但主要原材料成本价格波动会按年度进行调整,如果未来公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盈利能力存在下降风险。
(七)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下游整车价格关联性较大。随着整车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一般新车型上市后价格均会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同时,随着国外进口车关税的下调以及国内市场向外资全面开放,将进一步加剧汽车市场的价格竞争。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处于汽车产业链的顶端,对零部件厂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可以将降价部分传导给其上游的汽车零部件厂商。此外,年降政策是汽车行业惯例,在报价时,整车制造厂商一般都会要求配套零部件的价格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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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下浮,导致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盈利空间都会受到阶段性的挤压。
公司目前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同时在不断进行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使公司的生产效率得到不断提升,故尚未受到上述因素的较大影响。但如果因宏观经济、制造成本、消费者消费偏好、整车制造厂年降政策趋紧等多种因素导致公司主要客户的整车销售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并传导至公司对于主要客户的零部件产品价格,则会产生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八)产品及技术替代风险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需求向多元化、个性化、时尚化的演变,每一新车型的市场生命周期正呈现出不断缩短的发展趋势,汽车车型的更新换代周期逐步缩短。同时在节能减排的背景下,新能源车的销售不断增加,汽车车身零部件轻量化趋势也日渐显现,高强度、轻量化的新材料正在不断被应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生产中。新材料的应用不仅考验原材料供应商的产品制造能力,同时对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加工能力和生产技术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完成生产设备的改造,进行生产工艺的革新,才能从产品品种和结构上完全有效地满足下游整车行业发展的需要。如公司不能持续提升生产技术,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原有的竞争优势可能被打破,将面临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九)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了较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运行模式,培养了具有先进理念、视野开阔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未来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生产销售规模都将有所提升,生产和管理人员也将相应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趋于复杂,对公司的管理模式、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内部控制等各方面均提出更高要求。倘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管理能力以及充实相关高素质人力资源以适应公司未来的成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将会给公司带来相应的管理风险。
(十)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汽车零部件生产及相关模具的开发具备较高的复杂性,要求相关产品开发人员不仅具备与板材冲压分离、模具设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必须对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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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发动机、冲压机械和焊接设备等行业相关知识有充分的理解。技术人员必须在生产和研发实践中进行多年的学习和积累才能胜任研发工作。同时,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公司必须拥有足够稳定的人才队伍,才能保证自身持续具备技术吸收、优化、再创新及应用能力。公司在过去多年的发展中吸引并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技术骨干人才。公司通过完善的薪酬体系及合理的激励制度,维持了主要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过往年度技术人员流失率均维持在较低水平。但如果未来受公司内外部环境改变的影响,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较大规模的流失,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以及产品提升带来不利影响。
(十一)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业绩的波动主要受到主要客户所产车型的销售情况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8,860.65万元、9,797.42万元和9,766.29万元。2019年,公司业绩较2018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自2017年底起开展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业绩较前一年度略有下降。
若公司所处汽车行业未来增速不及预期、竞争日益激烈、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导致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6,250.80万元、61,016.10万元和75,458.57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8.65%、54.51%和
61.46%。公司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与主要客户采用先发货后收款的结算方式,应收账款结算周期通常在2-4个月。
虽然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绝大部分在1年以内,且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资金实力、商业信誉均良好的整车制造商或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但由于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若未来公司客户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十三)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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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钱犇、钱金祥,二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80.27%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比例仍然较高。虽然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在制度安排上已形成了一套防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操控决策和经营机构的监督约束机制,如果未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采取影响或用施加其他控制,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将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无法持续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已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18年11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7454。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若公司未来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或国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15%的优惠税率,将导致公司所得税费用大幅上升,从而对未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4307号)。2021年1-3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3,559.15万元,较2020年1-3月增加78.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86.00万元,较2020年1-3月增加342.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3.80万元,较2020年1-3月增加320.89%。2021年1-3月经营数据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盈利水平大幅下降所致。
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其变动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
1-1-29
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业务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稳定。
(三)2021年上半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1-6月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1-6月 | 同比变动情况 |
营业收入 | 72,500-77,500 | 54,687.46 | 增长32.57%-41.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120-5,620 | 3,464.40 | 增长47.79%-62.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750-5,250 | 2,992.94 | 增长58.71%-75.41% |
1-1-30
目录发行人声明
...... 5
重大事项提示 ...... 6
一、股份发行及公开发售安排 ...... 6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 6
三、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 ...... 9
四、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 10
五、关于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 14
六、关于相关主体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的承诺 ...... 16
七、发行人发行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原则 ...... 18
八、发行人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 18
九、关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 21
十、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 22
十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所列示的风险 ...... 22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8第一节
释义 ...... 35
一、普通术语 ...... 35
二、专业术语 ...... 39第二节
概览 ...... 4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 42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43
四、本次发行情况 ...... 44
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45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6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6
二、本次发行相关当事人 ...... 47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 49
四、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时间表 ...... 49第四节
风险因素 ...... 50
一、宏观及市场风险 ...... 50
1-1-31二、经营风险 ...... 52
三、管理风险 ...... 54
四、财务风险 ...... 56
五、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 58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58
七、无法持续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 ...... 59
八、股市风险 ...... 59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1
二、发行人的改制情况 ...... 61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 63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及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90
五、振华配件厂历史沿革情况 ...... 93
六、江苏省政府对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历次股权变动及产权界定情况的确认 ...... 105
七、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下属子分公司情况 ...... 106
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115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120
十、内部职工股情况 ...... 122
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 122
十二、发行人员工和社会保障情况 ...... 122
十三、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35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38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138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46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情况分析 ...... 173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181
五、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 234
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240
七、特许经营权和制度性安排 ...... 265
八、研发与核心技术情况 ...... 266
九、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 27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80
一、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 280
1-1-32二、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 281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 301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 32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及提名选聘情况 ...... 322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近三年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327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32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在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 329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 330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 331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331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331
九、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 332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34
一、概述 ...... 334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 334
三、发行人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 ...... 345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 346
五、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 346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47
一、财务报表 ...... 347
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 356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编制范围及变化情况 ...... 361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 ...... 362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66
六、分部信息 ...... 402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 403
八、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403
九、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404
十、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 405
1-1-33十一、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情况 ...... 407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 409
十三、需要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 ...... 409
十四、财务指标 ...... 410
十五、股份公司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 413
十六、盈利预测 ...... 413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 413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15
一、财务状况分析 ...... 415
二、盈利能力分析 ...... 448
三、现金流量分析 ...... 475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477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 ...... 478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478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 478
八、股利分配政策分析 ...... 480
九、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 483
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492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95
一、公司的发展计划 ...... 495
二、假设条件 ...... 498
三、实施发展计划面临的困难 ...... 498
四、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498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发展计划的作用 ...... 499第十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500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5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501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 50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502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508
六、募集资金实施后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 521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整体影响 ...... 521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23
1-1-34一、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 523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 523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523
四、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 528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29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服务 ...... 529
二、重要合同 ...... 529
三、对外担保事项 ...... 534
四、其他重大事项 ...... 53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36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547
一、备查文件目录 ...... 547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547
1-1-35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无锡振华、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 指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钱犇、钱金祥 |
振华有限 | 指 | 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2018年3月整体变更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 |
振华附件厂 | 指 | 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系振华有限的前身 |
胡埭仪表厂 | 指 | 无锡县胡埭自动化仪表厂,系振华附件厂的前身 |
无锡亿美嘉 | 指 | 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无锡方园 | 指 | 无锡市振华方园模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武汉恒升祥 | 指 | 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郑州君润 | 指 | 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宁德振德 | 指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上海恒伸祥 | 指 | 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无锡亿美嘉惠山分公司 | 指 | 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惠山分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无锡亿美嘉分公司 |
无锡君润 | 指 | 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
无锡康盛 | 指 | 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
无锡瑾沣裕 | 指 | 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
上海瑾悦 | 指 | 上海瑾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无锡瑾沣裕执行事务合伙人 |
无锡城开 | 指 | 无锡市城开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无锡振益/无锡胜益利 | 指 | 无锡市振益轿车附件有限公司,2018年11月更名为无锡市胜益利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开祥 | 指 | 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 |
张舍中学 | 指 | 无锡县胡埭乡张舍初级中学 |
振华配件厂 | 指 | 无锡市振华轿车配件厂 |
胡埭元件厂 | 指 | 无锡县胡埭西溪电器元件厂 |
胡埭小学 | 指 | 无锡市胡埭中心小学 |
胡埭镇校办公司 | 指 | 无锡市胡埭镇校办工业公司 |
勇达气缸厂 | 指 | 无锡市勇达液压气缸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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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寅和益 | 指 | 无锡寅和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无锡奥众 | 指 | 无锡奥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无锡爱富格 | 指 | 无锡市爱富格机械有限公司 |
上汽大众 | 指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通用 | 指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神龙汽车 | 指 |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大通 | 指 |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集团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汽乘用车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 |
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 |
上汽乘用车福建分公司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福建分公司 |
北京车和家 | 指 |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车和家 | 指 | 江苏车和家汽车有限公司 |
北京宝沃 | 指 | 原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2019年9月更名为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东风汽车 | 指 |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日产 | 指 |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
考泰斯 | 指 | 考泰斯(上海)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联合电子 | 指 |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上柴股份 | 指 |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长安 | 指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风公司 | 指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吉利控股 | 指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北汽集团 | 指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长城汽车 | 指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奇瑞汽车 | 指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一汽 | 指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一汽大众 | 指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广汽集团 | 指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江淮 | 指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重汽 | 指 |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陕汽集团 | 指 | 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福然德 | 指 | 原上海福然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更名为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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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 ||
上海朗迈 | 指 | 上海朗迈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易汉 | 指 | 上海易汉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海瑞恩 | 指 | 海瑞恩精密技术(太仓)有限公司 |
无锡威孚 | 指 | 无锡威孚奥特凯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胡埭工业园 | 指 | 无锡胡埭工业园有限公司 |
常州瑞高 | 指 | 常州瑞高商贸有限公司 |
上海通程 | 指 | 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航发 | 指 | 原上海航空发动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更名为上海航空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
上海同舟 | 指 | 上海同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安莱德 | 指 | 上海安莱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爱德夏 | 指 | 爱德夏控股有限公司 |
上海爱德夏 | 指 | 上海爱德夏机械有限公司 |
溧阳力士 | 指 | 溧阳市力士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本特勒汇众 | 指 | 上海本特勒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宝陆 | 指 | 原上海宝山大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019年12月更名为上海宝山大陆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五金矿产 | 指 | 上海五金矿产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鹏众 | 指 | 上海鹏众钢材有限公司 |
上海炫皓 | 指 | 上海炫皓实业有限公司 |
无锡钧钫 | 指 | 无锡钧钫钢铁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赐萌 | 指 | 上海赐萌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泽川 | 指 | 上海泽川钢铁有限公司 |
上海全一 | 指 | 上海全一物资有限公司 |
江苏宝锐 | 指 | 江苏宝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郑州亚通 | 指 | 郑州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浙江博汇 | 指 | 浙江博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金涌 | 指 | 上海金涌模具有限公司 |
上海奥特博格 | 指 | 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
黄岩君田 | 指 | 原台州市黄岩君田冲模有限公司,2017年11月更名为台州市黄岩君田冲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华兑 | 指 | 上海华兑金属有限公司 |
上海勇博 | 指 | 上海勇博模具有限公司 |
深圳瑞鹏飞 | 指 | 深圳市瑞鹏飞模具有限公司 |
黄岩得道 | 指 | 台州市黄岩得道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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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冲模 | 指 | 原浙江黄岩冲模厂,2013年5月更名为浙江黄岩冲模有限公司 |
上海鸿模 | 指 | 上海鸿模电器有限公司 |
无锡东宇 | 指 | 无锡东宇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江苏中捷 | 指 | 原无锡市中捷减震器有限公司,2017年11月更名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勋业华光 | 指 | 无锡勋业华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华庆 | 指 | 武汉华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苏州华婷 | 指 | 苏州市华婷特种电镀有限公司 |
南通靖虹 | 指 | 南通靖虹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
江苏程铠 | 指 | 江苏程铠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仪征明发 | 指 | 仪征明发冲压件有限公司 |
靖江明鑫 | 指 | 靖江市明鑫汽车配件厂 |
南通久赢 | 指 | 南通久赢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 |
焦作久盛 | 指 | 焦作久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长沙天恒华宇 | 指 | 长沙天恒华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新朋股份 | 指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龙盛 | 指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郝博 | 指 | 上海郝博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昆山玖优 | 指 | 昆山玖优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江苏苏德 | 指 | 江苏苏德涂层有限公司 |
滨湖东铄 | 指 | 滨湖区东铄线切割加工厂 |
栋栋线切割 | 指 | 惠山区洛社镇栋栋线切割加工厂 |
无锡昌安 | 指 | 无锡昌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滨湖铄涵 | 指 | 滨湖区铄涵线切割加工厂 |
昆山铜达瑞 | 指 | 昆山铜达瑞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无锡复达 | 指 | 无锡复达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
无锡卓奥友 | 指 | 无锡市卓奥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赛科利 | 指 | 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
江苏北人 | 指 |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金洪涛 | 指 | 无锡金洪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无锡天隆 | 指 | 无锡天隆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星瑞清洁 | 指 | 无锡星瑞清洁电镀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统计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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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东大会 | 指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
报告期 | 指 | 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以及2020年12月31日 |
本招股书、本招股意向书 | 指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
股票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大学评估 | 指 |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模具 | 指 | 一种装在压力机上的生产工具,通过压力机能把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出所需形状和尺寸的零件或制品 |
冲压 | 指 | 靠压力机和模具对板材、带材、管材和型材等施加外力,使之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工件(冲压件)的成形加工方法 |
冷冲压 | 指 | 在常温条件下利用安装在压力机上的冲压模具对材料施加压力,使其产生分离或塑性变形,从而获得所需要的零件的一种压力加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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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 | 指 | 通过加热或加压或两者并用,并且用或不用填充材料,使焊件达到结合的一种方法 |
分拼总成加工 | 指 | 根据整车制造商要求向零部件供应商支付冲压件的采购费用,对冲压件外部物流供应、总成排序装配、储存冲压件的质量维护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协助整车制造商进行供应商管理 |
钣金 | 指 | 在手工与工(模)具或设备与模具作用下,使金属板材、管材和型材发生变形或分离,按照预期要求成为零件或结构件的加工过程 |
模块化 | 指 | 用相同的零部件,通过不同形式的组合,实现多样化的产品设计,并通过增加零部件的共享,提升零件通用性以及产品在生产和装配环节的标准化程度,从而加速新产品上市速度,提升整条汽车产业链的运营效率 |
IATF16949:2016 | 指 | 由国际汽车推动小组(IATF)制定的质量体系要求。该标准以ISO9001为基础,增加了汽车行业的特殊要求 |
ISO14001:2015 | 指 | 由国际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7)提出,该标准规定了企业生产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 |
OHSAS18001:2007 | 指 | OHSAS18000由英国标准协会同全球标准制定机构、认证机构与专业组织整合诸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如BS8000、ISA2000、ASNZ4801、OHSMS等)共同发展而成,该标准规定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
PPAP | 指 |
OICA | 指 | 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Motor Vehicle Manufacturers) |
一品一点 | 指 | 某一种汽车零部件仅由唯一零部件供应商供应的供货模式 |
CNC加工 | 指 | 指计算机数字化控制精密机械加工 |
CAE | 指 | 计算机辅助工程的简称,即计算机仿真系统的运用 |
机加工 | 指 | 即机械加工,是指通过一种机械设备对工件的外形尺寸或性能进行改变的过程 |
1-1-41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Zhenhua Auto Parts Co., Ltd.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11250066467M
法定代表人:钱犇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6月8日
整体变更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8年3月15日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加工、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振华有限成立于2006年6月8日。2018年3月5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3月15日,发行人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
(三)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
1-1-42
售,以及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发行人及时把握乘用车国产化发展机遇,主动寻求与整车制造商的深度合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在汽车冲压零部件、总成焊接生产、模具开发等方面掌握了丰富的技术,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发行人分别获得上汽乘用车“2017年度最佳供应商”、“2018年度优秀供应商”和“2019年度杰出质量供应商”,上汽通用“装备提升奖”、“2018年度技术创新奖”和“开拓创领奖”,上汽大通“卓越供应商”和“优秀供应商”等客户奖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无锡君润,其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MA1TB1E4XE |
认缴出资 | 6,883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钱金祥 |
设立日期 | 2017年11月21日 |
住所 | 无锡市建筑西路599-5(2号楼)四楼442室 |
营业范围 |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 | 出资形式 | 出资比例 |
1 | 钱犇 | 有限合伙人 | 44,739,500.00 | 货币 | 65.00% |
2 | 钱金祥 | 普通合伙人 | 24,090,500.00 | 货币 | 35.00% |
合计 | - | 68,830,000.00 | -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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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持有本公司80.27%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详细介绍参见本招股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及提名选聘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418号),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资产总额 | 260,090.34 | 239,308.44 | 195,211.07 |
负债总额 | 143,624.13 | 133,384.93 | 99,868.06 |
所有者权益 | 116,466.21 | 105,923.51 | 95,343.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16,466.21 | 105,923.51 | 95,343.00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141,690.14 | 156,948.60 | 152,695.70 |
营业利润 | 12,269.61 | 12,575.35 | 10,958.98 |
利润总额 | 12,604.35 | 13,048.10 | 10,926.04 |
净利润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766.29 | 9,797.42 | 8,860.65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30.28 | 18,923.63 | 16,476.24 |
1-1-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60.29 | -28,946.59 | -26,400.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51.14 | 6,363.60 | 529.81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40 | -1.29 | -0.1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18.45 | -3,660.65 | -9,394.16 |
指标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0.04% | 43.88% | 43.17%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5.22% | 55.74% | 51.16% |
流动比率(倍) | 0.93 | 0.92 | 1.03 |
速动比率(倍) | 0.78 | 0.75 | 0.75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 | 0.21% | 0.26% | 0.38% |
指标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97 | 2.78 | 3.03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5.06 | 4.93 | 5.26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6.54 | 7.01 | 6.67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8,265.04 | 26,193.14 | 22,782.26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766.29 | 9,797.42 | 8,860.65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76 | 7.06 | 6.36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90 | 1.26 | 1.10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17 | -0.24 | -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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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根据发行人的发展规划,经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备案文号 |
1 |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12,188.40 | 5,569.00 | 2018-420113-36-03-051715 |
2 | 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 | 35,500.00 | 9,214.25 | 2017-410153-36-03-032803 |
3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 | 33,500.00 | 30,597.35 | 闽发改备[2018]J010057号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 |
合计 | 86,188.40 | 50,38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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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
4、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5、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7.76元/股(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后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0、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3、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4、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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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发行费用概算:5,719.40万元,主要包括:
(1)新股承销及保荐费用:3,783.02万元;
(2)审计和验资费用:1,136.79万元;
(3)律师费用:267.92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1.70万元;
(5)发行相关的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59.97万元。
以上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本次发行相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犇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电话:0510-85592554传真:0510-85592399联系人:陶雷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青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6层保荐代表人:池惠涛、袁业辰项目协办人:刘实项目组其他成员:李瑞峰、杨可意、顾铭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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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38676075传真:021-38670075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负责人:李强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层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层经办律师:刘维、林琳、陈杰电话:021-52341668传真:021-52433320
(四)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郑启华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29层经办注册会计师:倪国君、胡友邻电话:0571-89722486传真:0571-89722979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王健青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09号厦门海峡农业科技交流中心9层A、B、C、D单元
经办资产评估师:邓泽亚、黄侨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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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92-5804758传真:0592-5804760
(六)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电话:021-68808888传真:021-68804868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电话:021-58708888传真:021-58899400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声明:“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时间表
1、初步询价日期:2021年5月20日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年5月25日
3、网下、网上申购日期:2021年5月26日
4、网下、网上缴款日期:2021年5月28日
5、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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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按照便于投资者阅读和理解的原则排序,并不代表风险程度的高低,也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导致的风险。
一、宏观及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运行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产品均为整车制造商的汽车零部件,经营情况受到下游汽车市场,特别是乘用车市场产销量变动的影响。当前我国汽车市场已进入了私人消费者为主体的时代,近年来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可能导致居民实际收入及支配收入等指标增速不及预期,导致私人消费者购车意愿降低,影响整体汽车市场的产销量,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二)行业政策的风险
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从鼓励汽车制造业发展的角度,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等部门陆续出台了包括《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政策,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零部件企业联合开发整车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
从促进汽车消费的角度,国务院、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2016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继续对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购置税,促进乘用车销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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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为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包括《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等一系列补贴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为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4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将原定2020年底到期的补贴政策合理延长到2022年底,以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受益于国家关于汽车工业及汽车零部件产业的鼓励发展政策。但未来如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可能影响整体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市场竞争的风险
整车制造涉及众多不同工艺,整车制造商通常将除核心零部件之外的其他零部件外发给配套企业开发、制造。在整车制造商成熟的供应体系下,整车商与零部件生产企业之间业已形成专业化的分工与协作。目前公司主要客户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神龙汽车等均已在国内形成了完善的供应体系,其一级配套商除本公司以外还包括金鸿顺、华达科技、联明股份等已在国内上市公司以及其他未上市公司。如公司不能充分利用自身已积累的优势,抓住有利时机提升自身实力,实现公司产品的自动化生产及稳定供应,并通过优化产品结构,紧跟国内外汽车市场趋势,公司市场竞争力会被不断削弱,对公司未来新业务承接带来不利影响。
(四)汽车行业整体产销规模继续下滑风险
汽车行业整体增速受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政策的影响较为明显。2001-2007年,我国汽车销量整体增速较高,一直维持在每年10%以上。2008年受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市场汽车销量增速显著回落。随着宏观经济调控及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的陆续推出,2009年汽车销量增速创出新高,而后随着宏观经济指标的回落,行业增速出现大幅下滑的局面。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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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受到国内外贸易形势和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汽车销量首次出现负增长。2019年汽车市场下行压力加大,全年产销降幅较上一年有所增加。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产销量影响较大,虽下半年我国汽车市场有所回暖,但全年汽车产销规模同比仍有所下降。公司的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未来业务发展与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紧密相关。如果未来汽车行业整体产销规模继续下滑,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风险
2020年初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蔓延扩散,为控制疫情的迅速扩散,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导致国内大部分企业延期开工、复工,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汽车行业整体产销量可能进一步下滑,短期内将会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带来冲击,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目前疫情的结束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下滑。
二、经营风险
(一)业务集中于主要客户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8.25%、73.53%和74.78%,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原因为我国整车制造商相对集中,前十大车企所占市场份额不断提高;此外,由于汽车生产产业链和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各整车制造商为了保持汽车性能和质量的稳定性,都会建立自身的供应商体系,对配套供应商进行认证,零部件商进入整车制造商体系的准入门槛较高。整车制造商对供应商的认证,通常需要包括技术评审、质量体系评审、价格竞标、产品试制、小批量试用、批量生产等环节,认证过程较为严格,通常认证周期1年至2年,零部件供应商通过认证后,与整车制造商将形成长期合作。同时,整车制造商通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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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一品一点”的供货模式,将某一车型的某一特定的零部件,原则上只定点一家配套商进行生产。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与包括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神龙汽车等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也在不断进行客户结构的优化,但鉴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的特殊属性,未来上述客户仍将是公司的重要客户。截至目前,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客户为上汽乘用车一家,为其郑州、宁德工厂提供配套服务,无除上汽乘用车以外其他整车制造商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如果上述客户因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与本公司减少或终止业务关系,或其他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供应商进入公司所在市场,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以冷轧板、镀锌板为主,车用钢材在公司产品成本中的比重约65%以上,占产品总成本比重较高,公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公司订单主要通过投标的方式获得,主要产品价格在参与客户投标竞价时按照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在获得订单后调整空间有限,但主要原材料成本价格波动会按年度进行调整,如果未来公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盈利能力存在下降风险。
(三)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下游整车价格关联性较大。随着整车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一般新车型上市后价格均会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同时,随着国外进口车关税的下调以及国内市场向外资全面开放,将进一步加剧汽车市场的价格竞争。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处于汽车产业链的顶端,对零部件厂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可以将降价部分传导给其上游的汽车零部件厂商。此外,年降政策是汽车行业惯例,在报价时,整车制造厂商一般都会要求配套零部件的价格相应下浮,导致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盈利空间都会受到阶段性的挤压。
公司目前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同时在不断进行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使公司的生产效率得到不断提升,故尚未受到上述因素的较大影响。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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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因宏观经济、制造成本、消费者消费偏好、整车制造厂年降政策趋紧等多种因素导致公司主要客户的整车销售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并传导至公司对于主要客户的零部件产品价格,则会产生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四)产品及技术替代风险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需求向多元化、个性化、时尚化的演变,每一新车型的市场生命周期正呈现出不断缩短的发展趋势,汽车车型的更新换代周期逐步缩短。同时在节能减排的背景下,新能源车的销售不断增加,汽车车身零部件轻量化趋势也日渐显现,高强度、轻量化的新材料正在不断被应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生产中。新材料的应用不仅考验原材料供应商的产品制造能力,同时对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加工能力和生产技术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完成生产设备的改造,进行生产工艺的革新,才能从产品品种和结构上完全有效地满足下游整车行业发展的需要。如公司不能持续提升生产技术,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原有的竞争优势可能被打破,将面临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五)部分业务合同签署滞后的风险
公司汽车冲压零部件业务和模具业务中部分项目因客户内部流程履行较慢、合同签订发起较晚等原因,存在提供产品在前、合同签订滞后的情形。公司已与主要整车制造商客户签署了框架供货合同,并在项目中标后收到整车制造商的项目定点通知,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公司的相关权益。此外,因汽车冲压零部件行业的特殊性,下游客户为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对零部件供应商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货款不能回收的风险较小。但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导致上述合同最终无法签署,公司的相关货款可能难以收回,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一)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了较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运行模式,培养了具有先进理念、视野开阔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未来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生产销售规模都将有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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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生产和管理人员也将相应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趋于复杂,对公司的管理模式、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内部控制等各方面均提出更高要求。倘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管理能力以及充实相关高素质人力资源以适应公司未来的成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将会给公司带来相应的管理风险。
(二)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汽车零部件生产及相关模具的开发具备较高的复杂性,要求相关产品开发人员不仅具备与板材冲压分离、模具设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必须对汽车、发动机、冲压机械和焊接设备等行业相关知识有充分的理解。技术人员必须在生产和研发实践中进行多年的学习和积累才能胜任研发工作。同时,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公司必须拥有足够稳定的人才队伍,才能保证自身持续具备技术吸收、优化、再创新及应用能力。
公司在过去多年的发展中吸引并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技术骨干人才。公司通过完善的薪酬体系及合理的激励制度,维持了主要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过往年度技术人员流失率均维持在较低水平。但如果未来受公司内外部环境改变的影响,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较大规模的流失,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以及产品提升带来不利影响。
(三)高素质技术工程师短缺的风险
受国内经济环境与教育体系的影响,高素质技术工程师短缺一直是影响制造业企业业务拓展的核心因素之一。汽车零部件制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除了需要较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人员之外,也高度依赖熟练的一线技术工程师。公司一直注重对于高水平技术工程师的吸引与培养工作,建立了一整套优秀技术人才招聘及培养的计划,并通过完善的薪酬体系及合理的激励制度,为高素质技术人才提供了较好的福利待遇和工作环境,吸引了一批高素质的技术工程师。但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对于高素质技术工程师的需求会不断增长,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招聘和培养足够的高素质技术工程师,将使公司业务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
(四)委外加工及外购件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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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会根据自身的生产能力和技术优势,综合考虑产品生产的质量和公司成本,将部分加工工艺以委托加工的方式进行外协生产,或者采取直接购买的方式从市场中购入。公司针对外协加工工艺和外购生产件产品分别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会对外协和外购加工厂商就生产能力、合规经营、环保资质等进行深入筛选和考核,整个外协过程中的产品试制、模具供应和产品检验过程都有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监控。公司与外协加工商和外购件厂商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外协厂商或者外购厂商的原因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受到环保处罚被责令整改等原因影响产品供应。但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产品产量不断提升,未来不排除公司产品出现因外协厂商或供应商生产问题导致的产品质量及产品供应不及时的问题,影响公司商业信誉和业务发展。此外,公司外协加工商和外购件厂商如出现因重大环保事故出现被处以行政处罚,进行停产整改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将会导致公司短期内产品供应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公司商业信誉和业务发展。
(五)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为客户提供产品质量直接决定下游终端整车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在原材料采购、冲压及焊接加工、仓储运输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瑕疵都可能使最终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这要求公司具备非常高的工艺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尽管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产品符合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品质,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纠纷,但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未来不排除公司产品出现因上游原材料采购、自身产品质量管理问题、仓储运输等原因导致的重大质量问题,使公司受到下游客户的大额索赔或责任追究,进而对公司业务发展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业绩的波动主要受到主要客户所产车型的销售情况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8,8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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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9,797.42万元和9,766.29万元。2019年,公司业绩较2018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自2017年底起开展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业绩较前一年度略有下降。若公司所处汽车行业未来增速不及预期、竞争日益激烈、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6,618.73万元、21,105.72万元和19,357.49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8.00%、18.86%和15.77%,主要为冷轧板、镀锌板等原材料以及经营所需的正常备货。2019年末,公司存货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受下游整车市场下滑影响,公司汽车零部件产销规模及备货量有所下降。
公司存货规模主要受下游客户订单情况、公司产能利用情况及生产周期等因素影响。随着未来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存货的规模很可能随之增长,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存货可能发生存货跌价损失,将对公司经营状况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导致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6,250.80万元、61,016.10万元和75,458.57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8.65%、54.51%和
61.46%。公司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与主要客户采用先发货后收款的结算方式,应收账款结算周期通常在2-4个月。
虽然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绝大部分在1年以内,且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资金实力、商业信誉均良好的整车制造商或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但由于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若未来公司客户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2020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65元/股。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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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如果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围绕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等主业积极扩张,业务规模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122,775.56万元,流动负债合计132,059.57万元,净流动负债9,284.01万元,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
尽管报告期内本公司银行资信水平良好,并拟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长期银行贷款等方式降低财务杠杆或调整负债结构,但如果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法规、产业政策、汽车行业下滑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
五、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钱犇、钱金祥,二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80.27%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比例仍然较高。虽然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在制度安排上已形成了一套防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操控决策和经营机构的监督约束机制,如果未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采取影响或用施加其他控制,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将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项目投资回报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将增加公司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及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产能,其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能力做出的。尽管本次募投项目已分别取得了与目标客户的初步合作意向,且公司已对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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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宏观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相关产业政策可能出现调整,汽车市场整体环境随之发生相应改变进而对于公司下游客户的整体销量带来冲击,则可能导致公司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投产后产能不及预期,影响公司整体投资回报率。
(二)项目建设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能够满足客户缩短采购半径、降低采购成本的要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与整车制造商的合作。虽然项目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管理和组织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设备价格、投资成本等因素发生变化的风险,工程组织和管理能力、项目建设进度、预算控制、设备引进与技术合作情况、项目建成后其设计生产能力与技术工艺水平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以及是否出现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都会对项目的顺利达产造成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能够顺利实施,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由于募投项目从建设、投产、达到设计产能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而募投项目的实施也将使得公司未来的折旧、摊销费用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因此本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七、无法持续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已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18年11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7454。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若公司未来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或国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15%的优惠税率,将导致公司所得税费用大幅上升,从而对未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八、股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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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将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其中除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基本因素之外,还包括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前,不但应了解本节所列明的与本公司相关的各项风险,还应当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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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Wuxi Zhenhua Auto Parts Co., Ltd.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钱犇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6年6月8日 |
整体变更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 2018年3月15日 |
公司住所: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
邮政编码: | 214161 |
联系电话: | 0510-85592554 |
传真号码: | 0510-85592399 |
互联网网址: | www.wxzhenhua.com.cn |
电子信箱: | zqfwb@wxzhenhua.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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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钱犇 | 3,352.70 | 27.85 |
2 | 钱金祥 | 1,805.30 | 14.99 |
3 | 无锡君润 | 6,883.00 | 57.16 |
合计 | 12,041.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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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以及“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的有关内容。
(四)发行人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以及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由振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改制前后业务流程、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公司业务及产品工艺流程、生产经营模式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产品的工艺流程及(三)主要经营模式”。
(五)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钱犇、钱金祥和无锡君润是公司的发起人。公司设立后,钱犇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钱金祥担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自成立以来,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振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振华有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振华有限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专利等主要资产权属证书已办理至公司名下。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变化图
本公司由胡埭仪表厂经过一系列的股权和资本变更演变而来,公司的历史沿革分为4个阶段,即集体所有制阶段(1989年9月至1998年6月)、股份合作制阶段(1998年6月至2006年6月)、有限公司阶段(2006年6月至2018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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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以及股份有限公司阶段(2018年3月至今),基本变化过程如下图所示:
(二)股本形成情况
1、第一阶段:集体所有制阶段(1989年9月至1998年6月)
(1)1989年9月,胡埭仪表厂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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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张舍中学为发展壮大校办企业,拟建办无锡县胡埭自动化仪表厂,并于1989年6月就建办胡埭仪表厂一事向主管单位递交了《申请报告》。
1989年7月21日,无锡县胡埭乡人民政府出具了《无锡县胡埭乡人民政府文件(批复)》(胡政发(1989)第31号),批复同意张舍中学建办胡埭仪表厂,并确定胡埭仪表厂的经济性质为集体(校办);经营范围为主营自动化仪表,兼营电子电器;经营方式为加工、制造。
1989年8月16日,无锡县计划委员会亦出具了《关于同意建办“无锡县后宅用具配件厂”等企业的批复》(锡计发(1989)157号),批复同意张舍中学建办胡埭仪表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89年8月25日,胡埭仪表厂向无锡县工商局提交《胡埭乡乡村工商业新办、变更、增项申请表》,申请批准设立胡埭仪表厂,无锡县胡埭乡教育办公室及无锡县胡埭乡人民政府分别予以盖章同意。
1989年7月24日,无锡县审计事务所对胡埭仪表厂的资金来源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资金来源证明》(锡审验资胡89第31号),验证胡埭仪表厂实有自有资金为30,000元整;其中,自有流动资金7,000元,固定资金23,000元。同月,张舍中学制定胡埭仪表厂《企业章程》,并任命周雄涛为胡埭仪表厂法人代表。
本次出资设立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
1989年9月21日,无锡县工商局核准了胡埭仪表厂的设立事项,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991年12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金及变更经营范围
1991年11月11日,胡埭仪表厂向无锡县工商局提交《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申请增加注册资金及增加兼营范围。
1991年11月19日,无锡县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证明》(锡审验资胡91第36号),验证胡埭仪表厂资金来源共计360,000元;其中,流动资金70,000元,固定资金290,000元。
1991年11月30日,无锡县计划委员会在《关于同意无锡县硕放门窗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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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更名,增项的批复》(锡计发[1991]426号)中审核同意胡埭仪表厂增加兼营范围。
同月,张舍中学签署新的胡埭仪表厂《企业章程》。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系原集体股东平价增资。1991年12月25日,无锡县工商局核准了胡埭仪表厂的上述变更事项,变更后的胡埭仪表厂注册资金为36万元,兼营范围为“五金、电子仪器”,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9年1月22日,胡埭镇人民政府和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出具《情况说明》:“1991年12月,附件厂的前身无锡县胡埭自动化仪表厂(以下简称胡埭仪表厂)申请确认注册资金增加至35万元,但经验资机构无锡县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锡审验资胡91第36号)确认,胡埭仪表厂实际注册资金应为36万元;1991年12月25日,无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胡埭仪表厂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确认胡埭仪表厂注册资本增加至36万元。”
(3)1995年6月,更名、第二次增加注册资金及其他变更事项
1995年6月4日,胡埭仪表厂向无锡市郊区工商局提交《企业法人(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为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变更注册资金为150万元,变更企业业务主管部门为胡埭镇校办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为主营:汽车零配件、五金冲压件,兼营:电子仪器。
1995年5月19日,无锡市立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注册资金验资报告》(锡立信审事内验(胡)第504号),确认截至1995年4月3日,振华附件厂实有资金总额为150万元,其中:固定资金750,000元,流动资金750,000元。其后,由振华附件厂的举办部门无锡市胡埭中心小学拟定振华附件厂《企业法人章程》,经主管部门胡埭镇校办公司审核同意后,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备案。
1995年6月8日,无锡县胡埭镇人民政府就上述事宜出具了《无锡县胡埭镇人民政府文件(批复)》(胡政发(1995)第261号),同意胡埭仪表厂更名为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为主营:汽车零配件、五金冲压件,兼营:电子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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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系振华附件厂以经营积累平价增资。其后,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郊区分局核准了振华附件厂上述企业名称、注册资金、隶属关系及经营范围的变更事项,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第二阶段:股份合作制阶段(1998年6月至2006年6月)
(1)1998年6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①改制和政策依据及批复确认
根据国务院轻工业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轻工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895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改革的意见》(苏发[1997]19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全面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1997]45号)、无锡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分行、无锡市经济委员会、无锡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税务局、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无锡市劳动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城镇集体股份合作制试点办法》的通知(锡体改委发[1992]37号)、无锡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区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的参考意见》(锡体改委发[1993]41号)、无锡市郊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无锡市郊区计划经济委员会、中共无锡市郊区农村工作部《无锡市郊区乡村股份合作企业试行意见》、中共无锡市郊区胡埭镇委员会《关于推行股份合作制的试行意见》(胡委发(1996)第37号、胡政发(1996)第6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1997年9月18日,无锡市郊区胡埭镇集体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了《关于同意改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通知》,同意振华附件厂改制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
②改制过程
1997年9月20日,振华附件厂、其所有者胡埭小学以及资产清理部门胡埭镇校办公司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资产清查报告书》及《资产确认报告书》,并经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无锡市郊区胡埭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经清查,除价值为419.56万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振华附件厂租赁使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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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改制资产外,经资产评估、实物盘点、正常账务调整后振华附件厂资产总额为592.69万元,负债总额为592.69万元,净资产为0元。1997年9月20日,无锡市郊区乡镇企业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锡郊乡资(97)第52号)。
1997年9月20日,振华附件厂全体集体及个人股东签署《同意改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协议书》,确定振华附件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中集体股为胡埭小学,股本为30万元,个人股为钱金祥等37名自然人,股本为120万元。
1997年9月25日,振华附件厂全体集体及个人股东签署《股权设置证明》,确认了上述股权设置。
1997年12月18日,无锡市郊区胡埭镇集体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的净资产权界定报告书》,对振华附件厂改制前的产权予以了界定,界定该企业净资产产权为胡埭镇集体资产。
1998年3月5日,无锡市郊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批复》(锡郊体改(1998)第3号),同意振华附件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本总额为150万元,设集体股和个人股,其中:集体股为30万元,占总股本的20%,由胡埭小学出资入股;个人股为120万元,占总股本的80%,由本企业职工入股形成。
1998年3月9日,胡埭小学与振华附件厂签署《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并经胡埭镇校办公司、无锡市郊区胡埭镇经营管理办公室鉴证确认。确认订立本协议后,明确为企业接受的债权债务,均由改制后企业承担责任。
1998年3月10日,胡埭小学及钱金祥等37名自然人签署《投资确认书》,确认上述股东以150万元作为对振华附件厂的投资。
1998年3月10日,振华附件厂召开首届股东大会,并由全体股东作出决议,通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选举董事会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同日,振华附件厂召开首届非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产生非股东代表监事。
1998年3月10日,振华附件厂全体股东签署《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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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制企业章程》。1998年3月23日,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改组股份合作制)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锡众会师验内字(98)第065号),确认截至1998年2月28日,振华附件厂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150万元,其中胡埭小学出资30万元,钱金祥、陈晓良等37名自然人出资120万元。1998年6月5日,无锡市工商局郊区分局就振华附件厂的上述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相关事宜予以核准,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后,振华附件厂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胡埭小学 | 30.00 | 20.00 |
2 | 钱金祥 | 50.00 | 33.33 |
3 | 陈晓良 | 30.00 | 20.00 |
4 | 高春国 | 29.00 | 19.33 |
5 | 唐国芬 | 1.60 | 1.07 |
6 | 贡雪平 | 1.60 | 1.07 |
7 | 管美萍 | 0.50 | 0.33 |
8 | 蒋肖春 | 0.50 | 0.33 |
9 | 钱小妹 | 0.50 | 0.33 |
10 | 赵敏 | 0.50 | 0.33 |
11 | 钱根元 | 0.50 | 0.33 |
12 | 钱金南 | 0.50 | 0.33 |
13 | 是建伟 | 0.50 | 0.33 |
14 | 茅峰 | 0.40 | 0.27 |
15 | 王波 | 0.40 | 0.27 |
16 | 杨叶 | 0.40 | 0.27 |
17 | 赵凤华 | 0.40 | 0.27 |
18 | 丁国荣 | 0.30 | 0.20 |
19 | 薛正明 | 0.30 | 0.20 |
20 | 边阮玉 | 0.20 | 0.13 |
21 | 龚敏丰 | 0.20 |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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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22 | 李新 | 0.10 | 0.07 |
23 | 张晓明 | 0.10 | 0.07 |
24 | 朱静 | 0.10 | 0.07 |
25 | 徐艳 | 0.10 | 0.07 |
26 | 郑震渊 | 0.10 | 0.07 |
27 | 是颖 | 0.10 | 0.07 |
28 | 韦利环 | 0.10 | 0.07 |
29 | 杭琴英 | 0.10 | 0.07 |
30 | 洪燕 | 0.10 | 0.07 |
31 | 盛卓英 | 0.10 | 0.07 |
32 | 倪旭东 | 0.10 | 0.07 |
33 | 朱惠乡 | 0.10 | 0.07 |
34 | 杭栋梁 | 0.10 | 0.07 |
35 | 殷届伟 | 0.10 | 0.07 |
36 | 曹雪波 | 0.10 | 0.07 |
37 | 蒋勇 | 0.10 | 0.07 |
38 | 秦庆丰 | 0.10 | 0.07 |
合计 | 15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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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33.33%,胡埭小学和其他36名自然人持有的66.67%事实上为代钱金祥持有。
(2)1999年3月,出资主体变更
1998年3月30日,无锡市郊区胡埭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授权各公司具有投资主体资格的通知》(胡政发[1998]21号),授权各校办公司在企业改制和新办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作为投资主体在所属企业改制时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9年3月2日,振华附件厂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确认振华附件厂隶属单位由胡埭小学变更为胡埭镇校办公司,原胡埭小学股本30万元转让给胡埭镇校办公司。
1999年3月5日,胡埭小学、胡埭镇校办公司及振华附件厂签署《变更隶属关系三方协议》,确认振华附件厂隶属单位由胡埭小学变更为胡埭镇校办公司,原胡埭小学股本30万元转让给胡埭镇校办公司。
1999年3月6日,胡埭镇校办公司代表与振华附件厂37名自然人股东就上述隶属关系即股权转让事宜签署《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1999年3月6日,胡埭小学与胡埭镇校办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胡埭小学将其持有的振华附件厂3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胡埭镇校办公司。
1999年3月6日,胡埭镇校办公司与37名自然人股东签署《股权设置证明》,确认企业集体股为胡埭镇校办企业持有,计30万元,占总股本的20%;个人股为钱金祥等37人认购,计120万元,占80%。
1999年3月16日,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股份合作制)注册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锡众会师验内字(1999)第65号),确认截至1999年3月16日,振华附件厂注册资本为150万元,与上述股本相关的所有者权益为1,616,156.05元。
1999年3月18日,无锡市工商局郊区分局对振华附件厂的上述股权结构变更的相关事宜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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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隶属变更及股权结构变更完成后,振华附件厂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胡埭镇校办公司 | 30.00 | 20.00 |
2 | 钱金祥 | 50.00 | 33.33 |
3 | 陈晓良 | 30.00 | 20.00 |
4 | 高春国 | 29.00 | 19.33 |
5 | 唐国芬 | 1.60 | 1.07 |
6 | 贡雪平 | 1.60 | 1.07 |
7 | 管美萍 | 0.50 | 0.33 |
8 | 蒋肖春 | 0.50 | 0.33 |
9 | 钱小妹 | 0.50 | 0.33 |
10 | 赵敏 | 0.50 | 0.33 |
11 | 钱根元 | 0.50 | 0.33 |
12 | 钱金南 | 0.50 | 0.33 |
13 | 是建伟 | 0.50 | 0.33 |
14 | 茅峰 | 0.40 | 0.27 |
15 | 王波 | 0.40 | 0.27 |
16 | 杨叶 | 0.40 | 0.27 |
17 | 赵凤华 | 0.40 | 0.27 |
18 | 丁国荣 | 0.30 | 0.20 |
19 | 薛正明 | 0.30 | 0.20 |
20 | 边阮玉 | 0.20 | 0.13 |
21 | 龚敏丰 | 0.20 | 0.13 |
22 | 李新 | 0.10 | 0.07 |
23 | 张晓明 | 0.10 | 0.07 |
24 | 朱静 | 0.10 | 0.07 |
25 | 徐艳 | 0.10 | 0.07 |
26 | 郑震渊 | 0.10 | 0.07 |
27 | 是颖 | 0.10 | 0.07 |
28 | 韦利环 | 0.10 | 0.07 |
29 | 杭琴英 | 0.10 | 0.07 |
30 | 洪燕 | 0.10 | 0.07 |
31 | 盛卓英 | 0.10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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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32 | 倪旭东 | 0.10 | 0.07 |
33 | 朱惠乡 | 0.10 | 0.07 |
34 | 杭栋梁 | 0.10 | 0.07 |
35 | 殷届伟 | 0.10 | 0.07 |
36 | 曹雪波 | 0.10 | 0.07 |
37 | 蒋勇 | 0.10 | 0.07 |
38 | 秦庆丰 | 0.10 | 0.07 |
合计 | 15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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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太会审A(2006)第301号),对振华附件厂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确认,截至2006年3月31日,振华附件厂的总资产为11,676,705.40元,总负债为10,014,248.79元,净资产为1,662,456.61元。
2006年4月28日,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资产评估报告书》(锡太评报字(2006)第012号),确认截至2006年3月31日,振华附件厂评估资产总额为1,161.35万元,负债总额为1,000.95万元,净资产为160.40万元。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资产管理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经济贸易办公室及振华附件厂全体股东出具《资产确认界定书》,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2006年4月28日,振华附件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同意振华附件厂的整体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即同意将振华附件厂的净资产50万元、100万元分别作为钱金祥和钱犇的出资共同将股份合作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原企业职工均由改制后的有限公司负责安置。
2006年4月29日,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改制中资产处置和股权设备(设置)的批复》,同意以200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振华附件厂的净资产160.40万元中的150万元作为改制企业的股本金,剩余转为资本公积。改制后的企业名为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其中:钱犇出资100万元,持有企业66.67%的股权,钱金祥出资50万元,持有企业33.33%的股权。
2006年4月29日,钱犇与钱金祥共同签署《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章程》。
2006年4月29日,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太会验(2005)第147号),截至2006年4月29日,振华有限已收到股东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50万元,均以原企业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
2006年4月30日,钱犇、钱金祥出具《债权债务承诺书》,承诺振华附件厂整体改制为振华有限前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振华有限延续承担。
2006年5月31日,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市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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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轿车附件厂改制为有限公司的批复》(胡政发[2006]30号),同意振华附件厂整体改制为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
2006年6月8日,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就振华有限上述整体改制设立事宜予以核准;并于同日核发注册号为“32021100020060608001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改制后,振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净资产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钱犇 | 100.00 | 100.00 | 66.67 |
2 | 钱金祥 | 50.00 | 50.00 | 33.33 |
合计 | 150.00 | 15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净资产出资 (万元) | 货币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钱犇 | 3,352.70 | 100.00 | 3,252.70 | 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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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钱金祥 | 1,805.30 | 50.00 | 1,755.30 | 35.00 |
合计 | 5,158.00 | 150.00 | 5,008.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净资产出资 (万元) | 货币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钱犇 | 3,352.70 | 100.00 | 3,252.70 | 27.85 |
2 | 钱金祥 | 1,805.30 | 50.00 | 1,755.30 | 14.99 |
3 | 无锡君润 | 6,883.00 | - | 6,883.00 | 57.16 |
合计 | 12,041.00 | 150.00 | 11,891.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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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字[2018]960001号),确认截至2017年11月30日,振华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69,911.83万元。
2018年2月11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02030714-1)名称变更预留[2018]第02110001号”《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预先核准了发行人本次整体变更后的名称“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5日,振华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公司以2017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股份制改造,公司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5日,无锡振华全体发起人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约定由振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无锡振华,以及发起人在无锡振华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2月15日,无锡振华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2018年3月6日,天健会计师就振华有限本次整体变更事项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7号),确认截至2018年2月28日,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振华有限截至2017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541,944,617.10元,按4.500827:1的折股比例折合实收资本12,041.00万元,其余净资产421,534,617.10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照原在振华有限的股权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即钱犇持有27.85%股份,钱金祥持有14.99%股份,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7.16%股份。
2018年3月5日,无锡振华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情况的报告》、《关于发起设立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制定<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年3月15日,无锡振华在无锡市工商局办理完成登记注册手续,取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20211250066467M”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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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振华成立时的股份结构如下:
序号 |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钱犇 | 3,352.70 | 27.85 | 净资产折股 |
2 | 钱金祥 | 1,805.30 | 14.99 | 净资产折股 |
3 | 无锡君润 | 6,883.00 | 57.16 | 净资产折股 |
合计 | 12,041.00 | 100.00 | -- |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钱犇 | 3,352.70 | 22.35 | 净资产折股 |
2 | 钱金祥 | 1,805.30 | 12.04 | 净资产折股 |
3 | 无锡君润 | 6,883.00 | 45.89 | 净资产折股 |
4 | 无锡瑾沣裕 | 2,000.00 | 13.33 | 货币 |
5 | 无锡康盛 | 959.00 | 6.39 | 货币 |
合计 | 15,000.00 | 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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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本形成过程中涉及的代持及代持还原情况
1998年6月,振华附件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注册资本为150万元,由胡埭小学及钱金祥等37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其中,陈晓良代钱金祥持有振华附件厂20%股权,出资额为30万元,高春国代钱金祥持有振华附件厂
19.33%股权,出资额为29万元,名义集体股东胡埭小学(1999年3月名义集体股东由胡埭小学变更为胡埭镇校办公司)代钱金祥持有振华附件厂20%股权,出资额为30万元,其余的股权由钱金祥及其他34名自然人股东实际持有。
1999年1月,唐国芬等34名自然人将其持有的振华附件厂7.33%股权(对应出资额11万元)转让给钱金祥,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上述股权由唐国芬等34名自然人代钱金祥持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振华附件厂实际为钱金祥个人全资持有的企业,胡埭小学及36名自然人股东均系代钱金祥持有股权。
1999年3月,振华附件厂隶属单位由胡埭小学变更为胡埭镇校办公司,名义集体股东胡埭镇校办公司代钱金祥持有振华附件厂20%股权。
2006年6月,振华附件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胡埭镇校办公司及36名自然人股东将持有的振华附件厂股权过户给钱犇,上述过户行为实际系胡埭镇校办公司及36名自然人与钱金祥股权代持的解除,以及钱金祥将上述股权转让给钱犇的过程。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振华附件厂的股权代持已还原。
2019年1月22日,胡埭镇人民政府和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出具《情况说明》:“无锡市胡埭中心小学(以下简称胡埭小学)自1998年6月5日至1999年3月17日持有的20%附件厂股权系代持股权,实际持股方为钱金祥个人,胡埭小学实际不存在任何出资。1998年2月28日,胡埭小学通过应付款转为出资款方式完成对附件厂30万元的出资;1998年3月23日,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改组股份合作制)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锡众会师验内字(98)第065号),对胡埭小学的前述出资予以验资;1998年6月5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郊区分局就附件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且胡埭小学出资30万元的情况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1998年2月28日至1998年6月5日,系胡埭小学履行名义出资义务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过程,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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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胡埭小学实际未出资,亦非实际股东,并未享受相关股东权利或承担相关股东义务,胡埭小学与钱金祥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该股权确系代为钱金祥持有。”
2019年1月22日,胡埭镇人民政府和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出具《情况说明》:“1999年3月18日,附件厂的名义集体股东胡埭小学变更为无锡市郊区胡埭镇校办工业公司(以下简称胡埭镇校办公司);胡埭镇校办公司对附件厂的出资款30万元事实由附件厂于1999年3月转入胡埭镇校办公司,并于同月用于对附件厂的出资,因此胡埭镇校办公司事实并未对附件厂进行任何出资,其所持有的附件厂股权实际系代钱金祥持有;胡埭镇校办公司前述名义出资及事实代持的方式并不实质违反当时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精神,鉴于当时附件厂实际系钱金祥个人100%持股的企业,也并不存在任何侵犯集体资产权益的情形。”
(三)发行人引入新股东情况
1、引入新股东原因、入股金额、定价依据、履行程序及资金来源
新股东名称 | 入股时间 | 入股原因 | 入股方式 | 对价金额(万元) | 定价依据 | 是否履行股东大会程序 | 入股资金来源 |
无锡君润 | 2017年11月 | 实际控制人调整持股方式,优化股权结构 | 增资 | 6,883.00 | 按出资额作价 | 是 | 自有资金 |
无锡瑾沣裕 | 2018年4月 | 引入机构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 | 增资 | 18,000.00 | 以2017年11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结合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与盈利预期协商确定 | 是 | 自有资金 |
无锡康盛 | 2018年4月 | 优化股权结构 | 增资 | 8,631.00 | 以2017年11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结合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与盈利预期协商确定 | 是 | 自有资金、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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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持股方式,故按出资额作价。
发行人于2018年4月引入的新股东无锡瑾沣裕、无锡康盛,其中无锡瑾沣裕为机构投资者,无锡康盛执行事务合伙人钱金南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钱金祥胞兄,有限合伙人钱金方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钱金祥胞弟,有限合伙人钱小妹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钱金祥胞姐。本次两名新股东以2017年11月30日发行人净资产为基础,结合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与盈利预期协商确定入股价格为9.00元/股,新股东用于认购无锡振华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借款。发行人新股东不存在任何限制或禁止该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或权益的情形。
2、各新股东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和间接股东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3、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清晰、稳定。
(四)历次股权变动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自1989年成立至今,发生多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报告期内,历次股权变动未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也未发生重大变化。通过历次增资,公司的资本规模得到提高,使公司能够抓住市场机遇,迅速扩大经营规模,对公司业绩的提升产生了积极影响。公司通过增资引入外部投资者,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下一步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五)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以来,公司存在以下收购行为:
1、收购无锡方园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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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购原因:公司确定了以无锡振华作为上市主体,为避免同业竞争,同时减少关联交易,故对无锡方园进行收购。
(2)收购合理性:对于汽车冲压零部件企业而言,模具的设计开发和加工能力极为重要,直接影响零部件产品的质量、性能及成本。无锡方园的定位为模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收购无锡方园有利于增强自身的模具研发能力和业务完整性。
(3)收购合法性:本次收购无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经振华有限2016年7月1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必要的审批程序;收购过程中,双方均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完成价款支付、股权过户变更等义务,收购过程合法合规。
(4)收购必要性:收购前,无锡方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收购无锡方园可以避免出现同业竞争风险,减少关联交易的情况。
(5)程序合规性:2016年7月15日,无锡方园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股东钱犇、孙琦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振华有限;振华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收购无锡方园股权事宜;钱犇、孙琦与振华有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16年8月8日,无锡方园向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收购无锡方园股权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6)定价公允性: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无锡市振华方园模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295号),无锡方园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280,355.61元,评估增值率为
3.22%,本次收购定价与评估值一致,价格公允。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减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一、流动资产 | 144.21 | 145.93 | 1.72 | 1.19 |
二、非流动资产 | 330.77 | 336.17 | 5.40 | 1.63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固定资产 | 150.30 | 155.70 | 5.40 | 3.59 |
1-1-83
在建工程 | 179.40 | 179.40 | - | - |
无形资产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7 | 1.07 | - | - |
资产总计 | 474.99 | 482.11 | 7.12 | 1.50 |
三、流动负债 | 254.07 | 254.07 | - | - |
四、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负债合计 | 254.07 | 254.07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220.92 | 228.04 | 7.12 | 3.22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营业收入 | 3,954.84 | 2,255.62 | 2,213.66 | 897.35 | 553.82 |
营业利润 | 91.01 | -494.44 | -564.15 | -266.31 | 4.05 |
利润总额 | 91.59 | -495.01 | -563.62 | -267.49 | 4.05 |
净利润 | 91.59 | -702.65 | -422.89 | -200.62 | 3.70 |
1-1-84
单位:元
项目 | 2015-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1,422.37 |
预付款项 | 1,010,954.99 |
其他应收款 | 85,827.99 |
其他流动资产 | 246,531.36 |
流动资产合计 | 1,584,736.71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1,566,555.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66,555.89 |
资产总计 | 3,151,292.60 |
流动负债: | |
应付账款 | 902,355.05 |
应交税费 | 7,703.98 |
流动负债合计 | 910,059.03 |
负债合计 | 910,059.03 |
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180,000.00 |
未分配利润 | 61,233.5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41,233.57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3,151,292.60 |
项目 | 2015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071,833.37 |
减:营业成本 | 1,084,380.28 |
税金及附加 |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4,397.10 |
财务费用 | -2,409.66 |
资产减值损失 | 4,621.8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693.97 |
1-1-8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537.77 |
加:营业外收入 | 82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357.77 |
减:所得税费用 | 3,815.8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541.96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541.96 |
1-1-86
祥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9,919,435.08元,评估增值率为0.38%,本次收购定价与评估值一致,价格公允。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减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一、流动资产 | 2,250.54 | 2,243.79 | -6.75 | -0.30 |
二、非流动资产 | 9,568.45 | 9,586.53 | 18.08 | 0.19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固定资产 | 8,492.67 | 8,447.63 | -45.04 | -0.53 |
在建工程 | 187.60 | 187.60 | - | - |
无形资产 | 875.68 | 951.30 | 75.62 | 8.64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875.68 | 951.30 | 75.62 | 8.64 |
长期待摊费用 | 12.50 | - | -12.50 | -100.00 |
资产总计 | 11,818.98 | 11,830.31 | 11.33 | 0.10 |
三、流动负债 | 8,838.37 | 8,838.37 | - | - |
四、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负债合计 | 8,838.37 | 8,838.37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2,980.61 | 2,991.94 | 11.33 | 0.38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营业收入 | 13,884.87 | 14,538.70 | 18,762.39 | 22,010.51 | 15,984.92 |
1-1-87
营业利润 | 91.95 | -122.25 | 135.77 | 1,854.90 | 1,239.60 |
利润总额 | 71.31 | -127.61 | 142.18 | 1,862.63 | 1,241.42 |
净利润 | 31.71 | -99.74 | 138.63 | 1,389.11 | 928.00 |
项目 | 2015-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48,232.03 |
应收账款 | 109,230.24 |
预付款项 | 3,646,277.25 |
其他应收款 | 53,875.04 |
存货 | 15,272,531.01 |
流动资产合计 | 20,030,145.57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87,276,255.78 |
无形资产 | 9,055,488.0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6,331,743.79 |
资产总计 | 116,361,889.36 |
流动负债: | |
应付账款 | 39,758,460.88 |
预收款项 | 179,463.15 |
应交税费 | -4,694,588.65 |
其他应付款 | 51,670,373.10 |
流动负债合计 | 86,913,708.48 |
负债合计 | 86,913,708.48 |
股东权益: |
1-1-88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7,730,000.00 |
盈余公积 | 171,818.09 |
未分配利润 | 1,546,362.7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448,180.88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16,361,889.36 |
项目 | 2015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82,364,919.78 |
减:营业成本 | 74,298,854.80 |
销售费用 | 681,904.77 |
管理费用 | 5,153,909.72 |
财务费用 | 2,294.11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27,956.38 |
加:营业外收入 | 1,561,560.16 |
减:营业外支出 | 131,563.2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57,953.32 |
减:所得税费用 | 542,654.0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15,299.28 |
1-1-89
(4)收购必要性:无锡胜益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的重合,公司收购无锡胜益利经营性资产后,无锡胜益利不再从事汽车零部件相关业务,本次收购可避免同业竞争,同时减少关联交易。
(5)程序合规性:2017年1月13日,无锡胜益利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将经营性资产转让给无锡亿美嘉;无锡亿美嘉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收购无锡胜益利的经营性资产;无锡胜益利与无锡亿美嘉签订了《关于无锡市振益轿车附件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转让协议》。无锡亿美嘉收购无锡胜益利经营性资产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6)定价公允性: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无锡市振益轿车附件有限公司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7]91号),无锡胜益利的单项资产在2016年12月31日的全部评估价值为35,237,761.27元。本次收购定价参考评估值确定,价格公允。评估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减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一、流动资产 | 3,780.26 | 1,776.16 | -2,004.10 | -53.01 |
二、非流动资产 | 2,362.63 | 1,747.62 | -615.01 | -26.03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固定资产 | 2,362.63 | 1,747.62 | -615.01 | -26.03 |
在建工程 | - | - | - | - |
无形资产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 |
资产总计 | 6,142.89 | 3,523.78 | -2,619.11 | -4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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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胜益利的经营性资产收购前,钱金方任执行董事,钱晓峰任监事;收购后,钱金方于2017年1月起在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无锡亿美嘉处任职,2018年3月,公司股改创立大会选举钱金方为公司董事,同时兼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2018年5月,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进行增选及变更,钱金方不再担任董事会董事一职,保留其常务副总经理职务。除此之外,本次收购未导致被收购资产其他相关人员成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收购未引起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动。本次收购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钱犇、钱金祥,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9)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资产承接主体无锡亿美嘉在本次资产收购当年及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 | 10,420.35 | 10,742.32 | 11,561.36 | 11,553.31 |
营业利润 | 887.48 | 615.30 | 626.97 | 1,151.66 |
利润总额 | 903.52 | 703.84 | 622.52 | 1,151.75 |
净利润 | 706.17 | 574.47 | 511.34 | 854.26 |
1-1-91
1991年11月19日,无锡县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证明》(锡审验资胡91第36号),验证胡埭仪表厂资金来源共计360,000元;其中,流动资金70,000元,固定资金290,000元。
(三)胡埭仪表厂变更为振华附件厂的验资报告
1995年5月19日,无锡市立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注册资金验资报告》(锡立信审事内验(胡)第504号),确认截至1995年4月3日,振华附件厂实有资金总额为150万元,其中:固定资金750,000元,流动资金750,000元。
(四)振华附件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验资报告
1998年3月23日,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改组股份合作制)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锡众会师验内字(98)第065号),确认截至1998年2月28日止,振华附件厂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150万元,其中胡埭小学出资30万元(从其他应付款胡埭小学账户转入,并已经胡埭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钱金祥、陈晓良等37名自然人应出资120万元(从应付款账户和其他应付款账户转入,并已经胡埭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
(五)振华附件厂集体出资主体变更的验资报告
1999年3月16日,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股份合作制)注册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锡众会师验内字(1999)第65号),确认截至1999年3月16日,振华附件厂注册资本为150万元,与上述股本相关的资产总额为10,699,599.80元,负债总额为9,083,443.75元,所有者权益为1,616,156.05元,其中:股本1,500,000元,盈余公积235,014.03元,未分配利润-118,857.98元。
(六)振华附件厂改制设立振华有限的验资报告
2006年4月29日,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太会验(2005)第147号),截至2006年4月29日,无锡振华已收到股东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50万元,其中钱犇出资100万元(实际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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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333万元,其中1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6.9333万元计入资本溢价),钱金祥出资50万元(实际投入53.4667万元,其中5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
3.4667万元计入资本溢价),均以原企业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
(七)振华有限设立后第一次增资的验资报告
2012年3月27日,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东林内验(2012)142号),截至2012年3月27日,振华有限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5,008万元,其中钱犇出资3,252.7万元,钱金祥出资1,755.3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八)振华有限设立后第二次增资的验资报告
2017年11月30日,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太会验(2017)第037号),截至2017年11月28日,振华有限已收到无锡君润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883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九)振华有限改制设立无锡振华的验资报告
2018年3月6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7号),截至2018年2月28日止,无锡振华(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以振华有限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资本120,410,000.00元。各出资者以净资产出资及折股的情况如下:钱犇以其拥有的振华有限净资产中的155,215,566.53元,折合33,527,000股出资,占总股份的27.85%;钱金祥以其拥有的振华有限净资产中的83,543,315.70元,折合18,053,000股出资,占总股份的14.99%;无锡君润以其拥有的振华有限净资产中的318,568,107.12元,折合68,830,000股出资,占总股份的57.16%。
(十)无锡振华设立后第一次增资的验资报告
2018年4月17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108号),截至2018年4月16日止,无锡振华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2,959.00万元,其中无锡康盛认缴出资959.00万元,无锡瑾沣裕认缴出资2,00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十一)对振华有限设立后第二次增资的验资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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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8日,天健会计师对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出具的锡太会验(2017)第037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9])149号),经复核,截至2017年11月28日止,振华有限新增实收资本6,883万元已全部到位。
五、振华配件厂历史沿革情况
振华配件厂的历史上溯至1986年成立的胡埭元件厂,振华配件厂的历史沿革分为三个阶段,即集体所有制阶段(1986年8月至1997年11月)、股份合作制阶段(1997年11月至2000年9月)、二次变更集体所有制阶段(2000年9月至2008年11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阶段:集体所有制阶段(1986年8月至1997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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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1986年8月,胡埭元件厂设立
1986年8月1日,无锡县民政局出具《关于同意建办无锡县胡埭电器元件厂的批复》(锡民福(1986)84号),同意胡埭乡和胡埭乡西溪村联合建办无锡县胡埭西溪电器元件厂,经济性质为福利企业(村办),经营范围为:主营电器元件,兼营五金标牌、机械模具。1986年8月9日,无锡县胡埭人民公社下属单位及无锡县胡埭信用合作社对胡埭元件厂进行验资并出具《资金验收证明》,证明:胡埭元件厂注册资金12万元由集体主管部门西溪村最终出资。
本次出资设立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
1986年8月9日,无锡县工商局核准了胡埭元件厂的设立事项,并颁发了“锡县工商企字第24030号”《工商企业营业执照》。
2、1987年3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金及第一次变更企业名称
1987年2月12日,无锡县民政局出具《关于“无锡县胡埭西溪电器元件厂”要求更名为“无锡县气缸厂”的报告》(锡民福[1987]12号),要求胡埭元件厂更名为“无锡县气缸厂”(以下简称“无锡气缸厂”)。
1987年2月23日,无锡县计划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县糖烟公司建办“无锡县高桥电器控制设备厂”等企业及企业更名的批复》(锡计发[1987]27号),同意胡埭元件厂更名为“无锡县气缸厂”。
1987年2月28日,无锡气缸厂厂长王国瑞和主管单位无锡县西溪村村民委员会签署《无锡县气缸厂章程》。
根据无锡县胡埭信用合作社出具的《资信来源证明书》,无锡气缸厂实有注册资金增加至45.6万元,增加部分中25.6万元为西溪村联拨固定资产,8万元为无锡县气动元件厂拨款(材料)。
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系原集体股东平价增资。
1987年3月11日,无锡县工商局核准了无锡气缸厂的前述变更事项,并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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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锡县工商企字第24085号”《工商企业营业执照》。
3、1988年2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金
1987年11月30日,无锡县民政局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县气缸厂”增项及建办“产品门市部”的批复》(锡民福[1987]145号),同意无锡气缸厂增加主营范围及建办部门。
根据无锡县胡埭信用合作社出具的《资信来源证明书》,无锡气缸厂实有注册资金增加至80万元,均由西溪村最终出资。
1987年12月22日,无锡气缸厂厂长王国瑞和无锡县胡埭人民公社签署《企业章程》。
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系原集体股东平价增资。
1988年2月15日,无锡县计划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建办“无锡县华茂涂油器厂”等企业及企业更名、增项的批复》(锡计发[1988]19号),同意无锡县气缸厂增加兼营密封件和塑料制品。
4、1991年5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金
1991年5月9日,无锡县胡埭乡人民政府出具批复(胡政发1991第28号),同意无锡气缸厂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明远。
1991年5月9日,根据无锡县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锡审所资胡
(91)第13号),无锡气缸厂实有注册资金增加至110万元均由西溪村最终出资。
根据西溪村村委会出具的《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1991年3月30日,西溪村委正式任命吴明远为无锡气缸厂法定代表人、厂长。
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系原集体股东平价增资。
1991年5月25日,无锡县工商局核准了无锡气缸厂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并颁发了注册号为“25004057-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1995年8月,第二次变更企业名称
1995年5月28日,无锡气缸厂向无锡市郊区工商局提交《企业法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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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为无锡市勇达液压气缸厂。1995年5月28日,无锡西溪村村委会同意并且通过《企业法人章程》。1995年8月23日,无锡县胡埭乡人民政府出具批复(胡政发1995第354号),同意无锡气缸厂更名为无锡市勇达液压气缸厂。1995年8月24日,无锡市工商管理局郊区分局核准了勇达气缸厂前述变更事宜,并颁发了注册号为“25004057-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第二阶段:股份合作制阶段(1997年11月至2000年9月)1994年12月,西溪村通过将原集体企业无锡县气缸厂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剥离,归村集体所有,由吴明远以承担原集体企业无锡县气缸厂部分贷款为对价接收企业剩余的部分原材料、产成品等资产的方式,将无锡县气缸厂交由吴明远个人租赁经营。2019年1月22日,胡埭镇人民政府和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出具《情况说明》:“1994年12月勇达气缸厂前身无锡县气缸厂交由吴明远个人租赁经营事项虽未经招投标、评估等程序,但已于1997年10月由集体出资方西溪村村委会、企业和集体资产主管部门无锡市郊区胡埭镇经营管理办公室出具《资产确认报告书》予以确认,前述租赁经营程序不存在实质违反当时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精神的情形,亦不存在侵犯集体资产合法权益的情形。”“前述资产剥离及债务承接事项虽未就此出具评估作价文件或核实材料,但西溪村村委会委派了审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全程参与了资产、负债的清查、核实和交接工作,且已由当时集体出资方相关负责人员予以确认。前述事项不存在实质违反当时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精神的情形,不存侵犯集体资产合法权益的情形。”
1、1997年11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7年10月8日,勇达气缸厂向无锡市郊区工商局提交《关于改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申请》,拟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1997年10月8日,由西溪村经营站为主,抽调西溪村下属企业五名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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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组成的资产清理小组,资产清理小组出具《无锡市勇达液压气缸厂资产清理报告》,经无锡市郊区胡埭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西溪村村委会盖章确认,勇达气缸厂为集体所有制,经营形式为租赁经营,为吴明远个人承租,并对勇达气缸厂的全部资产进行了清查,包括企业资产、负债等。1997年10月25日,所有者西溪村村委会、勇达气缸厂与资产清理部门无锡市郊区胡埭镇经营管理办公室出具《资产确认报告书》,确认勇达气缸厂经评估的总资产为1,815,601.01元,总负债为627,714.56元,净资产为1,187,886.45元。由于该厂为租赁经营企业,故清理确认的净资产1,187,886.45元分别归个人投资者:吴再芳享有80,000元,吴品伟享有80,000元,吴文辉享有160,000元,吴明远享有867,886.45元。
同期,勇达气缸厂全体集体及个人股东签署《股权设置证明》,确认了上述股权设置。1997年10月28日,西溪村村委会与吴明远共同签署《无锡市勇达液压气缸厂同意改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协议书》,各方自愿改组股份合作制企业。1997年10月30日,无锡市郊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市勇达液压气缸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批复》(锡郊体改(1997)158号),同意勇达气缸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股本总额为人民币80万元,每股面额1,000元,共计800股。设集体股、个人股两种。其中集体股为8万元人民币,折80股,占总股本的10%,由西溪村村委出资入股。个人股为72万元,折720股,占总股本的90%,由企业职工以现金及存量资产认购形式入股。1997年11月2日,勇达气缸厂召开首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锡市勇达液压气缸厂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并选举产生吴明远为执行董事、厂长,蒋连兴为执行监事。1997年11月3日,吴明远、吴再芳、吴品伟、吴文辉签订《投资确认书》:经胡埭镇资产管理办公室产权确认界定,勇达气缸厂现有净资产1,187,886.45元为个人资产,其中:吴再芳80,000元,吴品伟80,000元,吴文辉160,000元,吴明远867,886.45元,经调整后为勇达气缸厂的应付款,现四人确认,除吴明远467,886.45元留作应付款外,其余四人的应付款(共计7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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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转作对改制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投资款。1997年11月3日,西溪村民委员会与勇达气缸厂签署《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并经无锡市郊区胡埭镇经营管理办公室鉴证确认。主要内容如下:1)同意将企业改制前的债权作如下处理:改制前的债权1,118,826.47元转移给改制后的企业收取和处理;改制前的遗留未入账应收款、资产款属西溪村民委员会所有,改制后企业收回后应主动交还西溪村民委员会;2)同意将企业改制前的债务作如下处理:债务627,714.56元转移给改制后企业,改制后企业负责归还;改制前遗留的没有在账面反映的债务均由改制后企业承担责任,包括各种应交税款,上交款、欠款等;3)确认订立本协议后,明确为企业接受的债权债务,均由改制后企业承担责任。1997年11月6日,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无锡市勇达液压气缸厂(改组股份合作制)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锡众会师验内字(97)第156号),确认截至1997年11月6日止,勇达气缸厂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80万元,其中西溪村村委委托西溪实业总公司出资8万元、吴明远等四名自然人出资72万元(从应付款账户和其他应付款账户转入,并已经无锡市胡埭镇资产管理办公室确认)。1997年11月8日,勇达气缸厂向无锡市郊区工商局提交《申请企业法人(营业)变更登记注册书》,申请变更企业经济性质为股份合作制,变更注册资金为80万元。1997年11月12日,无锡市工商局郊区分局就勇达气缸厂的上述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相关事宜予以核准。本次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后,勇达气缸厂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吴明远 | 40.00 | 50.00 |
2 | 吴文辉 | 16.00 | 20.00 |
3 | 吴再芳 | 8.00 | 10.00 |
4 | 吴品伟 | 8.00 | 10.00 |
5 | 西溪村村委会 | 8.00 | 10.00 |
合计 | 8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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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西溪村村委会、吴文辉、吴再芳、吴品伟系代吴明远持有
2、勇达气缸厂经营的事实情况及背景
根据对时任中共西溪村党总支书记蒋连兴及吴明远的访谈显示,1986年至1994年期间,无锡气缸厂为西溪村投资的集体企业;自1994年12月起,无锡气缸厂实际交由吴明远个人租赁经营。当时西溪村将原企业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剥离,归村集体所有。吴明远以承担原集体企业部分贷款为对价接收无锡气缸厂剩余的部分原材料、产成品等资产。自此,除已由西溪村收回的资产外,吴明远已购买无锡气缸厂剩余资产,无锡气缸厂变更为吴明远个人租赁经营的企业,并直至1997年完成股份合作制改制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1997年10月清产清查确认的投资者中,吴文辉、吴再芳、吴品伟均为吴明远近亲属,并自此代为吴明远持有勇达气缸厂股权;另外,在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过程中西溪村村委会亦并未实际对勇达气缸厂进行投资,其持有的勇达气缸厂股权系代为吴明远持有。因此,自1994年12月至2000年,勇达气缸厂(及更名前的无锡气缸厂)实际系吴明远个人100%持股挂靠集体的私营企业。
(三)第三阶段:二次改制集体所有制阶段(2000年9月至2008年12月)
1、2000年9月,二次改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并由钱金祥承包经营2000年9月7日,勇达气缸厂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企业股东变更为胡埭资产经营公司(集体所有制)。2000年9月7日,勇达气缸厂通过新的《无锡市勇达液压气缸厂章程》。2000年9月7日,由西溪村经营站为主,抽调西溪村下属企业五名会计人员组成的资产清理小组,资产清理小组出具《无锡市勇达液压气缸厂资产清理报告》,并经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和西溪村村委会盖章确认,对勇达气缸厂的全部资产进行了清查,包括企业资产、负债等。2000年9月7日,胡埭资产经营公司与勇达气缸厂签署《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胡埭资产经营公司自愿承担改制前原企业所有债权债务的清偿,勇达气缸厂(原全体股东)不对原企业的债权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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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7日,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锡市勇达液压气缸厂评估报告书》(锡众评报字(2000)第407号),确认截至2000年8月31日,勇达气缸厂评估资产总额为5,790,943.21元,负债总额为4,980,173.47元,净资产为810,769.74元。
2000年9月12日,无锡市郊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市勇达液压气缸厂由股份合作制企业变更为集体企业的批复》(锡郊体改(2000)28号),同意勇达气缸厂的转制方案。
2000年9月21日,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众会师验内字(2000)第405号),截至2000年9月21日止,勇达气缸厂已收到胡埭资产经营公司汇入的100万元,其中80万元作为胡埭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款,其余20万元作为往来款;原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已于2000年9月21日退出(转入勇达气缸厂的其他应付款——原投资者账户)。
2000年9月25日,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任命吴明远为勇达气缸厂的法定代表人。
2000年9月29日,勇达气缸厂向无锡市郊区工商局提交《申请企业法人(营业)变更登记注册书》,申请变更经营住所为无锡市郊区胡埭镇振胡路,变更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2000年9月30日,无锡市郊区工商局就此次勇达气缸厂经济性质及经营范围变更事宜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显示,勇达气缸厂住所为无锡市郊区胡埭镇振胡路91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明远,注册资金80万元,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主营为气动元件、液压件、电器元件的制造、加工;塑料零件、非标金属结构件、汽车零配件、紧固件的制造、加工。
2019年1月22日,胡埭镇人民政府和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出具《情况说明》:“2000年9月,勇达气缸厂改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由无锡郊区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后更名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资产经营公司,以下均简称胡埭资产经营公司)100%持有勇达气缸厂的股权;就前述勇达气缸厂改制及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对其出资事宜,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已经内部决策,并审阅了改制相关文件并在改制相应文件上予以了签署,最终该次改制事项亦由无锡市郊区经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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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改革办公室予以了批复同意。”
2、2000年12月,变更企业名称
2000年12月28日,勇达气缸厂向无锡市郊区工商局提交《申请企业法人(营业)变更登记注册书》,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为无锡市振华轿车配件厂,变更法定代表人为钱金南。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对此予以确认。
2000年12月28日,胡埭资产经营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钱金南签署的《无锡市振华轿车配件厂企业章程》。
2000年12月28日,无锡市郊区工商局就此次振华配件厂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二次改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并由钱金祥承包经营的背景与事实
根据对时任中共西溪村党总支书记蒋连兴、吴明远的访谈及胡埭镇政府、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出具的说明显示,1994年12月至2000年期间勇达气缸厂系吴明远个人100%持股并经营的企业,鉴于当时勇达气缸厂经营规模较小,解决残疾人就业较少,因此胡埭镇政府决定将勇达气缸厂改制回集体企业,并转由胡埭镇用工规模较大企业的经营者钱金祥以承包经营的方式接手勇达气缸厂,从而能够更好的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2000年12月,钱金祥将勇达气缸厂更名为振华配件厂,并委托其胞兄钱金南担任法定代表人,但承包过程中的实际生产经营仍由钱金祥负责。
根据对钱金祥、钱金南及时任胡埭镇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堵建良、吴明远的访谈显示,通过2000年勇达气缸厂改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并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一系列变更行为,使得更名后的振华配件厂事实上成为了钱金祥承包经营的集体福利企业。综上,2000年勇达气缸厂改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并更名为振华配件厂后,振华配件厂系实际由钱金祥承包经营的集体福利企业。
(四)第四阶段:振华配件厂注销(2008年12月)
1、无锡振华收购振华配件厂的资产负债及振华配件厂的注销程序
2008年11月6日,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胡埭资产经营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集体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市振华轿车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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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注销的批复》(胡改批[2008]2号),决定对振华配件厂进行改制,即振华配件厂注销,所有的业务并入无锡振华,所有人员均由振华有限吸收录用,振华配件厂的净资产由镇政府进行处置;改制基准日为2008年11月6日。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集体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和振华配件厂共同制定《无锡市振华轿车配件厂注销改制方案》,具体内容如下:1、改制和总体原则:振华配件厂注销,所有的业务并入无锡振华,所有人员均由无锡振华吸收录用,振华配件厂的净资产由镇政府进行处置;2、改制中有关资产的处置:1)因企业改制工作的需要,振华配件厂原来的房产、存货、土地使用权等全部出售给无锡振华;2)债权债务转让给无锡振华,截止注销清算基准日的净资产,扣除清算中支付的有关税金、费用等后,剩余归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由镇政府处置;3)振华配件厂职工全部由振华有限吸收录用,并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的福利待遇不低于原来的水平;4)或有事项的处理:在振华配件厂注销后,如出现或有负债等事项,均由胡埭资产经营公司承担。
同日,振华配件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出具《企业改制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同意振华配件厂的上述改制方案。
2008年11月6日,振华配件厂与无锡振华签署《协议》,约定鉴于振华配件厂注销,振华配件厂所有客户的业务、技术文件、模具资产、厂原有所有工作人员均由无锡振华吸收;自前述技术文件、客户模具资产交接之日起,使用权归无锡振华,振华配件厂不再拥有相应的权利,也不再承担相应的风险;振华配件厂主管机关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对前述《协议》予以了盖章确认。
2008年11月6日,振华配件厂与无锡振华签署《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协议》,约定振华配件厂将其所拥有的房产、设备、存货、土地使用权等出售给无锡振华,转让价格合计79,399,229.43元,由无锡振华于2010年12月前分三期支付转让款项。
2008年12月9日,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配件厂的注销决定》(胡政发[2008]124号),确认振华配件厂的改制方案已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后相关债权债务已处置完毕,现有企业净资产统一收归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由胡埭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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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以上情况,胡埭镇人民政府对该厂做出注销决定。2008年12月10日,无锡公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无锡市振华轿车配件厂清算审计报告》(公勤审内字(2008)第54号),认为截至2008年12月10日,振华配件厂清算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振华配件厂财产分配所有者权益余额为58,843,090.88元,归属投资方胡埭资产经营公司。2008年12月12日,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锡国税二通[2008]104740号),同意振华配件厂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
2008年12月15日,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向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出具证明函,证明振华配件厂的债权债务已清理完结。胡埭镇人民政府盖章确认,同意注销。
2008年12月26日,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出具《企业法人注销核准通知书》((02111710)企业法人注销[2008]第12260001号),核准振华配件厂注销申请。
截至2008年12月,振华配件厂与无锡振华已办妥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手续,土地、房产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已经过户至无锡振华名下,机器设备已经交付无锡振华,相关债权债务已通过向振华配件厂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发送债务或债权转移通知书并取得对方签章同意的方式完成转让,振华配件厂员工已陆续办理完成与无锡振华签署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无锡振华亦已支付完毕相应的资产负债转让款项。
2、振华配件厂资产转让及注销的背景和事实
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就残疾人就业和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出台新政策,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残疾人就业政策变化,2007年7月起原福利企业需要重新认定;同时,为整合集体资产和规范集体福利企业,经与钱金祥协商,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决定将振华配件厂的资产及负债转让给振华配件厂承包方钱金祥与其儿子钱犇控股的振华有限,并对振华配件厂予以清算注销。因此,振华配件厂并未于2007年7月后重新进行福利企业认定,即自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注销期间,振华配件厂不再为福利企业,并未享受相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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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前述期间振华配件厂已逐步收缩业务规模并着手资产负债出售及企业清算注销事宜。根据无锡振华、振华配件厂与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后续的收付款凭证、记账凭证、工商档案材料等文件,并经对钱金祥、时任胡埭镇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的访谈及其出具的相关说明显示,鉴于振华配件厂系钱金祥承包经营企业,无锡振华已支付完毕相应的资产负债转让款项,振华配件厂已将集体投资款项予以归还,并完成了清算注销程序,不存在任何侵犯集体利益的情形。
根据胡埭镇人民政府、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出具的说明显示,振华配件厂2000年至2008年期间系钱金祥个人承包经营的集体企业,后已通过向无锡振华出售其全部资产及负债并注销的方式实现承包经营关系的解除,其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五)振华配件厂历史沿革中涉及的代持及代持还原情况
1994年12月,西溪村将无锡气缸厂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剥离,归村集体所有,吴明远以承担无锡气缸厂部分贷款为对价接收了无锡气缸厂剩余部分原材料、产成品等资产,无锡气缸厂实际变更为吴明远100%持股的企业,西溪村村委会代吴明远持有上述股权。
1997年11月,勇达气缸厂(无锡气缸厂更名为勇达气缸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注册资本为80万元,由西溪村村委会、吴明远、吴文辉、吴再芳、吴品伟共同投资设立,其中西溪村村委会、吴文辉、吴再芳、吴品伟持有的勇达气缸厂股权均系代吴明远持有。
2000年9月,勇达气缸厂二次改制为集体企业,注册资金为80万元,由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出资,原股东均退出投资,西溪村村委会、吴文辉、吴再芳、吴品伟与吴明远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还原。
2019年1月22日,胡埭镇人民政府和胡埭资产经营公司出具《情况说明》:“1997年11月3日,西溪村村委会委托无锡市郊区胡埭镇西溪实业总公司向勇达气缸厂出资8万元,勇达气缸厂于 1997年11月13日将该8万元出资向无锡市郊区胡埭镇西溪实业总公司予以了返还,西溪村村委会对勇达气缸厂的出资在短时间内予以了返还。因此西溪村村委会事实并未对勇达气缸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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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出资,其所持有的勇达气缸厂股权实际系代吴明远持有;西溪村委会前述名义出资及事实代持的方式并不实质违反当时政 策要求和法律法规精神,鉴于当时勇达气缸厂实际系吴明远个人100%持股的企业,也并不存在任何侵犯集体资产权益的情形。”
六、江苏省政府对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历次股权变动及产权界定情况的确认2018年8月14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向无锡市人民政府报送《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确认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请示》,就无锡振华及振华配件厂的历史沿革及股权界定进行了审核及确认:
“振华股份从集体企业设立到集体企业改制,从承包经营振华配件厂到收购其有关资产、负债,从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到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等历史沿革相关事项事实清楚,符合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文件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股权关系清晰,不存在侵犯国家和集体资产的情形。”
2018年9月1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报送《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无锡市振华轿车配件厂历史沿革及股权界定的请示》,就无锡振华及振华配件厂的历史沿革及股权界定进行了审核及确认:“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无锡市振华轿车配件厂历史沿革中的设立、产权界定、股权转让、注销清算等处置事项真实、有效,均符合当时有关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国有、集体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及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
2019年5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确认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无锡市振华轿车配件厂历史沿革及股权界定相关事项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2019]41号)(以下简称“《省政府确认函》”),对历史沿革、股权变更和产权界定等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无锡市振华轿车配件厂历史沿革相关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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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前身集体所有制企业胡埭仪表厂的设立、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及各阶段的股本设置及演变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且已经《省政府确认函》的确认,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法律纠纷和风险;
(2)振华配件厂及其前身的设立、改制、股本演变合法有效,发行人收购振华配件厂的资产负债及振华配件厂的注销过程合法合规,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且已经《省政府确认函》的确认,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法律纠纷和风险;
(3)无锡振华及振华配件厂历史沿革中不存在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
七、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下属子分公司情况
(一)股权结构图
(二)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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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情况
职能部门 | 部门职责 |
行政人事部 | 负责公司规章制度、标准的建立健全工作;对公司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检查督促并提出整改方案;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及企业宣传工作;及时传递各项企业管理信息,监督检查布置工作;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策划公司组织架构和编制岗位职责,确定岗位人员配备方案;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统筹管理员工的培训工作;负责公司后备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公司薪酬体系的设计及薪酬管理;负责员工工资结算、职业技术鉴定、社会保障等业务的开展,协调解决员工劳动争议;负责组织各部门制订岗位绩效考核方案并对员工进行绩效管理;负责公司员工档案、各种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公司信息设备/设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
财务部 | 遵照国家会计准则,建立健全公司会计核算体系,督促、监督公司各部门执行财务制度和有关法规;负责公司各部门(单位)发生的各种业务的会计核算,包括收支核算、成本与费用核算;固定资产核算等;组织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进行财务状况分析,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从财务角度审核各种业务协议书、合同及原始单据;监督、审核公司各项支出;负责公司资金筹集及使用方案的规划和执行;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体系进行指导、检查、监督;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计算和缴纳公司各项税款;负责配合审计、税务等外部单位对公司的财务检查;组织编制公司年度预算,指导各部门编制部门预算,指导下属单位编制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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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技术部 | 负责公司新市场、新客户、新项目的调研、开发拓展和沟通工作,促进公司销售目标的实现和市场份额的提升;负责公司科技发展方向,制定科研工作目标与任务;负责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信息调查、收集、研究与应用;组织新技术、新装备的具体研究开发与试制工作、申报、鉴定、成果推广等工作;全面负责规划、协调新产品的开发,协调跟踪好工装、产品开发计划,确保产品整个开发过程最终实现满足批量生产的需求;负责商务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各类技术文档的管理。 |
质保部 | 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改进;负责内外部审核的组织分析和改善;参与新供应商的开发评审;负责供应商的供货质量的确认,并对相关质量、服务等信息进行收集、考核,督促供应商质量改进的提升;负责对公司内部的产品进行过程质量监控;负责质量数据的收集、汇总并组织分析和改善;负责接收顾客产品质量信息并组织分析和改善;组织开展客户的售后服务及索赔申诉等工作;负责实验室的管理;负责量具/检具的管理。 |
制造物流部 | 负责根据顾客销售预测/计划,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及物料外购外协计划;负责控制断点零件计划,减少/杜绝零件呆滞;负责产品交付状况的跟踪,协调处理交货零件在交付顾客时发生的问题,确保产品准时交付;按要求/制度操作,合理安排物料装载,确保各项货物先进先出以及出、入库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到各项业务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负责日常库房管理,实行定期盘点制度;负责包装容器的测算、投放、发放回收管理;负责产品运输方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指标达标;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管理,合理调度各项生产资源,确保安全库存和准时交付,使生产效率最大化,保证生产计划达到目标要求;协调制定各种消耗定额并严格执行,降低成本;不断改进工艺和管理,应用先进技术、工艺等,推行精益生产,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严格执行各种质量标准、要求、规定,保证产品质量满足要求,确保质量问题及时改进;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及工装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
规划部 | 负责公司设备/设施布局的规划;负责公司焊接集成和冲压自动化工作;负责设备前期开发的技术调研工作;负责设备技术改进工作;负责公司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新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负责公司设备及设施标准化作业的制定;负责设备/设施等技术文档的管理;负责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公司基建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能源(水电气等)管理工作。 |
采购部 | 负责供应商的开发、评估、选择工作,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依据公司经营需要,参与编制年度材料采购预算以及资金预算并负责执行;负责采购物资的报价比价以及年度降价谈判;负责采购合同及重大采购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供应商供货问题的协调。 |
内审部 | 督促建立健全完整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对公司和下属公司的经济效益、财务收支、资产运营安全及完整性、物资采购等方面进行内部审核;定期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配合外部审计人员完成定期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等各项审计工作。 |
证券法务部 | 做好与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公司股东的联络工作;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股东持股资料等;负责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管理工作,负责上市申报的具体事务等;负责拟定和执行公司各项与证券事务有关的制度;根据公司战略,进行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调研、论证。 |
1-1-109
1、控股子公司情况
(1)郑州君润
郑州君润主要从事乘用车冲压零部件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MA40Q01C0F |
注册资本 | 8,5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8,5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钱犇 |
设立日期 | 2017年3月28日 |
住所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 |
股东构成 | 公司持有100%股权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销售、加工及研发。(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110
郑州君润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振华有限 | 1,855.00 | 100.00 |
合计 | 1,855.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无锡振华 | 4,900.00 | 100.00 |
合计 | 4,9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无锡振华 | 8,500.00 | 100.00 |
合计 | 8,500.00 | 100.00 |
1-1-111
2)郑州君润实际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郑州君润成立于2017年3月28日,主要从事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汽车焊接零部件,包括AB柱框架加强板总成、前纵梁总成、后侧围总成、后纵梁总成、后内轮罩板总成等。
郑州君润主要经营模式为公司根据整车制造商生产计划确定采购计划,向整车制造商确定的冲压件及标准件供应商发送采购原材料,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点焊、凸焊、弧焊、涂胶等操作后,完成向下游整车制造商的配送。3)郑州君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期间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 |
总资产 | 70,169.47 | 59,142.58 | 44,390.77 |
净资产 | 18,849.59 | 15,559.79 | 6,768.66 |
营业收入 | 17,629.05 | 19,661.10 | 11,894.50 |
净利润 | 3,289.80 | 5,191.13 | 2,207.79 |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MA1N0CYA0M |
注册资本 | 3,5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3,5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钱犇 |
设立日期 | 2016年11月18日 |
住所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富安商业广场A区17号5楼 |
1-1-112
股东构成 | 公司持有100%股权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紧固件的研发、制造、加工;机械零部件、五金加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期间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
总资产 | 13,341.28 |
净资产 | 6,146.25 |
营业收入 | 10,420.35 |
净利润 | 706.17 |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无锡市振华方园模具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089359991F |
注册资本 | 1,118.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118.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钱犇 |
设立日期 | 2014年1月10日 |
住所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
股东构成 | 公司持有100%股权 |
经营范围 | 模具、工具夹具、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研发、设计、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期间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
总资产 | 3,701.13 |
净资产 | -106.74 |
营业收入 | 3,954.84 |
净利润 | 91.59 |
1-1-113
武汉恒升祥主要生产乘用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为公司服务华中地区客户的生产基地,基本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05201544X3 |
注册资本 | 3,68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3,68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钱犇 |
设立日期 | 2012年8月17日 |
住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亭一路16号 |
股东构成 | 公司持有100%股权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期间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
总资产 | 19,626.93 |
净资产 | 5,758.00 |
营业收入 | 13,884.87 |
净利润 | 31.71 |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02MA31PFN82R |
注册资本 | 8,5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8,5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钱犇 |
设立日期 | 2018年5月14日 |
1-1-114
住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三屿工业园区焦安路2号 |
股东构成 | 公司持有100%股权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销售、加工、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期间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
总资产 | 47,181.14 |
净资产 | 6,894.10 |
营业收入 | 5,499.12 |
净利润 | -597.71 |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H3LMR9M |
注册资本 | 2,945.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2,945.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钱犇 |
设立日期 | 2021年3月19日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
股东构成 | 公司持有100%股权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紧固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项目 | 基本情况 |
1-1-115
公司名称 | 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惠山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6MA1N9HRG8T |
负责人 | 钱犇 |
设立日期 | 2017年1月6日 |
住所 |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瑞丰路10号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紧固件的研发、制造、加工;机械零部件、五金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项目 |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MA1TB1E4XE |
认缴出资 | 6,883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钱金祥 |
设立日期 | 2017年11月21日 |
住所 | 无锡市建筑西路599-5(2号楼)四楼442室 |
营业范围 |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贸易咨询。(依法 |
1-1-116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期间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已经江苏公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
总资产 | 260,744.14 |
归母净资产 | 54,089.68 |
营业收入 | 141,690.14 |
归母净利润 | 5,484.91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 | 出资形式 | 出资比例 |
1 | 钱犇 | 有限 | 44,739,500 | 货币 | 65.00% |
2 | 钱金祥 | 普通 | 24,090,500 | 货币 | 35.00% |
合计 | - | 68,830,000 | - | 100.00% |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无锡君润 | 6,883.00 | 45.89% |
2 | 钱犇 | 3,352.70 | 22.35% |
3 | 钱金祥 | 1,805.30 | 12.04% |
4 | 无锡康盛 | 959.00 | 6.39% |
5 | 无锡瑾沣裕 | 2,000.00 | 13.33% |
合计 | 15,000.00 | 100.00% |
1-1-117
1、无锡君润
无锡君润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之“1、无锡君润”。
2、钱犇、钱金祥
钱犇、钱金祥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及提名选聘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3、无锡康盛
2018年1月,钱金方、钱金南以及钱小妹设立无锡康盛,认缴出资为8,631万元。无锡康盛目前持有公司6.39%的股份,为公司主要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MA1UYCQK3B |
认缴出资 | 8,631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钱金南 |
设立日期 | 2018年1月24日 |
住所 | 无锡市建筑西路599号-5(2号楼)四楼452室 |
营业范围 |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期间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总资产 | 8,631.16 |
净资产 | 8,629.51 |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 -0.52 |
1-1-118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元) | 出资形式 | 出资比例 |
1 | 钱金方 | 有限 | 72,000,000 | 货币 | 83.42% |
2 | 钱金南 | 普通 | 7,155,000 | 货币 | 8.29% |
3 | 钱小妹 | 有限 | 7,155,000 | 货币 | 8.29% |
合计 | - | 86,310,000 | - | 100.00% |
项目 |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MA1UR5D18G |
认缴出资 | 18,0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瑾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设立日期 | 2017年12月20日 |
住所 | 无锡市建筑西路599—5(2号楼)四楼447室 |
营业范围 |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期间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 |
总资产 | 18,098.69 |
净资产 | 18,069.49 |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 11.09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形式 | 出资比例 |
1-1-119
1 | 秦峰 | 有限 | 3,200.00 | 货币 | 17.78% |
2 | 无锡城开 | 有限 | 3,000.00 | 货币 | 16.67% |
3 | 许丽红 | 有限 | 2,800.00 | 货币 | 15.56% |
4 | 王正东 | 有限 | 1,500.00 | 货币 | 8.33% |
5 | 许卫东 | 有限 | 1,500.00 | 货币 | 8.33% |
6 | 张连生 | 有限 | 1,240.00 | 货币 | 6.89% |
7 | 陈志坚 | 有限 | 1,000.00 | 货币 | 5.56% |
8 | 郑月旭 | 有限 | 660.00 | 货币 | 3.67% |
9 | 金跃红 | 有限 | 500.00 | 货币 | 2.78% |
10 | 朱庆杰 | 有限 | 500.00 | 货币 | 2.78% |
11 | 许纪东 | 有限 | 500.00 | 货币 | 2.78% |
12 | 夏之颖 | 有限 | 500.00 | 货币 | 2.78% |
13 | 陈德生 | 有限 | 500.00 | 货币 | 2.78% |
14 | 吴元 | 有限 | 500.00 | 货币 | 2.78% |
15 | 上海瑾悦 | 普通 | 100.00 | 货币 | 0.56% |
合计 | - | 18,000.00 | - | 100.00% |
1-1-120
股股东无锡君润、本公司及子公司外,另控制无锡开祥,其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6682153644K |
注册资本 | 1,3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钱金祥 |
设立日期 | 2008年11月10日 |
住所 |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表面处理工业园 |
股权结构 | 钱犇:50%;钱金祥:50% |
经营范围 | 清洁电镀设备、环保电镀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及销售;机械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的表面处理(镀铬、镀金、镀银、镀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期间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总资产 | 13,471.83 |
净资产 | 9,196.24 |
营业收入 | 11,770.15 |
净利润 | 4,766.14 |
1-1-121
项目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无锡君润 | 6,883.00 | 45.89% | 6,883.00 | 34.42% |
钱犇 | 3,352.70 | 22.35% | 3,352.70 | 16.76% | |
钱金祥 | 1,805.30 | 12.04% | 1,805.30 | 9.03% | |
无锡康盛 | 959.00 | 6.39% | 959.00 | 4.80% | |
无锡瑾沣裕 | 2,000.00 | 13.33% | 2,000.00 | 1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 | 5,000.00 | 25.00% | |
合计 | 15,000.00 | 100.00% | 20,00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无锡君润 | 6,883.00 | 45.89% |
2 | 钱犇 | 3,352.70 | 22.35% |
3 | 钱金祥 | 1,805.30 | 12.04% |
4 | 无锡康盛 | 959.00 | 6.39% |
5 | 无锡瑾沣裕 | 2,000.00 | 13.33% |
合计 | 15,00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主要任职情况 |
1 | 钱犇 | 3,352.70 | 22.35% | 董事、总经理 |
2 | 钱金祥 | 1,805.30 | 12.04% | 董事长 |
1-1-122
和12.04%股权;控股股东无锡君润系钱犇、钱金祥共同控制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45.89%股权;无锡康盛全部合伙人钱金方、钱金南、钱小妹为钱金祥之兄弟姐妹,持有公司6.39%股权。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内部职工股情况
本公司未曾发行内部职工股。
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和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二、发行人员工和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情况
1、员工结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1,908人、1,980人和1,904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的年龄、学历和岗位构成的情况如下:
分类结构 | 人数 | 所占比例 |
年龄构成 | 50岁及以上 | 74 | 3.89 |
40-49岁 | 375 | 19.70 | |
30-39岁 | 990 | 52.00 | |
29岁及以下 | 462 | 24.26 |
1-1-123
合计 | 1,904 | 100.00 |
学历构成 | 本科及以上 | 140 | 7.35 |
大专 | 373 | 19.59 | |
高中、中专及技校 | 658 | 34.56 | |
初中及以下 | 730 | 38.34 |
合计 | 1,904 | 100.00 |
岗位构成 | 管理人员 | 67 | 3.52 |
生产人员 | 1,123 | 58.98 | |
销售人员 | 8 | 0.42 | |
技术人员 | 303 | 15.91 | |
其他人员 | 403 | 21.17 |
合计 | 1,904 | 100.00 |
1-1-124
形,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用工单位 | 劳务派遣单位 | 合同名称 | 签署日期 |
1 | 郑州君润 | 河南正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服务外包协议》 | 2018.11.16 (2019.10.17续签,2020.01.31终止) |
2 | 郑州君润 | 郑州江山人才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19.05.10 (2019.06终止) |
3 | 郑州君润 | 河南博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19.09.25 (2020.07.07续签) |
4 | 宁德振德 | 上海志呈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建宁德分公司 | 《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19.08.20 (2020.08.11续签) |
5 | 无锡振华 | 悠派才选(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合作协议》 | 2020.12.30 |
6 | 郑州君润 | 河南省达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20.10.16 |
7 | 郑州君润 | 郑州诗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20.10.18 |
8 | 郑州君润 | 河南优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20.10.16 |
9 | 宁德振德 | 福建省东南人才交流有限公司 | 《派遣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21.01.16 |
10 | 宁德振德 | 南京川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福建宁德分公司 | 《派遣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20.08.25 |
11 | 宁德振德 | 福州百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派遣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20.09.22 |
12 | 宁德振德 | 芜湖海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派遣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20.12.30 |
13 | 宁德振德 | 福建时代风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派遣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21.01.25 |
14 | 宁德振德 | 宁德四季无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派遣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21.02.09 |
15 | 武汉恒升祥 | 湖北东方俊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派遣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20.10.28 |
16 | 武汉恒升祥 | 湖北杰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派遣劳务派遣工合作协议》 | 202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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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区郑州片区管理委员会办理备案,备案编号为豫劳派备41011019001。双方已于2020年1月31日终止合作。
郑州江山人才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资质,公司已于2019年6月终止了双方间的劳务派遣合作。上述劳务派遣用工瑕疵情形存在的时间较短,公司已及时予以纠正,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和第92条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责任主体为实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郑州君润并未因此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行政处罚。河南博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豫劳派41000017018,许可经营事项为劳务派遣,有效期限为2017年6月15日至2023年4月27日。上海志呈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已取得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嘉人社派许字第00037号,许可经营事项为劳务派遣,有效期限为2019年3月26日至2022年7月11日。上海志呈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设立宁德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该公司已向宁德市蕉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
悠派才选(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取得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杨人社派许字第00154号,许可经营事项为劳务派遣,有效期限为2019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1日。
河南省达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豫劳派41070218006,许可经营事项为劳务派遣,有效期限为2018年8月28日至2021年8月27日。
郑州诗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郑州市金水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豫劳派41010519027,许可经营事项为劳务派遣,有效期限为2019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9日。
河南优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豫劳派41017120010,许可经营事项为劳务派遣,有效期限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4日。
福建省东南人才交流有限公司已取得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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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000000FJ20130005,许可经营事项为劳务派遣(不含涉外业务),有效期限为2020年6月18日至2022年9月8日。南京川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取得南京市秦淮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320104201510190008,许可经营事项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效期限为2020年4月23日至2022年10月18日。南京川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设立福建宁德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该公司已向宁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福州百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取得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350111FJ20190011,许可经营事项为劳务派遣(不含涉外业务),有效期限为2019年5月14日至2022年5月13日。芜湖海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34020020180072,许可经营事项为劳务派遣,有效期限为2018年7月30日至2021年7月29日。芜湖海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设立福建宁德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该公司已向宁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
福建时代风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取得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352100FJ20200007,许可经营事项为国内劳务派遣,有效期限为2020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15日。宁德四季无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取得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352100FJ20200001,许可经营事项为国内劳务派遣,有效期限为2020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2日。湖北东方俊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取得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HB010420190006,许可经营事项为劳务派遣,有效期限为2019年2月28日至2022年2月27日。湖北杰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HB011120180036,许可经营事项为劳务派遣,有效期限为2018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2日。
(3)劳务派遣用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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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的被派遣员工主要从事保洁、宿舍管理、辅助生产工人等工作,上述岗位的技能和学历要求均不高,不涉及核心生产或技术环节,属于辅助性岗位,符合劳务派遣用工范围的相关规定。
(4)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被派遣员工数量未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符合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被派遣员工的人数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郑州君润被派遣员工数量 | 47 | 38 | 6 |
被派遣员工占郑州君润用工总量的比例 | 8.67% | 5.98% | 1.01% |
宁德振德被派遣员工数量 | 20 | 2 | - |
被派遣员工占宁德振德用工总量的比例 | 6.23% | 0.87% | - |
无锡振华被派遣员工数量 | 3 | - | - |
被派遣员工占无锡振华用工总量的比例 | 0.42% | - | - |
武汉恒升祥被派遣员工数量 | 4 | - | - |
被派遣员工占武汉恒升祥用工总量的比例 | 2.7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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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薪酬情况
(1)发行人员工薪酬制度
公司根据不同的岗位性质制定了《员工工资管理规定》和《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以岗定薪,注重考核和激励,兼顾公平。
公司将员工分为不同岗位,每个岗位根据职位高低分别设置不同的级别。公司人员薪酬根据不同的岗位类别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其中:管理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非管理岗位=计件工资+加班工资+技能补帖+工龄工资+生活费,或按照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生活费。
岗位工资由公司根据不同的岗位性质设定;绩效工资根据企业的效益、部门评分及个人表现,按照《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考核确定;计件工资是一线操作工按照生产的产品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加班工资是在约定劳动时间外工作所获得的额外报酬;技能补贴、工龄工资、生活费是根据员工特殊技能、工作年限等因素发放的工资及补贴。
(2)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大致范围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
1)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员工年度平均工资如下:
单位:万元
员工级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 39.14 | 52.66 | 52.22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18.61 | 21.20 | 20.66 |
普通员工 | 7.96 | 8.96 | 8.54 |
岗位类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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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 21.37 | 22.28 | 23.44 |
销售人员 | 11.68 | 13.03 | 10.86 |
技术人员 | 9.83 | 11.14 | 10.67 |
生产人员 | 7.73 | 8.63 | 8.23 |
其他人员 | 7.23 | 7.82 | 7.82 |
员工级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 23.60-97.76 | 25.59-103.71 | 25.84-104.98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7.92-66.02 | 5.19-68.06 | 6.08-68.10 |
普通员工 | 2.29-29.31 | 2.29-26.98 | 2.11-29.40 |
岗位类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管理人员 | 4.93-97.76 | 5.19-103.71 | 4.61-104.98 |
技术人员 | 3.66-29.69 | 3.29-31.88 | 2.34-39.65 |
销售人员 | 6.69-17.40 | 3.81-19.41 | 4.74-17.17 |
生产人员 | 2.29-22.10 | 2.29-24.20 | 2.11-18.88 |
其他人员 | 2.81-24.69 | 2.6-26.98 | 2.37-29.40 |
所属地区 | 公司名称 | 年份 | 管理人员 | 销售人员 | 技术人员 | 生产人员 | 其他人员 | 当地平均工资 |
无锡市 | 无锡振华 | 2018年度 | 43.23 | 10.78 | 10.52 | 9.22 | 9.05 | 5.64 |
2019年度 | 43.07 | 12.93 | 11.18 | 10.20 | 8.94 | 6.14 | ||
2020年度 | 36.70 | 11.50 | 9.88 | 9.06 | 8.44 | - | ||
无锡亿美嘉 | 2018年度 | 33.20 | 11.49 | 9.51 | 6.51 | 6.58 | 5.64 | |
2019年度 | 46.02 | 13.64 | 9.25 | 7.56 | 6.56 | 6.14 | ||
2020年度 | 42.77 | 12.92 | 10.50 | 8.18 | 7.37 | - | ||
无锡方园 | 2018年度 | 16.58 | - | 16.46 | 11.77 | 10.81 | 5.64 | |
2019年度 | 14.57 | - | 16.14 | 10.19 | 9.61 | 6.14 | ||
2020年度 | 15.99 | - | 14.38 | 10.37 | 9.19 | - | ||
武汉市 | 武汉恒升 | 2018年度 | 18.76 | - | 7.92 | 8.95 | 7.65 | 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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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 | 2019年度 | 18.15 | - | 9.24 | 9.05 | 7.46 | 8.08 | |
2020年度 | 16.41 | - | 8.13 | 7.86 | 6.94 | - | ||
郑州市 | 郑州君润 | 2018年度 | 12.80 | - | 10.45 | 6.20 | 6.99 | 8.10 |
2019年度 | 14.89 | - | 10.70 | 7.49 | 8.00 | 8.80 | ||
2020年度 | 14.36 | - | 9.73 | 6.56 | 6.72 | - | ||
宁德市 | 宁德振德 | 2018年度 | 7.07 | - | 5.79 | 7.17 | - | 7.04 |
2019年度 | 11.33 | - | 8.06 | 5.20 | 6.34 | 7.76 | ||
2020年度 | 6.92 | - | 7.63 | 6.26 | 6.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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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基础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失业保险 | 住房公积金 | ||||
公司 | 个人 | 公司 | 个人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个人 | 公司 | 个人 | |
无锡振华 | 16% | 8% | 7.2% | 2% | 0.7% | 0.8% | 0.5% | 0.5% | 5% | 5% |
无锡亿美嘉 | 16% | 8% | 7.2% | 2% | 0.7% | 0.8% | 0.5% | 0.5% | 5% | 5% |
无锡方园 | 16% | 8% | 7.2% | 2% | 0.7% | 0.8% | 0.5% | 0.5% | 5% | 5% |
武汉恒升祥 | 16% | 8% | 8% | 2% | 0.45% | 0.7% | 0.7% | 0.3% | 5% | 5% |
郑州君润 | 16% | 8% | 8% | 2% | 0.2% | 1.0% | 0.7% | 0.3% | 8% | 8% |
宁德振德 | 16% | 8% | 8% | 2% | 0.9% | 0.5% | 0.5% | 0.5% | 5% | 5% |
上海恒伸祥(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 员工人数 | 1,904 | 1,980 | 1,908 |
未缴纳社保人数 | 129 | 86 | 48 | |
其中:退休返聘 | 16 | 19 | 23 | |
当月入职 | 6 | 20 | 4 | |
实习生 | 26 | - | 5 | |
劳务派遣 | 74 | 40 | 6 | |
应缴未缴 | 7 | 7 | 10 | |
住房公积金 | 员工人数 | 1,904 | 1,980 | 1,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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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情况 | 未缴纳公积金人数 | 152 | 111 | 259 |
其中:退休返聘 | 16 | 19 | 23 | |
当月入职 | 20 | 19 | 4 | |
实习生 | 26 | - | 5 | |
劳务派遣 | 74 | 40 | 6 | |
应缴未缴 | 16 | 33 | 221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社保补缴测算金额 | 41.66 | 125.25 | 210.54 |
公积金补缴测算金额 | 13.87 | 39.14 | 130.69 |
补缴金额总计 | 55.53 | 164.39 | 341.23 |
利润总额 | 12,604.35 | 13,048.10 | 10,926.04 |
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 | 0.44% | 1.26% | 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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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社会保险管理处出具证明,武汉恒升祥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及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足额为公司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及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而遭受处罚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缴费基数符合国家规定,单位和个人均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出具证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郑州君润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及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足额为公司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根据宁德市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宁德振德自2018年7月至2020年12月31日,未发现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而遭受处罚的情形。根据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宁德振德自2018年7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均有为公司员工缴费医疗、生育保险费,未发现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证明
根据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无锡方园及无锡亿美嘉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没有因违反公积金法规而受到该中心的追缴、罚款或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情形。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出具的承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恒升祥已在该中心开立缴存账户,缴存至2020年12月,尚未接到单位职工关于住房公积金方面投诉事宜,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出具的承诺,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郑州君润已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账户,已缴至2020年12月,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根据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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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振德已在该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关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相关规定而受到主管行政部门处罚的情形。
5、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关于员工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及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承诺:
“如无锡振华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被有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定须为其员工补缴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者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无锡振华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本企业/本人将督促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开立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账户,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6、相关风险及应对方案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逐步规范,存在的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大幅减少。
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均出具了相关证明,且公司已出具承诺,确认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及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出具承诺:如无锡振华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被有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定须为其员工补缴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者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其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无锡振华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且其将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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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开立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账户,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十三、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发行前股东均对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情况作出了相关承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部分。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之“(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作出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部分。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相关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自愿履行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函,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相关部分。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钱犇、钱金祥、无锡君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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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康盛、无锡瑾沣裕作出了在各自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的持股及减持股份计划的承诺,该等承诺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相关部分。
(五)关于招股意向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的股份回购及赔偿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招股意向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的股份回购及赔偿作出了相关承诺,该等承诺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 关于信息披露责任承诺”相关部分。
(六)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有关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就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作出了相关承诺,该等承诺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发行人员工和社会保障情况”之“(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相关部分。
(七)关于相关主体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的承诺
就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所有相关承诺的履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规的相关要求提出了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该等约束措施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相关主体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的承诺”相关部分。
(八)关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作出了相关承诺,该等承诺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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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关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相关部分。
(九)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承诺:“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2、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3、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十)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均已做出承诺,承诺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若发生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提出相应的约束措施,该等约束措施及时、有效,具备可操作性,能够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受到重大侵害。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虽已做出承诺并在未履约的情形下提出了相应的约束机制,但若出现因未履行承诺导致赔偿投资者的金额较大的情形,赔偿或启动约束机制进行赔偿至全部偿付完毕的周期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就上述承诺的履行,相关承诺主体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出具了《关于未能履行上市过程中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提出了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该等约束措施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对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公开承诺事项应同时提出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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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在国内乘用车配套领域拥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研发、生产制造能力和整体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公司目前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众、神龙汽车和上汽大通等知名整车制造商及联合电子、爱德夏、考泰斯等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前身胡埭仪表厂设立时的主营业务为自动化仪表的生产与销售,1995年6月变更为主营汽车零部件、紧固件。其后至今,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未发生变更。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冲压模具,以及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公司生产的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因客户、车型、用途、工艺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各不相同,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并销售的汽车冲压零部件合计3,000余种,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加工零部件约300余种。
1、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客户情况
(1)冲压零部件
公司生产并销售的汽车冲压零部件涵盖汽车车身件、底盘件、动力总成件和电子电器件等,其中部分零部件专为新能源车型使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零部件分类 | 零件名称 | 零件图片 | 主要用途 |
车身件 | 车顶边梁加强板总成 | 作为车顶主要大梁,防止汽车翻滚时车顶变形,保护乘客安全;并起到固定车身顶棚,安装拉手及侧气囊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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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顶横梁总成 | 连接两侧边梁,支撑车顶外饰及固定汽车内饰顶棚,并用于安装车厢顶灯 | |
A柱加强板总成 | 位于驾驶舱前部左右两侧,为车厢结构的主要部件;既起到上下连接的作用,又满足承重安全的规范;同时,汽车的仪表盘总成及保险盒等均以该零件为定位 | |
B柱加强板总成 | 汽车侧围主要部件之一,用于支撑车厢及保险带的安装固定部分,并承担着汽车侧面碰撞时,保护乘客安全的作用 | |
前轮罩总成 | 汽车车轮与车厢之间的阻隔部分,用于安装车轮挡泥板及隔音棉等,阻隔车轮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泥沙及噪音等 | |
后轮罩总成 | ||
车身铰链 | 汽车车门连接的关键零件,用于固定汽车车门并满足开启的功能;保证汽车使用过程中,车门开启,并防止车门与整个车身之间产生位移 | |
后地板后部 | 汽车后备箱的主要支撑,用于安装后备箱隔音棉、存放备胎及其他工具 | |
前纵梁总成 | 位于车身最底部,是整个车身系统的支撑;在汽车遭遇撞击时,分解撞击动能,防止车身变形,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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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纵梁总成 | 乘客安全 | |||
底盘件 | 油箱绑带 | 安装固定汽车油箱,确保油箱紧贴在车身上 | ||
隔热罩 |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通过排气管排放废气,废气产生的高温会传到其他零件上,该零件的作用就是隔离排气管与其他零件之间的高温,防止其他零件老化甚至燃烧 | |||
加强板 | 汽车底盘下,悬架连接的加强件,保证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整个悬架系统有足够的强度,确保汽车行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 |||
动力总成件 | 油底壳 | 汽车发动机及变速箱在运转过程中,运动部件需要机油的润滑,才能保证运行顺利,而该零件就是用于存储机油,保证发动机和变速箱的顺利运转 | ||
转换器壳体(适用于新能源车型) | 属于新能源电动车的交流和直流的转化控制单元的外壳,阻隔控制单元与外部的接触 | |||
电子电器 | 电瓶托盘 | 位于发动机舱或后备箱,用于固定并支撑汽车电瓶,保护汽车电瓶在行驶过程中的稳定性 | ||
电池托盘(适用于新能源车型) | 新能源电池位于车身下面,该零件即用于支撑整个电池包,并阻隔电池包与外部的接触,防止车轮弹起的泥沙、水和石子等撞击电池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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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震传感器线束支架 |
电磁屏蔽罩(适用于新能源车型) | 交直流转换控制器中,控制单元精度要求较高,该零件用于屏蔽外部的电磁干扰 | ||
零件名称 | 零件图片 | 主要用途 | ||
AB柱框架加强板总成 | 零件位于驾驶前舱两侧,用于安装发动机罩、前翼子板、车门等;并且保护车辆在受到撞击时,防止驾驶舱的变形,保护前排人员的安全 | |||
后侧围内板总成 | 零件主要用于后门锁扣、后轮内衬、后排内饰件及后排乘客安全带的安装,与车顶边梁及后围板形成后排乘客的座舱 | |||
中央通道总成 | 零件位于车身底板中部,用于安装换挡机构、手刹机构、扶手箱等,是汽车前舱地板的主要部件,下部空腔为排气管的通道;零件为高强度钢,与A柱、B柱、门槛加强板、车门防撞梁、纵梁等共同形成一个安全舱,起到撞击时保护车内人员的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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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椅板总成 | 零件位于后排乘客座椅下方,主要作为后排座椅、后排安全带的安装固定作用,同时起到与后部行李箱隔绝的作用 | |||
后围板总成 | 属于整个车身最尾端的冲压零部件,主要用于后保险杠外饰、行李箱盖的安装 | |||
尾灯安装框架总成 | 零件位于后行李箱侧面,主要用于安装行李箱撑杆、后尾灯等,同时起到后部车身排水的功能。 |
所属集团 | 品牌 | 车型 | 主要供应零件 |
上汽大众 | 上汽大众 | 帕萨特/新帕萨特 | 后隔板焊接总成、支架焊接总成、左A柱加强板、右A柱加强板、车门下铰链加强板总成 |
桑塔纳/新桑塔纳 | 后地板后部总成、隔板、后围板、后围板焊接总成 | ||
朗行 | 前围板横梁加强板、前围板横梁总成、侧围内板后部 | ||
途观/新途观 | 左加强板总成、右加强板总成、气弹簧加强板总成、左支撑板总成、右支撑板总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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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逸/新朗逸 | 左侧围内板后部总成、右侧围内板后部总成、后盖铰链件、左纵梁上部、右纵梁上部 | ||
途昂 | 侧围板、右加强板、左加强板、组合尾灯支座、左后盖铰链加强板、右后盖铰链加强板 | ||
凌度 | 左门槛腹板加强板、右门槛腹板加强板 | ||
上汽大众斯柯达 | 速派 | 左横梁连接板、右横梁连接板、左组合尾灯支座、右组合尾灯支座、后盖铰链加强板 | |
柯迪亚克 | 车门铰链加强板、车门下铰链加强板、侧围内板、避震横梁加强板 | ||
柯珞克 | 后围板、右后盖铰链加强板、右后盖铰链加强板、右横梁连接板、左横梁连接板 | ||
上汽通用 | 上汽通用别克 | 英朗/新英朗 | 后地板前端板总成、左前门铰链内板总成、右前门铰链内板总成、蓄电池底架总成、电瓶压板总成 |
君越/新君越 | 后盖锁加强板总成、左后盖铰链加强板总成、右后盖铰链加强板总成、发动机罩铰链(发动机罩侧)加强件、蓄电池底架总成 | ||
陆尊/新陆尊 | 发动机罩加强件、发动机罩铰链(发动机罩侧)加强件、前门外板加强件、前门外板腰线加强件、后门上滑轮加强件 | ||
昂科威 | 车门铰链加强件总成、前轮罩板撑臂总成 | ||
GL8 | 后门下滑轮加强件总成、后门上滑轮加强件、前门外板腰线加强件 | ||
雪佛兰 | 科沃兹 | 4号横梁总成、地板5号横梁总成、左油箱绑带总成、右油箱绑带总成、排气筒加强板总成 | |
凯迪拉克 | XT5 | 油箱固定带、前门外板腰线加强件总成、后车架支座螺栓支架、前车架支座螺栓支架、后角柱内板外接件 | |
上汽乘用车 | 上汽荣威 | RX5/eRX5 | 左侧上边梁后加强板、右侧上边梁后连接板、右后侧围上内板总成、前轮罩前板焊接总成、变速箱安装加强板前总成 |
RX3 | 座椅板总成、后内轮罩板总成、前围板下板总成、左侧AB柱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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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板总成、右侧AB柱框架加强板总成;同时公司承接该车型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
i6 | 前纵梁内板、后围板内板、前纵梁外板、车顶后横梁、尾灯板 | ||
i5 | 备胎仓、B柱外板上部加强板、后围板加强版、H型座椅横梁内外侧梁、地板延伸板纵梁;同时公司承接该车型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
上汽名爵 | 锐腾 | 左后轮罩外板、后轮罩内板延伸板、左座椅安装下支架、右座椅安装下支架、前围板上部下板 | |
ZS/EZS | 前纵梁总成、后内轮罩板总成、座椅板总成、前围板下板总成、纵梁内板;同时公司承接该车型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
MG6 | 备胎仓、后围板内板、B柱封板、左后轮罩内板、右后轮罩内板 | ||
HS | 前纵梁内板、全景天窗加强板总成、备胎坑面板、前纵梁后部连接板、后轮罩外板、雪橇板;同时公司承接该车型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
上汽大通 | 上汽大通 | G10 | 前纵梁带踏步总成、后纵梁总成、前排座椅安装框架总成、中排座椅框架总成、1号横梁总成 |
神龙汽车 | 雪铁龙 | C4L | 前风窗右立柱里板总成、前风窗左立柱里板总成、顶盖右弧形里板总成、顶盖左弧形里板总成、左后侧隔板总成、右后侧隔板总成 |
标志汽车 | 408/新408 | 左后轮罩加强板、右后轮罩加强板总成、右后轮罩加强板总成、右侧围前加强板总成、右内纵梁总成、左内纵梁总成 | |
北京宝沃 | 宝沃汽车 | BX7 | 后纵梁、尾灯罩、后门槛内板、前轮罩、B柱下内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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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品牌 | 主要供应零件 |
联合电子 | EPS外壳组件、电磁屏蔽罩、转换器端壳体组件、卡爪、铜排 | |
爱德夏 | 前上门铰链总成、前下门铰链总成、车门限位器总成、发动机盖铰链总成、背门铰链总成的部分零件 | |
考泰斯 | 油箱绑带总成、锁紧环、锁紧螺母、油箱隔热罩 |
获奖状况 | 颁发时间 | 颁发单位 |
装备提升奖 | 2017年10月 | 上汽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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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生产线 | 2017年12月 | 上柴股份 |
卓越供应商 | 2018年1月 | 上汽大通 |
2017年度最佳供应商 | 2018年2月 | 上汽乘用车 |
2018年度技术创领奖 | 2019年1月 | 上汽通用 |
2018年度优秀供应商 | 2019年1月 | 上汽乘用车 |
设计开发奖 | 2019年2月 | 神龙汽车 |
优秀供应商 | 2019年3月 | 上汽大通 |
BIQS认证(2019/4/4~2021/4/3) | 2019年4月 | 上汽通用 |
开拓创领奖 | 2020年1月 | 上汽通用 |
2019年度杰出质量供应商 | 2020年3月 | 上汽乘用车 |
优秀供应商 | 2020年7月 | 上汽大通 |
25周年杰出贡献奖 | 2021年3月 | 联合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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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负责制定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内的技术改造及审批和管理投资项目等。
(2)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是我国汽车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的拟定和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汽车制造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汽车市场。
(3)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CAAM)是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世界汽车组织(OICA)的常任理事会员单位,主要职能为行业及市场的调研、制定和起草行业标准、监督行业规范运行、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管理等。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 名称 | 颁布机构及颁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 2006年12月 | 打破不利于汽车零部件配套的地区之间或企业集团之间的封锁,逐步建立起开放的、有竞争性的、不同技术层次的零部件配套体系;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零部件企业联合开发整车产品。 |
2 |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 | 商务部等八部委 2009年3月 | 通过积极促进汽车销售、大力培育和规范二手车市场、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努力开拓农村汽车市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等五个方面措施促进汽车消费。 |
3 |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 国务院 2009年3月 | 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产业化、内燃机技术升级、先进变速器产业化、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
4 | 《装备制造调整振兴规划》 | 国务院 2009年5月 | 重点提高汽车冲压、装焊、涂装、总装四大工艺装备水平。 |
5 |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 2009年8月 | 创造良好的汽车使用环境,培育健康的汽车消费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汽车私人消费,对能为多个独立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配套和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的零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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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生产企业,国家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融资以及兼并重组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 |||
6 | 《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6部委 2009年11月 | 鼓励我国企业拓展汽车零部件国外配套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中高端市场,稳步进入发达国家整车中低端市场。着力培育我国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的跨国汽车和零部件企业集团。 |
7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 国务院 2012年6月 | 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推广普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节能内燃机汽车,提升我国汽车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
8 |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2部委 2013年1月 | 加强品牌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培育国际竞争力,推进转型升级。汽车行业到2015年,前10家整车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90%,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推动零部件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与整车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略联盟,实现产业化分工和协作化生产。 |
9 |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2014年7月 | 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
10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订)》 |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2015年3月 | 将“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仪表板、保险杠等大型注塑模具,汽车及摩托车夹具、检具设计与制造”及“精密模具(冲压模具精度高于0.02毫米、型腔模具精度高于0.05毫米)设计与制造”列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
11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国务院 2016年3月 | 提出了汽车行业要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加快汽车尾气净化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采用境外投资、工程承包、技术合作、装备出口等方式,开展国际产能和设备制造合作,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
12 |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 国务院、中共中央 2016年5月 |
13 | 《江苏省“十三五”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规划》 |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 | 完善整车设计与开发流程,优化材料设计与制造工艺,推进绿色环保化,改善行车安全性、乘员舒适性和车身轻量化。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推广汽车智能化、个性化设计。发展新能源汽车设计,提升轻量化材料、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集成创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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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 2017年4月 | 鼓励行业企业加强高强轻质车身、关键总成及其精密零部件、电机和电驱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攻关,开展汽车整车工艺、关键总成和零部件等先进制造装备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集成控制水平和正向开发能力,鼓励企业开发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
15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 国家发改委 2018年12月 | 鼓励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省份和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和兼并重组力度。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鼓励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严格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支持国有汽车企业与其他各类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
16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2019年3月 | 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以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提高技术门槛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 |
17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改委、国务院 2019年11月 | 国家鼓励发展包括汽车关键零部件、轻量化材料应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车载充电机、汽车电子控制系统,以及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效车用内燃机研发能力建设等相关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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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世界汽车组织(OICA)从地域分布上看,全球汽车生产基地主要集中于亚太、欧洲和北美。伴随中国、印度等亚洲国家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全球三大汽车生产基地的格局也逐步改变。全球汽车市场行情正在经历不断分化。在欧洲和北美,当前总体汽车保有量及新车产量维持在高位,多年来市场增长基本保持稳定;产业内整车的生产及销售模式也趋于稳定,整车制造商之间在经历了不断的整合之后,所占市场份额较为稳定。欧洲和北美2019年产量分别为2,131万辆、1,678万辆,占比分别为23.22%、18.28%。
数据来源:世界汽车组织(OICA)亚太地区的汽车产量从2010年的1,793万辆增长至2019年的4,927万辆,在全球汽车总产量中的占比也从30.75%增长至53.68%,成为全球汽车最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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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产基地。汽车产业在亚太地区还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亚太地区经济增速较快,居民财富快速提升,改善性需求不断提高,汽车作为改善居民出行的重要工具其需求量不断增长;同时,由于工程建设规模较大且不断提升,商用车作为货物运输的重要途径其需求依然不断增长。另一方面,随着公路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的不断完善,居民出行方式不断变革,也使得汽车整车的需求得以快速增长。
(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自2010年以来,我国汽车产业产销量快速扩张,目前已经形成了种类多样,配套完善的产业体系。汽车工业产业链长,覆盖面广,上下游关联行业众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产业规模来看,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76.76万辆、2,803.89万辆,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69.93万辆、2,575.45万辆。
2010-2019年中国汽车产销量(百万辆)
数据来源:Wind、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就细分市场来看,我国乘用车在汽车市场中占据主体地位。2010年-2018年,我国乘用车产销量从1,388.67万辆和1,374.89万辆增长至2,348.87万辆和2,367.15万辆,复合增速达到6.79%和7.03%。2019年,我国乘用车产销量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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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134.18万辆和2,143.29万辆。乘用车在我国汽车总体市场中地位不断巩固,2019年乘用车销量占汽车总销量的比例达到83.22%,连续8年超过80%。
受到国内外贸易形势和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退坡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国乘用车销量持续下滑,2018年乘用车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5.41%和4.33%,2019年产销量分别同比下降9.14%和9.46%。由于我国当前人均汽车保有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我国乘用车市场仍然具有较好的前景。
我国商用车市场受到整体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产销量增速波动较大,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16-2018年,我国商用车市场产销量连续增长,2018年商用车产销量较2017年分别增长0.87%和4.05%。2019年,受宏观环境影响,商用车产量较2018年增长1.84%,销量较2018年下降1.05%。未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基础设施建设,商用车市场仍将有望获得进一步所发展。
此外,伴随着我国汽车工业不断发展,中国品牌汽车企业品牌竞争力不断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协会的数据,2018年中国品牌汽车销售量达1,416.95万辆,占我国汽车总销量的50.54%。在我国品牌汽车企业中,销量排名前十家企业依次为上汽集团、吉利控股、中国长安、东风公司、北汽集团、长城汽车、奇瑞汽车、中国一汽、广汽集团及比亚迪。上述十家企业全年共销售汽车1,156.67万辆,占中国品牌汽车销售总量的81.63%,占比进一步提升。
2018年中国品牌汽车生产企业销量排名
单位:万辆
排名 | 汽车(按集团) | 乘用车 | 商用车 | |||
企业名称 | 销量 | 企业名称 | 销量 | 企业名称 | 销量 | |
1 | 上汽集团 | 294.60 | 上汽集团 | 239.54 | 东风公司 | 56.15 |
2 | 吉利控股 | 152.31 | 吉利控股 | 152.31 | 上汽集团 | 55.06 |
3 | 中国长安 | 149.97 | 中国长安 | 95.32 | 中国长安 | 54.65 |
4 | 东风公司 | 121.22 | 长城汽车 | 91.50 | 北汽集团 | 51.53 |
5 | 北汽集团 | 107.93 | 东风公司 | 65.07 | 中国一汽 | 33.68 |
6 | 长城汽车 | 105.30 | 奇瑞汽车 | 61.15 | 中国重汽 | 32.66 |
7 | 奇瑞汽车 | 66.93 | 北汽集团 | 56.40 | 安徽江淮 | 26.49 |
8 | 中国一汽 | 54.38 | 广汽集团 | 53.82 | 陕汽集团 | 1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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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汽集团 | 53.82 | 比亚迪 | 50.20 | 长城汽车 | 13.80 |
10 | 比亚迪 | 50.20 | 湖南江南 | 25.54 | 成都大运 | 8.21 |
合计 | 1,156.67 | 890.86 | 350.57 | |||
品牌企业合计 | 1,416.95 | 997.99 | 418.96 | |||
所占比重 | 81.63% | 89.27% | 8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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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由日本、美国、德国等传统汽车工业强国主导。从企业分布来看,根据《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 2019年发布的《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榜》,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三足鼎立”格局基本保持不变。美国企业上榜数超越日本,共有25家企业入围,日本则有23家企业进入今年的榜单;德国今年上榜数与去年持平,有20家企业入围。此外,中国、韩国、加拿大、法国、西班牙分别有7家、6家、4家、3家、3家,而卢森堡、瑞典、墨西哥、瑞士、新加坡、意大利、印度、英国、荷兰分别有1家企业入围。
(2)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趋势
A、资源配置全球化
随着汽车产业全球资源配置模式的日渐成熟,主要汽车零部件企业纷纷加快全球布局步伐,各大零部件巨头的生产及研发基地正逐步延伸到全球主要汽车市场的各个角落。根据《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报告2017》,全球排名前十零部件企业的生产基地数量大多超过100个,覆盖国家数量大多超过30个,并且在北美、欧洲、亚太等主要汽车市场均建有技术研发中心,以便能够高效开展贴合当地消费需求的技术研发工作。
B、采购及供货模块化
近年来,世界各大整车制造商纷纷改革供应体制,由向多个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采购转变为向少数供应商采购;由单个零部件采购转变为模块采购。整车制造商采购体制的变革,要求零部件供应商不断与之相适应,不但要求零部件供应商增强自身实力、提高产品开发能力,做到系统化开发和供应,同时还要求其缩短开发周期,提供质量出色的产品。模块化供应使零部件厂商依附于单个整车制造商的产业组织方式逐渐弱化,汽车零部件企业正走向独立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
C、技术高新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及自然环境的不断变化,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共享出行已成为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世界各大汽车零部件厂商纷纷在汽车电子、新能源等新兴领域进行技术研发和战略布局,将汽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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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逐步应用于发动机、车身的控制和故障诊断以及音响、通讯、导航等方面,从而使整车的安全性能、排放性能、经济性能、舒适性得到极大提高。随着零部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整车电子化、车联网、新能源等高新技术必将成为未来新的重点研究方向。
(3)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状况
A、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汽车工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稳定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开始进入上升通道。2000年至2017年,下游整车市场的旺盛消费需求驱动国内零部件行业迅速发展。2018年以来受汽车行业整体市场变动的影响,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出现下滑。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营业收入达33,741.12亿元,同比下降13.04%。2019年汽车零部件行业销售收入有所增加,2019年全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5,757.7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98%。
2010-2019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销售收入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B、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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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区域集中度持续提高,目前已形成东北、环渤海、中部、西南、珠三角及长三角六大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六大产业集群中,汽车零部件企业并围绕整车制造产业形成周边套体系,提高了产业链纵向延伸和横向合作的效率,产业链协同效应初步显现,结构竞争优势大幅提升,集群规模和集群效应持续凸显。C、我国汽车零部件进出口情况随着零部件全球化发展,我国零部件行业结束了面向单一汽车集团、面向单一配套市场或售后市场的局面,加大了零部件产品的出口。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17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金额为834.11亿美元,同比增长
38.44%,主要出口到亚洲、非洲等传统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同时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在拉丁美洲等新兴市场开拓效果逐步加强,在欧美低端市场及售后配套市场也取得了一定突破。在出口产品中,汽车轮胎、铝制车轮和减震器出口金额较大,2017年出口金额达到124.53亿美元,42.93亿美元及24.83亿美元。
在进口方面,2017我国零部件进口额累计370.48亿美元,同比增长
7.09%。在进口产品中,汽车变速箱和发动机的占比较高,2017年进口金额分别为125.30亿美元及47.92亿美元,占当年进口零部件产品的比例分别为
33.82%及12.93%。
(4)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A、产业链条趋于完善,产业配套和集群优势持续增强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产业链趋于完善,从纵向供应链来看,中国品牌汽车零部件产业上游已经覆盖钢材、橡胶、石化等基础原材料,中游具备与整车协同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的能力,下游也形成了零部件装配、物流、销售及售后服务一体化的整体能力。从横向产品结构来看,中国品牌汽车零部件企业已具备乘用车及商用车零部件系统、零部件及子系统的产业化能力,产品全面覆盖动力总成、底盘(传动系、行驶系、制动系、转向系、悬架系统等)、车身及附件、电子电器、模具及通用件产品。同时各大产业集群内部已形成分工合理、紧密协作的上下游配套关系,产业链资源整合和垂直分工合作不断加强,在全球汽车产业供应体系竞争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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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自主品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呈多元化和专业化发展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品牌竞争力逐年提升,并通过差异化的多层次发展,以及多元化推动,实现了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张,在各个细分行业之间形成了显著的协同效应。其中,在商用车零部件配套体系方面,中国品牌零部件企业基本上形成驾驶室、发动机、变速器、车桥、车架、悬架等一体化的内部供应体系,并占据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部分商用车零部件企业则推行多元化策略,积极拓展乘用车、工程机械、农用机械、船用设备配套市场,而部分实力较强的商用车零部件企业开始逐步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并与跨国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市场覆盖面逐步扩大,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乘用车零部件配套体系呈现两极分化式发展局面。在中高端乘用车方面,为实现价值最大化,中高端乘用车配套零部件呈现模块化、通用化和本土化发展趋势,汽车零部件成本逐步趋于合理,但这一领域目前仍由外资企业主导,尤其在电气化、高精密型零部件领域。中低端零部件企业则依附于中国品牌乘用车的规模化发展,以先进的现代企业管理方式为基础,不断培养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控制、采购物流管理、风险控制等能力,构建高效率的生产组织方式,逐步实现了技术突破和升级,并在SUV、MPV领域取得了较大突破。
C、自主创新体系初步建成,研发能力持续增强近年来,在国家重大工程和技术专项的支持下,我国品牌汽车零部件行业通过企业自主研发、合资合作和技术引进,持续加强技术攻关与创新体系建设,企业系统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大幅提高,自主创新体系初步形成。
一方面,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快研发平台建设,以企业技术中心为载体,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流程开发、生产管理、采购流程、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培育形成了对产品结构及制造工艺改进设计能力、成本领先的集约型研发组织能力、工艺导向型研发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提高了产品同步开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高度重视硬件方面的技术改造升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持续增加。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零部件技术与产品研发制造能力的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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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走出国门,加速融入全球化格局自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中国汽车市场不断发展,其巨大的市场空间也吸引了众多跨国整车及零部件企业,促使其纷纷在华设立零部件生产、研发与采购中心。我国品牌零部件产业也随之快速成长,涌现出一大批知名品牌零部件企业,并开始积极参与全球汽车产业供应体系的竞争,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持续增强。预计未来我国品牌汽车零部件企业将通过兼并重组、海外并购、股权合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并融入世界零部件采购体系。E、汽车后市场方兴未艾,“互联网+”制造服务化融合发展随着我国汽车产量的迅速增长,我国汽车保有量正呈高速增长态势,截至2019年末,全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6亿辆,2019年汽车新注册登记2,578万辆,为我国汽车后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机会。特别是随着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的兴起,BAT和资本巨头的强势介入,打通线上电商系统、线下供应链整合、物流配送、专业化汽车后市场服务的各个环节和产业链条,构建透明化、高效化、精细化、人性化的汽车后市场服务已经成为趋势。在这一背景下,通过互联网、O2O平台等方式提升服务品质、加速扩张汽车后市场版图,目前已成为众多汽车零部件企业瞄准的重点。来自不同领域的零部件企业都开始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服务模式,从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解决方案、更高效的服务。在众多厂商的努力下,预计未来将会有更多新的商业模式、更多新兴业态出现。F、新能源、智能化正成为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新动力目前,各国政府对汽车的安全、环保、节能等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行业新技术的迅猛发展,新能源、智能化正成为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新动力。在新能源技术方面,在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较快,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年,我国新能源车累计产销量分别为123.99万辆和
120.61万辆。智能化主要体现在生产方式上,汽车工业在经历了单件生产、大批量流水线、精益生产三大生产方式后,我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已经进入了融合了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数字制造技术、集成技术、信息技术的“智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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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柔性化、智能化、高度集成化等优势,将彻底颠覆传统的生产方式,为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3、我国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发展前景及市场需求分析
(1)我国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现状
在经历过一段时间产销量突破性增长后,我国汽车行业也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创新,并积极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2018年,我国汽车工业总体运行平稳,受到购置税优惠政策全面退出和宏观经济增速回落、中美贸易战以及消费信心等因素的影响,产销量低于年初预期,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增速趋缓,增幅回落,且在短期内我国汽车行业仍面临较大的压力,处于产业链上游的汽车零配件市场也在短期承压。当前我国汽车产业仍处于普及期,有较大的增长空间,为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也提供了持续的动力。同时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日渐庞大也蕴含着较大的零部件更新需求,这些因素都将推动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持续发展,而作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重要组成部分,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也随之同步向前发展。近年来,随着新车型的引进、旧车型的换代以及国内外整车及零部件生产规模的持续增长,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需求也在稳定增长。因此,围绕获取新的供货渠道,拥有先进技术的国际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制造商和具有成本竞争力的国内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制造商,都在强化各自的竞争力,加快各自的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生产体制的构建。由于国内冲压模具的快速发展以及技术上的明显进步,再加上国内冲压模具在成本方面具有的优势,近年来国内一些合资品牌车已有许多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由过去的国外进口转而成为在国内采购。同时,随着中国本土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逐步增强,国外一些品牌车也开始越来越多地从我国采购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德国及美国的一些整车制造商已经将众多中国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厂的产品纳入其全球采购链。这一趋势已日益明朗化,而且随着本土企业的生产技术优化,国内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优势将进一步得到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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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发展前景及市场需求分析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是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汽车制造工艺中有60%~70%的金属零部件需冲压加工成形,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广泛应用于车身上的各种覆盖件、车内支撑件、结构加强件,以及大量的汽车零部件如发动机的排气和进油弯管及消声器、空心凸轮轴、油底壳、发动机支架、整车框架结构件、横纵梁等,平均每辆车上包含1,500余个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当前我国汽车产业仍处于普及期,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汽车千人保有量仅为170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我国汽车市场发展潜力仍然较大。
未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及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对汽车消费的需求将持续增加,从而进一步推动汽车工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2017年联合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装[2017]53号)指出,汽车产业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我国必须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战略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加强统筹规划,强化创新驱动,促进跨界融合,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到2025年汽车产量达到3,500万辆。据此测算,到2025年,我国汽车产量将比2018年增加
723.24万辆,2018年到2025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36%,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提供可观的市场需求。
4、汽车行业未来发展态势对发行人业绩影响情况
为促进汽车产业不断发展,国务院、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包括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刺激汽车消费。但随着上述减征购置税的政策到期,车辆购置税已恢复至10%,目前国内暂未出台其他相关的汽车消费刺激政策。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双积分政策的落地和国六标准的执行,汽车行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其影响会进一步传导至汽车零部件行业。
同时,受全球经济形势的影响及国内外贸易环境的影响,2018年以来我国乘用车产销量均呈现下降的趋势,2018年乘用车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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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和4.33%,2019年产销量分别同比下降9.14%和9.46%。2020年,受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产销量影响较大,虽下半年我国汽车市场有所回暖,但全年汽车产销规模同比仍有所下降,乘用车产销1,999.4万辆和2,017.8万辆,同比下降6.5%和6.0%。我国汽车市场目前正处于发展的调整期。但从市场整体的角度来看,当前我国汽车产业仍处于普及期,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为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也提供了持续的动力。截至2019年末,我国全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6亿辆,千人保有量不足200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未来仍具备发展潜力仍然较大。汽车保有量的日渐庞大蕴含着较大的零部件更新需求,会推动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持续发展。
当前市场行情下,发行人的主要客户2019年和2020年的汽车销量亦呈下降趋势,对于公司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业务造成一定冲击。公司为应对冲压零部件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主要采取了以下的应对措施:
(1)公司积极拓展了自身业务范围,在最初的冲压零部件业务基础上,顺应当前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围绕汽车零部件加工业务开展了模具生产及分拼总成加工业务。2017年以来随着公司郑州工厂的正式投产,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收入不断提升。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落地,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将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2)公司在维护好当前客户的基础上,也在存量市场中拓展其他整车制造商客户,目前已经和新能源整车制造商车和家建立业务联系,未来公司仍将积极主动拓展和其他客户的业务联系。
(三)行业竞争情况
汽车制造业作为一个高度复杂、环节众多的行业,任何汽车整车制造企业都不可能自行制造全部零部件,必须由为数众多的零部件生产企业提供配套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汽车产业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供应链体系,在这一体系下,整车企业负责车型开发设计、整车组装和终端品牌经营,零部件企业负责零部件的模块化、系统化开发、设计和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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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制造商主要向上游的一级供应商采购零部件,与一级供应商形成明确的配套关系,一级供应商通常向整车制造商供应集成化、模块化、系统化的总成产品。一级供应商数量较少,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有协作配套关系,二级供应商再与三级供应商产生协作配套关系,供应商数量逐级增多,形成了多层级的“倒金字塔”型的配套体系。
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存在充分的竞争,既有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间的竞争,也有不同背景的本土企业之间的竞争。在多层级的配套体系下,整车制造商对一级供应商的要求较高、合作紧密,供应采购关系非常稳定,因而使得一级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格局也较为稳定,而二、三级供应商由于缺乏与整车制造商的稳定合作关系,相互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
(四)进入本行业的壁垒
1、审核与认证壁垒
汽车工业是目前生产专业化水平最高的行业之一。提高零部件制造的专业化程度、实行精益生产已成为整车制造商提高产品竞争力,降低成本的主要方式。伴随着整车制造商与零部件供应商间的链合发展日益加强,严格的供应商审核和认证体系已成为整车制造商经营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基石。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认证大致可以分为第三方的体系认证和整车制造商及零件供应商认证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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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方认证壁垒
新企业要成为合格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首先需要通过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ISO/TS16949是以ISO9001、QS9000(美国)、VDA6.3(德国)、EAQF(法国)以及AVSQ(意大利)等汽车质量认证体系为基础所建立的汽车工业质量认证体系。ISO/TS16949质量认证体系经过两次修改后,目前已成为包括美国、德国、日本、法国、意大利等国主要整车制造商以及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选择配套供应商的公认质量标准。ISO/TS16949质量认证体系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资源管理、生产管理及产品质量等多个环节提出了较高要求,取得认证耗用的周期长、面临的难度大,这对于拟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2)整车制造商及零件供应商认证壁垒
新企业要进入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序列,除获得第三方认证外,还需通过整车制造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涵盖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生产组织能力、企业管理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及信息技术能力等。此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如博世、考泰斯等也会对其自身的二级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难度也不亚于通过整车制造商一级供应商评审。严格、复杂的审核标准和漫长的审核过程是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重大壁垒。
2、先发壁垒
供应商通过整车制造商严格审核进入合格供应商清单后,需要保持持续稳定的质量管理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才能与整车制造商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而先发企业一旦与整车制造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整车制造商在后期供应商选择的过程中为降低生产不确定性,也会优先选择先发供应商,后期零部件制造的潜在竞争者难以在短时间内争夺市场份额。
3、技术壁垒
汽车零部件行业专业性较强。以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为例,公司需要在金属材料科学、冲压机械加工技术、模具设计与开发、产品检测方面拥有成熟的生产技术,相关产品需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同时还需具备持续提升技术和工艺水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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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汽车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新车型开发周期的逐渐缩短,整车制造商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相互介入研发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需要根据整车制造商的图纸进行相应的工装开发,并在整车制造商试装后根据试装结果对产品进行调试,这种整车制造商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间同步开发的研发模式要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必须具备优秀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相应的工装设计开发能力。上述研发模式需要企业建立持续技术开发的创新机制、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持续保持较强的创新及技术开发能力,从而推动产品性能和生产工艺流程的改善、提高。技术实力的提升不仅要求企业不断投入大量的资金,还取决于人才的积累、研发的积淀和企业创新文化的培育,其均需要较长的过程,从而对行业新进入企业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4、资本壁垒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面临着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精细化程度以及及时供货的压力。在此背景下,快速、高效自动化生产模式及对应整车制造商生产区域的全球配置策略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而上述两点均需大量资金投入:自动化生产要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购置新设备或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以达到自动化生产要求;全球配置则需要零部件供应商在整车制造商生产区域周边购建生产基地以达到同步开发、及时供货、降低运输成本的目的。行业的发展趋势使得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门槛。
5、规模效益壁垒
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典型的规模效益特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先要进行较大规模的机器设备、厂房、仓库等固定资产投入,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只有当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才会使固定资产利用率提高,边际生产成本下降,规模效益逐步显现,从而带来成本上的优势。
同时,由于产品可靠性的提升过程、通过供应商认证考核过程等所需时间较长,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规模化生产,单位成本居高不下,对企业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汽车零部件行业新进入企业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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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管理壁垒
汽车冲压件多为非标产品,其种类繁多,生产管理难度较大。在整车制造不断推出新车型的趋势下,汽车零部件制造呈现出研发周期及交货周期缩短、产品供货量大、质量要求提高等特征。在此背景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到销售越来越需要精细化管理。只有通过良好、持续的系统化管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才能更好地保证产品质量、及时供货以满足客户需求。先进的管理模式、较高的管理水平来自于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积累,对于拟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新企业,管理经验上的差距是其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的重要壁垒。
(五)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的市场需求与汽车产销情况紧密相关,目前,我国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市场需求主要由国内整车制造商配套需求、汽车售后维修市场需求以及出口市场需求驱动。
在经历过一段时间产销量突破性增长后,我国汽车行业也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创新,并积极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2018年,我国汽车工业总体运行平稳,受到购置税优惠政策全面退出和宏观经济增速回落、中美贸易战以及消费信心等因素的影响,产销量低于年初预期,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增速趋缓,增幅回落,且在短期内我国汽车行业仍面临较大的压力,处于产业链上游的汽车零配件市场也在短期承压。
当前我国汽车产业仍处于普及期,有较大的增长空间,这为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也提供了持续的动力。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汽车千人保有量仅为170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也存较大差距。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国家宏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及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对汽车消费的需求将持续增加,从而进一步推动汽车工业的持续发展。直接带动整车制造商配套市场、汽车售后维修市场对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需求的持续增长。
(六)行业利润水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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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利润主要受到下游整车市场价格变化和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一般而言,新车型和改款车型上市初期,由于销售价格较高、利润空间较大,为其配套的零部件亦可达到较高的盈利水平。但随着上市时间延长及替代车型上市,原有车型会逐年降价,这已经是汽车行业的必然规律。为保证其利润水平,整车制造厂商将年降的压力转嫁给相应配套的供应商,要求配套零部件的价格相应下浮,使得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盈利空间都会受到阶段性的挤压。如果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不能紧跟整车制造商车型升级的步伐,产量和收入就会不断萎缩,利润水平不断恶化;相反,如果能够与整车制造商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不断获得新车型的配套供应权,从而能在国内汽车消费快速扩大的背景下获得比较稳定的利润水平。原材料成本方面,由于近年来钢铁等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较大,同时人工成本不断上升,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企业盈利水平受到一定的影响。大型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企业由于拥有更高的技术水平、更强的成本控制能力、更大的生产规模、更优质的客户资源和更雄厚的资金实力,盈利能力相对较强。
(七)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内经济稳步增长
近年来,我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和质量提升,国民经济稳中向好,经济活力、动力和潜力不断释放,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2019年我国GDP经国家统计局核算为99.0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1%。可以预计未来数年内,在内外部环境不发生突变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保持稳定的速度增长,将拉动汽车行业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需求持续增加。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为鼓励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等产业政策先后出台。上述政策提出:“要大力推进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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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我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提高国内外汽车配套市场份额;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等。这些政策显示了国家鼓励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的决心,也为我国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扶持作用。
(3)整车行业发展带动零部件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仍处于汽车普及阶段,和发达国家汽车人均保有量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还有很大市场潜力可供挖掘。伴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整车市场在未来依然有较大增长空间。整车市场作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直接下游市场,其持续增长将直接拉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4)汽车产业转移带来零部件行业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世界主要整车制造商纷纷采取与国内整车制造商合资经营的形式进入中国市场。在国内各大整车制造商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成本控制成为各大整车制造商的竞争关键。在此背景下,整车制造商纷纷采取全球采购、集中采购的策略,这也给我国自主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更多的发展机遇。未来我国自主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将进一步融入整车制造的全球分工,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也将不断提高。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零部件供应商规模偏小
当前,我国的零部件供应商数量众多,但是整体规模较小,且分布较为分散,绝大多数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难以满足整车制造商大量供货的需求。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国外成熟的汽车供应体系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已经形成较大的规模,拥有了全球范围的布局,和整车制造商形成了深入的合作,且能通过自身的规模优势不断增强对上下游的议价能力。我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与国际著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局面。
(2)部分供应商缺乏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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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早期阶段,国家政策导向为重整车制造而轻零部件制造,直到2004年5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发布,这一形势才得以改变。政策因素导致了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水平大大滞后于整车制造发展水平,在关键零部件的制造上,我国汽车行业仍以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为主导。自主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研发投入及生产管理水平上均落后于国际著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大部分企业仍在生产附加值较低的产品,不具备与整车制造商同步开发的能力。
(3)整零协同合作关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整车与零部件企业协同合作关系仍然偏弱,整车与零部件企业技术协同发展水平偏低,中国整车企业在持续要求零部件产品技术、品质不断升级的同时,却缺乏与零部件企业有效的技术合作与互动,导致中国整车与零部件企业在基础材料与理论研究、前瞻性技术研发、产品品质及工艺水平提升、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缺乏有效协同和联合开发,行业也长期缺乏具备强大技术研发能力和资金保障的零部件巨头,间接延缓了汽车产业技术升级的步伐。
(4)交通拥堵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汽车保有量不断提升,主要大中型城市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交通拥堵问题,由于全社会对于汽车社会的城市规划和不同规模城市的交通模式缺乏研究,使交通拥堵问题在部分地区尤为突出。上述负面影响日益加重可能对汽车消费带来不利影响。
(八)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世界主要的整车制造商、零部件厂商都陆续在国内投资建厂,带动了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在国家重大工程和技术专项的支持下,持续加强技术攻关与创新体系建设,技术研发能力、产品质量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多项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突破,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目前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制造技术主要体现在模具开发技术、冲压技术及焊接技术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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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具开发技术
在汽车生产过程中,大部分的零部件都需要依靠模具成型。目前制造一辆普通汽车约需1,500套模具,模具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汽车零部件的质量。因此,模具开发是冲压零部件开发过程的核心所在,企业是否具有较强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是衡量一家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供应商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汽车冲压模具经过长期的发展,已形成较为系统的设计规则与方法,新技术的出现则进一步促进了冲压模具开发技术的变革。特别是二维和三维图形设计软件的应用,有利于新的设计人员快速掌握实现集成化制造,实现了模具设计、制造和检验一体化,大大节省了试模成本,缩短开发周期,逐步使模具设计由经验设计转变为科学设计。同时,随着传统单工位冲压设备逐步被多工位自动化冲压设备所取代,多工位模、级进模成为模具开发的新方向。我国在模具设计开发领域起步较晚,在模具精度、制模工艺及使用寿命方面均与国外模具开发水平存在一定差距。近年来,随着相关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实施,我国汽车模具开发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正逐渐缩小。
2、冲压技术
目前汽车行业运用最多的依然为传统的冲压技术(冷冲压),冷冲压是指在常温下,利用安装在压力机上的冲模对材料施加压力,使其产生分离或塑性变形,从而获得所需要制件的一种压力加工方法。冷冲压的特点是制件尺寸稳定,精度高,重量轻,刚度好,互换性好,高效低耗,操作简单,易于实现自动化。随着低油耗、低排放的汽车日益成为节约型社会发展需求,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对冲压技术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近年来热成形技术、激光拼焊技术在冲压领域也得到了一定应用。
冲压技术的关键在于冲压设备,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作为一个对设备依赖较高的行业,冲压设备的水平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受我国装备行业发展水平影响,国内企业的冲压装备特别是国产冲压装备在精密度、稳定性等技术指标方面落后于国际同类产品,热成形压机、伺服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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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多工位压机、快速横杆式输送系统等关键装备还处于空白或起步阶段。而进口的冲压装备由于价格昂贵,很多中小企业无力投资,造成了我国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生产自动化程度较低、产品质量稳定性相对较差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部分国内企业已经逐步使用各类先进的冲压装备,如大型多工位机床、伺服机床热成型线、柔性冲压自动化生产线等,在装备方面与外资、合资零部件企业正逐步接近。
3、焊接技术
汽车冲压零部件从单个零件到形成总成,焊接是必不可少的工序之一。目前国内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主要的焊接方式以电阻点焊为主,此外还有气体保护焊、激光焊。作为一种传统的焊接工艺,电阻点焊易于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且经过多年发展,其工艺开发也已相对成熟,基本能够满足汽车车身零部件焊接强度的要求,同时还具有价格低廉的相对优势,是目前主流焊接方式,广泛应用车身的底板、侧围、车架、车顶、车门以及车身总成等部分的装配焊接中。近年来,我国汽车焊接技术取得了较快发展,已在焊接技术、焊接设备、装焊生产线装备等方面形成了适应多种生产纲领的开发、设计、制造能力,但在汽车车身新材料如高强度钢板、铝合金、镁合金及复合材料等的焊接技术及其装备方面,与国外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九)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1、整车制造商与零部件厂商紧密协同开发生产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往往为定制化产品,零部件企业根据所配套的整车制造商的定制要求进行模具开发、制定工艺路线并组织生产,因此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的经营模式大多是“订单式生产”模式,即供应商在获得整车制造商资格认证后,根据整车制造商的订单,自主开发产品,自主采购原材料,自主批量生产,直接为整车制造商供货。
在这种合作模式下,整车制造商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生产企业关系紧密,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厂商会在新车型开发初期就介入,与整车同步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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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生产相关相应零部件,以保证零部件能与整车同步推出,同步升级。因此,整车制造商对零部件供应商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考虑到更换供应商的时间及成本因素,整车制造商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这种直接合作模式凸显了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生产的规模化和专业化效应,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零部件厂商之间多级配套生产
在汽车零部件行业产业链中,存在明显的多级配套体系。一般而言,一级供应商具有产品开发能力,通常作为总成系统、模块供应商,与整车制造商构成明确的配套关系,整车制造商通常也只向一级供应商直接采购零部件。二级供应商与一级供应商有协作配套关系,为其提供专用零部件(外协件),三级供应商再与二级供应商产生协作配套关系。
由于整车制造商对整车的质量、安全指标等要求较高,为确保采购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整车制造商往往会根据不同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设定由几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为其同款车型生产不同的车身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在该模式下,一级供应商将向其他几家供应商采购专用零部件,并生产汽车总成件后销售至整车制造商。因此,汽车冲压及焊机零部件企业之间会形成多级配套生产的模式,从而达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
(十)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周期性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为汽车的重要组成部件,下游客户为汽车整车制造商,其周期性与下游汽车产业的发展状况、发展趋势密切相关。汽车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与宏观经济波动有较为明显的关联性。因此宏观经济和汽车行业的周期性导致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2、区域性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作为汽车行业的上游行业,其地理布局与汽车整车制造商分布紧密相关。为达到同步开发、供货及时、节约成本等目的,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供应商通常围绕整车制造商所在区域选址布局,从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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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东北、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华中和西南六大汽车产业群对应的零部件产业集群。
3、季节性
对于汽车整车销售市场而言,由于汽车属于大宗耐用消费品,车型较多,全球范围内购买者众多,购买时机也因人而异,在全球范围内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对我国汽车生产行业而言,传统节日如国庆节,春节等期间一般为销售旺季,行业内也流行着“金九银十”的说法。但随着乘用车的逐步普及、营销推广等因素影响,过去汽车销售的“节假日市场”这一季节性特征也已经不再明显。
对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而言,作为下游整车制造企业的零部件配套厂商,按照合同和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整车制造企业一般因春节放假和夏季高温检修会相应调整生产计划,但行业总体上主要受宏观经济、供求等多因素影响,季节性特征并不明显。
(十一)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的上游行业为钢铁行业,主要提供生产原材料钢材(冷轧钢、热镀锌板)、型材(圆钢、无缝管、焊管、短型管等)及铝材,下游行业为汽车行业(整车制造商)。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生产设备厂商和各类用于生产模具或冲压件的原材料厂商,如钢材、铝材等。钢材是汽车模具制造和汽车冲压件制造中的重要原材料。
钢材市场价格波动较为频繁。目前,除少部分高端钢材需从国外采购,国内的钢材生产基本上能够满足我国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的需求。近年来,我国钢铁行业供给充足,能够满足一般下游企业需求,但是受上游铁矿石价格影响及供求变动,其价格波动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的成本造成一定影响。2010年以来,国内钢铁价格变动如下图所示:
2010-2019年钢材价格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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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商务部
2010年至2015年,钢材市场价格跟随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高位回落。2016年以来,一方面,由于铁矿石价格提升导致钢材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国内宏观经济企稳,各地市基建项目投资增加,市场化去产能和供给侧改革政策的落地,同时推动钢材价格整体反弹。2017年以来,随着全球经济复苏面临不确定性和资金炒作因素的减弱,钢材市场价格有所回落,但仍然维持相对高位,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下游的汽车行业发展密切相关,汽车行业的市场供求状况、增长速度、产品价格等对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在经历过一段时间产销量突破性增长后,2018年我国汽车行业整体经济效益指标增速趋缓,增幅回落,在短期内面临较大的压力,但我国汽车产业仍处于普及期,有较大的增长空间,预计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汽车消费市场仍会平稳增长,带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持续发展。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情况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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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汽车整车行业不同,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处于完全开放的环境,在包括汽车冲压零部件行业在内的所有细分领域都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既有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间的竞争,也有不同背景的本土企业之间的竞争。在竞争加剧、淘汰加速的大环境中,不同的企业采取了不同的竞争方式,如外资汽车零部件公司力求通过本地化生产来控制成本,而本土企业则力争借助开发能力、技术水平的提升以及低成本优势扩大规模等。我国汽车冲压零部件行业的竞争格局如下:
1、一级汽车冲压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格局稳定
汽车冲压零部件供应商体系是金字塔式的多层级体系,一级供应商通常向整车制造商供应集成化、模块化、系统化的总成产品。由于车身冲压件的重量和强度直接影响到乘用车节能减排和乘客人身安全,因此整车制造商对供应商的考核周期长、更换风险高,双方一旦确立合作关系整车制造商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而使得一级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格局也较为稳定。
2、外部汽车冲压零部件供应商更具竞争优势
按照配套方式的不同,汽车冲压零部件供应商可分为内部供应商和外部供应商。内部供应商是指由整车制造商自身控股的零部件厂或子公司,该类供应商通常只向某一家或几家整车制造商供货;外部供应商是指股权上独立于整车制造商的,具备独立完整研发、生产、采购、销售能力的供应商。外部供应商通常客户范围广、产品种类多。随着汽车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发展以及全球采购系统的建立,外部供应商凭借规模优势、研发优势和灵活的市场反应机制,更具竞争优势。
3、国内汽车冲压零部件供应商开始参与全球竞争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国内汽车冲压零部件供应商的竞争力不断提高,部分优质企业已具备了与整车制造商同步开发的能力,逐渐开始进入整车制造商或跨国汽车零部件配套商的全球采购平台。
(二)从业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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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市场经历了十多年的高速发展,由于汽车冲压零部件供应商以整车制造商为中心组织生产、运输布局,因此分布较为分散。同时受产能、场地、运输半径以及资金的限制,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内大型企业为数不多,行业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充分的局面依然存在。
(三)行业市场份额情况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因种类繁多、配套体系不同,无法准确统计,因此国家统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尚未发布国内乘用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的市场规模以及业内主要企业产值等数据;业内对于行业市场份额等资料和数据缺乏独立、权威的来源,公司目前尚无法获得准确的市场份额数据。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对公司部分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进行分析和计算。鉴于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为整车制造配套,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年度整车产量数据及公司产品或服务的销量,依据计算公式: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相关产品或服务当年销量/(当年整车产量×每辆车该类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数量),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市场占有率计算情况总体如下:
相关产品或服务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车顶边梁加强板 | 0.69% | 0.68% | 0.86% |
车顶横梁 | 0.87% | 0.84% | 1.03% |
A柱加强板 | 2.21% | 2.67% | 1.08% |
B柱加强板 | 1.24% | 1.28% | 0.39% |
前轮罩 | 1.50% | 1.27% | 1.30% |
后轮罩 | 2.68% | 1.81% | 2.46% |
前纵梁 | 4.58% | 3.62% | 3.69% |
后纵梁 | 2.92% | 2.30% | 1.36% |
车身分拼总成加工 | 1.33% | 1.18% | 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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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 | 简介 |
1 | 金鸿顺 (股票代码:603922) | 金鸿顺创建于2003年,位于苏州市,其主要产品涉及车身件、底盘件、焊接件等,主要客户包括上汽大众、东风裕隆汽车、大陆汽车、英国 CVG、德国 BENTELER、加拿大 COSMA、法国 Feurecia、福建东南汽车有限公司、安徽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华泰汽车有限公司等。金鸿顺于2017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0.70亿元,净利润0.56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68亿元,净利润-0.89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70亿元,净利润0.08亿元。 |
2 | 华达科技 (股票代码:603358) | 华达科技成立于2002年11月,总部为于江苏省靖江市,并在武汉、广州、长春、成都、海宁、长沙等地设有生产基地,主要生产乘用车车身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等,主要客户包括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等公司。华达科技于2017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0.52亿元,净利润2.14亿元;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1.78亿元,净利润1.69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1.34亿元,净利润2.43亿元。 |
3 | 联明股份 (股票代码:603006) | 联明股份成立于2003年1月,总部位于上海市,主要生产汽车车身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上汽集团等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0.26亿元,净利润1.04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36亿元,净利润0.79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11亿元,净利润0.90亿元。 |
4 | 常青股份 (股票代码:603768) | 常青股份成立于2004年3月,总部位于安徽省合肥市,主要产品为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的车身和底盘生产所需的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公司与江淮汽车、福田戴姆勒汽车、奇瑞汽车、陕西重汽、东风商用车等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4亿元,净利润0.78亿元;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4亿元,净利润0.25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2.97亿元,净利润0.75亿元。 |
5 | 上海宝陆 | 上海宝陆1989年创立,总部位于上海市,是一家长期从事轿车隔热罩、白车身零件、千斤顶等汽车零部件配套生产制造企业。目前公司已成为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集团、奇瑞汽车等多家国内大型汽车制造厂家重要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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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技术突破。公司目前拥有包括“机器人焊接用电极快速修复装置”、“双向压边的拉深及压印一体化模具”等在内的66项专利,依托先进的模具设计制造、冲压焊接技术,公司已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等领域形成了自主创新的优势及特色产品,并体现出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的持续研发,将技术研发能力视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在自动化冲压模具的设计与研究、冲压过程二维和三维图形设计技术及优化技术研究、高强度/超高强度钢零部件冷冲压技术、冷冲压模具成型工艺研发、多工位级进模具研发等方面做了大量研究,积累了一批在汽车冲压及焊接总成件行业的核心工艺技术。公司重视技术团队和研发体系的建设,经过多年的团队建设和生产实践,公司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冲压、焊接技术研究开发体系,使公司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上具备了较强的自主研发、持续创新的能力。同时得益于良好的人力资源及考评激励机制,公司研发团队稳定,流动性较小,确保了公司的产品研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生产设备优势
公司拥有机器人柔性自动冲压生产线、多工位级进模自动冲压线、自动开卷落料冲压生产线、机器人焊接生产线等先进设备。上述设备在保证公司汽车车身冲压及焊接总成零部件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和高品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下游整车制造商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也在不断引进更为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优化产品性能指标。
3、客户资源优势
对于汽车零部件企业来说,与整车制造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公司作为中国较早从事并持续专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生产的企业之一,目前已与国内多家汽车整车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显著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和著名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包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神龙汽车、联合电子及爱德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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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这部分客户在选择产品时注重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因此成为该类企业的供应商不仅体现了公司较强的产品竞争能力,提升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影响力,从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新的客户。目前公司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客户名称 | 客户简介 |
上汽大众 | 上汽大众成立于1985年,注册资本115亿元,由上汽集团和大众汽车集团合资经营,其中,上汽集团持股50%,其余50%股份由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斯柯达汽车公司和奥迪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汽大众是目前国内主流的汽车整车制造厂商,总部位于上海安亭,并先后在南京、仪征、乌鲁木齐、宁波、长沙等地建立了生产基地。产品方面,目前上汽大众经营大众、斯柯达两大品牌。大众品牌是我国最畅销的品牌之一,旗下的主要在售车型包括Santana桑塔纳、Passat帕萨特、Polo、Lavida朗逸、Touran途安、Tiguan途观等。根据上汽集团年报数据,2019年上汽大众汽车总销量达200.18万辆。2019年,上汽大众实现营业收入2,359.50亿元。 |
上汽通用 | 上汽通用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10.83亿美元,由上汽集团、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共同出资建设,上汽集团持股50%,其余50%股份由通用汽车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和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汽通用是目前国内主流的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并拥有浦东金桥、烟台东岳、沈阳北盛和武汉四个生产基地。产品方面,上汽通用目前经营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三大品牌,共二十个多个系列,覆盖了从高端豪华车到经济型轿车各梯度市场,以及MPV、SUV、混合动力、电动车等各细分市场,主要车型包括君越、君威、威朗、昂科拉、昂科威、GL8、科鲁兹、探界者、ATS-L、XTS、CT6等。根据上汽集团年报数据,上汽通用2019年总销量达160.01万辆。2019年,上汽通用实现营业收入1,878.21亿元。 |
上汽乘用车 | 上汽乘用车成立于2007年,承担着上汽自主品牌汽车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目前,上汽乘用车已拥有荣威、MG两大品牌,涉及中高级车、中级车、大众普及型车及跑车等宽泛领域。此外,公司国内拥有上海临港、南京浦口和河南郑州三大整车生产制造基地,生产荣威品牌、MG品牌整车系列及KV6、K4、NSE发动机系列等汽车产品。根据上汽集团年报数据,2019年上汽乘用车产量为65.43万辆,同比下降8.00%,销量为67.33万辆,同比下降4.08% 。 |
上汽大通 | 上汽大通是上汽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1日,注册资本37.94亿元人民币。上汽大通下设无锡分公司、南京分公司、上汽大通房车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申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产品包括“上汽大通MAXUS”品牌的MPV、SUV、房车,宽体轻客、皮卡等乘商并举的产品组合和“上汽跃进”品牌的各类轻、中型货车以及各类特种改装车。公司在中国无锡、南京和溧阳拥有三个生产基地,无锡基地主要生产“上汽大通MAXUS”品牌产品,产能为20万台/年;南京基地主要生产“上汽跃进”轻中型货车,产能为10万辆/年;溧阳基地是全球最大的房车专业工厂,产能超过2.5万辆。2019年公司汽车产量为15.24万辆,同比增长20.71%,销量为15.30万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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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21.36%。 | |
神龙汽车 | 神龙汽车成立于1992年5月,是东风汽车与法国PSA集团合资兴建的乘用车生产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70亿元人民币,东风汽车和PSA集团各占50%的股比。目前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整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汽车金融、进出口、二手车、品牌连锁维修服务等业务,具有国内先进的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及发动机、车桥、变速箱生产工艺,全部工装设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公司已具备年产84万辆整车、80万台发动机和51万变速箱的生产能力。2019年神龙汽车汽车总销量为11.36万辆。 |
联合电子 | 联合电子成立于1995年,是中联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和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在中国的合资企业。公司主要从事汽油发动机管理系统、变速箱控制系统、车身电子、混合动力和电力驱动控制系统的开发、生产和销售。2018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32亿元,员工人数约9,300人。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在上海、无锡、西安、芜湖和柳州设有生产基地,并在上海、重庆和芜湖设有技术中心。公司有效整合本地优势和全球领先的技术为国内各汽车厂商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并为满足日益严格的法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
爱德夏 | 爱德夏集团成立于1870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铰链系统供应商。爱德夏是汽车驾驶控制系统(脚踏板和驻车制动器)和全自动化开关后盖、掀背门动力系统欧洲顶尖供应商之一,隶属于西班牙汽车供应商海斯坦普旗下。爱德夏拥有约5,000名员工,在全世界范围内的21个分支结构以及优质产品和核心技术为几乎所有的汽车制造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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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能力,以及良好的应对市场工艺转化能力等因素,均成为公司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领域赢得市场相对领先优势的关键。
5、管理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团队一直专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的管理工作,核心成员大多具有十年以上的行业技术积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经过多年的摸索,在消化吸收众多先进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公司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且行之有效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公司采用精益化管理,从供应商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现场管理、库存管理到产品交付、客户使用信息反馈等全方位进行全过程的精确控制,确保公司高效运营。另外,由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规格繁多,且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展和积累,配套车型不断增多,生产管理不断加大,公司开始逐步完善自身柔性化生产管理能力。公司通过提高生产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功能,使同一条生产线具备生产不同产品的能力,从而能够快速有效地转换产品品种,实现多品种批量供货,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产品多批次、灵活批量的弹性需求。柔性化生产管理能力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客户对公司的黏性。
(六)竞争劣势
1、公司规模相对于跨国公司仍然较小
目前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企业大多实行集团化经营,产品覆盖面广,抗风险能力强。与跨国公司相比,公司规模仍然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5.27亿元、15.69亿元和14.17亿元,与行业全球百强企业相比,在企业资产、营收规模上尚有较大差距。
2、发展资金不足,融资渠道单一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制造行业的持续生产运营对装备投入、工艺技术开发及日常运营方面的资金需求量都较大。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急需扩大现有的研发创新投入、生产设施和运营规模。目前公司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和银行融资筹集资金,难以迅速筹集到充足资金来推进装备的智能化升级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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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化生产,使公司难以进一步发展。发展资金不足,融资渠道单一已经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瓶颈。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参见本节“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二)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如下:
1、冲压零部件业务
冲压生产卷料开平
焊接领料
成品库
入库检查
半成品库焊接生产入库检查
剪板落料防锈工序
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3、模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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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1、汽车冲压零部件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冲压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以镀锌板和冷轧板为主。公司在获得整车制造商订单后,会同时收到整车制造商对于材料供应商和材料规格的要求。公司冲压零部件所需钢材生产技术在国内较为成熟,公司主要材料基本都向国内钢材贸易商采购,少量钢材由于国内无法生产,从海外直接进口。公司钢材采购分为期货采购和现货采购两种,主要以期货方式采购为主。公司与主要钢材供应商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常在整车制造商确定年度计划后,确定大致的钢材年度需求,并确定相应的钢贸商并签署协议。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结合库存情况和未来一定周期内销售预测情况制定未来一定周期内生产所需的钢材大致需求情况,提前一定周期向钢材供应商(钢贸商)下达采购订单,订单中约定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以及交付时间等。公司的期货钢材采购的流程图如下所示:
确定钢材贸易商
下达采购订单
钢贸商向原材料
生产厂家下单
按照约定时间数
量交货
验收合格入库
钢贸商开票后,公司按照约定时
间付款
由于下游整车制造商生产计划的临时变动或公司新品开发,公司期货采购订单难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此时,公司会以现货方式采购来补充原材料,保证及时生产和供货。公司采购部在收到材料需求后,通常会向现货钢材贸易商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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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和询价通知,获得报价后,公司综合考虑现货钢材单价、型号、重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钢材贸易商。
期货采购系合同谈判时约定价格、未来某一时间再交付产品,主要是区别于原材料现货交易的一种模式,目的是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未来在钢材实际到货时作为正常的采购入库并按照原订单约定的价格记录采购金额,与现货采购的入库流程及会计处理不存在差异,均为在收到钢材并验收合格后通知供应商开具发票,借记“存货-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并贷记“应付账款”,公司在信用期内完成货款支付。
(2)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得冲压零部件订单后,下游客户一般提前发送未来3个月左右的预测销售情况至公司,并在销售当月月初确定本月准确的需求量。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制造物流部按照下游客户预测数量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按批次下达周生产计划。下游客户发出准确需求订单后公司对生产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进行生产并完成冲压零部件的交付。
公司的生产模式以自主生产为主,同时部分产品或半成品进行委外加工或直接采购。公司自主生产的量产产品其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计划执行周生产计划需求物料发料库存报表
周交付计划
物料采购计划部门会议评审交付需求计划
月度交付预测
库存报表
物料入库
公司冲压零部件产品具有多品种、批次各异的特点,为非标准化产品。考虑到公司产能和成本效益等因素,公司将部分影响公司生产效率、加工工艺难度较低、及运输距离较远的产品,在整车制造商允许的范围,选择工艺技术达标、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的二级供应商进行委外加工或直接采购。委外加工模式中公司需负责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并发往外协单位生产。报告期内,公司逐步采用直接采购产品或半成品的方式替代冲压环节的委外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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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品开发和销售模式
冲压零部件的新品开发和销售由公司销售技术部统一负责。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产品供应通常都采用“一品一点”的配套模式,即针对某一特定的零部件,整车制造商只定点一家配套商进行生产。公司作为一级配套商,直接参与下游客户汽车零部件新产品前期技术方案的设计,并参与相关项目招标。公司中标获得订单之后,与客户签订产品开发和供货协议,确定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和工艺、产品价格和年降比例(年度价格下调)。
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成立专项小组,进行包括设计模具选定开发及试制的过程。通常情况下,整车制造商将产品图纸、3D数模及相关参数发至公司,公司销售技术部将参数要求转换为公司内部技术规范,并进一步制定产品开发计划并完成相应包括模具、检具及夹具等工装的开发工作。公司在模具交付后进行产品样件的生产,并交由客户进行质量验收。通过公司内部试生产和客户PPAP批准后,进入量产阶段。新品开发的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成立
确定项目
计划
项目实施及
进度控制
过程设计与
开发
成立项目
小组
工装开发内部试生产客户PPAP批准批量生产
样件生产及客户认可
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为公司向整车制造商指定的零部件供应商采购冲压件及标准件并支付采购费用,根据整车制造商技术要求、按其发布的需求计划,公司对冲压件进行焊接等加工,并将加工完成的总成件向整车制造商发货,同时进行冲压件外部物流供应、总成排序装配、储存冲压件的质量维护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协助整车制造商进行供应商管理。该业务模式下,整车制造商负责对零部件供应商定点定价、制定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等。
整车制造商生产车间一般分为冲压、车身焊接、涂装、总装四大工艺车间,分拼总成加工的业务来源于原整车制造商的车身焊接车间。随着汽车行业的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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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各整车制造商之间竞争的加剧,各个汽车制造商都在积极寻求和上游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进行联合开发,将部分汽车零部件总成业务外包,以实现减轻自身资产负担,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的目标。
目前,外部委托专业供应商进行汽车零部件分拼总成加工已经成为整车制造商一种常见的业务合作模式。根据公司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公司主要整车制造商客户对应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供应商情况如下:
整车制造商 | 主要分拼总成加工供应商 |
上汽乘用车 | 郑州君润、宁德振德、上海航发滁州分公司、上海通程、南京东华力威、南京申迪焊接 |
上汽大众 | 上海同舟、湖南同舟、宁波同舟、仪征同舟、上海新联、扬州新联、长沙新联、宁波新众、南京威迩德、上海安莱德 |
上汽通用 | 上海赛科利、武汉赛科利、华域车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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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分拼总成加工合作。此后,公司通过招投标相继取得了郑州工厂AP31(荣威i5)、ZS11E(名爵EZS)等项目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2019年,公司中标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新项目AS23(名爵HS)、EX21(科莱威)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开始与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战略合作。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发展现状上汽乘用车旗下有荣威、名爵两个品牌,拥有郑州、宁德、南京、上海临港4个生产基地,具体情况如下:
上汽乘用车生产基地 | 分拼总成加工供应商 | 目前主要生产车型 |
郑州工厂 | 无锡振华子公司郑州君润 | 名爵ZS/EZS、荣威RX3、荣威i5 |
宁德工厂 | 无锡振华子公司宁德振德 | 名爵HS、科莱威、名爵MG5 |
南京工厂 | 南京东华力威、上海航发、南京申迪焊接 | 名爵(MG)6、荣威i6、荣威RX8、荣威Ei5等 |
上海临港工厂 | 上海通程 | 荣威RX5/RX5 MAX/RX5 PLUS/eRX5、荣威MARVEL X等 |
承接主体 | 合作工厂 | 工厂投产时间 | 项目名称 | 车型名称 | 上市时间 |
郑州君润 | 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 | 2017年 | ZS11(E) | 名爵ZS/EZS | 2018年 |
ZS12 | 荣威RX3 | 2017年 | |||
AP31 | 荣威i5 | 2018年 | |||
IM31 | 荣威iM8 | 2020年 | |||
宁德振德 | 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 | 2019年 | AS23 | 名爵HS | 2019年 |
EX21 | 科莱威 | 2019年 | |||
AP32 | 名爵MG5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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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相比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更靠近产业下游,且加工生产过程自动化程度高,收入主要按照加工工作量计算可以不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未来具备持续发展的潜力。
公司与上汽乘用车就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未约定合作期限。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宁德工厂的规划产能分别为60万辆/年和30万辆/年,且配套车型种类丰富,公司作为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宁德工厂的唯一车身分拼总成加工供应商,预计未来公司与上汽乘用车就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合作前景良好,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原因如下:
①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有较高的进入壁垒
为更好服务于上汽乘用车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公司专门成立子公司郑州君润和宁德振德,分别临近上汽乘用车在郑州和宁德的工厂厂区。截至目前,公司为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和宁德工厂车身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唯一供应商。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进入壁垒较高,需要通过客户的体系审核及认证,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并且由于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与下游整车厂业务更为贴近,整车制造商要求供应商在其生产基地附近建厂,场地规模大、所需设备多,导致前期投资金额较大,一般规模的零部件企业难以承受。此外,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作为连接上游供应商与整车制造商的重要环节,具有交货周期缩短、产品供货量大、质量要求高等特殊性,对供应商的精细化、系统化管理提出极高要求,相关管理经验的缺乏是新进供应商短时间内难以突破的重要壁垒。
②公司目前客户上汽乘用车经营情况良好
作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上汽乘用车承担着上汽自主品牌汽车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目前已拥有荣威、名爵两大品牌,涉及中高级车、中级车、大众普及型车及跑车等宽泛领域,报告期内其自主品牌汽车的市场销量也一直位列前茅。未来,伴随着我国汽车工业不断发展,自主品牌汽车市场竞争力将不断提升,上汽乘用车自主品牌汽车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同时,根据上汽乘用车设计规划,郑州基地的规划产能为60万辆/年,宁德基地的规划产能为30万辆/年,将给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带来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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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抓住汽车零部件行业这一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持续布局。本次募投项目“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及“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即公司为拓展在郑州及宁德地区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生产能力进行融资。公司积极参与其他整车制造商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接洽,但尚未取得除上汽乘用车以外其他整车制造商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2)采购模式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冲压零部件。在该业务中,整车制造商根据自身汽车冲压总成件的需求,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上游冲压件供应商及供货价格,负责对冲压件制定技术和质量标准,并指定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执行采购并支付货款。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主要原材料为冲压零部件,由整车制造商指定的零部件供应商向公司供货,冲压零部件的价格由整车制造商直接和材料供应商协商确定,并通知公司执行,公司仅负责从供应商采购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不参与该部分原材料的定价过程。
(3)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整车制造商的排产需求计划确定生产计划,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在生产过程中,生产人员从仓库领用冲压件及其他辅材,根据整车制造商对总成件产品的完成要求进行点焊、凸焊、弧焊、涂胶等操作,大部分由工业机器人完成。公司采用准时制生产方式,原材料短暂入库后即进行焊接加工,焊接完成、排序装配后短暂存放即向整车制造商发货。
(4)销售模式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对及时供货要求极高,因此公司于配套整车制造商附近建造了生产基地。公司收到整车制造商的需求订单后,根据公司实际库存情况,组织生产并及时配送。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客户为整车制造商,现阶段客户主要是上汽乘用车。整车制造商根据其自身情况,委托公司进行分拼总成加工。整车制造商和公司的销售订单包括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其中销售价格包含分拼总成加工费价格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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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冲压零部件价格。分拼总成加工费价格包括焊接费用、运输费用和包装费用等,由整车制造商和公司协商确定。外购冲压零部件价格,在公司外购该零部件前由整车制造商直接和零部件供应商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分拼总成加工费价格公司分拼总成加工费定价主要由焊接费用、运输费用和包装费用等三部分组成,上述费用在项目招标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
①焊接费用
总成件的焊接加工费用由焊接数量和焊接单价决定。一般情况下,整车制造商向公司发出SOR包(产品开发过程中客户提供的要求说明),明确研发产品的全部技术要求,公司会根据客户的相关要求对单件总成件的焊点数量进行初步确认,随后由整车制造商客户对公司初步确认的焊点数量进行复核并最终确认,公司以双方最终确认的焊点数量作为定价基础进行计算。对于焊接单价,按照最终的中标价格确定。
②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包括将总成件运送至整车制造商所产生的运费以及运输过程中的产品装卸费等。通常情况下,运输费用由车辆固定成本和运输里程变动成本两部分构成,鉴于郑州君润、宁德振德的生产基地与客户之间运输距离较短,因此运费主要为车辆固定成本,包括车辆的折旧损耗和人工成本等。公司运输费用一般以车次为单位进行确认,每车次的运输费用在报价有效期内保持相对固定,产品装卸费用含在运输费用中,不单独收取。
③包装费用
包装费用主要是公司基于生产、物流过程中所耗用的料箱料架和零部件标签等相关材料成本向整车制造商收取的相关费用。一般来说,公司对包装费用定价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料箱料架成本,其定价主要依据如下:a、料箱料架的包装型号,主要分为专用料架、标准折叠金属箱;b、料箱料架的规格大小,规格越大单价越高;c、生产和物流过程中周转使用的料箱料架数量,其中生产用料箱料架的需求量根据整车制造商要求的交货周期和交货数量进行计算得出;
(2)料箱维修费用,该费用根据料箱料架使用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维修成本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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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计算得出;(3)标签使用费,该费用由产品包装过程中所耗用的标签材料成本为依据计算得出。
2)分拼总成外购冲压零部件价格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主要原材料为汽车冲压零部件,由整车制造商指定的零部件供应商向公司供货,汽车冲压零部件的价格由整车制造商直接和零部件供应商协商确定,并通知公司执行,公司仅负责从供应商采购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不参与该部分冲压零部件的定价过程。
(5)结算模式
1)与下游上汽乘用车的结算模式根据上汽集团与公司签订的《生产采购一般条款》及双方约定,分拼总成产品被运输至上汽集团指定地点并从交通工具卸下且验收通过后其所有权和风险即发生转移,公司据此确认收入并按照交付的总成件金额(包含分拼总成加工费金额及外购冲压零部件金额)开票;上汽集团在公司开票后约定的期限内采取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付款,具体付款期限为:上汽集团收到公司提交的正确发票和经上汽集团书面确认的签收单,在确认无误后的下一个月的25日付款。2)与上游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供应商的结算模式根据上汽集团、公司以及上游零部件供应商签订的三方协议,公司负责从零部件供应商采购并向零部件供应商支付货款,除非双方另有商定,公司应在收到上汽集团对应月份的货物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给零部件供应商。因此,公司承担对零部件供应商的付款责任,但在上汽集团付款给公司前,公司没有立即向零部件供应商付款的义务。
(6)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中发行人与客户以及供应商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与其他从事上汽乘用车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供应商在定价模式、结算模式、主要权利义务约定、产品所有权及风险转移时点、技术及检验、索赔责任等主要合作条款上基本相同,均参照与上汽乘用车签订的《生产采购一般条款》,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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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客户、公司以及供应商签订的三方协议,整车制造商负责对其指定的供应商定点定价、制定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公司负责向零部件供应商支付冲压件的采购费用,对冲压件外部物流供应、总成排序装配、储存冲压件的质量维护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协助整车制造商进行供应商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技术及技术更改
供应商向公司供应的协议货物,应当符合整车制造商指定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分拼总成加工冲压零部件供货过程中,产品结构或性能方面的技术更改均由整车制造商与零部件供应商协商解决。整车制造商会按照要求提前通知公司产品的技术更改,告知公司产品的最终状态。零部件的断点时间通常由三方协商确定,便于公司与供应商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和库存规模。
②供货与检验
A、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交货计划和采购订单中的交货规定供应合格货物,在向公司交付零部件之前,供应商应进行出厂检验和产品质量审核。公司收货时需要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数量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错件、零部件是否有损伤。公司对收货后零部件的包装、储存、转运及防护中的零部件质量负责。
B、生产过程中,公司有责任只装配合格的零部件,功能质量由供应商负责。若在装配过程中发现或怀疑供应商的协议货物有质量问题,公司应第一时间通知供应商进行现场判断和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整车制造商质量人员。如果公司和供应商对出现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先暂由供应商无条件更换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再由整车制造商质量人员实际判断零部件问题并进行处置。
③支付条件
供应商向公司的供货价格由整车制造商和供应商确定,并通知公司执行。公司负责从供应商采购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④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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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整车制造商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变更经整车制造商认可的协议货物的设计、制造设备、材料及工艺标准、生产场地和二次配套厂。若供应商欲变更经整车制造商认可的协议货物的设计、制造设备、材料、工艺标准、生产场地和二次配套厂,应事先及时通知整车制造商,并重新实施PPAP认可流程,经整车制造商最终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交更。
⑤索赔
A、整车制造商生产时一旦发现公司供货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管问题是由哪方造成的,都将先由公司进行索赔。如果经确认后相关问题是由供应商造成的,公司将有权向供应商追索,供应商应无条件承担整车制造商向公司提出的由于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索赔。
B、市场售后索赔由三方分别直接处理,即属于公司加工后的产品的质量问题由整车制造商直接向公司索赔,属于供应商零件的质量问题由整车制造商直接向供应商索赔。
C、如果公司加工后的产品由于供应商产品的缺陷引起质量问题,并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向供应商进行索赔,供应商应予赔偿。赔偿费应包括:产品损失费、管理费、运输费、维修工时费、停工损失费、追溯赔偿损失等。
⑥违约责任
A、供应商应赔偿逾期供货造成的整车制造商和公司的全部损失。供应商供货存在质量缺陷、供货不足或错发货,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
B、对于整车制造商和公司为避免或减少因供应商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所采取的措施,供应商应补偿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C、若因供应商逾期供货而导致公司逾期向整车制造商供货,整车制造商应先行判断造成逾期供货的责任方。如系公司的责任,公司应向整车制造商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其中应包括整车制造商为此向第三方承担的责任)。如系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向整车制造商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赔偿整车制造商因此遭受的损失(其中应包括整车制造商为此向第三方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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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过程中,公司无权自主决定外采冲压件和标准件的交易价格、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等,且未承担相关信用风险,实质是为整车制造商提供加工服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加工费的净额确认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收入,即在确认收入时,在销售金额中将由整车制造商指定、组成焊接总成的各种冲压件和标准件的采购金额(冲压件和标准件的标准耗用量×采购单价)扣除后按净额确认收入(以下简称“净额法”)。
3、模具业务
(1)采购模式
在公司销售技术部根据整车制造商要求确定模具制造方案及相关参数后,一般向至少3家具有相关资质的模具制造商询价,在模具制造商通过工艺评审后,公司根据报价结果最终确定。模具开发周期较长,通常在6-12个月,公司一般根据开发进度向模具制造商支付模具款,在终验收通过后向模具制造商进行结算。
2017年起,公司子公司无锡方园开始从事模具的制造,在生产经营中在进行方案可行性评估后同步参加母公司的询价。无锡方园获得母公司订单后,则将自行采购生产模具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铸件、钢块、模具标准件等。目前无锡方园模具制造仍处于起步阶段,生产能力难以满足公司整体对模具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模具采购主要以向外部模具制造商采购模具成品为主。
(2)生产模式
无锡方园获得订单后,会专门建立项目小组,进行潜在失效性模式分析及成形分析,完成工艺设计及模具结构设计的自审及客户会签。公司进行加工,热处理后进行装配调试,进行一些必要的表面处理后完成试制,进行内部验收后交付母公司,母公司在零部件通过客户PPAP批准后,进行模具最终验收。受到公司模具产能和部分模具特殊工艺的需求的影响,公司会根据客户模具要求,选择工艺较为成熟的模具加工商进行包括机加工,热处理和表处理在内的外协加工。
对于公司采购外部模具制造商生产的模具,不涉及生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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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模式
公司模具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为整车制造商及其他配套制造商。一般公司在接到冲压零部件或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新品订单,同时确定新品对应模具的价格及结算方式,模具开发完成后经客户验收通过后实现销售。公司模具销售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客户询价、报价、投标
获得模具订单
签订产品开发
协议
模具设计开发对产品模具招
投标
通过PPAP批量供货售后服务
制作样品、
送样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和销售收入
(1)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根据行业惯例及公司主营业务特点,公司的主要生产工艺为冲压和焊接,按照生产中冲压冲次数和焊接焊点数量可以大致反映公司冲压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能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业务和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次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冲压次数(理论) | 28,762.61 | 28,410.18 | 27,864.29 |
冲压次数(实际) | 19,304.13 | 22,997.03 | 25,821.48 |
冲压零部件业务产能利用率 | 67.12% | 80.95% | 92.67% |
焊接次数(理论) | 164,367.63 | 119,764.12 | 76,559.76 |
焊接次数(实际) | 103,873.55 | 96,444.46 | 56,662.83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产能利用率 | 63.20% | 80.53% | 7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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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业务产能利用率呈持续下降趋势,主要系冲压零部件业务收入持续下降导致;公司2020年度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产能利用率较前一年度大幅减少,主要系当期子公司宁德振德新厂利率用较低导致,截至2020年末宁德振德的产能利用率已逐步提升。
在目前汽车产业集群分布的背景下,公司的产能除了在总体上适应公司不断增长的业务规模外,更重要的是根据国内汽车产业布局来不断完善自身的产能布局。
(2)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
由于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如不考虑交货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历年产销率接近100%。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分拼总成件的产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产品名称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冲压零部件 | 产量 | 10,587.69 | 11,562.90 | 12,634.54 |
销量 | 10,516.62 | 11,570.20 | 12,457.75 | |
产销率 | 99.33% | 100.06% | 98.60% | |
分拼总成件 | 产量 | 1,302.85 | 1,161.02 | 623.88 |
销量 | 1,301.23 | 1,154.76 | 622.41 | |
产销率 | 99.88% | 99.46% | 99.76% |
产品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冲压零部件业务 | 100,792.33 | 75.38% | 116,071.74 | 78.22% | 125,432.43 | 87.09%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20,645.94 | 15.44% | 19,223.62 | 12.96% | 10,088.46 | 7.00% |
模具业务 | 12,281.18 | 9.18% | 13,091.72 | 8.82% | 8,500.39 | 5.90% |
合计 | 133,719.45 | 100.00% | 148,387.08 | 100.00% | 144,021.27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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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车冲压零部件订单由投标取得,公司中标获得订单之后,与客户签订供货协议,确定以后年度的产品价格和年降比例。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销售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冲压零部件 | 销量(万件) | 10,516.62 | 11,570.20 | 12,457.75 |
平均单价(元) | 9.58 | 10.03 | 10.07 |
产品类型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分拼总成件 | 销量(万件) | 1,302.85 | 1,154.76 | 622.41 |
平均单价(元) | 15.85 | 16.65 | 16.21 |
产品类型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冲压模具 | 销量(副) | 1,179 | 647 | 343 |
平均单价(万元/副) | 5.53 | 14.13 | 18.52 |
检具 | 销量(副) | 558 | 402 | 201 |
平均单价(万元/副) | 5.96 | 2.61 | 1.90 |
夹具 | 销量(副) | 701 | 652 | 392 |
平均单价(万元/副) | 3.47 | 4.45 | 4.51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招投标获取业务金额 | 133,488.65 | 148,151.58 | 143,55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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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 133,719.45 | 148,387.08 | 144,021.27 |
招投标获取业务金额占比 | 99.83% | 99.84% | 99.68% |
时间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比 |
2020年 | 上汽集团 | 57,342.92 | 40.47% |
上汽通用 | 22,566.26 | 15.93% | |
上汽大众 | 10,478.90 | 7.40% | |
上海通程 | 7,899.45 | 5.58% | |
上海同舟 | 7,652.43 | 5.40% | |
合计 | 105,939.97 | 74.78% | |
2019年 | 上汽集团 | 57,945.83 | 36.92% |
上汽通用 | 23,780.99 | 15.15% | |
上汽大众 | 16,732.08 | 10.66% |
1-1-198
上海同舟 | 9,141.08 | 5.82% | |
上海通程 | 7,805.30 | 4.97% | |
合计 | 115,405.29 | 73.53% | |
2018年 | 上汽集团 | 38,514.14 | 25.22% |
上汽通用 | 26,853.10 | 17.59% | |
上汽大众 | 22,702.34 | 14.87% | |
上海通程 | 10,475.98 | 6.86% | |
上海航发滁州分公司 | 5,670.63 | 3.71% | |
合计 | 104,216.19 | 68.25% |
时间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占汽车冲压零部件的比例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主要对应车型 |
2020年 | 上汽集团 | 29,725.45 | 29.49% | 20.98% | 名爵ZS/MG6、荣威i6/i5/Ei5、别克君威/君越/迈锐宝、大通G10、大众途观L |
上汽通用 | 20,695.67 | 20.53% | 14.61% | 别克英朗/GL8、凯迪拉克XT5、别克君威/君越/迈锐宝 | |
上汽大众 | 9,242.38 | 9.17% | 6.52% | 大众朗逸/桑塔纳 | |
上海通程 | 7,899.45 | 7.84% | 5.58% | 荣威锐腾/RX5/RX5 MA | |
上海同舟 | 7,652.43 | 7.59% | 5.40% | 大众朗逸/途观L | |
合计 | 75,215.39 | 74.62% | 53.08% | ||
2019年 | 上汽集团 | 31,352.75 | 27.01% | 19.98% | 荣威i5/Ei5/i6、名爵ZS /MG6、上汽大通G10、大众途观L/途昂、别克君威/君越、雪佛兰迈锐宝 |
上汽通用 | 21,899.99 | 18.87% | 13.95% | 别克GL8/君威/君越、雪佛兰科沃兹/迈锐宝、凯迪拉克XT5 |
1-1-199
上汽大众 | 13,930.23 | 12.00% | 8.88% | 大众朗逸/桑塔纳/帕萨特/T-Cross途铠 | |
上海同舟 | 9,141.08 | 7.88% | 5.82% | 大众朗逸/途观L | |
上海通程 | 7,805.30 | 6.72% | 4.97% | 荣威RX5 | |
合计 | 84,129.36 | 72.48% | 53.60% | ||
2018年 | 上汽通用 | 26,150.39 | 20.85% | 17.13% | 雪佛兰科沃兹/迈锐宝、别克英朗/GL8/君威/君越、凯迪拉克XT5 |
上汽集团 | 25,968.98 | 20.70% | 17.01% | 荣威i6、名爵ZS/ MG6、斯柯达柯迪亚克、上汽大通G10、大众途观L/途昂、别克君威/君越、雪佛兰迈锐宝 | |
上汽大众 | 18,681.78 | 14.89% | 12.23% | 大众朗逸/途观/帕萨特/桑塔纳 | |
上海通程 | 10,475.98 | 8.35% | 6.86% | 名爵锐腾、荣威RX5 | |
上海航发滁州分公司 | 5,670.63 | 4.52% | 3.71% | 荣威i6 | |
合计 | 86,947.76 | 69.31% | 56.94% |
时间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占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比例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主要对应车型 |
2020年 | 上汽集团 | 20,645.24 | 100.00% | 14.57% | 荣威i5/RX3、名爵ZS/HS |
1-1-200
2019年 | 上汽集团 | 19,223.62 | 100.00% | 12.25% | 荣威i5/RX3、名爵ZS |
2018年 | 上汽集团 | 10,088.46 | 100.00% | 6.61% | 荣威i5/RX3、名爵ZS |
时间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占模具业务收入的比例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主要对应车型 |
2020年 | 上汽集团 | 6,972.23 | 56.77% | 4.92% | 名爵EZS/HS、荣威i5/RX5 MAX/ei6、大通V90 |
江苏车和家 | 1,896.00 | 15.44% | 1.34% | 理想ONE | |
上汽通用 | 1,870.59 | 15.23% | 1.32% | 别克VELITE 6/7 | |
上汽大众 | 1,236.52 | 10.07% | 0.87% | 大众威然 | |
爱德夏 | 115.00 | 0.94% | 0.08% | 福特福克斯C519、大众速腾 | |
合计 | 12,090.34 | 98.45% | 8.53% | ||
2019年 | 上汽集团 | 7,369.47 | 56.29% | 4.70% | 荣威RX8、名爵HS |
上汽大众 | 2,801.85 | 21.40% | 1.79% | 大众途昂X/桑塔纳 | |
上汽通用 | 1,881.00 | 14.37% | 1.20% | 别克昂科奇 | |
北京宝沃 | 504.27 | 3.85% | 0.32% | 宝沃BX3 | |
考泰斯 | 236.20 | 1.80% | 0.15% | 荣威i5/i6/RX5/RX8、名爵MG6 | |
合计 | 12,792.79 | 97.72% | 8.15% | ||
2018年 | 上汽大众 | 4,020.56 | 47.30% | 2.63% | 大众朗逸/帕萨特、斯柯达柯米克 |
上汽集团 | 2,456.70 | 28.90% | 1.61% | 荣威RX3、名爵ZS | |
上汽通用 | 702.71 | 8.27% | 0.46% | 别克GL6、卡迪拉克XT5 | |
上海捷新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 528.21 | 6.21% | 0.35% | 荣威RX5 | |
爱德夏 | 358.17 | 4.21% | 0.23% | 福特翼搏、奔驰MFA2 | |
合计 | 8,066.35 | 94.89% | 5.28% |
1-1-201
实现模具收入合计3,550.23万元,占当期模具业务收入的28.91%。
(2)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客户类型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整车制造商 | 77,861.82 | 58.23 | 83,002.88 | 55.94 | 78,306.37 | 54.37 |
零部件供应商 | 55,855.86 | 41.77 | 65,374.00 | 44.06 | 65,557.45 | 45.52 |
其他 | 1.77 | 0.00 | 10.21 | 0.01 | 157.46 | 0.11 |
合计 | 133,719.45 | 100.00 | 148,387.08 | 100.00 | 144,021.27 | 100.00 |
排名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集团名称 | 销量 | 占比 | 集团名称 | 销量 | 占比 | 集团名称 | 销量 | 占比 | |
1 | 上汽集团 | 701 | 25% | 上汽集团 | 692 | 24% | 上汽集团 | 647 | 23% |
2 | 东风公司 | 383 | 14% | 东风公司 | 412 | 14% | 东风公司 | 428 | 15% |
3 | 中国一汽 | 342 | 12% | 中国一汽 | 335 | 12% | 中国一汽 | 311 | 11% |
4 | 北汽集团 | 240 | 9% | 中国长安 | 287 | 10% | 中国长安 | 306 | 11% |
5 | 广汽集团 | 214 | 8% | 北汽集团 | 251 | 9% | 北汽集团 | 285 | 10% |
小计 | 1,881 | 67% | 小计 | 1,977 | 68% | 小计 | 1,976 | 71% |
1-1-202
单位:万辆
排名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集团名称 | 销量 | 占比 | 集团名称 | 销量 | 占比 | 集团名称 | 销量 | 占比 | |
1 | 一汽大众 | 205 | 10% | 上汽大众 | 207 | 9% | 上汽大众 | 206 | 8% |
2 | 上汽大众 | 200 | 9% | 一汽大众 | 204 | 9% | 上汽通用 | 200 | 8% |
3 | 上汽通用 | 160 | 7% | 上汽通用 | 197 | 8% | 一汽大众 | 196 | 8% |
4 | 吉利控股 | 136 | 6% | 通用五菱 | 166 | 7% | 通用五菱 | 189 | 8% |
5 | 东风本部 | 128 | 6% | 吉利控股 | 150 | 6% | 东风本部 | 125 | 5% |
小计 | 829 | 39% | 小计 | 924 | 39% | 小计 | 916 | 37% |
1-1-203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目前已是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神龙汽车、上汽大通、北京宝沃、观致汽车、车和家等知名整车制造商的合格供应商。根据公司主要客户的市场占有率,公司目前销售集中于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等具有合理性。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客户集中度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 股票代码 | 主营业务 | 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 |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鸿顺 | 603922 | 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54.16% | 54.78% | 57.24% |
华达科技 | 603358 | 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52.48% | 51.07% | 50.48% |
联明股份 | 603006 | 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70.97% | 66.14% | 75.43% |
常青股份 | 603768 | 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65.75% | 72.90% | 76.15% |
无锡振华 | - | 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分拼总成加工 | 74.78% | 73.53% | 68.25% |
1-1-204
客户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亿元) | 股权结构 | 类型 | 行业地位 | 透明度 | 与发行人主要交易内容 |
上汽集团 | 1984年 | 116.83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股71.24% | 整车制造商 | 国内第一大整车制造集团 | 上市公司 | 汽车冲压零部件、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模具 |
上汽通用 | 1997年 | 10.83亿美元 | 上汽集团50%;通用汽车中国有限责任公司47.36%;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64% | 整车制造商 | 知名车企,2018年乘用车销量第三 | 上市公司上汽集团之合营公司 | 汽车冲压零部件、模具 |
上汽大众 | 1985年 | 115.00 | 上汽集团50%;德国大众汽车公司38%;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0%;斯柯达汽车公司1%;奥迪股份有限公司1% | 整车制造商 | 知名车企,2018年乘用车销量第一 | 上市公司上汽集团之合营公司 | 汽车冲压零部件、模具 |
上海同舟 | 1993年 | 0.36 | 嘉定区安亭镇塔庙村民委员会50%;上海彭浦机器厂有限公司50% | 零部件供应商 | 上汽大众主要分拼总成加工商之一 | 非上市公司 | 汽车冲压零部件 |
上海通程 | 2004年 | 0.35 | 上海崇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70%;上海福源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 | 零部件供应商 | 上汽乘用车主要分拼总成加工商之一 | 上市公司浙江龙盛之孙公司 | 汽车冲压零部件 |
上海航发 | 1997年 | 1.75 | 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57.46%;成都成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02%;李龙泉7.35%;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其余9名股东22.17% | 零部件供应商 | 上汽乘用车主要分拼总成加工商之一 | 非上市公司 | 汽车冲压零部件 |
神龙汽车 | 1992年 | 70.00 | 东风公司50%;PSA AUTOMOBILES SA43.61%,雪铁龙汽车公司3.19%;标致汽车公司3.19% | 整车制造商 | 知名车企 | 非上市公司 | 汽车冲压零部件 |
1-1-205
公司上述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良好。2)定价公允性及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均是通过公司对外报价、多家供应商投标竞价取得,因此定价公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主要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主要客户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目前对公司产品的总需求量、公司产品所占比例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如下:
客户 | 开始合作时间 | 合作情况 |
上汽集团 | 2005年 | 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从公司筹备阶段开始,寻找优质供应商进行合作,公司作为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的一级供应商,经过筛选,顺利通过上汽乘用车的供应商体系评审,进入正式供应商名单,开始进行合作配套。 此外,上汽集团下属多家大众、通用品牌的分拼总成供应商,公司也为其进行供货。 |
上汽通用 | 1998年 | 上汽通用在公司筹备阶段开始寻找优秀供应商,由于公司为上汽大众配套多年,拥有比较成熟的配套经验,通过上汽通用评审,正式进入了通用的供应商配套体系。 |
上汽大众 | 1991年 | 在上汽大众成立初期,寻找优质供应商进行合作的阶段,公司把握住市场机遇,投入到尚未成熟的汽车零部件市场,从简易到困难,经过市场筛选,逐渐成为上汽大众的一级供应商,开始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配套。 |
上海同舟 | 2011年 | 公司为上汽大众进行配套,由于上汽大众的部分加工业务委托上海同舟生产加工,因此公司将生产零件供给上海同舟,开始业务配套。 |
上海通程 | 2017年 | 公司为上汽乘用车进行配套,由于上汽陆威的业务整体转入上海通程,因此随着业务的转移,公司开始为上海通程进行配套。 |
上海航发 | 2016年 | 公司为上汽乘用车进行配套,由于上汽乘用车的部分加工业务委托上海航发生产加工,因此公司将生产零件供给上海航发,开始业务配套。 |
神龙汽车 | 1996年 | 在神龙汽车公司筹备阶段开始寻找优秀供应商,由于公司为上汽大众配套多年,拥有比较成熟的配套经验,通过神龙汽车评审,正式进入了通用的供应商配套体系。 |
1-1-206
因此公司产品占客户采购相同产品的比例接近百分之百。
(6)关于公司产品是否具有替代风险
①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不会对冲压零部件产生替代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是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汽车制造工艺中有60%~70%的金属零部件需冲压加工成形,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广泛应用于车身上的各种覆盖件、车内支撑件、结构加强件,以及大量的汽车零部件如发动机的排气和进油弯管及消声器、空心凸轮轴、油底壳、发动机支架、整车框架结构件、横纵梁等,平均每辆车上包含1,500余个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新能源汽车对汽车动力系统进行改造,但不会影响到其对冲压零部件的需求,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冲压零部件仍将是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②公司与下游整车制造商合作关系良好
公司主要客户根据自身生产需求,下游客户一般提前发送未来3个月左右的预测销售情况至公司,并在销售当月月初确定本月准确的需求量,公司相应安排生产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基本保持稳定,且均为国内领先的整车厂或其配套供应商,该等客户的产品需求稳定,公司作为其采购体系认证的供应商,订单量可以得到较好的保证。
自公司成立以来,通过稳定的供应能力和优秀的产品质量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由于整车制造商对冲压零部件供应商的甄选、认证过程较长,更换供应商成本也较高,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截至目前,未发生公司与主要客户未来交易可持续性的重大不利因素。
综上,结合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公司产品被替代的风险较低。
(7)公司同主要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与上汽集团、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神龙汽车、上海同舟、上海通程、上海航发等客户签订了供货框架合同,对供货意向、货款结算、质量要求、合同期限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向整车制造商客户的年度供货价格在双方确认后于整车制造商系统更新,向零部件供应商客户的年度供货价格体现于每年度的框架合同中。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内容按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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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在合同执行期间下发的需求计划和订单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客户为知名整车制造商及规模较大的零部件供应商,公司与该等客户均签署了供货框架合同,且报告期内合同履行情况良好。公司凭借其产品质量、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积累,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在手订单充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稳定性较好。
(8)发行人是否对“上汽系”等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依赖、业务获取方式的独立性报告期内,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以及上汽集团控制的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均为公司的主要客户。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为上汽集团的合营公司,上汽集团无法单方面控制,未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故本招股意向书中前五名客户未进行合并披露。
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是独立经营的整车制造商,生产的车型各不相同,各自拥有独立的设计、研发、生产、采购体系。公司作为上述整车制造商的合格供应商,对接相互独立的客户采购部门,在公司内部安排不同的销售技术团队与客户对接。因此,上述整车制造商相对独立,报告期内公司向其中单独一家的销售占比未超过50%,对上述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公司专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领域,拥有完整的产品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了包括规划部、销售技术部、制造物流部、采购部等在内的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能有效保证采购、生产、销售等各项业务的开展。公司已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新品研发、原料采购、产品生产和成品销售系统。公司业务运营、营业收入及利润的取得不依赖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客户的新品订单获取均是通过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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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程序取得,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发行人的采购与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汽车冲压零部件业务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冲压零部件业务的采购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车用钢材 | 48,187.32 | 68.01 | 53,067.60 | 64.41 | 64,044.25 | 65.31 |
标准件 | 3,165.70 | 4.47 | 3,150.59 | 3.82 | 4,074.11 | 4.15 |
半成品冲压件 | 4,006.41 | 5.65 | 5,230.68 | 6.35 | 7,496.03 | 7.64 |
成品冲压件 | 13,837.79 | 19.53 | 16,389.00 | 19.89 | 19,508.38 | 19.89 |
其他 | 1,657.34 | 2.34 | 4,554.14 | 5.53 | 2,943.85 | 3.00 |
合计 | 70,854.56 | 100.00 | 82,392.01 | 100.00 | 98,066.62 | 100.00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冷轧板 | 32,230.96 | 5.02 | 33,989.47 | 4.94 | 38,961.36 | 5.02 |
镀锌板 | 44,363.69 | 6.09 | 47,856.23 | 6.37 | 57,850.94 | 6.54 |
其他 | 6,839.13 | 7.31 | 7,964.99 | 7.29 | 8,613.81 | 7.75 |
合计 | 83,433.78 | 5.78 | 89,810.69 | 5.91 | 105,426.11 | 6.07 |
1-1-209
2019年,钢材采购数量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为受汽车行业下滑影响,公司冲压零部件产销规模有所降低。2020年,钢材采购数量同比继续下降,主要原因为受上半年疫情影响,公司复工较往年晚,冲压零部件产销规模有所降低。报告期内,公司钢材采购单价主要受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总体保持稳定。
②按采购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期货形式采购车用钢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期货采购 | 44,054.61 | 91.42 | 47,810.16 | 90.09 | 59,008.58 | 92.14 |
现货采购 | 4,132.71 | 8.58 | 5,257.43 | 9.91 | 5,035.67 | 7.86 |
合计 | 48,187.32 | 100.00 | 53,067.60 | 100.00 | 64,044.25 | 100.00 |
时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不含税) | 占钢材采购总额比例 | 占期货钢材采购总额比例 |
2020年度 | 上海福然德 | 钢材 | 16,057.67 | 33.32% | 36.45% |
上汽大众 | 钢材 | 12,122.77 | 25.16% | 27.52% | |
上海朗迈 | 钢材 | 5,698.21 | 11.83% | 12.93% | |
上海泽川 | 钢材 | 2,276.06 | 4.72% | 5.17% | |
上海易汉 | 钢材 | 2,061.57 | 4.28% | 4.68% | |
合计 | 38,216.29 | 79.31% | 86.75% |
2019年度 | 上汽大众 | 钢材 | 19,116.72 | 36.02% | 39.98% |
上海福然德 | 钢材 | 14,651.40 | 27.61% | 30.64% | |
上海朗迈 | 钢材 | 4,172.01 | 7.86% | 8.73% | |
上海泽川 | 钢材 | 1,761.62 | 3.32% | 3.68% | |
上海易汉 | 钢材 | 1,349.56 | 2.54% | 2.82% |
1-1-210
合计 | 41,051.31 | 77.36% | 85.86% |
2018年度 | 上海福然德 | 钢材 | 23,858.45 | 37.25% | 40.43% |
上汽大众 | 钢材 | 17,158.10 | 26.79% | 29.08% | |
上海朗迈 | 钢材 | 5,735.45 | 8.96% | 9.72% | |
上海五金矿产 | 钢材 | 2,141.50 | 3.34% | 3.63% | |
上海易汉 | 钢材 | 1,651.37 | 2.58% | 2.80% | |
合计 | 50,544.87 | 78.92% | 85.66% |
年份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不含税) | 占钢材采购总额比例 | 占现货钢材采购总额比例 |
2020年度 | 上海炫皓 | 钢材 | 1,153.00 | 2.39% | 27.90% |
上海福然德 | 钢材 | 709.63 | 1.47% | 17.17% | |
无锡钧钫 | 钢材 | 600.70 | 1.25% | 14.54% | |
上海全一 | 钢材 | 425.90 | 0.88% | 10.31% | |
上海泽川 | 钢材 | 306.07 | 0.64% | 7.41% | |
合计 | 3,195.31 | 6.63% | 77.32% |
2019年 | 上海炫皓 | 钢材 | 1,044.17 | 1.97% | 19.86% |
上海福然德 | 钢材 | 964.59 | 1.82% | 18.35% | |
无锡钧钫 | 钢材 | 644.39 | 1.21% | 12.26% | |
上海赐萌 | 钢材 | 481.19 | 0.91% | 9.15% | |
上海易汉 | 钢材 | 479.76 | 0.90% | 9.13% | |
合计 | 3,614.11 | 6.81% | 68.74% |
2018年 | 上海福然德 | 钢材 | 1,246.75 | 1.95% | 24.76% |
上海赐萌 | 钢材 | 858.38 | 1.34% | 17.05% | |
上海易汉 | 钢材 | 648.91 | 1.01% | 12.89% |
1-1-211
无锡钧钫 | 钢材 | 596.91 | 0.93% | 11.85% |
上海炫皓 | 钢材 | 557.99 | 0.87% | 11.08% |
合计 | 3,908.95 | 6.10% | 77.63% |
序号 | 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资产规模 | 合作年限(年) | 成立日期 |
1 | 上海福然德 | 钢材销售、仓储及钢材加工 | 43,500.00 | 355,735.23 | 17 | 2004-07-08 |
2 | 上海朗迈 | 钢材销售 | 300.00 | 3,593.76 | 12 | 2009-11-16 |
3 | 上汽大众 | 汽车制造 | 1,150,000.00 | 13,894,470.58 | 31 | 1985-02-16 |
4 | 上海五金矿产 | 钢材进出口贸易 | 10,000.00 | 82,945.33 | 22 | 1992-06-06 |
5 | 上海易汉 | 钢材销售 | 1,000.00 | 5,191.15 | 5 | 2014-12-15 |
6 | 上海泽川 | 钢材销售 | 1,000.00 | 8,029.80 | 8 | 2004-06-08 |
7 | 上海全一 | 钢材销售 | 500.00 | 4,269,71 | 8 | 2012-03-09 |
年份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不含税) | 占成品冲压件采购比例 |
2020年度 | 南通久赢 | 成品冲压件 | 4,226.77 | 30.55% |
1-1-212
仪征明发 | 成品冲压件 | 3,842.51 | 27.77% |
无锡复达 | 成品冲压件 | 1,001.63 | 7.24% |
无锡天隆 | 成品冲压件 | 934.79 | 6.76% |
无锡卓奥友 | 成品冲压件 | 854.21 | 6.17% |
合计 | 10,859.92 | 78.48% |
2019年 | 仪征明发 | 成品冲压件 | 5,354.85 | 32.67% |
南通久赢 | 成品冲压件 | 4,670.17 | 28.50% | |
无锡复达 | 成品冲压件 | 1,014.10 | 6.19% | |
靖江明鑫 | 成品冲压件 | 959.37 | 5.85% | |
长沙天恒华宇 | 成品冲压件 | 820.43 | 5.01% | |
合计 | 12,818.92 | 78.22% |
2018年 | 仪征明发 | 成品冲压件 | 8,493.45 | 43.54% |
靖江明鑫 | 成品冲压件 | 2,369.32 | 12.15% | |
无锡复达 | 成品冲压件 | 2,059.84 | 10.56% | |
南通久赢 | 成品冲压件 | 1,898.57 | 9.73% | |
无锡天隆 | 成品冲压件 | 1,287.22 | 6.60% | |
合计 | 16,108.39 | 82.57%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资产规模 | 与公司合作年限(年) | 成立日期 |
1 | 仪征明发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1,500.00 | 6,245.60 | 10 | 2010-08-05 |
2 | 无锡复达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500.00 | 5,446.05 | 11 | 2009-12-03 |
3 | 靖江明鑫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345.00 | 3,672.52 | 8 | 2003-01-15 |
4 | 无锡天隆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800.00 | 6,964.54 | 8 | 2001-03-30 |
5 | 南通久赢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800.00 | 41,617.56 | 8 | 2008-03-13 |
6 | 长沙天恒华宇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100.00 | 831.00 | 3 | 2018-07-17 |
7 | 无锡卓奥友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150.00 | 625.90 | 5 | 2014-12-02 |
1-1-213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原材料主要为对外采购的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报告期内,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外部采购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72,006.60 | 93.72 | 60,697.42 | 93.04 | 36,769.49 | 93.33 |
分拼总成加工标准件 | 4,050.10 | 5.27 | 3,749.58 | 5.75 | 2,186.80 | 5.55 |
辅助材料及其他 | 776.58 | 1.01 | 790.12 | 1.21 | 442.24 | 1.12 |
合计 | 76,833.28 | 100.00 | 65,237.13 | 100.00 | 39,398.53 | 100.00 |
年份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不含税) | 占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及标准件采购总额比例 |
2020年度 | 溧阳力士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9,000.75 | 11.83% |
上海宝陆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6,912.28 | 9.09% | |
本特勒汇众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4,674.81 | 6.15% | |
浙江博汇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4,420.59 | 5.81% | |
上汽集团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4,173.66 | 5.49% | |
合计 | 29,182.08 | 38.37% |
2019年 | 溧阳力士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8,552.76 | 13.27% |
本特勒汇众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6,163.56 | 9.56% | |
上海宝陆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4,732.87 | 7.34% | |
上汽集团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4,306.58 | 6.68% | |
江苏宝锐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3,484.82 | 5.41% | |
合计 | 27,240.59 | 42.27% |
2018年 | 溧阳力士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5,977.59 | 15.34% |
上海宝陆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3,497.26 | 8.98% | |
上汽集团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376.87 | 6.10% | |
郑州亚通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156.63 | 5.54% |
1-1-214
浙江博汇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117.98 | 5.44% |
合计 | 16,126.34 | 41.4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资产规模 | 与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合作年限(年) | 成立日期 |
1 | 本特勒汇众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3,294.00万美元 | 60,832.89 | 3 | 2002-01-29 |
2 | 上汽集团 | 汽车制造 | 1,168,346.14 | 80,365,859.04 | 4 | 1992-11-01 |
3 | 江苏宝锐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5,000.00 | 10,480.30 | 4 | 2015-02-02 |
4 | 溧阳力士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2,000.00 | 34,628.86 | 4 | 1997-12-23 |
5 | 上海宝陆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9,000.00 | 110,197.24 | 3 | 1992-11-01 |
6 | 郑州亚通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1,000.00 | 7,319.55 | 4 | 2017-05-23 |
7 | 浙江博汇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8,000.00 | 53,654.06 | 4 | 2011-12-13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外购成品模具 | 14,668.06 | 93.86 | 13,063.51 | 93.50 | 10,087.01 | 87.19 |
自产模具原材料 | 959.57 | 6.14 | 907.44 | 6.50 | 1,481.73 | 12.81 |
合计 | 15,627.63 | 100.00 | 13,970.95 | 100.00 | 11,568.74 | 100.00 |
1-1-215
报告期内,公司模具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不含税) | 占外购成品模具采购总额比例 |
2020年 | 上海奥特博格 | 模具 | 2,181.66 | 14.87% |
黄岩君田 | 模具 | 2,002.12 | 13.65% | |
黄岩得道 | 模具 | 1,152.40 | 7.86% | |
江苏北人 | 模具 | 927.32 | 6.32% | |
无锡方赫 | 模具 | 731.08 | 4.98% | |
合计 | 6,994.58 | 47.69% |
2019年 | 上海奥特博格 | 模具 | 2,374.77 | 18.18% |
黄岩君田 | 模具 | 1,631.91 | 12.49% | |
上海勇博 | 模具 | 769.32 | 5.89% | |
上海华兑 | 模具 | 746.15 | 5.71% | |
上海金涌 | 模具 | 681.88 | 5.22% | |
合计 | 6,204.03 | 47.49% |
2018年 | 黄岩君田 | 模具 | 1,541.88 | 15.29% |
上海奥特博格 | 模具 | 1,175.74 | 11.66% | |
上海华兑 | 模具 | 927.36 | 9.19% | |
上海勇博 | 模具 | 910.38 | 9.03% | |
深圳瑞鹏飞 | 模具 | 526.50 | 5.22% | |
合计 | 5,081.85 | 50.38%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资产规模 | 合作年限(年) | 成立日期 |
1 | 黄岩冲模 | 模具制造 | 2,016.00 | 20,391.71 | 15 | 1995-01-05 |
2 | 黄岩君田 | 模具制造 | 500.00 | 11,586.23 | 11 | 2006-12-13 |
3 | 黄岩得道 | 模具制造 | 1,000.00 | 5,901.70 | 8 | 2013-03-27 |
1-1-216
4 | 上海勇博 | 模具制造 | 3,008.00 | 21,721.43 | 10 | 2004-10-26 |
5 | 上海金涌 | 模具制造 | 2,000.00 | 22,061.14 | 14 | 2004-12-15 |
6 | 上海鸿模 | 模具制造 | 3,168.00 | 10,223.71 | 11 | 2004-06-07 |
7 | 上海华兑 | 模具制造 | 500.00 | 6,654.88 | 5 | 2014-04-24 |
8 | 深圳瑞鹏飞 | 模具制造 | 500.00 | 11,138.53 | 6 | 2009-06-05 |
9 | 上海奥特博格 | 汽车工程技术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工业机器人技术开发 | 1,000.00 | 45,522.82 | 13 | 2008-05-27 |
10 | 无锡方赫 | 模具制造 | 500.00 | 700.70 | 4 | 2015-07-07 |
11 | 江苏北人 | 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智能化的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 | 11,734.00 | 119,948.37 | 5 | 2011-12-26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用电量(万度) | 2,963.00 | 2,946.91 | 2,643.25 |
电费(万元) | 2,227.38 | 2,320.24 | 2,187.38 |
平均电价(元/度) | 0.75 | 0.79 | 0.83 |
时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不含税) | 占公司采购总额比例 |
2020年度 | 上海福然德 | 17,177.81 | 8.89% |
上汽大众 | 12,122.77 | 6.28% | |
溧阳力士 | 9,000.75 | 4.66% | |
上海奥特博格 | 8,094.81 | 4.19% | |
上海朗迈 | 5,798.83 | 3.00% | |
合计 | 52,194.98 | 27.03% |
2019年 | 上汽大众 | 19,138.03 | 9.72% |
上海福然德 | 16,077.93 | 8.16% |
1-1-217
无锡金洪涛 | 11,376.24 | 5.78% |
上海奥特博格 | 8,781.69 | 4.46% |
溧阳力士 | 8,552.76 | 4.34% |
合计 | 63,926.65 | 32.46% |
2018年 | 上海福然德 | 25,475.70 | 14.97% |
上汽大众 | 17,223.81 | 10.12% | |
仪征明发 | 8,493.45 | 4.99% | |
上海奥特博格 | 8,255.45 | 4.85% | |
溧阳力士 | 5,977.59 | 3.51% | |
合计 | 65,426.00 | 38.45% |
外协加工涉及产品 | 主要工序 |
冲压零部件业务 | 裁剪 |
冲压 | |
焊接 | |
表面处理 |
模具业务 | 机加工 |
热处理 | |
表面处理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焊接 |
1-1-218
能不足,将部分冲压零部件及模具产品采用外协加工的生产方式。
(2)发行人外协加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 | 2018年 |
冲压零部件业务外协 | 2,636.95 | 3,346.20 | 4,051.94 |
模具业务外协 | 482.46 | 347.77 | 610.91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外协 | 23.10 | 82.76 | - |
合计 | 3,142.50 | 3,776.73 | 4,662.85 |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 | 2.82% | 3.06% | 3.82% |
1-1-219
时间 | 外协厂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加工数量 | 单位 | 交易金额 | 占比 |
2020年度 | 江苏中捷 | 表处理 | 238.15 | 万件 | 608.47 | 23.07% |
上海福然德 | 原材料加工 | 22,379.52 | 吨 | 410.51 | 15.57% | |
武汉华庆 | 表处理 | 264.31 | 万件 | 330.30 | 12.53% | |
常州宇鹰 | 表处理 | 86.17 | 万件 | 255.02 | 9.67% | |
广德金恒 | 表处理 | 1,087.88 | 万件 | 252.36 | 9.57% | |
合计 | 1,856.66 | 70.41% | ||||
2019年 | 江苏中捷 | 表处理 | 190.37 | 万件 | 479.35 | 12.69% |
上海福然德 | 原材料加工 | 27,214.02 | 吨 | 461.94 | 12.23% | |
勋业华光 | 表处理 | 658.62 | 万件 | 324.09 | 8.58% | |
武汉华庆 | 表处理 | 309.32 | 万件 | 295.21 | 7.82% | |
苏州华婷 | 表处理 | 1,207.75 | 万件 | 286.66 | 7.59% | |
合计 | 1,847.26 | 48.91% | ||||
2018年 | 江苏中捷 | 表处理 | 235.35 | 万件 | 497.53 | 10.67% |
武汉华庆 | 表处理 | 364.44 | 万件 | 386.20 | 8.28% | |
苏州华婷 | 表处理 | 1,595.10 | 万件 | 376.64 | 8.08% | |
勋业华光 | 表处理 | 1,015.28 | 万件 | 373.88 | 8.02% | |
上海福然德 | 原材料加工 | 21,870.44 | 吨 | 370.50 | 7.95% | |
合计 | 2,004.75 | 42.99% |
序号 | 外协厂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经营业务 |
1 | 江苏中捷 | 1998-08-11 | 7,879.11 | 魏忠 | 减震器,表面处理 |
2 | 上海福然德 | 2004-07-08 | 43,500.00 | 崔建华 | 钢材销售、仓储及钢材加工 |
3 | 勋业华光 | 2014-11-25 | 300.00 | 顾俊华 | 表面处理 |
4 | 武汉华庆 | 2013-09-29 | 1,000.00 | 方空空 | 表面处理 |
5 | 苏州华婷 | 1998-11-12 | 500.00 | 陆文华 | 表面处理 |
6 | 常州宇鹰 | 1988-12-30 | 2,088.00 | 周国清 | 表面处理 |
7 | 广德金恒 | 2016-08-31 | 1,000.00 | 任宗法 | 表面处理 |
1-1-220
单位:万元
时间 | 外协厂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加工数量 | 单位 | 交易金额 | 占模具外协比例 |
2020年 | 无锡轩朗 | 机加工 | 10,956.4 | 小时 | 103.46 | 21.44% |
栋栋线切割 | 机加工 | 71,463.00 | 个 | 1.39 | 0.29% | |
87,740.35 | 小时 | 72.17 | 14.96% | |||
江苏苏德 | 表处理 | 6.13 | 吨 | 55.04 | 11.41% | |
昆山铜达瑞 | 机加工 | 6,254.80 | 小时 | 39.33 | 8.15% | |
无锡昌安 | 机加工 | 5,344.71 | 小时 | 38.05 | 7.89% | |
合计 | 309.44 | 64.14% | ||||
2019年 | 栋栋线切割 | 机加工 | 51,820.00 | 个 | 1.01 | 21.93% |
91,236.05 | 小时 | 75.26 | ||||
昆山玖优 | 机加工 | 11,026.00 | 小时 | 48.26 | 13.88% | |
上海郝博 | 机加工 | 4,194.00 | 小时 | 48.04 | 13.81% | |
江苏苏德 | 表处理 | 4.68 | 吨 | 41.78 | 12.01% | |
无锡轩朗 | 机加工 | 2,454.50 | 小时 | 26.10 | 7.51% | |
合计 | 240.45 | 69.14% | ||||
2018年 | 上海郝博 | 机加工 | 13,047.50 | 小时 | 161.06 | 26.36% |
昆山玖优 | 机加工 | 26,005.50 | 小时 | 114.28 | 18.71% | |
栋栋线切割 | 机加工 | 58,664.00 | 个 | 1.14 | 16.46% | |
机加工 | 109,176.60 | 小时 | 99.40 | |||
无锡昌安 | 机加工 | 7,203.00 | 小时 | 61.44 | 10.06% | |
江苏苏德 | 表处理 | 3.59 | 吨 | 33.82 | 5.54% | |
合计 | 471.14 | 77.12% |
序号 | 外协厂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经营业务 |
1 | 上海郝博 | 2011-10-12 | 30.00 | 吴昌萍 | 模具加工 |
2 | 昆山玖优 | 2017-01-09 | 100.00 | 白景德 | 模具加工 |
3 | 江苏苏德 | 2008-06-05 | 2,997.28 | 高洁 | 模具表面处理 |
4 | 滨湖东铄 | 2017-12-22 | 8.00 | 潘栋 | 线切割 |
5 | 栋栋线切割 | 2011-04-14 | 3.00 | 潘栋 | 线切割 |
1-1-221
6 | 无锡昌安 | 2012-06-18 | 50.00 | 束毕玉 | 模具加工 |
7 | 无锡轩朗 | 2018-11-21 | 200.00 | 孟翠萍 | 模具加工 |
8 | 昆山铜达瑞 | 2016-06-27 | 100.00 | 金同国 | 模具加工 |
序号 | 名称 | 公司2020年1-6月向其采购总金额 | 公司向其采购金额占该供应商营业收入的比例 |
1 | 江苏中捷 | 205.31 | 0.91% |
2 | 上海福然德 | 6,465.97 | 4.22% |
3 | 勋业华光 | 90.92 | 18.18% |
4 | 武汉华庆 | 154.57 | 8.88% |
5 | 苏州华婷 | 29.61 | 3.13% |
6 | 常州宇鹰 | 61.06 | 1.74% |
7 | 广德金恒 | 54.32 | 0.59% |
序号 | 名称 | 公司2020年1-6月向其采购总金额 | 公司向其采购金额占该供应商营业收入的比例 |
1 | 上海郝博 | - | - |
2 | 昆山玖优 | 14.86 | 29.29% |
3 | 江苏苏德 | 10.42 | 0.62% |
4 | 栋栋线切割 | 24.71 | 86.07% |
5 | 无锡昌安 | 11.64 | 8.61% |
6 | 无锡轩朗 | 35.16 | 38.31% |
7 | 昆山铜达瑞 | 11.64 | 27.70% |
1-1-222
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5)公司与外协企业产品质量责任确定
1)合格外协供应商的确定公司为外协生产制定了多层的外协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涵盖公司外协供应商的选取、外协产品入库质量检测及外协供应商的年度考评政策等。A、合格外协供应商的确定公司采购部门会对外协制造商进行统一的选取。外协供应商的选取方式主要为两种:1)针对公司部分主要客户如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等,整车制造厂会确定部分二级供应商的名录,公司在此名录中选取二级供应商进行外协加工产品的采购;2)针对未直接规定二级供应商名录或未指定从二级供应商名录中选取外协供应商的,公司进行业务接洽, 对供应商法人资格、独立生产供货产品的能力、质量管理系统等方面进行考核,确定潜在供应商名单。
B、生产选定外协供应商在实际生产的过程中,公司要求供应商按采购要求提供自行检验合格的样件及相关报告。公司进行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试用,公司过程审核通过后与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及《质量保证协议》。C、外协生产的过程监控公司为外协生产产品制定了专门的《外购外协件检验规范》,对外协供应产品实施抽样检验。同时,在外协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需要在外协产品生产现场及入库后抽取产品,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确认产品质量。D、对外协供应商的考核大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同时,公司会从交货质量、过程质量、交货期和服务等方面对《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价。2)公司与外协方关于产品质量责任分摊的具体安排公司与外协供应商签订的《加工(委外)合同》中对于外协产品责任分摊
1-1-223
进行了具体安排,内容如下所示:
①外协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发行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外协供应商承担。导致逾期交货的,外协供应商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②外协供应商如擅自将外协加工的产品转包给任何第三方的、私自改变产品材料的、外协单方降低产品质量标准和改变加工工艺方法的,发行人有权解除加工合同,外协供应商应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③外协供应商产品在主机厂接收时或在主机厂生产过程中发现存在产品质量、包装、运输等问题时,外协供应商应派员配合发行人共同到主机厂处理,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害。
④外协供应商加工的产品在交付时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发行人有权给予质量处罚;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有权减少加工数量或解除合同。
⑤因外协供应商使用、管理不当导致发行人提供的模具、检具、成品料箱损坏的,外协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外协供应商承担。
(6)本次募投项目对外协生产模式的影响
公司目前在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不断增加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产能,预计未来该部分外协规模会有所下降。公司其他外协加工类型因涉及零部件种类及数量较少,公司暂不具备相应产品加工的设备及生产能力,未来一段时间内会继续延续其他工艺的外协生产,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包括车门内板总成、汽车横梁总成、顶盖弧形里板总成、电瓶托盘总成、后侧隔板总成等。其主要产品和当前武汉恒升祥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外协的产品类似。除部分表处理、涂胶等特殊工序公司因不具备相关生产设备导致仍需采用外协加工的业务模式外,公司零部件冲压及焊接的外协生产主要系公司自身产能不足所致。公司在该等产品的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充足,在本次募投项目投产之后公司相应产能能够得以提升,可相应地减
1-1-224
少相关外协的生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及“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主要业务为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因瞬时订单较大公司产能不足,目前存在极少该业务的外协生产情况,未来募投项目完全投产之后也不会对公司的外协生产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在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充足。
(7)公司外协业务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目前自身具备的外协加工工艺主要为冲压和CNC加工,上述两道工艺本身不会产生高污染物及对员工健康产生危害,公司外协的主要原因为自身产能不足,不存在刻意将污染较高、对员工健康危害较大的生产环节安排外协加工的情况。公司其他生产工艺外协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不具备相关生产能力,或该等工序在公司全部零部件产品中的需求较少,公司购置设备自行生产的成本较高,进行外协生产更加经济。上述生产工艺中,部分表处理外协可能涉及到较高的污染物或可能对员工健康产生一定程度的危害,公司在针对上述工序进行供应商选取的过程中会对公司供应商的环评文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监测报告、生产资质证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进行审核,确保上述外协工艺生产商具备相应污染物处理能力并保护员工健康。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外协系产能不足的原因,公司不存在将污染较高、员工健康危害较大的生产环节外协加工的情况,外协加工符合相关规定。
5、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同一客户或供应商既有采购又有销售的情形,其具体情况如下:
1-1-225
单位:万元、%
名称 | 类型名称 | 客户/供应商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类型一 | 向部分客户采购钢材、标准件并销售冲压零部件 | 9家客户 | 采购钢材、标准件 | 12,123.93 | 6.28 | 19,186.42 | 9.74 | 17,318.87 | 10.18 |
类型二 |
1家客户 | 采购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744.18 | 1.42 | 3,146.60 | 1.60 | 1,887.88 | 1.11 | ||
类型三 | 向其他冲压件业务客户采购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并销售冲压零部件 | 8家客户 | 采购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3,609.80 | 1.87 | 2,793.37 | 1.42 | 1,537.76 | 0.90 |
类型四 | 向部分供应商销售钢材、标准件,并采购成品冲压件 | 38家供应商 | 销售钢材、标准件 | - | - | 1,159.62 | 0.74 | 2,404.34 | 1.57 |
类型五 | 向部分外协供应商销售边角料,并采购外协加工服务 | 27家供应商 | 销售边角料 | - | - | 124.40 | 0.08 | 250.10 | 0.16 |
1-1-226
单位:万元、%
名称 | 销售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
上汽大众 | 冲压零部件、模具 | 10,478.90 | 7.40 | 16,732.08 | 10.66 | 22,702.34 | 14.87 |
神龙汽车 | 冲压零部件 | 862.10 | 0.61 | 1,820.17 | 1.16 | 4,904.04 | 3.21 |
上海爱德夏 | 冲压零部件、模具 | 3,608.31 | 2.55 | 1,174.74 | 0.75 | 1,906.43 | 1.25 |
郑州日产 | 冲压零部件 | - | - | - | - | 133.55 | 0.09 |
其他 | 冲压零部件 | 550.93 | 0.39 | 952.97 | 0.60 | 1,117.22 | 0.74 |
合计 | 冲压零部件、模具 | 15,500.24 | 10.94 | 20,679.96 | 13.17 | 30,763.58 | 20.16 |
名称 | 采购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
上汽大众 | 钢材、标准件 | 12,122.77 | 6.28 | 19,138.03 | 9.72 | 17,223.81 | 10.12 |
神龙汽车 | 标准件 | 0.59 | 0.00 | 34.15 | 0.02 | 22.80 | 0.01 |
上海爱德夏 | 标准件 | 0.56 | 0.00 | 12.83 | 0.01 | 7.91 | 0.00 |
郑州日产 | 钢材 | - | - | - | - | 56.60 | 0.03 |
其他 | 钢材、标准件 | - | - | 1.41 | 0.00 | 7.75 | 0.00 |
合计 | 钢材、标准件 | 12,123.93 | 6.28 | 19,186.42 | 9.74 | 17,318.87 | 10.18 |
1-1-227
同行业中,向整车制造商及其子公司进行生产原材料及标准件采购的情况较为普遍,可比公司中常青股份、金鸿顺及华达科技均存在向主要客户采购钢材及标准件的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 客户或其指定钢材供应商 | 与可比公司关系 | 主要采购产品 | 主要销售产品 |
常青股份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公司 | 主要客户 | 钢材 | 汽车零部件 |
安徽江淮福臻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客户安徽江淮关联企业 | - | ||
合肥江淮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客户安徽江淮关联企业 | - | ||
金鸿顺 | 上汽大众 | 主要客户 | 钢材 | 汽车零部件 |
华达科技 |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 主要客户 | - | 汽车零部件 |
广州广汽宝商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主要客户广州汽车关联企业 | 钢材 | - |
1-1-228
综上,公司作为上汽大众冲压零部件的供应商,按照上汽大众对于零部件产品的要求开展生产销售,具备生产销售安排的自主性。
(2)类型二:向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采购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同时销售冲压零部件、模具,并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销售冲压零部件、模具,并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同时,公司子公司郑州君润向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采购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主要系该类冲压件由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自行生产,经郑州君润进行分拼总成加工后向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销售。
该情形下,采购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经过焊接加工后,仍销售至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该部分销售按加工费净额核算为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收入。其余向上汽乘用车销售的冲压零部件、模具等与采购内容部分属于同一车型项目,但非同一零部件,无直接关联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采购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同时销售冲压零部件、模具,并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销售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
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 | 冲压零部件、分拼总成、模具 | 26,902.94 | 18.99 | 29,087.51 | 18.53 | 13,517.44 | 8.85 |
合计 | 冲压零部件、分拼总成、模具 | 26,902.94 | 18.99 | 29,087.51 | 18.53 | 13,517.44 | 8.85 |
名称 | 采购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1-1-229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
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744.18 | 1.42 | 3,146.60 | 1.60 | 1,887.88 | 1.11 |
合计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744.18 | 1.42 | 3,146.60 | 1.60 | 1,887.88 | 1.11 |
名称 | 销售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
上海通程 | 冲压零部件 | 7,899.45 | 5.58 | 7,805.30 | 4.97 | 10,475.98 | 6.86 |
上海赛科利 | 冲压零部件 | 3,015.12 | 2.13 | 2,936.44 | 1.87 | 3,032.32 | 1.99 |
上海航发滁州分公司 | 冲压零部件 | 1,266.36 | 0.89 | 2,436.43 | 1.55 | 5,670.63 | 3.71 |
仪征申威冲压有限公司 | 冲压零部件 | 1,039.05 | 0.73 | 2,375.76 | 1.51 | 761.40 | 0.50 |
南京东华力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冲压零部件 | 2,286.41 | 1.61 | 2,359.11 | 1.50 | 2,980.81 | 1.95 |
南京申迪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 冲压零部件 | 13.43 | 0.01 | 225.47 | 0.14 | 1,797.35 | 1.18 |
1-1-230
其他 | 冲压零部件 | - | - | 10.21 | 0.01 | 90.68 | 0.06 |
合计 | 冲压零部件 | 15,519.82 | 10.95 | 18,148.72 | 11.55 | 24,809.17 | 16.25 |
名称 | 采购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
上海通程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858.34 | 0.44 | 607.09 | 0.31 | 489.98 | 0.29 |
上海赛科利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1,147.02 | 0.59 | 996.29 | 0.51 | 443.80 | 0.26 |
上海航发滁州分公司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 | - | 0.60 | 0.00 | - | - |
仪征申威冲压有限公司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530.56 | 0.27 | 446.24 | 0.23 | 309.75 | 0.18 |
南京东华力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82.46 | 0.15 | 163.69 | 0.08 | 45.20 | 0.03 |
南京申迪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 | - | 46.04 | 0.02 | 24.05 | 0.01 |
其他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791.42 | 0.41 | 533.42 | 0.27 | 224.99 | 0.13 |
合计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3,609.80 | 1.87 | 2,793.37 | 1.42 | 1,537.76 | 0.90 |
1-1-231
报告期内,公司向冲压工序外协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加工后边角料直接销售给外协供应商后,再由外协供应商对外销售。该情形下,销售的边角料为外协供应商用公司钢材冲压所形成,实际上为代公司对外销售的行为,加工服务费为公司支付的服务对价,无直接关联性。2017年起,公司逐步采用直接采购产品的方式替代冲压环节的委外加工,部分外协供应商转变为成品冲压件供应商,故类型四与类型五存在重叠情形,因此合并披露,采购或销售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销售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类型 |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销售金额 | 占比 | |||
焦作久盛 | 钢材 | 195.64 | 0.14 | 184.53 | 0.12 | 675.04 | 0.44 | 类型四 |
上海福然德 | 钢材 | - | - | 44.76 | 0.03 | - | - | 类型四 |
无锡复达 | 钢材 | - | - | 10.00 | 0.01 | 20.83 | 0.01 | 类型四 |
长沙华科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 钢材、标准件 | - | - | - | - | 272.78 | 0.18 | 类型四 |
上海赐萌实业有限公司 | 钢材 | 5.05 | 0.00 | - | - | - | - | 类型四 |
仪征明发 | 钢材、标准件、边角料 | 55.69 | 0.04 | 516.76 | 0.33 | 359.72 | 0.24 | 类型四、五 |
江苏程铠 | 钢材、标准件、边角料 | 3.81 | 0.00 | 44.38 | 0.03 | 53.37 | 0.03 | 类型四、五 |
南通久赢 | 钢材、标准件、边角料 | 28.43 | 0.02 | 28.86 | 0.02 | 215.38 | 0.14 | 类型四、五 |
无锡炜特瑞机械有限公司 | 钢材、边角料 | 3.87 | 0.00 | 11.05 | 0.01 | 9.69 | 0.01 | 类型四、五 |
1-1-232
无锡天隆 | 钢材、标准件、边角料 | 3.33 | 0.00 | 10.34 | 0.01 | 54.38 | 0.04 | 类型四、五 |
南通靖虹 | 钢材、标准件、边角料 | - | - | 5.97 | 0.00 | 170.33 | 0.11 | 类型四、五 |
靖江明鑫 | 钢材、标准件、边角料 | 0.71 | 0.00 | 0.25 | 0.00 | 11.19 | 0.01 | 类型四、五 |
其他 | 钢材、标准件、边角料 | 341.76 | 0.24 | 427.12 | 0.26 | 811.73 | 0.52 | - |
合计 | 钢材、标准件、边角料 | 638.29 | 0.45 | 1,284.02 | 0.82 | 2,654.44 | 1.73 | - |
名称 | 采购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类型 |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
焦作久盛 | 冲压零部件 | 4,023.88 | 2.08 | 4,080.39 | 2.07 | 2,105.04 | 1.24 | 类型四 |
上海福然德 | 钢材、标准件、加工费 | 17,177.81 | 8.89 | 16,077.93 | 8.16 | 25,475.70 | 14.97 | 类型四 |
无锡复达 | 冲压零部件 | 1,128.17 | 0.58 | 1,090.74 | 0.55 | 2,263.91 | 1.33 | 类型四 |
长沙华科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 冲压零部件 | 220.19 | 0.11 | - | - | 1,692.37 | 0.99 | 类型四 |
上海赐萌实业有限公司 | 钢材、标准件 | 1,756.32 | 0.91 | 1,448.46 | 0.74 | 1,442.29 | 0.85 | 类型四 |
仪征明发 | 冲压零部件、加工费 | 3,877.91 | 2.01 | 5,392.90 | 2.74 | 8,493.45 | 4.99 | 类型四、五 |
江苏程铠 | 冲压零部件、加工费 | 476.54 | 0.25 | 1,187.66 | 0.60 | 2,228.27 | 1.31 | 类型四、五 |
南通久赢 | 冲压零部件、加工费 | 1,342.43 | 0.70 | 1,067.04 | 0.54 | 1,406.42 | 0.83 | 类型四、五 |
无锡炜特瑞机械有限公司 | 冲压零部件、加工费 | 470.35 | 0.24 | 722.97 | 0.37 | 1,143.67 | 0.67 | 类型四、五 |
无锡天隆 | 冲压零部件、加工费 | 1,256.04 | 0.65 | 988.67 | 0.50 | 1,747.87 | 1.03 | 类型四、五 |
南通靖虹 | 冲压零部件、加工费 | 269.11 | 0.14 | 711.10 | 0.36 | 1,649.51 | 0.97 | 类型四、五 |
靖江明鑫 | 冲压零部件、加工费 | 291.18 | 0.15 | 624.19 | 0.32 | 1,497.02 | 0.88 | 类型四、五 |
其他 | 冲压零部件、加工费 | 3,220.65 | 1.67 | 3,426.70 | 1.74 | 4,514.98 | 2.65 | - |
1-1-233
合计 | 冲压零部件、加工费 | 35,510.59 | 18.39 | 36,818.75 | 18.70 | 55,660.50 | 32.71 | - |
1-1-234
五、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的行业。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完整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度。公司一直严格执行相关措施,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一)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均不存在高危险作业工艺。目前公司已经获得了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颁发的安全生标准化二级企业(机械)认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公司设置了安委会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委员由各部门部长及成员代表组成,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委会每季度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计划本季度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事项。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为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发确认的安全生产目标,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并主持自评,以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公司规划部的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所需过程的建立、实施和保持,指导安全生产的监督与评审,并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公司制造物流部协助安全员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目标,具体贯彻和实施安全生产,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评审。
1-1-235
公司其他各部门及时将安全生产目标传达给本部门全体员工,并负责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目标。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围绕安全生产构建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制度。
针对生产中的具体作业过程,公司也了一系列规范管理制度,包括《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等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报告期内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简述
2019年3月28日,张某在公司大冲8号车间备料区拆除钢卷外包装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导致张某死亡。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上述事故进行了调查,并于2019年5月29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锡滨应急罚[2019]13号),对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3万元的行政处罚。
(2)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善后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争议的说明
本次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钢卷倾倒将员工压伤致死,间接原因为公司存在卷料放置缺少防倾倒措施的事故隐患。
事故发生后,发行人及时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双方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工亡补偿协议》。根据《工亡补偿协议》,死者家属同意在公司履行补偿义务后,其不再就工亡补偿事宜向公司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协议签署后,发行人及时向死者家属支付了补偿款,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发行人已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的时间及时缴纳了罚款,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的争议。
1-1-236
(3)安全事故的整改措施,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会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说明事故发生后,发行人指定调查人员对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提出并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1)排查了厂区内所有备料区钢卷的摆放情况,并增加卷料的防倾倒措施;2)规定员工行车吊运模具、钢材时必须设置监护人员;3)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组织专项小组进行厂区安全检查,并召开安全检查专题会议,就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发行人已对导致此次安全事故的隐患,以及公司存在的其他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与整改,相关安全隐患均已予以整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4)发行人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运行情况
1)发行人的安全生产制度
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危险源管理制度》等针对具体生产作业过程中的规范管理制度。
2)安全设施运行情况
公司设置了各类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可燃气体报警仪等检测报警设施,防护罩、安全围栏等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开关、照明灯等防爆设施,消防栓、高压水枪等灭火设施,空气呼吸器、疏散指示灯等紧急安全设施,以及安全帽、防尘面罩、电焊面罩、防护眼镜等劳动防护装备。
公司依照安全生产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功能良好,运转正常,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5)关于发行人安全生产投入以及控制措施的情况说明
1-1-237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公司设置了安委会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委员由各部门部长及成员代表组成,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安全生产内控制度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等。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于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主要包括新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特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全体在岗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
4)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公司按照《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制作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并落实至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5)安全生产投入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安全监控、消防器具、劳保用品等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员薪酬等,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安全生产投入金额 | 644.04 | 770.28 | 696.60 |
1-1-238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费 | 644.04 | 770.28 | 696.60 |
营业收入 | 141,690.00 | 156,948.60 | 152,695.70 |
占比 | 0.45% | 0.49% | 0.46% |
1-1-239
(1)废水
公司生产中产生废水包括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公司产生的生活废水主要系食堂含油废水及拖地废水等,主要成分包括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等。生活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地方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公司生活废水已经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
公司生产产生的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总磷、石油类、锌离子等。工业废水通过公司的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生物化学反应、沉淀,反渗透膜过滤之后制成纯净水和浓水,浓水经过蒸发结晶,形成的废弃物经外部处理,纯水回流后可以循环使用。
(2)废气
公司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及焊接烟尘。公司通过配套滤筒式除尘器及自然通风的方式对颗粒物及焊接烟尘进行专门处理。公司使用除尘设备,收集除尘设备集废渣废料后会统一交固废处理公司进行处理。公司当前颗粒物及焊接烟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固体废弃物
公司的固体废弃物包括金属废料,水处理污泥(含结晶盐)、废硬脂酸锌、废油及废乳化液、油抹布及生活垃圾等。公司金属废料一般出售给废品收购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其余的固体废弃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其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要求。
(4)噪声
公司的生产噪声主要由公司生产设备产生,包括冲床线,焊接线、除尘器风机及废水处理设施等。公司会对厂房进行隔音,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平面布局,并对除尘器风机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对废水处理设施水泵安装隔声罩等。同时为保护公司的操作者,公司会要求相关设备操作员配戴耳塞,同时每2个小时休息
1-1-240
一次。公司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即当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为3类区时,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
2、报告期各年环保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成本支出共计1,731.66万元,主要用于相关环保设备的购置及维护保养、垃圾处置及保洁费、污水处理等,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环保投入类别 | 环保投入金额 |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1 | 环保设备购置及维护保养 | 132.58 | 561.50 | 233.99 |
2 | 一般垃圾处置及保洁 | 135.53 | 97.05 | 144.60 |
3 | 污水处理 | 85.50 | 75.04 | 74.51 |
4 | 监测及体系认证 | 41.26 | 43.05 | 26.24 |
5 | 其他 | 43.22 | 13.58 | 24.02 |
合计 | 438.08 | 790.22 | 503.36 |
1-1-241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分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净值 | 成新率 |
房屋建筑物 | 58,259.47 | 10,483.94 | - | 47,775.53 | 82.00% |
机器设备(注) | 79,051.45 | 24,218.40 | - | 54,833.05 | 69.36%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1,759.13 | 1,223.54 | - | 535.59 | 30.45% |
运输设备 | 1,141.59 | 765.66 | - | 375.93 | 32.93% |
合计 | 140,211.63 | 36,691.53 | - | 103,520.10 | 73.83%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原值 | 净值 | 成新率 |
1 | R-2000iC/210F型机器人 | 293 | 6,469.77 | 4,670.95 | 72.20% |
2 | S2-630-360-18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 8 | 3,295.14 | 1,722.26 | 52.27% |
3 | R2000iC/270F型机器人 | 102 | 2,486.14 | 2,070.87 | 83.30% |
4 | R2000iC/165F型机器人 | 110 | 2,125.71 | 1,769.39 | 83.24% |
5 | S2-400-360-18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 6 | 1,982.04 | 1,234.95 | 62.31% |
6 | S2-63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 3 | 1,249.84 | 872.79 | 69.83% |
7 | S2-40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 4 | 1,147.01 | 624.11 | 54.41% |
8 | S2-800-360-18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 2 | 1,076.07 | 482.98 | 44.88% |
9 | R-20001C/165F(SG)机器人 | 56 | 987.17 | 963.71 | 97.62% |
10 | SL-1000-400-200型闭式四点压力机 | 1 | 896.55 | 853.95 | 95.25% |
11 | STD-50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 3 | 880.34 | 445.15 | 50.57% |
12 | Emhart1拖3自动螺柱焊机 | 13 | 878.63 | 777.20 | 88.46% |
13 | Obara中频点焊控制器 | 278 | 867.59 | 682.92 | 78.71% |
14 | STD-26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 7 | 777.78 | 408.29 | 52.50% |
15 | 1600T机械压力机 | 1 | 709.40 | 501.57 | 70.70% |
1-1-242
16 | S2-1200-360-18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 1 | 700.85 | 334.62 | 47.75% |
17 | S2-1000-360-18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 1 | 609.40 | 286.13 | 46.95% |
18 | RZU630HAC液压机 | 3 | 593.85 | 29.69 | 5.00% |
19 | Emhart1拖2自动螺柱焊机 | 11 | 593.61 | 459.15 | 77.35% |
20 | Obara中频点焊焊枪 | 107 | 578.31 | 404.64 | 69.97% |
21 | J36J-1200型机械压力机 | 1 | 555.56 | 419.20 | 75.46% |
22 | 1000T自动线系统 | 1 | 537.93 | 512.37 | 95.25% |
23 | S2-80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 1 | 508.55 | 311.26 | 61.21% |
序号 | 产权证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抵押情况 | 所有权人 |
1 | 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33619号 | 陆藕东路188 | 88,664.91 | 工业、交通、仓储 | 抵押 | 无锡振华 |
2 | 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32927号 | 太湖锦园200-402 | 138.03 | 住宅 | 无 | 无锡振华 |
3 | 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2334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1M1地块 | 16,971.86 | 其他 | 无 | 武汉恒升祥 |
4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82号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冲压车间 | 15,877.67 | 工业 | 无 | 郑州君润 |
5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78号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焊接车间一 | 15,786.29 | 工业 | 无 | 郑州君润 |
6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80号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焊接车间二 | 14,022.36 | 工业 | 无 | 郑州君润 |
7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98号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辅助车间一 | 1,136.46 | 工业 | 无 | 郑州君润 |
8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99号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辅助车间二 | 1,136.46 | 工业 | 无 | 郑州君润 |
9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79号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 | 223.18 | 工业 | 无 | 郑州君润 |
1-1-243
一大街135号消防泵房 | ||||||
10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81号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门卫 | 64.05 | 其他 | 无 | 郑州君润 |
11 | 闽(2020)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10529号 | 宁德市蕉城区蕉安路2号 | 40,905.10 | 工业 | 抵押 | 宁德振德 |
12 | 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2338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1M1地块 | 17,126.74 | 工业、交通、仓储 | 无 | 武汉恒升祥 |
序号 | 审批项目/许可证 | 审批文号/许可证编号 | 审批机关 | 审批时间 |
1-1-244
1 | 环评批复 | 郑经环建[2018]11号 |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2018.04.11 |
2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郑规410100201829039 |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 | 2018.05.22 |
3 | 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 | 豫(2018)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11287号(已换证)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 2018.06.27 |
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郑规建(建筑)字第410100201929031号 |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 | 2019.04.08 |
5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410171201905300201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 2019.05.30 |
6 | 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和房产证)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78号、第0124279号、第0124280号、第0124281号、第0124282号、第0124298号、第0124299号 | 中牟县自然资源局 | 2019.09.23 |
序号 | 审批项目/许可证 | 审批文号/许可证编号 | 审批机关 | 审批时间 |
1-1-245
1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地字第350900201800061号 | 宁德市城乡规划局 | 2018.11.29 |
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字第350900201800097号 | 宁德市城乡规划局 | 2018.12.07 |
3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350902201901090201 | 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01.09 |
4 | 环评批复 | 宁区环监[2019]表21号 | 宁德市蕉城区环境保护局 | 2019.05.06 |
5 | 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 | 闽(2019)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5450号(已换证) |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 2019.05.16 |
6 | 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和房产证) | 闽(2020)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10529号 |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 2020.07.08 |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金 (元/年)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坐落位置 | 租赁期限 |
1 | 无锡亿美嘉 | 无锡胜益利 | 2,398,480.00 | 11,992.40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杨市镇北工业园瑞丰路10号 | 2021.01.01-2021.12.31 |
1-1-246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金 (元/年)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坐落位置 | 租赁期限 |
2 | 宁德振德 | 上汽乘用车福建分公司 | 每间租金1,100元/月 | 1,536.00 (注1)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中科路17号上汽员工宿舍 | 2020.07.01-2020.12.31 |
3 | 郑州君润 | 河南汇润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每间租金1,100元/月 | 1,240.00(注2) | 郑州经开区九龙工业园50号公寓楼5号楼 | 2020.12.01-2021.11.31 |
4 | 宁德振德 | 谢爱团 | 6,050元/月 | 约260.00 |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岙村村宫前路7号 | 2021.01.20-2021.07.19 |
5 | 宁德振德 | 吴邦寿 | 5,500元/月 | 约240.00 |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岙村村下路5弄1-2 | 2021.01.12-2021.07.11 |
6 | 宁德振德 | 黄坛寿 | 6,000元/月 | 约300.00 |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岙村村下路4弄2号 | 2021.01.02-2021.07.01 |
1-1-247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所租赁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未办理报建手续或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遭受损失的,其将赔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综上,无锡亿美嘉的上述租赁瑕疵房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较小;该处房产所有权人暂无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并不构成实质影响。
(二)无形资产
1、无形构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分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原值 | 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净值 |
土地使用权 | 20,436.60 | 1,700.21 | - | 18,736.39 |
软件 | 1,009.45 | 766.96 | - | 242.49 |
合计 | 21,446.04 | 2,467.17 | - | 18,978.88 |
序号 | 产权证号 | 地址 | 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 终止日期 | 用途 | 获得方式 | 所有权人 | 抵押情况 |
1 | 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33619号 | 陆藕东路188 | 113,430.00 | 2063年8月1日 | 工业用地 | 出让 | 无锡振华 | 抵押 |
2 | 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32927号 | 太湖锦园200-402 | 15.30 | 2073年12月25日 | 城镇住宅用地 | 出让 | 无锡振华 | 无 |
3 | 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32531号 | 无锡市滨湖区刘梅路与杜巷路交叉口东北侧 | 81,024.30 | 2068年8月26日 | 工业用地 | 出让 | 无锡亿美嘉 | 无 |
4 | 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2334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1M1地块 | 20,148.38 | 2062年11月4日 | 工业用地 | 出让 | 武汉恒升祥 | 无 |
1-1-248
5 | 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2338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1M1地块 | 26,670.33 | 2067年11月21日 | 工业用地 | 出让 | 武汉恒升祥 | 无 |
6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78号、第0124279号、第0124280号、第0124281号、第0124282号、第0124298号、第0124299号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 | 66,755.58 | 2068年7月15日 | 工业用地 | 出让 | 郑州君润 | 无 |
7 | 闽(2020)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10529号 | 宁德市蕉城区蕉安路2号 | 65,977.00 | 2069年4月10日 | 工业用地 | 出让 | 宁德振德 | 抵押 |
序号 | 权证编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取得方式 | 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使用期限 |
1 | 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13440号 | 无锡胜益利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镇北村 | 租赁 | 工业用地 | 11,699.40 | 至2021.11.19 |
1-1-249
“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13440号”的土地仍然为集体建设用地,不存在规划变更情况,亦不存在拆迁规划或安排,无锡亿美嘉不存在因该土地房屋使用或土地房屋租赁而被认定为是重大违法行为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上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6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62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归属 | 专利申请日 | 期限 |
1 | 双向压边的拉深及压印一体化模具 | ZL201310063698.7 | 发明 | 无锡振华 | 2013.02.28 | 20年 |
2 | 料厚可调节的成型模 | ZL201110234343.0 | 发明 | 无锡振华 | 2011.08.16 | 20年 |
3 | 一种锁支撑连续模结构 | ZL201510059751.5 | 发明 | 无锡亿美嘉 | 2015.02.05 | 20年 |
4 | 一种锁支撑传递模结构 | ZL201510060141.7 | 发明 | 无锡亿美嘉 | 2015.02.05 | 20年 |
5 | 双向压边的拉深及压印一体化模具 | ZL201320092318.8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3.02.28 | 10年 |
6 | 料厚可调节的成型模 | ZL201120297375.0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1.08.16 | 10年 |
7 | 一种用于钣金件联接的新型卡入式螺母 | ZL201721614219.6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7.11.27 | 10年 |
8 | 一种焊接夹具快换装置 | ZL201721614212.4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7.11.27 | 10年 |
9 | 级进模和传递模组合生产的模具 | ZL201721614185.0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7.11.27 | 10年 |
10 | 一种多工位冲压模具气动传递机构 | ZL201721614165.3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7.11.27 | 10年 |
11 | 一种传递模中空工位结构 | ZL201721614155.X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7.11.27 | 10年 |
12 | 一种油箱绑带 | ZL201721705747.2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7.12.08 | 10年 |
13 | 一种单边走料拉延模具 | ZL201721705746.8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7.12.08 | 10年 |
14 | 一种汽车电瓶托盘焊接及检测系统 | ZL201721748867.0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7.12.14 | 10年 |
15 | 一种油箱绑带减震垫安装设备 | ZL201820058670.2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8.01.12 | 10年 |
16 | 一种模具存放机构及冲压模具 | ZL201820058638.4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8.01.12 | 10年 |
1-1-250
17 | 冲压焊接件结构的尾门铰链装置 | ZL201620960671.7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6.08.27 | 10年 |
18 | 后盖铰链结构 | ZL201620969466.7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6.08.27 | 10年 |
19 | Y形焊接支架 | ZL201620978056.9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6.08.27 | 10年 |
20 | 一种环形件外圈的装配装置 | ZL201821019368.2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8.06.28 | 10年 |
21 | 一种杠杆式翻边成型机构 | ZL201821019369.7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8.06.28 | 10年 |
22 | 一种用于在环形件内安装内圈的装配装置 | ZL201821019370.X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8.06.28 | 10年 |
23 | 一种焊接与检测装置 | ZL 201821019717.0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8.06.28 | 10年 |
24 | 一种模具存放装置及设有该存放装置的冲压模具 | ZL 201821020888.5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8.06.28 | 10年 |
25 | 一种环形件内圈的装配装置 | ZL 201821020889.X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8.06.28 | 10年 |
26 | 一种用于冲压模具的气动传递装置 | ZL 201821020890.2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8.06.28 | 10年 |
27 | 一种冲裁模具机构 | ZL 201821021031.5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8.06.28 | 10年 |
28 | 油箱绑带橡胶圈的装配工具 | ZL 201822240561.5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8 | 10年 |
29 | 模具 | ZL201822257097.0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30 | 10年 |
30 | 锁支撑口部整形模具 | ZL201822247539.3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31 | 锁支撑口部整形模具模芯 | ZL201822247758.1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32 | 应用于模具中的定位装置 | ZL201822249502.4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33 | 锁支撑三动式拉伸机 | ZL201822258258.8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34 | 用于锁支撑拉伸成型的模芯结构 | ZL201822258392.8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9.10.29 | 10年 |
35 | 锁支撑三动式拉伸模具 | ZL201822258727.6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36 | 锁支撑拉伸自动生产线 | ZL201822269090.0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37 | 同步钢芯模内扭头机构 | ZL201822269242.7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38 | 应用于绑带橡胶圈装配过程的限位固定装置 | ZL201822240591.6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8 | 10年 |
39 | 锁支撑自动冲螺纹模具 | ZL201822249005.4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40 | 用于环状板件翻边成型的模具结构 | ZL201822268741.4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1-1-251
41 | 移门双螺纹中铰链 | ZL201822274449.3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42 | 移门单螺纹中铰链 | ZL201822271322.6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43 | 应用于模具中的固定机构 | ZL201822256708.X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44 | 应用于模具的夹紧合模装置 | ZL201822257130.X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30 | 10年 |
45 | 冷冲压翻边整形斜楔机构 | ZL201920681605.X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5.14 | 10年 |
46 | 级进落料模的托料机构 | ZL201920681447.8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5.14 | 10年 |
47 | 级进模冲头安装装置 | ZL201920688383.4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5.14 | 10年 |
48 | 级进模感应定位装置 | ZL201920681611.5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5.14 | 10年 |
49 | 级进模托料及落料装置 | ZL201920681457.1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5.14 | 10年 |
50 | 导向限位装置以及带有该导向限位装置的冷冲压模具 | ZL201920681448.2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5.14 | 10年 |
51 | 应用于模具中的冲螺纹装置 | ZL201822249967.X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52 | 异步钢芯模内扭头机构 | ZL201822275242.8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53 | 锁支撑自动冲螺纹模具模芯 | ZL201822252557.0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8.12.29 | 10年 |
54 | 一种级进式油箱绑带落料模 | ZL201921167187.9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7.24 | 10年 |
55 | 一种多工位连续油箱绑带冲压模具 | ZL201921167186.4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7.24 | 10年 |
56 | 一种冲孔铆接一体式模具 | ZL201921167018.5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7.24 | 10年 |
57 | 一种快速架模用下模安装垫板 | ZL201921167007.7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7.24 | 10年 |
58 | 一种一体式油箱绑带冲压模具 | ZL201921167006.2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7.24 | 10年 |
59 | 一种自动线反切边模具 | ZL201921167004.3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7.24 | 10年 |
60 | 一种具有快换机构的前地板总成模具 | ZL201921167185.X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7.24 | 10年 |
61 | 上隔板冲压加工组合模具 | ZL201921167005.8 | 实用新型 | 无锡振华 | 2019.07.24 | 10年 |
62 | 片状零件用冲孔模具 | ZL201922480775.4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9.12.31 | 10年 |
63 | 用于锁支撑的焊接装置 | ZL201922476924.X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9.12.31 | 10年 |
64 | 铆接装置 | ZL201922468572.3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9.12.31 | 10年 |
65 | 应用于汽车加强板零件的防错模具 | ZL201922459853.2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19.12.31 | 10年 |
1-1-252
66 | 组合式模具 | ZL202020131048.7 | 实用新型 | 无锡亿美嘉 | 2020.01.20 | 10年 |
序号 | 权利人 | 商标图像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 | 专用权期限 |
1 | 无锡振华 | 49192028 | 12 | 2021.3.28-2031.3.27 | |
2 | 无锡振华 | 49166671 | 12 | 2021.3.28-2031.3.27 | |
3 | 无锡振华 | 49161861 | 12 | 2021.3.28-2031.3.27 | |
4 | 无锡振华 | 49161857 | 12 | 2021.3.28-2031.3.27 |
1-1-253
无锡振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并已于2019年4月19日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公司至此恢复享有该三项专利的使用权。除此之外,公司未将其他专利授权给他人使用。因此,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所拥有专利权属完整,不存在权利瑕疵。
根据《中国国家顶级域名注册证书》显示,公司域名已通过注册并在国内顶级域名数据库中备案,有效期为2006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因此,公司上述域名仍在有效期,且权属明确,不存在被终止或宣布无效的情形。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公司注册商标因到期不再续展,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和域名产权权属明确,不存在瑕疵、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终止或宣布无效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该等知识产权侵害他人权利而产生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8、发行人专利技术的形成过程、取得方式,各专利发明人与发行人的关系,是否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有专利技术66项,其中61项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原始取得,5项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受让取得,公司及其子公司专利形成过程、取得方式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形成过程 | 取得方式 | 专利发明人 | 发明人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 是否存在权属纠纷 |
1 | 双向压边的拉深及压印一体化模具 | 2013.01开始研发 2013.02.28申请专利 2015.02.04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管晔 | 1999.09-至今 担任技术员、技术科科长、销售技术部部长、监事 | 否 |
韩全峰 | 2012.06-2013.11担任项目工程师,现已离职 | 否 | ||||
2 | 料厚可调节的成型模 | 2011.06开始研发 2011.08.16申请专利 2013.06.19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沈琪 | 2010.10-2012.06担任总经理秘书,现已离职 | 否 |
3 | 双向压边的拉深及压印一体化模具 | 2013.01开始研发 2013.02.28申请专利 2013.07.01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管晔 | 1999.09-至今担任技术员、技术科科长、销售技术部部长、监事 | 否 |
韩全峰 | 2012.06-2013.11担任项目工程师,现已离职 | 否 |
1-1-254
4 | 料厚可调节的成型模 | 2011.06开始研发 2011.08.16申请专利 2012.05.30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沈琪 | 2010.10-2012.06担任总经理秘书,现已离职 | 否 |
5 | 一种用于钣金件联接的新型卡入式螺母 | 2017.09开始研发 2017.11.27申请专利 2018.06.26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严峰 | 2014.10-2017.12担任项目工程师,现已离职 | 否 |
6 | 一种焊接夹具快换装置 | 2017.10开始研发 2017.11.27申请专利 2018.06.08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胡金东 | 2015.04-2018.10担任项目工程师,现已离职 | 否 |
7 | 级进模和传递模组合生产的模具 | 2017.09开始研发 2017.11.27申请专利 2018.06.26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余珍珍 | 2017.03-至今担任结构工程师 | 否 |
8 | 一种多工位冲压模具气动传递机构 | 2017.09开始研发 2017.11.27申请专利 2018.06.26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赵海芹 | 2017.03-2018.08担任结构工程师,现已离职 | 否 |
9 | 一种传递模中空工位结构 | 2017.08开始研发 2017.11.27申请专利 2018.06.26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朱钦杰 | 2014.03-至今担任结构工程师 | 否 |
10 | 一种油箱绑带 | 2017.10开始研发 2017.12.08申请专利 2018.06.08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郭大相 | 2014.09-2018.08担任产品工程师,现已离职 | 否 |
11 | 一种单边走料拉延模具 | 2017.10开始研发 2017.12.08申请专利 2018.06.26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张涛 | 2015.05-至今担任销售技术部项目组长 | 否 |
1-1-255
12 | 一种汽车电瓶托盘焊接及检测系统 | 2017.10开始研发 2017.12.14申请专利 2018.06.26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蒋海明 | 2011.02-至今担任销售技术部项目组长 | 否 |
13 | 一种油箱绑带减震垫安装设备 | 2017.11开始研发 2018.01.12申请专利 2018.05.29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洪文烜 | 2015.07-至今担任销售技术部项目组长 | 否 |
14 | 一种模具存放机构及冲压模具 | 2017.11开始研发 2018.01.12申请专利 2018.08.28获得专利权 | 原始取得 | 赵海芹 | 2017.03-2018.08担任结构工程师,现已离职 | 否 |
15 | 一种环形件外圈的装配装置 | 2018.05开始研发 2018.06.28申请专利 2019.03.19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洪文烜 | 2015.07-至今担任销售技术部项目组长 | 否 |
16 | 一种杠杆式翻边成型机构 | 2018.05开始研发 2018.06.28申请专利 2019.02.05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蔡学科 | 2016.06-至今担任技术部部长 | 否 |
17 | 一种用于在环形件内安装内圈的装配装置 | 2018.06开始研发 2018.06.28申请专利 2019.02.05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管晔 | 1999.09-至今担任技术员、技术科科长、销售技术部部长、监事 | 否 |
18 | 一种焊接与检测装置 | 2018.05开始研发 2018.06.28申请专利 2019.03.19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管晔 | 1999.09-至今担任技术员、技术科科长、销售技术部部长、监事 | 否 |
19 | 一种模具存放装置及设有该存放装置的冲压模具 | 2018.05开始研发 2018.06.28申请专利 2019.02.05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程进开 | 2016.03-至今担任模具负责人、经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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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一种环形件内圈的装配装置 | 2018.05开始研发 2018.06.28申请专利 2019.02.05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洪文烜 | 2015.07-至今担任销售技术部项目组长 | 否 |
21 | 一种用于冲压模具的气动传递装置 | 2018.06开始研发 2018.06.28申请专利 2019.02.05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程进开 | 2016.03-至今担任模具负责人、经理 | 否 |
22 | 一种冲裁模具机构 | 2018.06开始研发 2018.06.28申请专利 2019.02.05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蔡学科 | 2016.06-至今担任技术部部长 | 否 |
23 | 油箱绑带橡胶圈的装配工具 | 2018.06开始研发 2018.12.28申请专利 2019.09.13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唐亮 | 2017.04-2019.02担任项目主管,现已离职 | 否 |
24 | 一种锁支撑连续模结构 | 2013.12开始研发 2015.02.05申请专利 2017.06.30获得专利 | 受让取得 | 唐亮 | 2017.04-2019.02担任项目主管,现已离职 | 否 |
钱培芳 | 2017.04-至今担任模具总监 | |||||
25 | 一种锁支撑传递模结构 | 2014.06开始研发 2015.02.05申请专利 2016.04.20获得专利 | 受让取得 | 苏靖波 | 2017.04-至今担任技术总监 | 否 |
钱培芳 | 2017.04-至今担任模具总监 | |||||
26 | 冲压焊接件结构的尾门铰链装置 | 2015.06开始研发 2016.08.27申请专利 2017.02.22获得专利 | 受让取得 | 苏靖波 | 2017.04-至今担任技术总监 | 否 |
27 | 后盖铰链结构 | 2016.02开始研发 2016.08.27申请专利 2017.02.01获得专利 | 受让取得 | 沈宁福 | 2015.11-2017.01担任无锡胜益利模具开发工程师,未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任职 | 否 |
1-1-257
28 | Y形焊接支架 | 2013.03开始研发 2016.08.27申请专利 2017.02.01获得专利 | 受让取得 | 唐亮 | 2017.04-2019.02担任项目主管,现已离职 | 否 |
29 | 锁支撑口部整形模具 | 2018.03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2019.10.01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钱培芳 | 2017.02-至今担任模具总监 | 否 |
30 | 锁支撑口部整形模具模芯 | 2018.03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2019.10.29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钱培芳 | 2017.02-至今担任模具总监 | 否 |
31 | 应用于绑带橡胶圈装配过程的限位固定装置 | 2017.05开始研发 2018.12.28申请专利 2019.10.01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唐亮 | 2017.01-2019.02担任项目主管,现已离职 | 否 |
32 | 锁支撑自动冲螺纹模具 | 2017.10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9.27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苏靖波 | 2017.01-至今担任技术总监 | 否 |
33 | 应用于模具中的定位装置 | 2017.10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10.25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苏靖波 | 2017.01-至今担任技术总监 | 否 |
34 | 锁支撑拉伸自动生产线 | 2018.04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10.01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唐亮 | 2017.01-2019.02担任项目主管,现已离职 | 否 |
35 | 锁支撑三动式拉伸机 | 2017.10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10.29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唐亮 | 2017.01-2019.02担任项目主管,现已离职 | 否 |
1-1-258
36 | 用于锁支撑拉伸成型的模芯结构 | 2017.10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10.18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徐冬昊 | 2017.01-至今担任项目工程师 | 否 |
37 | 锁支撑三动式拉伸模具 | 2017.10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10.25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冯文勇 | 2017.01-至今担任模具材料工程师 | 否 |
38 | 同步钢芯模内扭头机构 | 2017.05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10.01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徐冬昊 | 2017.01-至今担任项目工程师 | 否 |
39 | 用于环状板件翻边成型的模具结构 | 2017.06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9.27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王俊 | 2017.01-至今担任模具质量工程师 | 否 |
40 | 模具 | 2018.07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10.01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郑忠英 | 2017.01-至今担任模具工艺设计师 | 否 |
41 | 移门双螺纹中铰链 | 2018.10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11.26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程金 | 2017.01-至今担任项目工程师 | 否 |
42 | 移门单螺纹中铰链 | 2018.10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11.26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程金 | 2017.01-至今担任项目工程师 | 否 |
43 | 应用于模具中的固定机构 | 2018.10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11.26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王炜 | 2017.01-至今担任项目组长 | 否 |
1-1-259
44 | 应用于模具的夹紧合模装置 | 2018.10开始研发 2018.12.30申请专利 2019.11.29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唐亮 | 2017.01-2019.02担任项目主管,现已离职。 | 否 |
45 | 冷冲压翻边整形斜楔机构 | 2018.06开始研发,2019.05.14申请专利,2020.1.24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程进开 | 2016.03-至今担任模具负责人、经理 | 否 |
朱钦杰 | 2014.03-至今担任结构工程师 | 否 | ||||
廖家军 | 2017.02-至今担任结构设计组组长 | 否 | ||||
46 | 应用于模具中的冲螺纹装置 | 2018.02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12.27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苏靖波 | 2017.01-至今担任技术总监 | 否 |
47 | 异步钢芯模内扭头机构 | 2017.05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19.12.27 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左俊 | 2017.01-至今担任模具工艺设计 | 否 |
48 | 级进落料模的托料机构 | 2018.03开始研发 2019.05.14申请专利 2020.02.07 获取专利 | 原始取得 | 程进开 | 2016.03-至今担任模具负责人、经理 | 否 |
张学丰 | 2018.06-至今担任结构设计工程师 | 否 | ||||
王现财 | 2016.09-至今担任设计科科长 | 否 | ||||
49 | 级进模冲头安装装置 | 2018.05开始研发 2019.05.14申请专利 2020.03.20 获取专利 | 原始取得 | 蔡学科 | 2016.06-至今担任技术部部长 | 否 |
万国峰 | 2018.03-至今担任结构设计工程师 | 否 | ||||
王现财 | 2016.09-至今担任设计科科长 | 否 | ||||
50 | 级进模感应定位装置 | 2018.06开始研发 2019.05.14申请专利 2020.03.20 获取专利 | 原始取得 | 陈淑娜 | 2016.06-至今担任前期工艺工程师 | 否 |
陈汝康 | 2017.07-至今担任结构设计工程师 | 否 | ||||
廖家军 | 2017.02-至今结构设计组组长 | 否 | ||||
51 | 级进模托料及落料装置 | 2018.06开始研发 2019.05.14申请专利 2020.03.24 获取专利 | 原始取得 | 彭然然 | 2018.04-至今担任工艺设计工程师 | 否 |
程进开 | 2016.03-至今担任模具负责人、经理 | 否 | ||||
蔡学科 | 2016.06-至今担任技术部部长 | 否 | ||||
52 | 导向限位装置以及带有 | 2018.07开始研发 | 原始取得 | 蔡学科 | 2016.06-至今担任技术部部长 | 否 |
1-1-260
该导向限位装置的冷冲压模具 | 2019.05.14申请专利 2020.03.24 获取专利 | 陈淑娜 | 2016.06-至今担任前期工艺工程师 | 否 | ||
常静 | 2017.03-至今担任工艺设计工程师 | 否 | ||||
53 | 锁支撑自动冲螺纹模具模芯 | 2017.10开始研发 2018.12.29申请专利 2020.03.20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苏靖波 | 2017.04-至今担任技术总监 | 否 |
54 | 一种级进式油箱绑带落料模 | 2018.05开始研发 2019.07.24申请专利 2020.05.01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蔡学科 | 2016.06-至今担任技术部部长 | 否 |
张学丰 | 2018.06-至今担任结构设计师 | 否 | ||||
廖家军 | 2017.02-至今担任结构设计组组长 | 否 | ||||
55 | 一种多工位连续油箱绑带冲压模具 | 2019.02开始研发 2019.07.24申请专利 2020.05.01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张庆发 | 2017.04担任结构设计师,现已离职 | 否 |
孙磊 | 2012.09-至今担任前期工艺组组长 | 否 | ||||
陈淑娜 | 2016.06-至今担任前期工艺工程师 | 否 | ||||
56 | 一种具有快换机构的前地板总成模具 | 2018.03开始研发 2019.07.24申请专利 2020.05.12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常静 | 2017.03-至今担任工艺设计师 | 否 |
胡遥遥 | 2017.04-至今担任工艺设计师 | 否 | ||||
陈淑娜 | 2016.06-至今担任前期工艺工程师 | 否 | ||||
57 | 一种冲孔铆接一体式模具 | 2018.09开始研发 2019.07.24申请专利 2020.05.01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彭然然 | 2018.04-至今担任工艺设计师 | 否 |
蔡学科 | 2016.06-至今担任技术部部长 | 否 | ||||
程进开 | 2016.03-至今担任模具负责人、经理 | 否 | ||||
58 | 一种快速架模用下模安装垫板 | 2018.07开始研发 2019.07.24申请专利 2020.05.01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朱钦杰 | 2014.03-至今担任结构设计师 | 否 |
葛健 | 2017.03-至今担任前期工艺工程师 | 否 | ||||
孙磊 | 2012.09-至今担任前期工艺组组长 | 否 | ||||
59 | 一种一体式油箱绑带冲压模具 | 2019.02开始研发 2019.07.24申请专利 2020.05.01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余珍珍 | 2017.03-至今担任结构工程师 | 否 |
张文武 | 2018.06-至今担任结构设计师 | 否 | ||||
王现财 | 2016.09-至今担任设计科科长 | 否 | ||||
60 | 上隔板冲压加工组合模具 | 2018.09开始研发 2019.07.24申请专利 | 原始取得 | 付婉莉 | 2018.03-至今担任结构设计师 | 否 |
王现财 | 2016.09-至今担任设计科科长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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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2获得专利 | 廖家军 | 2017.02-至今担任结构设计组组长 | 否 | |||
61 | 一种自动线反切边模具 | 2016.04开始研发 2019.07.24申请专利 2020.05.01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程进开 | 2016.03-至今担任模具负责人、经理 | 否 |
彭然然 | 2018.04-至今担任工艺设计师 | 否 | ||||
蔡学科 | 2016.06-至今担任技术部部长 | 否 | ||||
62 | 片状零件用冲孔模具 | 2017.09开始研发 2019.12.31申请专利 2020.10.09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钱培芳 | 2017.02-至今担任模具总监 | 否 |
63 | 用于锁支撑的焊接装置 | 2017.12开始研发 2019.12.31申请专利 2020.10.09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苏靖波 | 2017.04-至今担任技术总监 | 否 |
64 | 铆接装置 | 2018.05开始研发 2019.12.31申请专利 2020.10.09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王俊 | 2017.01-至今担任模具质量工程师 | 否 |
65 | 应用于汽车加强板零件的防错模具 | 2017.04开始研发 2019.12.31申请专利 2020.10.09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李立霞 | 2017.01-至今担任模具质量工程师 | 否 |
66 | 组合式模具 | 2018.03开始研发 2020.01.20申请专利 2020.12.08获得专利 | 原始取得 | 苏靖波 | 2017.04-至今担任技术总监 | 否 |
1-1-262
专利发明人之间不存在因上述专利产生的任何权属纠纷情形。
9、受让取得的专利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取得时间,出让方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发行人及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转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况1)受让专利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取得时间2017年1月13日,无锡亿美嘉与无锡胜益利签订《关于无锡市振益轿车附件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转让协议》,将包括其所拥有的5项专利在内的经营性资产转让给无锡亿美嘉,相关专利转让手续于2018年11月12日办理完毕。此次转让具体情况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五)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上述5项受让专利的重要程度如下: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5项受让专利的取得时间及重要程度如下:
序号 | 受让专利名称 | 取得时间 | 重要程度 |
1 | 一种锁支撑连续模结构 | 2018.11.7 | 该专利主要应用于公司级进模中顺送自动线,通过导正钉定位材料进行冲压,节省人工及设备投入,提高加工产量和产品稳定性,该专利技术可适用于多种产品,总体产量较大,产值较高,因此该专利对发行人业务的重要程度较高。 |
2 | 一种锁支撑传递模结构 | 2018.11.7 | 该专利主要应用于多工位模中的夹手自动线,用于加工锁支撑,并利用输送装置、夹具、冲床与传递模的配合作用,节省人工及设备投入,并提高加工产量和产品稳定性,该专利技术可适用于多种产品,总体产量较大,产值较高,因此该专利对发行人业务的重要程度较高。 |
3 | 冲压焊接件结构的尾门铰链装置 | 2018.11.13 | 该专利应用于车身件中的后备箱铰链,通过采用两个盖件相对扣接互相结构的安装方式,最后进行焊接,可提高强度和使用可靠性,降低生产成本,但由于该专利运用于单一产品,且该产品产量和产值较小,占比不足10%,因此该专利对发行人业务的重要程度较低。 |
1-1-263
4 | 后盖铰链结构 | 2018.11.12 | 该专利应用于车身件中的后备箱铰链,制造过程只需采用专业焊接机器人对其进行焊接即可,制造、安装与操作便捷,但由于该专利运用于单一产品,且该产品产量和产值较小,占比不足10%,因此该专利对发行人业务的重要程度较低。 |
5 | Y形焊接支架 | 2018.11.7 | 该专利应用于车身件中的后备箱铰链,通过自动点焊机即可完成整个Y形支架的制造,提高生产效率,但由于该专利运用于单一产品,且该产品产量和产值较小,占比不足10%,因此该专利对发行人业务的重要程度较低。 |
项目 |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无锡市胜益利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6761015004B |
认缴出资 | 118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钱晓峰 |
设立日期 | 2004年4月13日 |
住所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杨市工业园区 |
营业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纸张、木箱、包装材料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钱金方 | 60.18 | 51% |
2 | 钱晓峰 | 57.82 | 49% |
合计 | 118.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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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金方之子钱晓峰持有其49%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关于相关转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况说明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手续合格通知书》和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http://cpquery.sipo.gov.cn/)的查询结果,上述5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均已变更为无锡亿美嘉。经公司及无锡胜益利确认,此次转让行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0、关于公司相关商标、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覆盖公司全部产品的情形
(1)相关商标、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对专利、商标、域名等无形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进行规定,并重点明确无形资产的取得、验收、日常管理、处置管理等具体制度。
公司严格执行专利、商标、域名等无形资产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无形资产研究开发后交由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的申请、登记、注册、续费等权属维护工作并最终投入生产使用,发行人无形资产制度一直保持有效运行。
此外,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3月22日出具的无保留结论的“天健审[2021]1419号”《内控鉴证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公司相关商标、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能有效运行。
(2)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覆盖公司全部产品
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冲压模具以及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无锡振华已授权专利66项,除部分产品所对应专利目前正在申请中尚未取得专利证书外,其保护范围能够覆盖公司大部分主要产品。
11、关于曾任职于其他公司的人员是否存在竞业禁止协议,在发行人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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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的研究项目、申请的专利是否与原工作内容相关,是否与原单位存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职业经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及提名选聘情况”。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因此张鸣、张建同、袁丽娜三名独立董事与发行人不涉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禁止事项;此外,根据三位独立董事与发行人签订的《独立董事聘任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对发行人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因此在发行人任职期间也并不涉及研究项目、申请专利的工作。上述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除陶雷、李晶、程进开、钱金方于2016年后入职外,其余人员均在发行人处任职10年以上,且前述人员均不存在曾与原任职单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形。
根据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确认函,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至今未曾申请研究项目,也无发明专利;核心技术人员管晔于1999年进入公司任职至今,未曾在其他单位任职,其研发申请的专利均属于利用公司或其子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职务发明;核心技术人员程进开于2016年进入公司子公司无锡方园工作,在公司子公司任职期间研发申请的专利均为利用公司或其子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职务发明,因其一直从事模具方面工作,与原单位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相关性,但未曾与原单位签订过竞业禁止协议或保密协议,与原单位不存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不与原单位存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七、特许经营权和制度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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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任何特许经营权。
(二)特许经营权制度性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制度性安排。
八、研发与核心技术情况
(一)公司研发能力情况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自身研发机构,持续完善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成功吸引并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研发人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已具备较高的自主开发水平。
1、研发机构
为了促进公司的科技进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及成果转化能力,公司于2007年成立了无锡振华研发中心。研发中心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兼任,并设有设计组、工艺组、加工及装配组、外协及采购组、质检组、标准化及技术资料管理组,其主要职责如下:
设计组:主要新产品的设计图样、技术文件的编制;已获产品设计图样、技术文件的更改;新产品试制过程跟踪、协调及调度。
工艺组:新产品工艺文件的制定及工艺装备的设计。
加工及装配组:新产品的零部件加工、相关改造设备整机及部件的装配。
外协及采购组:新产品外协零部件、外购件的采购及技术把关。
质检组:新产品零部件及整机的加工和装配的质量控制、整机的性能试验。
标准化及技术资料管理组:新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产品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的制定;产品登记及专利申请;收集国内外竞争技术的进展动态,为研究工作提供信息支持;技术图样、技术文件、技术资料及专利的管理。
2013年,研发中心由无锡市科学技术局认定,成为无锡市汽车精密成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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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2、研发模式及新品开发流程
公司各部门对新项目建议或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等建议,上报公司批准后,确定立项,根据研发项目立项书编制产品试制大纲,组织进行研发项目实施,销售技术部根据项目设计、工艺文件及实验结果和必要的设备改造或配套要求进行研发试制。
3、研发成果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是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的设计开发、工装的研发和生产工艺的研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研发项目和取得的阶段成果如下:
序号 | 研发项目 | 阶段性成果 |
1 | G95车型零件的研发 | 产品强度提高了15%,模具使用寿命增加到100万冲次,零件质量目标达到PPM30;模具维修时间缩短了20% |
2 | E211车型零件的研发 | 采用了汽车零件焊接用夹具及夹具用可移动定位装置,定位方便、精准,有效的提高了生产效率增产节能;适用于各形面的焊接、不会再工件表面留下凹坑 |
3 | SGM-T26/C1/E2LB车型零件的研发 | 只需一套模具,就可以生产出多个不同产品,材料利用率高。零件成型效果好,缩短了生产周期,减少了冲次量,人员配备和冲压设备需求较少,实现了批量生产;产品强度提升50%,零件质量目标达到PPM25 |
4 | TONOT-S700车型零件的研发 | 开发了冲压模具的气动传递装置,对机床的要求较低,不需要自动化的机床,在普通的冲压机床上就可以冲压生产;制造安装方便,调试简单,生产局限性小,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生产成本;冲压模具上的存放快可自动移除,实现了低成本自动化的冲压生产 |
5 | TX9/TX81系列车型零件的研发 | 提高了材料的成型性能,实现一次成形出工件,实现工件自动脱出,工件精度得到提高;焊接时采用铜牌焊接方式,相较于传统的点和点之间的焊接,改进为点和面之间的焊接,保证了焊接凹陷要求 |
6 | SGM-K216/358/E2XX车型零件的研发 | 模具压料机构设计可随产品受力情况而产生变化,自动调整压力量,浮动定位紧贴产品;采用了油箱绑带减震垫安装设备,实现了油箱绑带安装减震垫的半自动化,每分钟安装个数提高了1-3倍,克服现有人工安装减震垫所带来的各种问题,提高了安装效率和效果,避免了对油箱绑带电泳漆表面的划伤,提高了油箱绑带的良品率,降低了油箱绑带安装减震垫的成本 |
7 | C-MODELL车型零件的研发 | 新型卡入式螺母设计对钣金件造型空间的要求小,使用范围广,不受工装和设备参数的影响,既节约了生产成本又保证了钣金件的连接质量;产品生产效率提高了20%,零件质量目标达到PPM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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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B-SUV车型零件的研发 | 采用了杠杆式翻边成型机构,取消了压料板结构,只需控制凸模的运动方向和运动距离,控制难度小,翻动效果好 |
9 | SGM-D2JBI车型零件的研发 |
10 | 东风日产F37车型零件的研发 | 采用了模具存放装置,在扭簧的带动下,存放块可绕第一旋转轴自动翻转,实现冲压模具存放快的自动移除,在冲压生产是无需人工手动操作,确保冲压模具的高效生产,且结构简单,制造安装方便;冲压模具上的存放块可自动移除,实现了低成本自动化的冲压生产 |
11 | Tiguan NF车型零件的研发 | 开发自润滑钢板,改进了钢板涂层的润滑性能,提高了成形加工的效率;采用了热铆技术,与传统的在冲床上冲铆相比,利用悬挂式焊接原理,将铆接的重头做在悬挂铆枪上面,铆接起来更灵活实用 |
12 | 汽车纵梁上部防刮伤技术的研发 | 冲裁模具机构既可以对零件进行冲孔操作,又可以对零件进行修边操作,提高了生产加工效率;冲头本体三部分的直径依次增大,提高了冲力力度,冲出来的零件没有毛刺,提高加工零件的合格率 |
13 | 高品质汽车后风窗单边走料冲压技术的研发 | 拉延成型完成后,对应拉延筋摩擦系数大的成型件右侧壁上的收缩线明显很少,成型后的外观良好,确保了后续再该侧区域内打码的完整性和清晰度;在不增加模具数量、不改变模具结构、不增加模具复杂度的情况下,满足了成型件单侧外观面尺寸及外观的质量要求,实现了成型件打码区域无走料痕迹 |
14 | 高强度车门腰线加强板组合式生产技术的研发 | 实现模具结构优化,将多个模具更改设计成在单个模具内组合的方式;实现在同一台机床上完成多道冲压工序,减少了使用多副模具的周转与复定位过程,减少了模具的成本与人工分配的使用,减少占用冲床的时间,更加的安全,快捷,提高材料的使用率,提高生产的产量 |
15 | 新能源汽车用电池托盘的研发 | 将汽车电池托盘的点焊、凸焊、视觉检测及气密性检测设置为一整体系统,实现了地板横梁点焊、凸焊、视觉检测及气密性检测的联动;有机器人自动执行取件及搬运 |
16 | 基于传递模技术的高精密汽车地板横梁的研发 | 降低了空工位架子整体尺寸大小,缩短了制造周期,在工装制造阶段就祈祷了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效果;将多个空工位架子进行有效组合,减少了架子整体数量并进行有效合并,从而在不生产时降低车间对于工装保管存放的难度,提高了车间甲模效率,从而提升了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 |
17 | 汽车零部件高精密自动化焊接技术的研发 | 最大化利用机器人产能,节约场地,降低了机器人的购置成本;制造加工效率提高了20%,零件质量目标达到PPM 25,零件制造成本降低了10% |
18 | SV51车型零件高效加工技术的研发 | 通过对零件特性的分析,合理分布制造工艺和过程,实现不同零件在一套模具中的柔性化生产, 实现一个机器人带多把不同类型焊枪的多功能焊接工艺,达到的技术指标:一次减少工装切换时间约20分钟;焊接生产节拍提高25s。 |
19 | 具有快换机构的前地板总成模具的研发 | 利用先进的数字化技术,设计满足零件不同功能的冲压结构,实现不同零件同一副模具的冲压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模具切换的频次,提高机床的使用效率,工装开发投入可以大幅降低,减少企业研发成本的投入,提高研发投入的效益。最终实现让整个生产制造环节更加紧凑、高效。 |
20 | 汽车后保险杠安装支架的设计研发 | 针对零件建模标准建立项目进度管理中实际存在的管理问题,运用项目进度管理的基本原理,从进度计划编制和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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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两方面来进行分析; 应用关键链技术来进行了优化改进。为建立标准的模块进行前期奠定性的研究开发,为后期建立标准化提供预期的思路拓展。设计的零件可以更加稳定的固定后保险杠,比其他设计方案提高15%的强度。 | ||
21 | C1UB车型用螺母冲压固定技术的研发 | 采用冲压螺母工艺后,可以极大简化分总成焊装工序,减少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螺母位置精度高。冲压螺母采用冲压的方式固定在制件上,位置精度在0.1mm以内,这是人工焊接螺母所不能比拟的。冲压螺母力学性能优越。冲压螺母与焊接螺母相比较而言,其扭矩及压(拉)脱力有很强的优势。 |
22 | 汽车前门铰链加强板的模具设计研发 | 通过本项目的技术研发,成功改进了模具生产工艺,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也实现了机械化、自动化生产,降低了成本,很好的适应了客户的需求 |
23 | IP32车型零件用高强度材料成型技术的研发 | 对高强度复杂成型件,光亮带调整,解决其成形性问题,提高冲压、模具生产效率,提高高强度成型件质量,减少不良率,达到的技术指标:制造加工效率提高10%;模具使用寿命增加到120万冲次。 |
24 | 汽车多功能尾灯安装板的设计的研发 | 本项目解决整车及零部件的轻量化问题和尾门运动性能问题,克服传统金属负重大、易磨损、性能传递损失等不良缺陷,从而使整车和零部件结构设计更加优化、性能更加完善。 |
25 | 精密多功能ECU铝合金壳体的研发 | 采用对模具增设感应装置,增设端拾器,提高产能,减少人员安全隐患及减少人员操作,提高零件竞争优势,同时提升零件质量,优化ECU外壳形状,适用更多车型;优化本单位生产资源,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对产品的开发理念;通过该项目的研发,可以促进汽车零部件的组装升级、功能升级,提高其安全、实用,经济的目的。 |
26 | Modell-Q车型锁加强板零件制造技术的研发 | 通过多次拉延工艺保证零件的延展率,合并复杂工序,简化生产流程,提高制造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达到的技术指标:制造加工效率提高20%;零件质量目标达到PPM 25;零件制造成本降低40%。 |
27 | 汽车大小天窗加强板材料结合利用技术的研发 | 利用先进的数字化技术,设计满足零件不同功能的冲压结构,实现不同零件同种材料的可以优化使用一次加工之后产生的“废料”;生产过程中的快速化收集材料,达到同一片材料二次甚至多次加工生产不同零件的节约生产成本以及高效率的生产模式。原材料投资大幅减少,原材料的利用率大幅度增加,可以节约40%以上的原材料采购费用;批量生产时,节约了原材料的浪费使用,一次生产之后的剩料可以直接用来二次加工使用,原材料的利用率提高40%,生产效率也有提高。 |
28 | 用于连接车身部件的连接件及模具设计 | 采用多次拉伸的工艺,使得连接件达到预先设计的形状要求,保证了产品的强度和抗变形能力,能有效起到连接和传递力的作用。采用独特热处理工艺,在加热至奥氏体化后浸入适宜的淬火介质中以较快的速度冷却,使得产品具有足够高的抗拉强度,以抵抗拉长,拉断,滑扣和磨损,并有较高的疲劳抗力和冲击韧性,可以抵抗疲劳和冲击断裂;模具使用寿命增加到120万冲次。 |
29 | 一种轻量化、防腐蚀车盖板生产工艺 | 通过一体成型的方法制备汽车盖板,避免使用焊接的方法连接各部件,进一步提高了汽车盖板的质量,起到节能减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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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模具设计 | 作用;采用一种汽车盖板取件制具,通过夹具实现产品的固定,并且由机械手等驱动机构实现自动化取件,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能保证取件的时间周期的稳定性,降低了产品的废品率;通过设置铬镍防护片,防止汽车引擎在工作时产生的腐蚀性气体对汽车盖板进行腐蚀,提高了汽车盖板的使用寿命。 | |
30 | 一种防磨损车门活动铰链及模具设计 | 车门铰链装置能自动调整上下铰链同轴度,很好地克服车门反弹力,能有效降低车门在开关时出现异响和振动的可能性,大幅度降低门闭合力,保证车门容易开关,能减轻铰链的磨损,相应延长铰链的使用寿命,节约制造成本;采用横冲孔加弹性定位工艺来消除因材料厚度偏差影响零件尺寸不稳定的方面,彻底解决零件两孔轴线至A基准的平行度尺寸,提高了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通过加大固定页板和活动页板的长度,使得铰链的安装固定点增多,同时铰链与车门及侧围的安装接触面积加大,增强车门和侧围的刚性,减小了车门的下沉量。 |
31 | 一种轻量化汽车车架纵梁结构及模具设计 | 采用结构都是轻质,耐磨,强度高的合金材料,能够整体减轻车体的重量,起步加速度更大,可以减轻撞击带来的伤害,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冲击力,提高行车安全性,保护驾驶员的人身安全,极大方便了人们的使用;采用新增的副翼面加强和翼面间的圆角过渡,从而减少了车架抗疲劳变形失效的风险,同比传统车架,因为本结构设计后强度增加,便可以采用薄板单层纵梁制造车架纵梁、再采用高强度钢制造,便实现了轻量化设计。 |
32 | 一汽大众车型高精度锁支撑部件及生产工艺研发 | 通过专用焊接机可以方便的完成锁支撑与支架之间的连接,支架采用一体式结构,采用不锈钢材料,一体成型制造;通过专用传递模来加工锁支撑,并利用输送装置、夹具、冲床与传递模的配合作用,可以方便的完成传递模的自动化加工,大大节省人工及设备的同时提高了加工产量,提高产品稳定性,模具使用寿命增加到110万冲次,生产效率提高了30%。 |
33 | TYAA座椅锁扣支撑部件及生产工艺研发 | 通过结构设计,不仅对座椅向前翻转起到了支撑和锁止的功能,同时还对座椅向前翻转时的翻转角度起到了限位作用,避免了座椅在向前翻转时没有向前限位的功能,而造成的座椅与车身中控箱发生干涉或碰撞的隐患;通过拉伸和冷镦的处理,来实现产品上面的加工孔,保证了产品的壁厚,强度高,同时也能保证取件的时间周期的稳定性;设计一种冲压模具,压料装置可以很好的控制料片翘起,保证产品成型时的稳定性。 |
34 | 一汽大众速腾车门限位器支架部件及生产工艺研发 | 通过多个安装孔,可以调节车门限位器支架在车身上的安装高度,克服限位器支臂与限位器支架之间的安装误差,还可以通过弹簧缓解车门下沉时的作用力,避免损坏限位器支臂,起到保护限位器支臂和限位器本体的作用,当车门下沉过多时,可以下旋调节螺母,消除由于车门下沉等造成的高度差,保证车门限位器在比较理想的状况下工作,使其具有良好的性能;将支架本体与螺钉接触面上增加带有自润滑涂层的衬套,解决限位器支架在安装螺钉时支架会有跟随旋转现象。 采用车门限位器支架部件定位系统,只需旋紧、旋松基准块翻转臂锁紧螺栓,省去了对工件顶起杆的操作,解决了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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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工件顶起杆的繁琐操作,彻底消除因工件顶起杆降不到位导致工件检查误判,缩短操作时间。 | ||
35 | 一汽大众速腾后备箱铰链部件及生产工艺研发 | 采用热轧钢整体冲压成型,能够提高铰链的强度,在铰链本体上设置扭耳、定位孔、卡钩,能够避免铰链在长期使用发生松动的情况,结构简单、安装便捷、连接刚性好,使用方便可靠,后备箱开启或关闭流畅无阻碍;采用后备箱铰链座卷圆成型模具,将现有的模具由单件加工改为双件加工,工作效率提高一倍,模具由单边受力变为双边对称受力,解决了模具移动及导柱弯曲折断的问题;增加卷圆凸模导向块,解决了冲头尺寸不稳定及退料困难,模具使用寿命增加到120万冲次。 |
36 | BEV2车型新型超高强度地板横梁的研发 | 通过对零件进行工艺及设备的CAD/CAE/CAM技术分析,解决高强度钢的回弹和变形能的计算。实现冲孔、弯曲、辊压一体化生产,改变了传统模具工序多、加工周期长的问题,提高生产效率,与冲压、折弯工艺相比提高效率1倍以上,制造成本大幅降低;与热成型和冲压工艺相比,能够节约材料15%-30%。 |
37 | K226车型多型号螺柱焊接防错技术的研发 | 面对一个产品中包含多型号螺柱防错防漏技术的问题,通过技术方案的探讨分析,利用激光传感器检测螺柱的长短,来识别是否混料,改变传统的靠人工记忆和眼睛防错防漏的方法。通过该技术的运用,在焊接防错防漏的稳定化方面,能够达到100%的防错效果,提高了设备生产的效率,达到了预期的质量目标。 |
38 | 金属冲压件自铆技术的研发 | 通过该技术的研发应用,解决了常规生产过程中烟尘的产生,比焊接消耗能量少的多,生产过程比较容易的实现自动化生产。批量生产时,提升工人效率,生产效率提高8.25%; |
39 | 汽车零部件金属表面高精度激光雕刻技术的研发 | 利用激光雕刻技术在有特殊要求产品上的运用,替换传统的处理工艺,有效保证了零件屏蔽区域的精度要求,能够100%地满足零件的尺寸和功能要求;并且,通过改变以往靠人工进行屏蔽的方式,在表面处理前要装,在处理后要拆,同时无法保证零缺陷的目标,使生产效率提高至少50%以上。 |
40 | 采用多工艺结合的汽车绑带冲压模具的研发 | 多工位连续冲压模具自动化一次成形技术的运用,实现了油箱绑带的自动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达到50%,并且提高产品的材料利用率约3%左右,降低材料耗用成本,减少冲压设备及人工使用数量,使总体生产成本大大降低。 |
41 | 基于热铝挤压技术的精密ECU壳体固定支架研发 | ECU外壳受内部电子元器件形状及外部使用环境的影响,需要有各种空间、尺寸及功能的要求,并且产品精度远远高于一般汽车车身冲压零件的要求。通过一系列的产品及生产工艺的研发,包括在冲压过程中增加淋油设备,解决的零件开裂的问题风险;研发运用先进的气密工装设备,保证零件100%无泄漏风险;对冲压模具的特殊处理,解决零件生产过程中的稳定性;优化零件清洗工艺,满足零件表面的清洁度要求。经过系列化的研发改进,最终确保了该产品满足了技术及质量要求。 |
42 | 多工位连续生产高效冲压模具的研发 | 运用三维CAE分析软件,对零件的制造工艺进行分析,结合实际生产设备,设计全新的零件的生产工艺;通过技术研发,实现一台设备多工序的生产,有效降低半成品在流转中造成的质量风险,生产效率提高2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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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超高强度零件冲压技术的研发 | 通过使用高强度材料,根据零件结构形状进行模拟分析,选用创新的模具结构,实现了零件的冲压生产。通过冲压光亮带的调整,解决了冲压成形性的问题,使模具寿命可以增加到120万冲次。 |
44 | CMP多状态零件焊接用夹具的研发 | 分析不同零件之间的形状结构及零件功能要求,根据实际零件的工艺性能,调整焊接夹具的设计思路和理念,将夹具定位设计成组合可调式的,并根据不同零件的特点,配置专门的传感器,实现多状态的防错功能。通过该项目的研发改进,实现了单一焊接夹具满足不同状态零件的加工要求,大大降低了工装的投资成本,并且在单一夹具上实现不同零件的生产,提高了生产切换的频率,降低了整个运营成本。 |
45 | 11KW/6.6W多种工艺结合的高清洁度要求电子零件工艺研发 | 汽车电子零件的工作环境有严格的要求,包括环境的清洁度、密封性、绝缘能力等,区别于简单的冲压焊接生产加工工艺,通过该项目的研发,将零件涉及冲压、清洗、打码、涂胶、固化、贴膜、气密测试等工艺进行统筹合理安排,设计制造密闭空间,在有限的场地内进行多工艺、长流程的布局,解决了工艺复杂,工序流程长的问题,在现有场地及环境下达到汽车电子零件的设计及功能要求。 |
46 | DM21汽车变速箱油底壳冲压模具的开发 | 由于该零件的性能特点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因为碎屑而导致的零件压伤,导致零件功能失效。通过分析原材料的厚度,研究冲压模具的刀口间隙,实验得出一个最合理的间隙范围,并对刀口结构进行研究分析,调整刀口间隙的设计方案。通过这些一系列的研发,解决了由于零件毛刺而导致零件压伤的质量缺陷。 |
47 | B-SUV PA用于解决零件多料问题的技术研发 | 通过分析零件的产品特性及功能要求,打破常规工艺,使用成型工艺替换传统的拉延工艺,提高零件的原材料利用率,并简化生产加工工序,降低零件生产采购成本。 |
48 | CCB零件一体化焊接技术的研发 | 利用转台和变位机技术,在有限的空间和设备中,实现零件焊接工艺的要求,并达到均衡产能的目的,同时通过研究开发视觉检测功能,实现零件在线检测能力,解决人工无法达到的质量目标; |
49 | BEV3钢制新能源电池盒的研发 | 根据不同部位零件的功能要求,选择不同强度的材料,达到既满足电池盒功能要求,又降低电池盒重量,实现整车的轻量化,同时通过拆分零件,简化了零件的设计结构,将大而复杂的冲压工艺简化为小而简单,更加容易实现及高效率的加工生产工艺。 |
50 | 一种车身件高效组合式冲压模具的研发 | 能够减少实际加工车身件上的通孔加工时间、从而提高加工车身件上的通孔加工效率,以及减少加工步骤,更好的减少了加工时间、提高了加工效率。通过零件坯料设置在组合式模具中进行加工,使得零件坯料能够获得组合式模具的支撑,提高了零件坯料在加工时的稳定性,从而减少了或避免了零件坯料表面缺陷的现象,提高了加工零件坯料的良品率 |
51 | 一种汽车片状零件冲孔模具的研发 | 冲压过程中降低了冲头对模具的冲击力度,提高了零件的加工精度和加工效率,减少了模具的损耗,延长了模具的使用寿命。通过圆冲头将要加工的圆孔快速的冲出,伺服电机可以控制长芯转动一定的角度,通过圆冲头进行再次冲压加工,冲出的圆孔圆度均匀,切边规整,滑动锤套可以辅助将片状零件从长芯上推出,操作简单方便,加工效率极高。 |
52 | 一种汽车锁支撑拉伸模具的研发 | 通过上模组和下模组合模时,凸模可推动顶料板共同向下拉伸,能够对锁支撑零件工件提供良好的内、外压边力和拉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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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保证了产品质量,降低了工业生产成本,解决了基于传统复杂模具结构的拉伸机生产周期长、生产效率低,体积庞大,不易维护等缺点,同时保证锁支撑工件内侧、外侧压边力和进行深拉伸的拉伸力。
4、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技术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直接材料消耗、试制模具费、设备折旧等。公司每年根据研发项目的需求投入研发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研发费用 | 4,788.64 | 5,280.67 | 5,594.51 |
营业收入 | 141,690.14 | 156,948.60 | 152,695.70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 3.38% | 3.36% | 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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馈、评定和纠正机制,规范了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并深入加强研发过程的有效规划和实施控制,确保了研发投入的安全完整,使得公司的资源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
2、优秀人才引进及科研人才培养制度
公司制定了《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根据“突出重点、专业对口、急需实用、能力优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直接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智力引进与项目引进并重的方式,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为企业持续、健康的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针对公司在职科技人员,公司制定了《科技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建立了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及部门内部培训等在内的一系列培训体系等。公司通过内外部培训结合的形式,不断加强公司科技人员整体素质。
3、科技研发激励机制
针对公司内部产品的研发和转换,公司制定了《科技研究成果转化实施与奖励制度》对公司内部科技研发及转化情况进行奖励。根据上述制度,公司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科技成果奖励大会,评审奖励两年来全公司在产品创新及产品应用推广方面的优秀的科技成果。
针对公司内部的研发人员,公司制定了《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办法》通过绩效激励,提升研发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性,推动技术研发部门及员工工作绩效的持续改进提升。
九、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管理体系
1、行业及整车制造商认证体系
公司所在的汽车冲压零部件行业采用的主要质量体系是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是世界主要汽车制造商及协会成立的专门机构“国际汽车工作组”(英文简称“IATF”)在国际标准组织 ISO/TC176(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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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的支持下制定。该体系适用于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及直接零部件生产企业。
经过多年的质量管理控制管理和体系建设,公司已通过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公司也获得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行业认证。
在汽车行业的体系认证基础上,各整车制造商分别建立了各自的认证体系,对于供应商产品提出不同要求。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已经获得了上汽乘用车、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汽大通和神龙汽车等的相关认证。
公司已取得的主要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首次认证时间 | 认证机构 |
1 | GP-10 | 2011.1 | 上汽通用 |
2 | 实验室认可 | 2012.11 | 上汽大通 |
3 | 供应商实验室能力评定 | 2014.4 | 上汽乘用车 |
4 | QSB+ | 2016.1 | 神龙汽车 |
5 | 材料实验室认可 | 2017.1 | 上汽大众 |
6 | ISO14001:2015 | 2017.11 | 深圳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7 | OHSAS18001:2007 | 2017.11 | 深圳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8 |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机械) | 2018.12 | 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 |
9 | IATF16949:2016 | 2018.4 | 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10 | BIQS | 2019.4 | 上汽通用 |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1 | GB 3934-83 | 普通螺纹量规 |
2 | GB 6807-86 | 钢铁工件涂漆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 |
3 | GB 13237-91 | 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和钢带 |
4 | GB/T 228-2002 |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
5 | GB/T 699-1999 | 优质碳素结构钢 |
6 | GB/T 701-2008 |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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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GB/T 708-2006 |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
8 | GB/T 711-2008 |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
9 | GB/T 2059-2008 | 铜及铜合金带材 |
10 | GB/T 3077-1999 | 合金结构钢 |
11 | GB/T 3078-2008 | 优质结构钢冷拉钢材 |
12 | GB/T 3190-2008 | 变形铝和铝合金化学成分 |
13 | GB/T 3880-1997 | 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 |
14 | GB/T 6892-2006 | 一般工业用铝和铝合金挤压型材 |
15 | GB/T8110-1995 |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
16 | GB/T 12537-90 | 汽车牵引性能试验方法 |
17 | GB/T 15055-2007 | 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 |
18 | GB702-86 | 热轧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
19 | GB/T5779.1-2000 | 紧固件表面缺陷螺栓、螺钉和螺一般要求 |
20 | JISG3302 | 镀锌钢板 |
21 | JB/T4378.2-1999 | 金属冷冲压件通用技术条件 |
22 | JB/T4381-2011 | 冲压剪切下料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
23 | JB/T5109-2001 | 金属板料压弯工艺设计规范 |
24 | JB/T6541-2004 | 冷挤压件形状和结构要素 |
25 | JB/T6959-2008 | 金属板料拉深工艺设计规范 |
26 | GB/T222-2006 |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
27 | GB/T 13914-2013 | 冲压件尺寸公差 |
28 | GB/T 13915-2013 | 冲压件角度公差 |
29 | GB/T 13916-2013 | 冲压件形状和位置未注公差 |
30 | GB/T 15825-2008 | 金属薄板成形性能与试验方法 |
31 | Q/BQB 419-2009 | 低合金高强度冷连轧钢板及钢带 |
32 | QC/T 17-1992 | 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则 |
33 | Q/BQB 401-2009 | 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
34 | Q/BQB 403-2009 | 冷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
35 | CVTC 54011-2011 | 焊接方螺母和焊接六角螺母焊接强度和试验方法 |
36 | CVTC 62005-2012 | 钢的压焊连接的检查方法 |
37 | CVTC 51008-2012 | 冷轧钢板及钢带技术条件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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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建立了符合自身生产需要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了包括《过程审核管理规定》、《产品审核管理规定》、《不符合不合格控制程序》在内的内部质量体系文件及包含公司质量体系过程方法的质量手册。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公司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产品实现过程、资源、信息和控制准则与方法等方面。公司从顾客需求出发,涵盖了包括原材料进货质量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入库质量控制、出库质量控制、退货质量控制等环节。公司以顾客满意为最终目的,会根据顾客的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改进公司整体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遵守上述质量体系文件及质量手册的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生产管控,在质量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公司多次被客户评为“优秀供应商”、“卓越供应商”及“年度最佳供应商”。
(二)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规范制度
公司IATF16949体系“预防为主、持续改进、减少偏差和浪费”的三大主旨贯彻到质量管理的各个方面,同时引入“6S”等管理工具,在产品制造的全过程制定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规范。
2、质量控制具体措施
(1)产品检测
公司按照IATF16949质量体系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零部件、总成件在线及出货前的检验规范。整个检测过程分为:工人自检、首检、末检、下道检查上道和巡检员定期巡检。
(2)产品试验
公司拥有多年的汽车零部件专业开发和生产经验,成熟可靠的成品检验手段和检测方法帮助公司为客户及时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公司按照IATF16949质量体系的要求建立了计量检测中心,并已通过上汽通用GP-10实验室、上汽大通实验室、上汽乘用车供应商实验室、上汽大众材料实验室等认证,并配备了完善的实验室手册,具备产品、模具、检具、夹具全自动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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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托先进的试验设备,对新品严格按设计验证计划进行考核,对系列批产产品按型式试验大纲要求定期进行各类环境和耐久试验考核。通过以上试验,系统、有效地验证了各阶段产品,并提早发现薄弱点,进行持续改善。
(3)质量改进
公司按照IATF16949质量体系的要求,在质量改进过程中,充分运用各类统计技术、科学的质量改进方法,使得质量问题得到尽可能快速、全面解决并持续改进。从供应商质量改进、内部制造过程质量改进、售后质量改进三个方面对产品质量进行持续改进。
3、考核激励
为确保产品质量,公司长期关注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采用预防与检验并举的方法,在生产中设立关键质量控制点,强化三级检验。公司建立了质量奖罚制度、质量责任追溯制度,确保产品从原材料入库、零件加工到产品出厂及故障件的返回都能追溯到相应的质量责任人。
(三)质量控制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产品符合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纠纷。
根据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状况意见》,未发现发行人、无锡方园及无锡亿美嘉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有受到无锡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的记录,也未发现发行人、无锡方园及无锡亿美嘉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和名单的记录。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证明》,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武汉恒升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产品质量和技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而遭受处罚的情形。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证明,武汉恒升祥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技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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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产品质量和技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而遭受处罚的情形。根据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证明》,自2017年3月28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子公司郑州君润未被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根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证明,郑州君润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发现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为。
根据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证明,宁德振德自2018年5月14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未违反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德振德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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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系由振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振华有限的所有资产均由发行人合法承继,发行人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权属纠纷。发行人自设立以来,股东的出资均已足额到位,且主要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拥有自身独立完整的经营资产,与发起人资产产权明确、界线清晰,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发行人拥有独立于股东且完整的采购系统、生产系统、销售系统和配套设施,对公司资产拥有所有权、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于股东。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在股东单位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股东单位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股东单位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人事任免权力,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选聘,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超越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发行人拥有自己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对员工实行聘任制。发行人设有管理部门负责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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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发行人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未与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发行人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纳税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拥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发行人具有独立设立、调整各职能部门的权力,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进行任何形式干预的情形。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各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单位和其它关联单位或个人干预股份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专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领域,拥有完整的产品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销售体系。发行人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无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此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节“二、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之“(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二、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无锡君润为投资型企业,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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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因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无锡君润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控制的其他企业共1家,为无锡开祥,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无锡开祥主要从事表面处理及镀铬加工服务,不生产汽车零部件,与发行人所从事的汽车冲压零部件业务存在显著不同,具体情况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之“(四)发行人与无锡开祥不存在同业竞争” 之“1、无锡开祥的基本情况” 之“(5)主营业务”。
3、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无锡开祥外,报告期内还存在如下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全资或控股的企业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或在报告期内曾经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目前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
1 | 无锡寅和益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金祥配偶边阮玉之胞妹边阮华持有其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边阮华之配偶沈飞持有其40%股权并担任监事 | 不构成 |
2 | 无锡胜益利 | 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钱金方持有其51%股权并担任监事,钱金方之子钱晓峰持有其49%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不构成 |
3 | 无锡奥众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钱金祥之配偶边阮玉之胞弟边维益持有其40%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金祥之配偶之胞妹边阮华之配偶沈飞持有其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不构成 |
4 | 洛社洪江五金 | 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钱金方之配偶钱洪娟之胞兄钱洪江投资的个体工商户 | 不构成 |
5 | 无锡市鼎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钱金方之子钱晓峰之配偶钱予菲之父钱国华持有其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不构成 |
6 | 无锡市景强机械厂 |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匡亮之配偶强薇桦之父强惠良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 | 不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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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寅和益在2017年以前主营业务包括汽车冲压零部件的生产,主要接受公司委托进行汽车零部件的代加工。为规范可能的同业竞争情形,无锡寅和益已经于2017年停止汽车冲压零部件业务,对相关生产资料进行处置,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无锡寅和益已完成注销程序。无锡寅和益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无锡寅和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30214427XH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边阮华 |
设立日期 | 2014年5月23日 |
住所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南区朝阳路28-3号 |
股东构成 | 边阮华持有60%股权、沈飞持有其40%股权 |
经营范围冲压件、钣金件的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无锡胜益利
无锡胜益利在公司子公司无锡亿美嘉收购其经营性资产之前,主营业务包括汽车冲压零部件的生产及加工业务,为规范可能的同业竞争情形,2017年1月,无锡胜益利出售其全部经营性资产给公司子公司无锡亿美嘉。截至目前,无锡胜益利除自有房屋向无锡亿美嘉租赁外,无其他业务。无锡胜益利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无锡市胜益利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6761015004B |
注册资本 | 118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钱晓峰 |
设立日期 | 2004年4月13日 |
住所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杨市工业园区 |
股东构成 | 钱金方持有51%股权,钱晓峰持有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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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纸张、木箱、包装材料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无锡奥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682183288U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沈飞 |
设立日期 | 2008年11月19日 |
住所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南区朝阳路28-3号 |
股东构成 | 沈飞持有60%股权,边维益持有40%股权 |
经营范围 | 民办科技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室内装饰装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惠山区洛社镇洪江五金加工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20206600246054 |
注册资本 | 5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钱洪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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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日期 | 2011年3月15日 |
住所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杨市工业园区 |
股东构成 | 钱洪江持股100% |
经营范围五金件、机械零部件、木包装材料的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无锡市鼎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无锡市鼎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铜质导电柱的生产和销售,产品为陶瓷电容器的电子元器件,主要应用于高频工业设备上的配件,如高频焊机、高频管、高频加热器等。其生产工艺为:对采购的黄铜棒材料进行切割落料,利用仪表车床精密切割、抠槽、钻孔,进行电镀镀银加工后,形成导电柱产品。其业务与公司属不同行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无锡市鼎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无锡市鼎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672653233XA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钱国华 |
设立日期 | 2001年1月5日 |
住所 | 无锡市阳山镇火炬村 |
股东构成 | 钱国华持有60%股权,钱黎持有40%股权 |
经营范围 | 普通货运;机械配件、铝箱、塑料制品、五金钣金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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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无锡市景强机械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671743384XG |
注册资本 | 4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强惠良 |
设立日期 | 1999年8月25日 |
住所 | 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桃园村 |
股东构成 | 强惠良持有100%股权 |
经营范围 | 通用设备及配件、非标金属结构件、玻璃钢制品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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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的业务;(2)在公司提出要求时,本人承诺将出让本人/本企业在上述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权,并承诺给予公司对上述出资或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3、如未来本人/本企业及所投资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当时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本企业将立即通知无锡振华,并尽力促成本人/本企业所投资的企业将该商业机会按公开合理的条件优先让予无锡振华或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以确保无锡振华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如因本人/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而给无锡振华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同意承担由此而给无锡振华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发行人与无锡开祥不存在同业竞争
1、无锡开祥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项目 |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6682153644K |
注册资本 | 1,300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钱金祥 |
设立日期 | 2008年11月10日 |
住所 |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表面处理工业园 |
营业范围 | 清洁电镀设备、环保电镀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及销售;机械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的表面处理(镀铬、镀金、镀银、镀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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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4日,江苏省无锡工商局出具“(02850905-1)名称预先登记[2008]第10140130号”《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对企业名称“无锡星瑞清洁电镀设备有限公司”予以预先登记核准。2008年11月4日,星瑞清洁股东顾锡珍签署《无锡星瑞清洁电镀设备有限公司章程》。
2008年11月6日,无锡嘉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嘉会内验字[2008]0202号),经审验,截至2008年11月6日止,星瑞清洁已收到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0万元。
2008年11月10日,星瑞清洁在无锡市惠山工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32020600012952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星瑞清洁成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顾锡珍 | 200 | 100% |
合计 | 200 | 1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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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顾锡珍 | 200 | 15.38% |
2 | 无锡市星亿涂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100 | 84.62% |
合计 | 1,300 | 1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钱金祥 | 650 | 50% |
2 | 钱犇 | 650 | 50% |
合计 | 1,3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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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开祥自钱金祥、钱犇收购以来,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行为独立于发行人,其工商变更等历史沿革与发行人不存在交集,双方无互相增资入股的情形。
(3)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锡开祥固定资产分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净值 | 成新率 |
房屋建筑物 | 1,076.61 | 299.13 | - | 777.49 | 72.22% |
机器设备 | 8,515.48 | 2,390.28 | - | 6,125.20 | 71.93%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501.07 | 345.09 | - | 155.98 | 31.13% |
运输设备 | 56.72 | 24.57 | - | 32.15 | 56.68% |
合计 | 10,149.88 | 3,059.07 | - | 7,090.81 | 69.86%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原值 | 净值 | 成新率 |
1 | 选择性电镀硬盘铬自动电镀线 | 1 | 604.64 | 279.14 | 46.17% |
2 | 支撑杆选择性电镀硬铬自动电镀线 | 1 | 363.00 | 190.58 | 52.50% |
3 | 选择性电镀硬铬自动电镀线—衔铁AB线 | 1 | 693.00 | 424.17 | 61.21% |
4 | 选择性电镀硬铬自动电镀线-104新线 | 1 | 929.91 | 657.53 | 70.71% |
5 | 选择性电镀硬铬自动电镀线-HDEV6/HDEV5/HDP5 | 1 | 1,859.83 | 1,315.05 | 70.71% |
6 | 9#线选择性镀铬设备—MSV衔铁、MSV铁芯 | 1 | 979.14 | 769.85 | 78.63% |
7 | 10号线选择性镀铬设备-MSV衔铁、铁芯 | 1 | 979.14 | 793.10 | 81.00% |
8 | 3#线选择性镀铬设备 | 1 | 979.14 | 816.36 | 83.38% |
9 | 2、4、5号线96颗改造 | 1 | 345.17 | 290.52 | 84.17% |
10 | 2#4#5#线槽体 | 1 | 57.50 | 50.22 | 87.34% |
11 | 6#7#8#线更换槽体 | 1 | 115.04 | 102.29 | 88.92% |
12 | 废水零排放设备 | 1 | 81.90 | 79.95 | 97.63% |
1-1-291
B、主要房屋建筑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无锡开祥拥有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 产权证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抵押情况 | 所有权人 |
1 | 锡房权证字第HS1000877075号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东安东路10号 | 8,935.80 | 工交仓储 | 最高额抵押 | 无锡开祥 |
类别 | 原值 | 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净值 |
土地使用权 | 323.45 | 40.43 | - | 283.02 |
软件 | 1,309.88 | 587.38 | - | 722.50 |
合计 | 1,633.33 | 627.81 | - | 1,005.52 |
序号 | 产权证号 | 地址 |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终止日期 | 用途 | 获得方式 | 所有权人 |
1 | 锡惠国用(2014)第009052号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东安东路10号 | 8,509.40 | 2062/6/18 | 工业用地 | 出让 | 无锡开祥 |
序号 | 专利名称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授权公告日 |
1 | 电镀用阴极夹具的磁铁模组 | 无锡开祥 | ZL201620427499.9 | 实用新型 | 2016.11.30 |
2 | 电镀用阴极夹具 | 无锡开祥 | ZL201620429021.X | 实用新型 | 2016.12.07 |
3 | 一种适用于电镀废液的废液处理系统 | 无锡开祥 | ZL201510794494.X | 发明专利 | 2018.07.13 |
4 | 一种电镀溶液均匀过滤加温装置 | 无锡开祥 | ZL201821883805.5 | 实用新型 | 2019.07.12 |
5 | 一种对镀件进行高效清洗的电镀单元 | 无锡开祥 | ZL201821883802.1 | 实用新型 | 2019.07.12 |
6 | 一种耐腐蚀的电镀装置 | 无锡开祥 | ZL201821883764.X | 实用新型 | 2019.07.19 |
1-1-292
7 | 一种机械式脱磁结构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2455.0 | 实用新型 | 2019.12.17 |
8 | 一种消磁机构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0952.7 | 实用新型 | 2019.12.17 |
9 | 一种半柔性消磁条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2418.X | 实用新型 | 2019.12.17 |
10 | 一种电磁吸盘结构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0700.4 | 实用新型 | 2020.3.27 |
11 | 一种条形电磁吸盘结构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2419.4 | 实用新型 | 2020.3.27 |
12 | 一种往复式盲孔水洗装置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2452.7 | 实用新型 | 2020.3.27 |
13 | 一种拨杆型脱磁机构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1396.5 | 实用新型 | 2020.3.27 |
14 | 一种不导磁零件用固定夹具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2451.2 | 实用新型 | 2020.5.12 |
15 | 一种真空吸盘 | 无锡开祥 | ZL202020218291.2 | 实用新型 | 2020.11.27 |
16 | 一种带孔类零件用真空吸盘 | 无锡开祥 | ZL202020218227.4 | 实用新型 | 2020.11.27 |
17 | 一种真空吸盘 | 无锡开祥 | ZL202020218146.4 | 实用新型 | 2020.11.27 |
18 | 一种电镀子槽抽风装置 | 无锡开祥 | ZL202020218053.1 | 实用新型 | 2020.11.27 |
19 | 一种消磁条的脱磁机构及其顺序脱磁方法 | 无锡开祥 | ZL201910515915.9 | 发明 | 2021.03.19 |
20 | 一种电镀清洗水综合回收系统 | 无锡开祥 | ZL202020218147.9 | 实用新型 | 2021.03.19 |
序号 | 著作权名称 | 权利人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登记日 |
1 | 振华开祥CCD检测控制管理系统软件V1.0 | 无锡开祥 | 2019SR0667030 | 2018.02.12 | 2019/6/28 |
2 | 振华开祥表面处理伺服控制系统软件V1.0 | 无锡开祥 | 2019SR0668969 | 2018.03.28 | 2019/6/28 |
3 | 振华开祥表面处理厚膜在线检测系统软件V1.0 | 无锡开祥 | 2019SR0668987 | 2018.03.28 | 2019/6/28 |
4 | 振华开祥废水环保处理管理系统软件V1.0 | 无锡开祥 | 2019SR0669019 | 2018.04.30 | 2019/6/28 |
5 | 振华开祥MES综合管理系统软件V1.0 | 无锡开祥 | 2019SR0667270 | 2018.04.26 | 2019/6/28 |
1-1-293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无锡开祥拥有网址为“http://www.wxzhkx.com/”的域名。
无锡开祥资产完全独立于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资产产权明确、界线清晰,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二者拥有独立且完整的采购系统、生产系统、销售系统和配套设施,对各自资产拥有所有权、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
(4)人员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无锡开祥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101人、98人和90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锡开祥员工的岗位构成的情况如下:
分类结构 | 人数 | 所占比例 |
岗位构成 | 管理人员 | 7 | 7.78% |
生产人员 | 39 | 43.33% | |
技术人员 | 8 | 9.89% | |
其他人员 | 36 | 40.00% |
合计 | 90 | 100.00% |
1-1-294
报告期内,无锡开祥的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11,770.15 | 8,402.00 | 7,435.71 |
营业成本 | 4,566.33 | 4,199.82 | 4,825.17 |
营业利润 | 5,606.33 | 2,644.29 | 1,157.35 |
利润总额 | 5,556.33 | 2,666.20 | 1,195.26 |
净利润 | 4,766.14 | 2,293.30 | 988.76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钱金祥 | 650.00 | 50.00 |
2 | 钱犇 | 650.00 | 50.00 |
合计 | 1,300.00 | 100.00 |
1-1-295
1)客户情况无锡开祥主要客户为联合电子及其一级供应商海瑞恩、无锡威孚,为其提供汽车发动机零部件镀铬加工服务。报告期内,无锡开祥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比 |
2020年度 | 海瑞恩 | HDEV5单面衔铁、双面衔铁、MSV衔铁、HDEV6斜孔衔铁 | 5,467.73 | 46.45% |
无锡威孚 | HDEV5内支撑杆镀铬加工、HDEV6内支撑杆镀铬加工、MSV铁芯镀铬加工等 | 4,189.98 | 35.60% | |
联合电子(无锡工厂) | HDEV6直孔衔铁镀铬加工 | 2,112.44 | 17.95% | |
合计 | 11,770.15 | 100.00% | ||
2019年度 | 海瑞恩 | HDEV5单面衔铁、双面衔铁、MSV衔铁、HDEV6斜孔衔铁 | 4,331.36 | 51.55% |
无锡威孚 | HDEV5内支撑杆镀铬加工、HDEV6内支撑杆镀铬加工、MSV铁芯镀铬加工等 | 2,659.75 | 31.66% | |
联合电子(无锡工厂) | HDEV6直孔衔铁镀铬加工等 | 1,410.89 | 16.79% | |
合计 | - | 8,402.00 | 100.00% | |
2018年度 | 海瑞恩 | HDEV5单面衔铁、双面衔铁、MSV衔铁 | 5,163.49 | 69.45% |
无锡威孚 | HDEV5内支撑杆镀铬加工、HDEV6内支撑杆及其镀铬加工、MSV铁芯镀铬加工 | 2,074.91 | 27.90% | |
联合电子(无锡工厂) | HDEV6衔铁镀铬加工、衔铁(新线样件)、内支撑杆(新线样件) | 197.31 | 2.65% | |
合计 | - | 7,435.71 | 100.00% |
时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1-1-296
2020年度 | 海瑞恩 | 衔铁加工件 | 2,759.43 | 83.22%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 | 电费 | 169.97 | 5.13% | |
常州博虎源建材 | 包装料盒 | 65.55 | 1.98% | |
麦德尔美乐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起镀液 | 51.97 | 1.57% | |
无锡金藤首饰有限公司 | 铂金耗材 | 50.99 | 1.54% | |
合计 | 3,097.91 | 93.44% |
2019年度 | 海瑞恩 | 衔铁加工件 | 2,385.88 | 44.28% |
俊杰机械(深圳)有限公司 | 生产线及机器设备 | 1,754.81 | 32.57% | |
滨湖区鸿利顺工程安装服务部 | 污水池改造工程 | 149.92 | 2.78% |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 | 电费 | 148.90 | 2.76% | |
麦德尔美乐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起镀液 | 114.93 | 2.13% | |
合计 | - | 4,554.44 | 84.52% |
2018年度 | 海瑞恩 | 衔铁加工件 | 3,346.20 | 46.75% |
俊杰机械(深圳)有限公司 | 生产线及机器设备 | 2,420.37 | 33.81% |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 | 电费 | 182.76 | 2.55% | |
常州博虎源建材 | 辅材 | 138.99 | 1.94% | |
麦德尔美乐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起镀液 | 110.30 | 1.54% | |
合计 | - | 6,198.62 | 86.59% |
序号 | 客户及供应商 | 实际控制人 | 关联关系 |
1 | 常州博虎源建材 | 龚克勤、龚加伟 | 龚加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钱金祥之兄钱金南之次女钱铃之配偶;龚克勤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钱金祥之兄钱金南之次女钱铃之配偶之父 |
1-1-297
小。除上述情形外,相关企业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联关系。
2、无锡开祥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分析
(1)历史沿革方面
无锡开祥历史沿革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之“(四)发行人与无锡开祥不存在同业竞争”之“1、无锡开祥的基本情况”之“(2)历史沿革”相关内容;无锡开祥自钱金祥、钱犇收购以来,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行为独立于发行人,其工商变更等历史沿革与发行人不存在交集,双方无互相增资入股的情形。
(2)资产方面
无锡开祥资产完全独立于发行人,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资产产权明确、界线清晰,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二者拥有独立且完整的采购系统、生产系统、销售系统和配套设施,对各自资产拥有所有权、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
(3)人员方面
报告期内,无锡开祥与发行人之间存在1名员工流动情形:
序号 | 员工姓名 |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 在无锡开祥任职/兼职情况 |
1 | 边介娜 | 2017.03-2019.02,承担后勤工作 | 2019.03-至今,承担后勤工作 |
1-1-298
(4)主营业务方面
无锡开祥主要从事表面处理及镀铬加工服务,不生产汽车零部件,与发行人所从事的汽车冲压零部件业务存在显著不同,具体如下:
1)业务特点
汽车零部件行业较为宽泛,具体可分为动力总成系统、车身系统、底盘系统、电气系统等。无锡开祥的产品为表面处理及镀铬加工服务,不生产零部件,目前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中高压喷油器和流量控制阀的表面镀铬处理,受托加工包括单面衔铁、双面衔铁和内支撑杆等汽车动力总成相关的零件;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包括车身冲压件、底盘冲压件等,为汽车车身结构件相关的零部件。因此,无锡开祥所生产产品与发行人显著不同,不存在产品重叠,也无替代和竞争关系。
2)技术工艺无锡开祥的主要工艺流程为电镀、清洗、烘干等,将高压喷油器和流量控制阀的关键零件镀铬,生产过程中物理形状未发生变化,而材料特性发生变化,无锡开祥依靠电镀设备及盒对盒选择性镀铬技术,通过特殊的电镀溶液体系,电流精确作用在产品功能区域,电能将铬从离子状态转化为单质状态,引导零件表面硬铬层的有序沉积,对产品的局部选择性精密镀铬,提升相关产品的硬度、耐磨性能和耐腐蚀性能。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而发行人的主要工艺流程为冲压、焊接等,将板材经过加工形成汽车冲压
1-1-299
件,生产过程中材料特性未发生变化,而物理形状发生变化,具体工艺流程详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产品的工艺流程”。因此,无锡开祥生产所运用的工艺流程及相关技术与发行人显著不同,两者所经营业务不属于同类业务。3)所用设备
无锡开祥表面处理业务主要运用电镀设备,如电镀槽、温控设备、搅拌设备等;X射线测厚仪、轮廓仪、金相显微镜等检查设备;水质快速分析仪、电导率仪、分光光度仪、离心机等化学分析设备。而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业务主要运用压力机、送料机、点焊机器人及工作站等。因此,无锡开祥生产所用设备与发行人完全不同,无法经营发行人同类业务。4)核心技术经比对发行人与无锡开祥核心技术情况,发行人无锡振华的核心技术主要是焊接、冲压、成模技术,无锡开祥的核心技术主要是电镀、表面处理技术,双方在生产技术方面不存在功能性相同或相似的情形。
5)商标商号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无锡开祥与发行人均未在中国境内持有注册商标,无锡开祥企业名称中虽有“振华”字样,但用于商业交易的主要商号为“振华开祥”或“开祥”字样,能够与发行人明显区分,二者不存在产品商标、商号共用、混同的情形。
6)客户情况经比对发行人与无锡开祥报告期内销售情况,存在如下客户重合情形: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时间 | 无锡振华销售额 | 销售占比(%) | 无锡开祥销售额 | 销售占比(%) |
联合电子 | 2018年度 | 6,257.91 | 4.10 | 197.31 | 2.65 |
2019年度 | 4,079.42 | 2.60 | 1,410.89 | 16.79 | |
2020年度 | 2,845.99 | 2.01 | 2,112.44 | 17.95 |
1-1-300
2018年起,由于无锡开祥承接联合电子的新品衔铁业务,目前该产品尚未完全国产化,导致必须通过联合电子进口衔铁元器件,无锡开祥进行电镀加工后发给联合电子(无锡工厂),从而导致联合电子成为无锡开祥的直接客户。截至目前,新品衔铁业务已经由无锡威孚进行国产化样品试制,待实现全部国产化后,将转由其他企业与无锡开祥进行业务对接,届时联合电子将不再成为无锡开祥的直接客户。联合电子(上海工厂)为发行人的长期稳定客户,双方业务为冲压零部件业务,与无锡开祥所开展的电镀业务不存在重叠及竞争关系。综上,无锡开祥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出现客户重合的情况,二者并非基于相同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待无锡开祥加工的新品衔铁产业链实现国产化,将不再存在客户重合的情况。7)供应商情况经比对发行人与无锡开祥报告期内采购情况,存在如下生产经营材料供应商重合情形: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采购类型 | 时间 | 无锡振华采购额 | 采购占比(%) | 无锡开祥采购额 | 采购占比(%) |
米思米(中国)精密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 辅助材料 | 2018年度 | 57.26 | 0.02 | - | - |
2019年度 | 99.70 | 0.08 | 0.67 | 0.01 | ||
2020年度 | 44.41 | 0.04 | 0.71 | 0.02 | ||
惠山区洛社镇国峰五金加工厂 | 辅助材料 | 2018年度 | - | - | 52.18 | 0.73 |
2019年度 | 5.58 | 0.00 | 59.42 | 1.10 | ||
2020年度 | - | - | 17.07 | 0.51 |
1-1-301
务,与发行人的汽车零部件冲压、焊接及模具业务不具有相关性,因此,确定上市主体时并未考虑将无锡开祥纳入。公司同业竞争情况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意向书(2015年修订)》、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及披露,双方在产品类型、制造工艺以及所用设备方面均显著不同,双方产品不具有替代性和竞争性,不存在简单以产品销售地域不同、产品的档次不同等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认定相关公司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的依据充分。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主要关联方包括: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无锡君润 | 控股股东 |
钱犇 | 实际控制人之一 |
钱金祥 | 实际控制人之一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无锡君润 | 控股股东 |
无锡开祥 | 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各持有无锡开祥50%的股权 |
1-1-302
招股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之“(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3、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无锡康盛 | 持有发行人6.39%股份 |
无锡瑾沣裕 | 持有发行人13.33%股份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无锡亿美嘉 | 全资子公司 |
无锡方园 | 全资子公司 |
武汉恒升祥 | 全资子公司 |
郑州君润 | 全资子公司 |
宁德振德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恒伸祥 | 全资子公司 |
1-1-303
的父母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7、其他关联法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情况参见本招股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1 | 无锡寅和益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金祥配偶边阮玉之胞妹边阮华持有其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边阮华之配偶沈飞持有其40%股权并担任监事,该公司已于2020年4月15日注销 |
2 | 洛社洪江五金 | 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钱金方之配偶钱洪娟之胞兄钱洪江投资的个体工商户 |
3 | 无锡胜益利 | 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钱金方持有其51%股权并担任监事,钱金方之子钱晓峰持有其49%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4 | 无锡爱富格 | 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钱金方之子钱晓峰曾持有其60%股权,已于2017年10月转让上述股权 |
5 | 常州博虎源建材 | 发行人董事钱金南之女钱玲之配偶龚加伟持有其4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龚加伟之父亲龚克勤持有其60%股权 |
6 | 苏州若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总经理钱犇之配偶孙绮持有其60%股权 |
7 | 无锡奥众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钱金祥之配偶边阮玉之胞弟边维益持有其40%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金祥之配偶之胞妹边阮华之配偶沈飞持有其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8 | 无锡市科橡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钱金南之女钱琴燕之配偶边征宇持有其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9 | 上海泛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钱金方之子钱晓峰持有其29.41%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钱晓峰之配偶钱予菲担任其总经理,该公司已于2020年12月4日注销 |
10 | 无锡市鼎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钱金方之子钱晓峰之配偶钱予菲之父钱国华持有其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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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总经理 | ||
11 | 无锡市景强机械厂 |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匡亮之配偶强薇桦之父强惠良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 |
12 | 无锡君之道商贸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匡亮之配偶强薇桦曾持有其40%股权,强薇桦之父强惠良曾持有其60%股权,该公司已于2016年1月12日注销 |
13 | 无锡市洛社镇杨市思翰母婴用品生活馆 |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匡亮之配偶强薇桦之父强惠良投资的个体工商户,该公司已于2018年8月7日注销 |
14 | 无锡市洛社镇杨市祥玉五金加工厂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金祥配偶之胞弟边介娜曾投资的个体工商户,该企业已于2016年5月17日注销 |
15 | 上海午马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袁丽娜持有其93%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
16 | 上海新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发行人独立董事袁丽娜持有其50%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该企业已于2019年9月9日注销 |
17 | 哈尔滨迈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袁丽娜之配偶胡晓峰持有其98%股权并担任监事 |
18 | 黑龙江龙脉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袁丽娜之配偶胡晓峰持有其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19 | 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建同之胞妹张迎晖持有其38%股权并担任董事,且为其控股股东 |
20 | 北京万博弘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建同之胞妹张迎晖通过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
21 | 攀枝花万博弘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万博弘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建同的姐妹张迎晖通过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北京万博弘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而间接控制该公司 |
22 | 万博弘毅郫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万博弘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建同的姐妹张迎晖通过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北京万博弘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而间接控制该公司 |
23 | 天津紫光翰谛商贸有限公司 | 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建同之胞妹张迎晖通过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
24 | 雅安紫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建同之胞妹张迎晖通过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
25 | 威海紫光弘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建同的姐妹张迎晖通过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
26 | 威海清大紫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威海紫光弘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建同的姐妹张迎晖通过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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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建同之胞妹张迎晖直接持有4.74%股份,通过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并担任董事长、经理 |
28 | 天津清大紫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建同之胞妹张迎晖通过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
29 | 成都清大紫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30 | 余姚劳特电器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建同之胞妹张迎晖之配偶李活林持有其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
31 | 宁波荣特电器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建同之胞妹张迎晖之配偶李活林持有其60%股权并担任总经理 |
32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鸣担任其独立董事 |
3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鸣担任其独立董事 |
34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鸣曾担任其独立董事,2019年6月张鸣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
35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鸣曾担任其独立董事,2020年11月不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
36 | 上海申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鸣担任其董事 |
37 | 北京万博水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万博弘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建同的姐妹张迎晖通过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北京万博弘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而间接控制该公司 |
38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鸣担任其独立董事 |
关联方 | 内容 | 定价方式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无锡胜益利 | 电费 | 协商定价 | 89.69 | 0.08% | 100.12 | 0.08% | 113.57 | 0.09% |
模具 | 协商定价 | - | - | - | - | 220.09 | 0.18% | |
洛社洪江五金 | 材料 | 协商定价 | - | - | 0.02 | 0.00% | 5.73 | 0.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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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例为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1)与无锡胜益利的关联采购
①公司向无锡胜益利采购的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A、向无锡胜益利采购电费报告期内,因子公司无锡亿美嘉向无锡胜益利租赁厂房,向无锡胜益利支付厂房电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电费金额(万元) | 89.69 | 100.12 | 113.57 |
用电量(万千瓦时) | 114.88 | 118.06 | 145.18 |
采购单价(元/千瓦时) | 0.78 | 0.85 | 0.78 |
占无锡胜益利营业收入比例 | 28.19% | 30.47% | 19.86% |
常州博虎源建材 | 材料 | 协商定价 | - | - | - | - | 5.25 | 0.0042% |
合计 | 89.69 | 0.08% | 100.14 | 0.08% | 344.64 | 0.28% |
1-1-307
通过模具的重量以及对应材质通常执行的市场价格计算,公司向无锡胜益利采购的模具价格与市场价格大致相同。
②无锡胜益利目前主要向公司出租房屋
在无锡亿美嘉收购无锡胜益利全部经营性资产前,无锡胜益利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并运用富余产能为公司提供少量外协加工服务,并非专门或主要服务于公司。2017年1月,无锡亿美嘉收购无锡胜益利全部经营性资产后,无锡胜益利主要业务为房屋租赁,主要收入来源为无锡亿美嘉支付的房屋租赁相关费用。
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无锡胜益利与公司无下一步交易安排。
2)与洛社洪江五金、常州博虎源建材的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洛社洪江五金采购木箱等包装周转材料,向常州博虎源建材采购铁板、矩形管等建筑辅料。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参考相关材料的市场价格,由发行人与对方协商确定。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采购金额较小,且在采购过程中上述关联方未获得区别对待,产品价格均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程序进行协商确定,与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向洛社洪江五金、常州博虎源建材采购的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A、报告期内,公司向洛社洪江五金采购木箱等包装周转材料,采购金额分别为5.73万元、0.02万元和0万元,金额较小。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B、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常州博虎源建材采购铁板、矩形管等建筑辅料,采购金额分别为5.25万元、0万元和0万元,金额较小。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50.06 | 683.29 | 64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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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①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最高担保本金/担保本金金额 | 主债权发生期间 | 担保方式 |
发行人 | 无锡亿美嘉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5,000.00 | 2019.05.22-2022.05.22 | 连带责任保证 |
发行人 | 宁德振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12,500.00 | (注) | 连带责任保证 |
发行人 | 郑州君润 | 中国银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 8,000.00 | 2019.12.30-2020.11.05 | 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银行名称 | 最高担保本金金额 | 担保期限 | 担保方式 |
钱金祥、边阮玉、钱犇、孙绮 | 发行人 | 江苏银行无锡锡西支行 | 10,000.00 | 2018.3.13-2019.3.12 | 连带责任保证 |
钱金祥、边阮玉、钱犇、孙绮 | 发行人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50,000.00 | 2017.9.11-2022.9.11 | 连带责任保证 |
钱金祥、边阮玉、钱犇、孙绮 | 发行人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35,000.00 | 2018.8.6-2023.8.6 | 连带责任保证 |
钱金祥、边阮玉、钱犇、孙绮 | 发行人 | 中国建设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6,000.00 | 2018.9.1-2019.12.31 | 连带责任保证 |
钱金祥、边阮玉、钱犇、孙绮 | 无锡亿美嘉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5,000.00 | 2019.5.22-2022.5.22 | 连带责任保证 |
钱金祥、边阮玉、钱犇、孙绮 | 发行人 | 江苏银行无锡锡西支行 | 10,000.00 | 2018.12.06-2020.09.23注[1] | 连带责任保证 |
钱金祥、边阮玉、钱犇、孙绮 | 郑州君润 | 中国银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 8,000.00 | 2019.12.30-2020.11.05 | 连带责任保证 |
钱金祥、边阮玉、钱犇、孙绮 | 发行人 | 江苏银行无锡锡西支行 | 10,000.00 | 2020.10.20-2021.09.27 | 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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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至2020年9月23日,由于江苏银行要求新签署担保合同需要覆盖前期尚未履行完毕的借款协议期限,所以新签署担保合同期限从上期尚未履行完毕的借款合同初始借款日2018年12月6日起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及其配偶,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为发行人及时、顺利获得银行贷款提供了便利,有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③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关联方担保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以及履行的公司决策程序
A、发行人为关联方担保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银行名称 | 最高担保本金/担保本金金额 | 主债权发生期间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间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发行人 | 无锡亿美嘉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5,000.00 | 2019.5.22-2022.5.2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发行人 | 宁德振德 | 中国银行宁德分行 | 12,500.00 | 注[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发行人 | 郑州君润 | 中国银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 8,000.00 | 2019.12.30-2020.11.0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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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无锡亿美嘉和宁德振德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审议不存在回避情形。同日,独立董事对发行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4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无锡亿美嘉和宁德振德提供前述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审议不存在回避情形。
2019年11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郑州君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审议不实施回避。同日,独立董事对发行人为郑州君润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郑州君润提供担保有利于郑州君润及时获取业务发展资金,符合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规划,且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郑州君润提供担保。
2019年12月4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郑州君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审议不实施回避。
④发行人对关联方的担保是否属于违规担保,是否构成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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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对无锡亿美嘉、宁德振德及郑州君润的担保已按《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审议不涉及回避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对公司报告期内为无锡亿美嘉、宁德振德及郑州君润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均未对公司担保总额或单项担保限额作出规定,不存在公司担保金额超过规定金额的情形。
综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属于违规担保,不构成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⑤定价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均未支付或收取相关担保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及其配偶,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为公司及时、顺利获得银行贷款提供了便利,有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综上,公司关联担保的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2)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①发行人作为资金借入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关联方借入款项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 | ||||||
借出方 | 借入方 | 期初应付余额 | 累计借入发生额 | 资金利息 | 累计还款发生额 | 期末应付余额 |
钱金祥 | 武汉恒升祥 | 23.83 | - | - | 23.83 | - |
无锡胜益利 | 无锡振华 | 191.45 | - | - | 191.45 | - |
无锡寅和益 | 无锡振华 | 101.89 | - | - | 101.89 | - |
小 计 | 317.17 | - | - | 317.17 | - | |
2019年度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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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无 |
2018年度 | ||||||
借入方 | 借出方 | 期初应收余额 | 累计借出发生额 | 资金利息 | 累计收款发生额 | 期末应收余额 |
无锡开祥 | 发行人 | 314.39 | - | - | 314.39 | - |
边阮玉 | 发行人 | 64.85 | - | - | 64.85 | - |
合计 | 379.24 | - | - | 379.24 | - | |
2019年度 | ||||||
无 | ||||||
2020年度 | ||||||
无 |
出租方 | 承租方 | 租赁资产 | 当期确认租赁费 |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无锡胜益利 | 无锡亿美嘉 | 厂房 | 228.43 | 228.43 | 22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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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起,发行人子公司无锡亿美嘉向无锡胜益利租赁厂房,租赁价格与周边厂房租赁价格基本一致。上述关联租赁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子公司无锡亿美嘉向无锡胜益利租赁房产的面积为11,992.40平方米,占公司经营用房总面积的5.71%。公司未将该处房产纳入体内的主要原因为该处房产所占土地为无锡胜益利拥有的“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13440号”集体建设用地,该处土地无法办理转让登记。上述租赁房屋事宜已在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已经取得了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为:编号为“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13440号”土地仍然为集体建设用地,不存在规划变更情况,亦不存在拆迁规划或安排,无锡亿美嘉不存在因该土地房屋使用或土地房屋租赁而被认定为是重大违法行为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此外,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无锡亿美嘉已取得“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32531号”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81,024.3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拟进行自有厂房建设,待厂房建设完毕后,将搬迁至新建厂房,结束现有关联租赁。
综上,子公司无锡亿美嘉向无锡胜益利租赁房产所涉面积占公司整体经营用房面积比例较小,公司已签署租赁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租赁备案,无锡亿美嘉已取得自有土地使用权,并拟进行自有厂房建设,因此不会对公司经营资产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无锡亿美嘉向无锡胜益利租赁面积为11,992.40平方米的经营厂房,年租赁费为228.43万元(不含税),每平方米的年租金约为190元(不含税),根据周边厂房出租人出具的租金水平说明,周边年租金水平约为每平方米190元-240元(含税),前述厂房租赁与周边厂房租赁价格基本一致,具体租赁价格根据厂房的年限、装修、配套设施的不同有所差异。公司关联租赁的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三)报告期末与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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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未结算科目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其他应收款 | |||
钱金方 | - | - | 3.50 |
应付账款 | |||
无锡胜益利 | - | 18.21 | - |
其他应付款 | |||
无锡胜益利 | 8.6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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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〇五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须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如董事长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则该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借款等事项时,需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上述权限的重大投资项目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第二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四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并就其他股东的质疑作出说明。”
第四十九条规定:“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第十五条规定:“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第二十五条规定:“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事项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三)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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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享有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三十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四)关联交易(含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
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其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三)市场价:以市场价为准确定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四)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五)协议价: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第十二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十八条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前款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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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可以参与该关联事项的审议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但不得参与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表决权票数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数总数;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十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时,在公司征得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参加表决,但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做出详细说明,同时对非关联方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并在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
(五)关联交易对报告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交易过程合法、价格公允,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不存在日常生产经营严重依赖关联方的情况,且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对其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以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发行人董事会目前有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1/3,并建立了相应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保证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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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发行人控股股东无锡君润、主要股东无锡康盛和无锡瑾沣裕及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正常的商业条件以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不会要求,也不会接受无锡振华给予的优于其在任意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向第三方给予的条件;
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避免违规占用无锡振华资金及要求无锡振华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经济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4、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本企业不再持有无锡振华的股份。”
(七)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如下:
序号 | 章程生效时间 | 审议程序 | 公司章程对关联决策程序的规定 |
1 | 2018.03.05 | 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 | 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
2 | 2018.04.15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
3 | 2018.05.14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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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说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第一百〇五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须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018年关联交易的审核确认程序
2019年4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认为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的独立意见。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2019年关联租赁的审议程序
2018年12月20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与无锡市胜益利科技有限公司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前述关联担保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3)2019年关联担保的审议程序
1)无锡亿美嘉和宁德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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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审议不实施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前述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的独立意见。2019年4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无锡亿美嘉和宁德振德提供前述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审议不实施回避。2)郑州君润2019年11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审议不实施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前述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的独立意见。
2019年12月4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郑州君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审议不实施回避。
(4)2019年、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审议程序
2019年6月6日和2020年4月1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第十次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次薪酬方案审议不实施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前述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相适应的独立意见。
(5)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自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作出规定以来,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均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综上,自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作出规定以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与章程相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回避,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无保留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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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关联交易是在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当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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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及提名选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共7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过6年。
2018年3月5日,公司创立大会选举钱金祥、钱犇、钱金南、钱金方和匡亮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钱金祥为发行人董事长。
2018年5月1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进行增选及变更,增选张鸣、张建同、袁丽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钱金方不再担任董事会董事一职。
2021年3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钱金祥、钱犇、钱金南、匡亮、张鸣、张建同、袁丽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钱金祥为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职务 | 提名人 | 任期 |
1 | 钱金祥 | 男 | 中国 | 董事长 | 钱金祥、钱犇 | 2021.3.10-2024.3.9 |
2 | 钱犇 | 男 | 中国 | 董事 | 钱金祥、钱犇 | 2021.3.10-2024.3.9 |
3 | 钱金南 | 男 | 中国 | 董事 | 钱金祥、钱犇 | 2021.3.10-2024.3.9 |
4 | 匡亮 | 男 | 中国 | 董事 | 钱金祥、钱犇 | 2021.3.10-2024.3.9 |
5 | 张鸣 | 男 | 中国 | 独立董事 | 钱金祥 | 2021.3.10-2024.3.9 |
6 | 张建同 | 女 | 中国 | 独立董事 | 钱金祥 | 2021.3.10-2024.3.9 |
7 | 袁丽娜 | 女 | 中国 | 独立董事 | 钱犇 | 2021.3.10-202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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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祥先生曾任杨市纯水设备厂车间主任、杨市医院塑料厂供销职员、胡埭仪表厂厂长、振华附件厂厂长、振华配件厂副厂长、振华有限监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无锡君润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开祥执行董事、总经理。
2、钱犇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TasmanInternational Academies(新西兰塔斯曼国际学院)毕业。钱犇先生曾任振华有限执行董事、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无锡君润有限合伙人,无锡开祥监事,武汉恒升祥执行董事、总经理,无锡方园执行董事、总经理,无锡亿美嘉执行董事、总经理,郑州君润执行董事、总经理,宁德振德执行董事、经理,上海恒伸祥执行董事、总经理。
3、钱金南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钱金南先生曾任锡山市杨市轻工电机厂供销职员,振华附件厂采购员,振华配件厂厂长,无锡振益监事,振华有限后勤、供应科科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无锡康盛执行事务合伙人。
4、匡亮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匡亮先生曾任振华有限及无锡振华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张鸣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曾任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鸣先生现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另在上海申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任外部董事。
6、张建同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巴黎皮埃尔.居里大学博士。张建同女士曾就职于国家核安全局北京核安全中心,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7、袁丽娜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拥有律师执业证书。袁丽娜女士曾就职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午马投资管理咨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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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行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共3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
2018年2月15日,振华有限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管晔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18年3月5日,公司创立大会选举陈晓良、吴磊为公司监事,与振华有限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管晔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晓良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1年3月10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管晔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1年3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晓良、吴磊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管晔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晓良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职务 | 提名人 | 任期 |
1 | 陈晓良 | 男 | 中国 | 监事会主席 | 钱金祥、钱犇 | 2021.3.10-2024.3.9 |
2 | 吴磊 | 男 | 中国 | 监事 | 钱金祥、钱犇 | 2021.3.10-2024.3.9 |
3 | 管晔 | 男 | 中国 | 职工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 2021.3.10-202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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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晔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管晔先生曾任振华有限技术员、技术科科长,现任公司职工监事、销售技术部部长,郑州君润监事,上海恒伸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7名。
2018年3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钱犇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钱金方、匡亮和王洪涛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钱金方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匡亮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晶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丁奕奕为人力资源与行政总监。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陶雷为董事会秘书;匡亮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一职。
2021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钱犇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钱金方、匡亮和王洪涛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钱金方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陶雷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晶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丁奕奕为人力资源与行政总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职务 | 任期 |
1 | 钱犇 | 男 | 中国 | 总经理 | 2021.3.10-2024.3.9 |
2 | 钱金方 | 男 | 中国 | 常务副总经理 | 2021.3.10-2024.3.9 |
3 | 匡亮 | 男 | 中国 | 副总经理 | 2021.3.10-2024.3.9 |
4 | 王洪涛 | 男 | 中国 | 副总经理 | 2021.3.10-2024.3.9 |
5 | 李晶 | 女 | 中国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2021.3.10-2024.3.9 |
6 | 丁奕奕 | 女 | 中国 | 人力资源与行政总监 | 2021.3.10-2024.3.9 |
7 | 陶雷 | 男 | 中国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21.3.10-202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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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内容。
2、钱金方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钱金方先生曾任无锡县中学校办厂供销员,无锡振益执行董事、总经理,无锡亿美嘉经理,无锡振华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无锡胜益利监事。
3、匡亮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及提名选聘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部分相关内容。
4、王洪涛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锡轻工大学大专学历。王洪涛先生曾任无锡曙光模具有限公司电气技术员、电气工程师、动力分厂厂长助理、动力分厂党支部书记,无锡曙光模具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振华有限焊接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5、李晶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审计学院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CP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证书(ACCA)。李晶女士曾任无锡中瑞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经理,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江苏公勤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6、丁奕奕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本科学历。丁奕奕女士曾任振华有限人事专员、总经办主任,现任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总监。
7、陶雷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陶雷先生曾任武汉力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职员、部长,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总监,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共2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2名,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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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职务 | 任期 |
1 | 程进开 | 男 | 中国 | 无锡方园经理 | 2020.3.1-2025.3.1 |
2 | 管晔 | 男 | 中国 | 职工监事、销售技术部部长 | 2021.3.10-2024.3.9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钱金祥 | 董事长 | 1,805.30 | 12.04 |
2 | 钱犇 | 董事、总经理 | 3,352.70 | 2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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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关联关系 | 直接持股单位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钱金祥 | 董事长 | 钱犇之父,钱金南、钱小妹二人之胞弟,钱金方之胞兄 | 无锡君润 | 2,409.05 | 16.06 |
2 | 钱犇 | 董事、总经理 | 钱金祥之子 | 无锡君润 | 4,473.95 | 29.83 |
3 | 钱金方 | 常务副总经理 | 钱金祥、钱金南、钱小妹三人之胞弟 | 无锡康盛 | 800.00 | 5.33 |
4 | 钱金南 | 董事 | 钱金祥、钱金方、钱小妹三人之胞兄 | 无锡康盛 | 79.50 | 0.53 |
5 | 钱小妹 | - | 钱金祥、钱金方二人之胞姐,钱金南之胞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匡亮之母 | 无锡康盛 | 79.50 | 0.53 |
序号 | 姓名 | 投资企业 | 所任职务 | 投资额 (万元) | 投资比例(%) |
1 | 钱犇 | 无锡开祥 | 监事 | 650.00 | 50.00 |
无锡君润 | 有限合伙人 | 4,473.95 | 65.00 |
2 | 钱金祥 | 无锡开祥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650.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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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君润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409.05 | 35.00 |
3 | 钱金方 | 无锡胜益利 | 监事 | 264.18 | 51.00 |
无锡康盛 | 有限合伙人 | 7,200.00 | 83.42 |
4 | 钱金南 | 无锡康盛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715.50 | 8.29 |
5 | 袁丽娜 | 上海午马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186.00 | 93.00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20年薪酬(万元) |
1 | 钱金祥 | 董事长 | 97.76 |
2 | 钱犇 | 董事、总经理 | 97.75 |
3 | 钱金南 | 董事 | - |
4 | 匡亮 | 董事、副总经理 | 36.39 |
5 | 张鸣 | 独立董事 | 12.00 |
6 | 张建同 | 独立董事 | 12.00 |
7 | 袁丽娜 | 独立董事 | 12.00 |
8 | 陈晓良 | 监事会主席、销售总监 | 35.44 |
9 | 吴磊 | 监事、制造物流部部长 | 25.14 |
10 | 管晔 | 职工代表监事、销售技术部部长 | 24.86 |
11 | 钱金方 | 常务副总经理 | 58.22 |
12 | 王洪涛 | 副总经理 | 36.30 |
13 | 李晶 | 财务总监 | 62.15 |
14 | 丁奕奕 | 人力资源与行政总监 | 23.60 |
15 | 陶雷 | 董事会秘书 | 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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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程进开 | 无锡方园经理 | 66.05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在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 兼职单位 与公司关系 |
1 | 钱金祥 | 董事长 | 1、无锡君润执行事务合伙人 | 控股股东 |
2、无锡开祥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关联方 |
2 | 钱犇 | 董事、总经理 | 1、无锡开祥监事 | 关联方 |
2、无锡亿美嘉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全资子公司 | |||
3、无锡方园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全资子公司 | |||
4、武汉恒升祥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全资子公司 | |||
5、郑州君润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全资子公司 | |||
6、宁德振德执行董事、经理 | 全资子公司 | |||
7、上海恒伸祥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全资子公司 |
3 | 钱金南 | 董事 | 无锡康盛执行事务合伙人 | 5%以上股东 |
4 | 张鸣 | 独立董事 | 1、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无关联关系 |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关联方 | |||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关联方 | |||
4、上海申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关联方 | |||
5、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关联方 |
5 | 张建同 | 独立董事 |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 无关联关系 |
6 | 袁丽娜 | 独立董事 | 1、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 无关联关系 |
2、上海午马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关联方 |
7 | 钱金方 | 常务副总经理 | 无锡胜益利监事 | 关联方 |
8 | 陈晓良 | 监事会主席 | 武汉恒升祥监事 | 全资子公司 |
9 | 吴磊 | 监事 | 1、无锡亿美嘉监事 | 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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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德振德监事 | 全资子公司 |
10 | 管晔 | 职工监事 | 1、郑州君润监事 | 全资子公司 |
2、上海恒伸祥监事 | 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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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
届次 | 变动日期 | 相关会议 | 变动情况 | 变动后的董事会成员 |
第一届董事会 | 2018年3月5日 | 公司创立大会 | 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 钱金祥、钱犇、钱金南、钱金方、匡亮 |
2018年5月14日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免去钱金方董事职位;选举张鸣、张建同和袁丽娜为公司独立董事 | 钱金祥、钱犇、钱金南、匡亮、张鸣、张建同、袁丽娜 | |
第二届董事会 | 2021年3月10日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 钱金祥、钱犇、钱金南、匡亮、张鸣、张建同、袁丽娜 |
届次 | 变动日期 | 相关会议 | 变动情况 | 变动后的监事会成员 |
第一届监事会 | 2018年2月15日 | 振华有限职工代表大会 | 选举管晔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管晔 |
2018年3月5日 | 公司创立大会 | 选举陈晓良、吴磊为公司监事 | 陈晓良、吴磊、管晔 | |
第二届监事会 | 2021年3月10日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选举陈晓良、吴磊为公司监事 | 陈晓良、吴磊、管晔 |
职工代表大会 | 选举管晔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变动日期 | 相关会议 | 变动情况 | 变动后的高级管理人员 |
2018年3月5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聘任钱犇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钱金方、匡亮和王洪涛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钱金方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匡亮 | 钱犇、钱金方、匡亮、王洪涛、李晶、丁奕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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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晶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丁奕奕为人力资源与行政总监 | |||
2018年3月30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匡亮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陶雷为董事会秘书 | 钱犇、钱金方、匡亮、王洪涛、李晶、丁奕奕、陶雷 |
2021年3月1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聘任钱犇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钱金方、匡亮和王洪涛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钱金方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陶雷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晶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丁奕奕为人力资源与行政总监 | 钱犇、钱金方、匡亮、王洪涛、李晶、丁奕奕、陶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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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概述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人员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
1、股东大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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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
1-1-336
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公司年度报告;(6)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3)本章程的修改;(4)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5)股权激励计划;(6)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说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5、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且股东大会运作规范。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累计召开过12次股东大会,主要对公司管理制度的制订、董事与监事的选举、股利分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募集资金投向和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宜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有效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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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股东大会的实际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比例 |
1 | 创立大会 | 2018.3.5 | 100% |
2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4.15 | 100% |
3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5.14 | 100% |
4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8.6.15 | 100% |
5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7.26 | 100% |
6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4.24 | 100% |
7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9.6.27 | 100% |
8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12.4 | 100% |
9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5.8 | 100% |
10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6.8 | 100% |
11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3.10 | 100% |
12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5.7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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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本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与行政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以专人或者以预付邮资函件、传真、电子邮件;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3、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电话的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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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签字。
4、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召开20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做出了决策,程序规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会实际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方式 | 与会董事人数及比例 |
1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18.3.5 | 现场 | 5人,100% |
2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18.3.30 | 现场 | 5人,100% |
3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18.4.28 | 现场 | 7人,100% |
4 |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18.5.18 | 现场 | 7人,100% |
5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18.5.25 | 现场 | 7人,100% |
6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18.7.10 | 现场 | 7人,100% |
7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18.10.9 | 现场 | 7人,100% |
8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18.12.20 | 现场 | 7人,100% |
9 |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19.4.8 | 现场 | 7人,100% |
10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19.6.6 | 现场 | 7人,100% |
11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19.9.9 | 现场 | 7人,100% |
12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19.9.30 | 现场 | 7人,100% |
13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19.11.18 | 现场 | 7人,100% |
14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0.4.1 | 现场 | 7人,100% |
15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0.5.22 | 现场 | 7人,100% |
16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0.8.9 | 现场 | 7人,100% |
17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1.20 | 现场 | 7人,100% |
18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2.22 | 现场 | 7人,100% |
19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3.10 | 现场 | 7人,100% |
20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3.22 | 现场 | 7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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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设监事会设主席1人。公司现任监事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选举产生,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1、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的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监事会主席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1)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2)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联名提议时。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临时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临时监事会也可以用电话或传真方式并由参加会议的监事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后传真至公司或邮寄至公司。如有特殊情形,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监事会的职责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3、监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监事会会议决议由与会监事签署。
4、监事会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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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已召开12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监事会实际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方式 | 与会监事人数及比例 |
1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18.3.5 | 现场 | 3人,100% |
2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18.5.25 | 现场 | 3人,100% |
3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18.12.20 | 现场 | 3人,100% |
4 |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19.4.8 | 现场 | 3人,100% |
5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19.6.6 | 现场 | 3人,100% |
6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19.9.9 | 现场 | 3人,100% |
7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0.4.1 | 现场 | 3人,100% |
8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0.8.9 | 现场 | 3人,100% |
9 |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1.20 | 现场 | 3人,100% |
10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2.22 | 现场 | 3人,100% |
11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3.10 | 现场 | 3人,100% |
12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3.22 | 现场 | 3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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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工作规程。
2、独立董事职权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享有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关联交易(含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6)变更募集资金用途;(7)《公司章程》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8)股权激励计划;(9)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均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规范公司运作,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保障中小股东利益,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举了相应委员。2021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 委员会 | 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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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战略委员会 | 钱金祥(主任委员)、钱犇、张建同 |
2 | 审计委员会 | 张鸣(主任委员)、袁丽娜、钱犇 |
3 | 提名委员会 | 袁丽娜(主任委员)、张建同、钱金祥 |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建同(主任委员)、张鸣、钱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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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①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②根据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③审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⑤公司董事会授权其他事宜。
公司四个专门委员会设立以来,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匡亮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陶雷为董事会秘书,匡亮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制定<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主要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续聘陶雷为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根据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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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5)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8)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9)《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发行人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具体情况详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之“(一)安全生产情况”。2019年5月29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锡滨应急罚[2019]13号),罚款人民币23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缴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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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罚款,并进行积极整改。根据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情况证明》,该起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及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已出具《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资金”。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一)发行人管理层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419号),认为:“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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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节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
以下财务报表反映了无锡振华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本节中对无锡振华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项目进行了说明,投资者如欲更详细地了解无锡振华报告期的财务状况,请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697.36 | 10,078.91 | 13,739.5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101.95 |
应收票据 | 66.79 | 130.12 | 2,150.14 |
应收账款 | 75,458.57 | 61,016.10 | 46,250.80 |
应收款项融资 | 11,621.67 | 10,418.61 | - |
预付款项 | 2,973.66 | 6,640.42 | 5,058.34 |
其他应收款 | 76.09 | 45.55 | 210.06 |
存货 | 19,357.49 | 21,105.72 | 26,618.73 |
其他流动资产 | 523.94 | 2,492.59 | 93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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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合计 | 122,775.56 | 111,928.01 | 95,069.13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103,520.10 | 92,390.29 | 74,159.15 |
在建工程 | 1,811.56 | 8,515.94 | 1,771.03 |
无形资产 | 18,978.88 | 19,417.83 | 16,990.37 |
长期待摊费用 | 10,068.72 | 5,106.07 | 5,437.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61.00 | 1,837.96 | 1,759.2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4.52 | 112.35 | 24.3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7,314.78 | 127,380.43 | 100,141.94 |
资产总计 | 260,090.34 | 239,308.44 | 195,211.0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2,052.51 | 47,061.55 | 43,000.00 |
应付票据 | - | 2,000.00 | - |
应付账款 | 83,552.07 | 66,213.99 | 42,917.44 |
预收款项 | - | 1,072.97 | 617.03 |
合同负债 | 360.90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30.61 | 2,617.18 | 2,443.91 |
应交税费 | 2,513.37 | 1,564.41 | 2,603.08 |
其他应付款 | 248.42 | 264.76 | 291.4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01.16 | 600.87 | - |
其他流动负债 | 0.52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2,059.57 | 121,395.72 | 91,872.8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605.23 | 4,406.39 | - |
递延收益 | 7,959.33 | 7,125.28 | 7,345.6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457.55 | 649.5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564.56 | 11,989.21 | 7,995.17 |
负债合计 | 143,624.13 | 133,384.93 | 99,868.06 |
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资本公积 | 65,743.94 | 65,743.94 | 65,743.94 |
减:库存股 | - | - | - |
盈余公积 | 2,333.75 | 1,617.92 | 1,027.02 |
未分配利润 | 33,388.52 | 23,561.65 | 13,57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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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 116,466.21 | 105,923.51 | 95,343.00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6,466.21 | 105,923.51 | 95,343.00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260,090.34 | 239,308.44 | 195,211.07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41,690.14 | 156,948.60 | 152,695.70 |
减:营业成本 | 112,112.19 | 124,613.88 | 124,354.38 |
税金及附加 | 1,257.21 | 1,311.97 | 827.46 |
销售费用 | 331.03 | 3,726.43 | 3,464.36 |
管理费用 | 6,460.89 | 6,184.67 | 5,655.18 |
研发费用 | 4,788.64 | 5,280.67 | 5,594.51 |
财务费用 | 2,249.60 | 2,081.28 | 1,829.40 |
其中:利息费用 | 2,273.73 | 2,111.68 | 1,928.44 |
利息收入 | -28.23 | -47.63 | -104.51 |
加:其他收益 | 902.16 | 466.97 | 550.1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0.60 | -0.1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2.50 | 1.9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42.98 | -771.55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52.84 | -882.85 | -587.1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7.31 | 9.99 | 23.8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269.61 | 12,575.35 | 10,958.98 |
加:营业外收入 | 535.88 | 552.41 | 78.05 |
减:营业外支出 | 201.14 | 79.66 | 110.9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604.35 | 13,048.10 | 10,926.04 |
减:所得税费用 | 2,061.65 | 2,467.59 | 1,615.4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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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71 | 0.66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71 | 0.66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6,460.58 | 144,181.49 | 153,620.1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39.41 | 270.96 | 31.4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75.31 | 2,830.12 | 2,732.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1,275.29 | 147,282.58 | 156,384.2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2,225.96 | 90,151.34 | 108,479.8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701.52 | 19,714.93 | 17,699.1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508.63 | 10,612.83 | 8,557.2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08.90 | 7,879.85 | 5,171.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745.01 | 128,358.95 | 139,90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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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30.28 | 18,923.63 | 16,476.2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04.45 | 705.4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0.60 | 0.1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6.79 | 23.12 | 33.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843.00 | 379.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79 | 971.18 | 1,117.8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927.08 | 29,272.77 | 27,014.1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305.77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645.00 | 198.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927.08 | 29,917.77 | 27,517.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60.29 | -28,946.59 | -26,400.0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26,631.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4,000.00 | 62,000.00 | 61,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000.00 | 62,000.00 | 87,631.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600.00 | 53,000.00 | 58,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83.64 | 2,150.35 | 28,724.4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50 | 486.05 | 376.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051.14 | 55,636.40 | 87,101.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51.14 | 6,363.60 | 529.8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40 | -1.29 | -0.1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18.45 | -3,660.65 | -9,394.1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78.91 | 13,739.56 | 23,13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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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97.36 | 10,078.91 | 13,739.56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80.23 | 9,807.33 | 13,232.6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101.95 |
应收票据 | 66.79 | 130.12 | 1,721.55 |
应收账款 | 42,594.85 | 42,848.08 | 33,219.91 |
应收款项融资 | 4,721.67 | 1,418.61 | - |
预付款项 | 5,024.88 | 8,663.29 | 6,840.45 |
其他应收款 | 27,101.36 | 20,702.79 | 19,532.62 |
存货 | 11,359.73 | 13,259.50 | 17,252.15 |
其他流动资产 | 76.23 | 26.39 | - |
流动资产合计 | 95,825.74 | 96,856.10 | 91,901.28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608.50 | 25,608.50 | 13,898.50 |
固定资产 | 34,826.58 | 37,876.57 | 40,695.56 |
在建工程 | 404.40 | 202.90 | 381.27 |
无形资产 | 5,439.53 | 5,620.87 | 5,839.58 |
长期待摊费用 | 7,932.71 | 2,956.11 | 3,881.5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33.49 | 1,438.41 | 1,458.5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72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754.93 | 73,703.37 | 66,155.02 |
资产总计 | 171,580.67 | 170,559.47 | 158,056.2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6,044.53 | 44,058.28 | 43,000.00 |
应付账款 | 25,962.31 | 22,072.29 | 15,877.94 |
预收款项 | - | 1,048.51 | 602.55 |
合同负债 | 356.89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51.90 | 1,351.67 | 1,19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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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 474.63 | 1,301.14 | 2,406.97 |
其他应付款 | 87.80 | 156.39 | 177.30 |
流动负债合计 | 64,178.05 | 69,988.28 | 63,254.83 |
非流动负债: | |||
递延收益 | 4,518.50 | 4,845.39 | 4,984.5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18.50 | 4,845.39 | 4,984.59 |
负债合计 | 68,696.55 | 74,833.66 | 68,239.42 |
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资本公积 | 65,825.46 | 65,825.46 | 65,825.46 |
减:库存股 | - | - | - |
盈余公积 | 2,562.73 | 1,846.90 | 1,256.00 |
未分配利润 | 19,495.93 | 13,053.45 | 7,735.4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2,884.12 | 95,725.80 | 89,816.8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1,580.67 | 170,559.47 | 158,056.29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11,253.07 | 126,887.37 | 132,610.74 |
减:营业成本 | 92,042.35 | 106,189.96 | 111,680.31 |
税金及附加 | 707.65 | 762.58 | 565.69 |
销售费用 | 264.41 | 2,547.72 | 2,587.97 |
管理费用 | 3,655.08 | 3,291.69 | 3,427.55 |
研发费用 | 4,352.84 | 4,716.91 | 5,120.14 |
财务费用 | 1,730.36 | 1,891.83 | 1,835.39 |
其中:利息费用 | 1,744.58 | 1,917.53 | 1,928.44 |
利息收入 | -15.44 | -38.09 | -96.07 |
加:其他收益 | 679.28 | 356.66 | 456.3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0.60 | -0.1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2.50 | 1.9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2.12 | -827.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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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33.65 | -750.26 | 73.9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54 | 8.79 | 17.2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815.43 | 6,277.84 | 7,942.99 |
加:营业外收入 | 427.16 | 381.19 | 29.54 |
减:营业外支出 | 173.92 | 63.87 | 54.4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068.67 | 6,595.16 | 7,918.13 |
减:所得税费用 | 910.35 | 686.23 | 868.5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58.32 | 5,908.93 | 7,049.6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58.32 | 5,908.93 | 7,049.6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2.少数股东权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158.32 | 5,908.93 | 7,049.63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7,082.99 | 66,189.74 | 92,368.2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9.09 | 87.98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2.99 | 2,620.21 | 503.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265.06 | 68,897.94 | 92,871.4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567.28 | 28,440.17 | 66,784.2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603.87 | 9,394.47 | 9,798.4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159.65 | 6,241.15 | 6,338.4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32.75 | 5,866.45 | 3,881.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163.55 | 49,942.25 | 86,802.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01.51 | 18,955.69 | 6,06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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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04.45 | 705.4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0.60 | 0.1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2.94 | 15.12 | 23.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038.71 | 57,455.96 | 56,005.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111.65 | 57,576.14 | 56,733.8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711.53 | 2,599.12 | 5,545.2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11,710.00 | 10,696.88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502.50 | 61,244.29 | 54,832.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214.03 | 75,553.41 | 71,074.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02.38 | -17,977.27 | -14,341.0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26,631.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000.00 | 51,000.00 | 61,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000.00 | 51,000.00 | 87,631.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6,000.00 | 53,000.00 | 58,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58.33 | 1,916.40 | 28,724.4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50 | 486.05 | 293.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925.83 | 55,402.44 | 87,017.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25.83 | -4,402.44 | 613.2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40 | -1.29 | -0.1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27.10 | -3,425.32 | -7,658.6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07.33 | 13,232.65 | 20,891.3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80.23 | 9,807.33 | 13,23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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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418号),确认:无锡振华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无锡振华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天健会计师在“天健审[2021]14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列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2020年度
1)事项描述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汽车零部件相关产品的收入,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金额141,690.14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天健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天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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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③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④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客户结算资料或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⑤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并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⑥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⑦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2019年度、2018年度
1)事项描述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汽车零部件相关产品的收入,2019年度、2018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项目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56,948.60万元、152,695.70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务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天健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天健会计师在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审计事项中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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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④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客户结算资料或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⑤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并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⑥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⑦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应收账款减值
(1)2020年度、2019年度
1)事项描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9,709.66万元、64,228.47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4,251.09万元、3,212.38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天健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天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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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③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④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⑤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⑥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公司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⑦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⑧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2018年度
1)事项描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所示应收账款项目账面余额为48,685.11万元,坏账准备为2,434.31万元。
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时,管理层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涉诉情况、还款记录、担保物价值等因素,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账龄、资产类型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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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划分组合,以与该等组合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进行调整,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天健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应收款项减值,天健会计师在与应收款项减值相关的关键审计事项中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①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③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
④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⑤对于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等,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的合理性(包括各组合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对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以抽样方式检查应收账款账龄的准确性)以及对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⑥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公司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⑦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⑧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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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编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申报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6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申报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申报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合并报表编制方法、范围及变化情况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1、合并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首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时间 | 合并方式 |
无锡亿美嘉 | 无锡市 | 3,500.00万元人民币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紧固件的研发、制造、加工;机械零部件、五金加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2016年 | 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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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方园 | 无锡市 | 1,118.00万元人民币 | 模具、工具夹具、机械零部件紧固件的制造、加工、研发、设计、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2016年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武汉恒升祥 | 武汉市 | 3,680.00万元人民币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 100.00% | 2016年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郑州君润 | 郑州市 | 8,500.00万元人民币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销售、加工及研发。(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2017年 | 设立 |
宁德振德 | 宁德市 | 8,500.00万元人民币 | 汽车零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销售、加工、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2018年 | 设立 |
税目 | 计税依据 | 法定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7%、1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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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5月1日起,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7%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二)企业所得税
1、合并范围内不同纳税主体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无锡振华 | 15% | 15% | 15% |
无锡亿美嘉 | 25% | 25% | 25% |
无锡方园 | 25% | 25% | 25% |
武汉恒升祥 | 25% | 25% | 25% |
郑州君润 | 25% | 25% | 25% |
宁德振德 | 25% | 25% | 25% |
序号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 公司符合该规定的具体内容 | 是否符合认定条件 |
1 |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 无锡振华成立于1989年9月21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已注册成立超过一年 | 是 |
2 |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锡振华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取得方式,拥有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4项,为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了核心支持作用 | 是 |
3 |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 无锡振华技术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之“(七)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之“2.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 | 是 |
4 |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锡振华职工人数708人,科技人员239人,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33.76%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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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 无锡振华2018年、2019年、2020年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2,610.74万元、126,887.37万元、111,253.07万元,研究开发费用分别5,120.14万元、4,716.91万元、4,352.84万元,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6%、3.72%、3.91%。 前述研究开发费用中,无锡振华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100% | 是 |
6 |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 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为93,128.89万元,近一年企业总收入为111,253.07万元。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为83.71%,超过60% | 是 |
7 |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锡振华拥有36项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包括2项发明专利,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各项成长性指标良好 | 是 |
8 |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是 |
优惠政策和依据 | 具体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 | 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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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修订)》国科发火(2016)32号 |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 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金额 | 806.87 | 659.52 | 791.81 |
发行人当期利润总额 | 12,604.35 | 13,048.10 | 10,926.04 |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6.40% | 5.05% | 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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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员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四)税收优惠及批文
公司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及批文参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之“(二)企业所得税”。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申报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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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六)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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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九)金融工具
1、2019年度和2020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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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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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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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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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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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资金拆借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其他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票据出票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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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2、2018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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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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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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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②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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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十)应收款项
1、2019年度和2020年度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金融工具”。
2、2018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500.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组合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账龄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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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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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二) 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三)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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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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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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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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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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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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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八)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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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九)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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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二)预计负债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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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三)收入
1、2020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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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公司销售汽车冲压零部件、模具、分拼总成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2018年度和2019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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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各类汽车冲压零部件、模具及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内销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1)汽车零部件收入: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模式(客户验收入库或领用)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并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2)分拼总成加工收入: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加工完成后的分拼总成交付给委托方,经委托方验收通过并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公司按照“净额法”确认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收入,即在确认收入时,在销售金额中将由整车制造商指定、组成焊接总成的各种冲压件和标准件的采购金额(冲压件和标准件的标准耗用量×采购单价)扣除后按净额确认收入。3)模具开发销售收入: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模具经调试检验,能够达到客户对所生产零件的质量要求,经客户验收且模具销售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取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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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的模具核算方式分为如下三类:
1)全部销售:即模具单独定价部分,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的开发,并将持有的模具直接销售给客户,客户拥有该生产模具的所有权,公司依照约定使用该模具生产产品销售给客户,产品价格中不含模具费用。模具经客户验收通过后,实质上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客户。因此,此种情形下,公司模具产品交付给客户,并且通过客户的验收后一次性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存货—库存商品”;2)部分摊销、部分销售:其中销售部分单独定价,摊销部分不单独定价。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的开发,客户按照双方约定的模具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付款,公司在模具满足收入确认时点的同时按照模具开发成本的相应比例结转成本,其余部分成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摊销期间内逐步分摊至产品成本。摊销部分的模具费用会在零件的销售价格中得到补偿,公司通过后续对该客户销售产品收回模具开发成本。此种情形下,模具经客户验收后,公司即取得了部分模具款的收款权利,且这部分已经收到的款项不会再退还给客户,其对应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报酬也同步转移给了客户,模具留在公司用于后续冲压零部件的加工。先行支付的模具款和后续分摊的模具成本均按照事先协议约定比例计算确认,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综上,将先行收到的部分模具款确认为模具销售收入具有合理性。具体会计处理为:①销售部分:模具通过客户验收后,公司根据协议约定的支付比例相应确认模具销售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存货—库存商品”;②摊销部分: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公司根据销售协议约定的分摊比例乘以结转的模具成本最终确认需要摊销的模具金额,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贷记“存货—库存商品”;根据公司制定的模具摊销政策,公司的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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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年内平均分摊,借记“制造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
3)全部摊销:即不单独定价部分,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的开发,模具开发成本全部由公司承担,模具对应生产的零部件PPAP当月公司将相应的开发成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在摊销期间内逐步分摊至产品成本。摊销的模具费用会在零件的销售价格中得到补偿,公司通过后续对该客户销售产品收回模具开发成本。此种情形下,虽然模具对应生产的冲压零部件已经PPAP,但是依据协议约定公司并未取得模具的收款权利,因此在该时点公司不确认模具销售收入。
具体会计处理为:模具对应生产的冲压零部件PPAP当月公司结转模具成本并将其全部转入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贷记“存货—库存商品”;根据公司制定的模具摊销政策,公司的模具在3年内平均分摊,借记“制造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协议约定的结算方式不同,采用了上述三类不同的模具核算方式。由于目前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华达科技、金鸿顺和联明股份的模具均为全部销售和全部分摊,常青股份的模具为全部摊销,上述可比公司的模具业务结算模式与公司第一种或者第三种模式类似,未见披露与公司的部分摊销、部分销售类似的收入确认方式。故适当扩大了可比上市公司样本的选择范围,选取了部分以模具及其相关汽车产品为主的上市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股票代码 | 主营业务 | 模具销售模式 | 具体会计处理 |
祥鑫科技 | 002965 | 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 | 全部销售 | 通过客户的验收程序、取得了验收报告后一次性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 |
部分分摊 | 根据客户对于模具产品的验收合格报告等,将部分收入确认为当期的模具销售收入,并按比例结转模具成本;对其余部分,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在公司使用该模具生产的金属冲压件分批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为金属冲压件收入,并按产量分摊结转剩余模具成本 | |||
全部分摊 | 金属冲压件分批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为金属冲压件收入,并按产量分摊结转模具成本 | |||
钧达股份 | 002865 | 汽车塑料内外饰件 | 全部销售 | 于模具经验收合格达到批量生产条件,确认收入的同时将模具全额结转营业成本 |
部分摊销、部 | 在模具经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的同时按照相应比例确认营业成本,其余部分成本随着相关产品的销售按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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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售 | 线法摊销 | |||
全额摊销 | 开发成功后公司将相应的开发成本随着相关产品的销售按直线法摊销,逐步计入 营业成本 | |||
新泉股份 | 603179 | 汽车内外饰件总成产品 | 全部销售 | 公司将模具直接销售给客户,客户拥有该生产模具的所有权 |
部分摊销、部分销售 | 客户按照双方约定的模具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付款,公司确认收入同时按照开发成本的相应比例确认营业成本,其余部分成本计入存货-周转材料,并随着相关产品的销售进行摊销 | |||
全额摊销 | 开发成功后公司将相应的开发成本计入存货-周转材料,并随着相关产品的销售进行摊销,逐步计入产品成本 | |||
世纪华通 | 002602 | 塑料零部件及相关模具(上市时) | 全部销售 | 公司将生产模具直接销售给客户,客户拥有该生产模具的所有权 |
部分摊销、部分销售 | 客户按照模具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付款,公司确认收入同时按照开发成本的相应比例确认营业成本,其余部分成本计入随着相关产品的销售进行摊销 | |||
全额摊销 |
经比较,公司模具的核算方法与上述扩大样本后选取的上市公司处理方式不存在重大差异,会计处理方法合理。
外销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发货、报关等操作,在将货物出口报关并取得提单(快递邮单)时确认收入。
(二十四)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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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和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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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六)租赁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八)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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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二十九)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三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已按照上述通知编制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只是对财务报表部分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应收票据 | - | 2,150.14 |
应收账款 | - | 46,250.8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8,400.94 | - |
应付账款 | - | 42,917.44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42,917.4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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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度对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8年12月31日 | 新金融工具准则 调整影响 | 2019年1月1日 | |
应收票据 | 2,150.14 | -2,150.14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2,156.13 | 2,156.1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1.95 | -101.95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01.95 | 101.95 |
其他综合收益 | - | 5.98 | 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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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存货 | 调整前金额 | 22,689.06 | 27,760.24 | 18,862.76 |
调整金额 | -1,583.34 | -1,141.51 | -532.16 | |
调整后金额 | 21,105.72 | 26,618.73 | 18,330.60 | |
应付账款 | 调整前金额 | 67,797.33 | 44,058.95 | 42,797.80 |
调整金额 | -1,583.34 | -1,141.51 | -532.16 | |
调整后金额 | 66,213.99 | 42,917.44 | 42,26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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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取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公司报告期内收入确认原则 | 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原则 | 是否存在 重大差异 |
收入确认基本原则 | (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 否 |
内销收入 | (1) 汽车冲压零部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模式(客户验收入库或领用)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并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2)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加工完成后的分拼总成交付给委托方,经委托方验收通过并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3) 模具: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模具经调试检验,能够达到客户对所生产零件的质量要求,经客户验收且模具销售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取货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 对于汽车冲压零部件和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商品出库经客户确认签收或领用时;对于模具,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公司模具经客户验收且模具销售金额已确定时。 | 否 |
外销收入 | 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发货、报关等操作,在将货物出口报关并取得提单(快递邮单)时确认收入。 |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商品出库并完成报关手续后。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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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的产品销售而言,内销业务由客户自行至公司提货或者由公司依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在取得客户签收确认的凭据时,公司已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公司即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外销业务由公司按照合同或订单规定期限将货物运送至装运港口,办妥出口报关手续、装船离岸,并取得相关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此时,公司已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公司即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因此,公司的产品销售为某一时点履行的单项履约义务,应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综上所述,收入确认时点由原“风险和报酬转移”确认调整至“控制权转移”确认,对于公司而言,目前按照内外销商品确认收入的业务,满足新收入准则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5项条件,与现行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无差异。
2、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1)业务模式
作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及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和相关模具的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各大整车制造商及部分零部件供应商,且报告期内均采用直销模式。公司履行合同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对收入确认时点无差异。
(2)合同条款
公司与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了产品数量、价款、质量标准、交货期、违约责任等条款,公司承担的合同义务为整体性的单项履约义务,交易价格与合同价款一致;同时,公司产品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约定,公司产品需要履行产品检验程序并按客户的要求完成交付。公司的合同条款不会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而发生变化。
3、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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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收入准则变更对首次执行日前报告期各年度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无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财务指标 | 旧收入准则 | 新收入准则 | 差异 |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156,948.60 | 156,948.60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580.51 | 10,580.51 | - | |
资产总额 | 239,308.44 | 239,308.44 |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105,923.51 | 105,923.51 | - | |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152,695.70 | 152,695.70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310.64 | 9,310.64 | - | |
资产总额 | 195,211.07 | 195,211.07 |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95,343.00 | 95,343.00 | - |
业务类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汽车冲压零部件 | 100,792.33 | 88,166.00 | 116,071.74 | 100,657.75 | 125,432.43 | 108,487.03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20,645.94 | 13,468.65 | 19,223.62 | 10,271.71 | 10,088.46 | 5,518.02 |
模具 | 12,281.18 | 9,701.71 | 13,091.72 | 12,504.24 | 8,500.39 | 7,958.16 |
合计 | 133,719.45 | 111,336.37 | 148,387.08 | 123,433.70 | 144,021.27 | 121,96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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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超过收购前公司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 20%的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68.01 | 5.39 | 5.7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31.08 | 899.36 | 550.10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0.6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2.50 | 1.8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52 | 44.96 | -14.85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909.59 | 952.81 | 542.79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3.18 | 169.72 | 92.80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影响净利润) | 776.41 | 783.09 | 449.99 |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776.41 | 783.09 | 449.9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 9,766.29 | 9,797.42 | 8,86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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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83%、7.40%和7.36%。2019年起,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比有所提升主要原因为收到的政府补助有所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绝对金额较小,总体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九、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03,520.1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折旧年限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年 | 58,259.47 | 10,483.94 | - | 47,775.53 | 82.00% |
机器设备 | 10年 | 79,051.45 | 24,218.40 | - | 54,833.05 | 69.36%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5年 | 1,759.13 | 1,223.54 | - | 535.59 | 30.45% |
运输设备 | 4年 | 1,141.59 | 765.66 | - | 375.93 | 32.93% |
合计 | - | 140,211.63 | 36,691.53 | - | 103,520.10 | 73.83% |
工程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期末数 |
亿美嘉厂房工程 | 233.69 | 66.27 | - | - | 299.96 |
武汉恒升祥厂房工程 | 1,802.05 | 2,689.02 | 4,491.0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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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设备安装工程 | 6,480.20 | 6,992.96 | 11,612.41 | 349.15 | 1,511.60 |
其他零星工程 | - | 5.10 | 5.10 | - | - |
合计 | 8,515.94 | 9,753.35 | 16,108.58 | 349.15 | 1,811.56 |
类别 | 取得方式 | 摊销年限 | 账面原值 | 累计摊销 | 账面价值 |
土地使用权 | 出让 | 50年 | 20,436.60 | 1,700.21 | 18,736.39 |
软件 | 外购 | 5年 | 1,009.45 | 766.96 | 242.49 |
合计 | - | - | 21,446.04 | 2,467.17 | 18,978.88 |
借款类别 | 金额 |
保证借款 | 13,016.24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29,036.27 |
合计 | 42,05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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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为83,552.07万元,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货款。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含)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公司应付账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额 |
应付材料款 | 69,682.64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11,927.30 |
应付费用款 | 1,942.14 |
合 计 | 83,552.07 |
账龄 | 金额 | 占比 |
1年以内 | 82,374.72 | 98.59% |
1-2年 | 977.35 | 1.17% |
2-3年 | 74.98 | 0.09% |
3年以上 | 125.01 | 0.15% |
合计 | 83,552.07 | 100.00% |
项目 | 期末数 | 比例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60.32 | 97.22% |
职工福利费 | - | - |
社会保险费 | 53.37 | 2.1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7.95 | 1.89% |
工伤保险费 | 0.01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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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 | 5.41 | 0.21% |
住房公积金 | 6.20 | 0.25%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44 | 0.25% |
短期薪酬小计 | 2,526.33 | 99.83% |
基本养老保险 | 4.10 | 0.16% |
失业保险费 | 0.18 | 0.01%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小计 | 4.28 | 0.17% |
合计 | 2,530.61 | 100.00%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资本公积 | 65,743.94 | 65,743.94 | 65,743.94 |
减:库存股 | - | - | - |
盈余公积 | 2,333.75 | 1,617.92 | 1,027.02 |
未分配利润 | 33,388.52 | 23,561.65 | 13,572.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6,466.21 | 105,923.51 | 95,343.00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6,466.21 | 105,923.51 | 95,343.00 |
出资方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钱犇 | 3,352.70 | 3,352.70 | 3,352.70 |
钱金祥 | 1,805.30 | 1,805.30 | 1,8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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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君润 | 6,883.00 | 6,883.00 | 6,883.00 |
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9.00 | 959.00 | 959.00 |
合计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65,743.94 | 65,743.94 | 65,743.94 |
合计 | 65,743.94 | 65,743.94 | 65,743.94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盈余公积 | 2,333.75 | 1,617.92 | 1,027.02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23,561.65 | 13,572.04 | 44,459.3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15.83 | 590.90 | 704.96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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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折股 | - | - | 39,492.94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388.52 | 23,561.65 | 13,572.04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30.28 | 18,923.63 | 16,476.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60.29 | -28,946.59 | -26,400.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51.14 | 6,363.60 | 529.81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40 | -1.29 | -0.1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18.45 | -3,660.65 | -9,394.1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97.36 | 10,078.91 | 13,73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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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需作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四、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0.04% | 43.88% | 43.17%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5.22% | 55.74% | 51.16% |
流动比率(倍) | 0.93 | 0.92 | 1.03 |
速动比率(倍) | 0.78 | 0.75 | 0.75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 | 0.21% | 0.26% | 0.38% |
指标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97 | 2.78 | 3.03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5.06 | 4.93 | 5.26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6.54 | 7.01 | 6.67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8,265.04 | 26,193.14 | 22,782.26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766.29 | 9,797.42 | 8,860.65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76 | 7.06 | 6.36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90 | 1.26 | 1.10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17 | -0.24 | -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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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账面余额+存货期末账面余额]/2)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其中:分母的利息支出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当期利息资本化部分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此处利息支出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9、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2020年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 9.48% | 0.70 | 0.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78% | 0.65 | 0.65 |
2019年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 10.51% | 0.71 | 0.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74% | 0.65 | 0.65 |
2018年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 11.38% | 0.66 | 0.6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83% | 0.63 | 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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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
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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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股份公司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公司股份公司设立时及报告期内共进行了1次资产评估,即振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的资产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2月8日,大学评估出具了《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涉及的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大学评估评报字[2018]960001号),以2017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无锡振华整体变更时点的对无锡振华股份制改造涉及的净资产进行评估,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根据评估结果,公司 2017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4,194.46万元,评估增值15,717.37万元,净资产增值率为29.00%,此次评估增值主要是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增值所致,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减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一、流动资产合计 | 1 | 91,303.56 | 92,040.58 | 737.03 | 0.81 |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 2 | 56,379.48 | 66,267.21 | 9,887.74 | 17.54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3 | 3,507.39 | 7,938.00 | 4,430.61 | 126.32 |
固定资产 | 4 | 40,046.04 | 44,523.09 | 4,477.05 | 11.18 |
在建工程 | 5 | 2,585.69 | 2,585.69 | - | - |
无形资产 | 6 | 6,100.83 | 6,720.78 | 619.95 | 10.16 |
长期待摊费用 | 7 | 2,951.68 | 4,173.90 | 1222.22 | 41.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 | 1,187.84 | 325.75 | -862.09 | -72.58 |
三、资产总计 | 9 | 147,683.03 | 158,307.80 | 10,624.77 | 7.19 |
四、流动负债合计 | 10 | 88,350.57 | 88,395.97 | 45.39 | 0.05 |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 | 5,138.00 | 0.00 | -5,138.00 | -100.00 |
六、负债合计 | 12 | 93,488.57 | 88,395.97 | -5,092.60 | -5.45 |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3 | 54,194.46 | 69,911.83 | 15,717.37 | 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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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历次验资及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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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合并财务报表对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资本性支出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如下讨论与分析。本节中如未特殊注明,相关数据均为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货币资金 | 12,697.36 | 4.88% | 10,078.91 | 4.21% | 13,739.56 | 7.0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101.95 | 0.05% |
应收票据 | 66.79 | 0.03% | 130.12 | 0.05% | 2,150.14 | 1.10% |
应收账款 | 75,458.57 | 29.01% | 61,016.10 | 25.50% | 46,250.80 | 23.69% |
应收款项融资 | 11,621.67 | 4.47% | 10,418.61 | 4.35% | - | - |
预付款项 | 2,973.66 | 1.14% | 6,640.42 | 2.77% | 5,058.34 | 2.59% |
其他应收款 | 76.09 | 0.03% | 45.55 | 0.02% | 210.06 | 0.11% |
存货 | 19,357.49 | 7.44% | 21,105.72 | 8.82% | 26,618.73 | 13.64% |
其他流动资产 | 523.94 | 0.20% | 2,492.59 | 1.04% | 939.54 | 0.48% |
流动资产合计 | 122,775.56 | 47.20% | 111,928.01 | 46.77% | 95,069.13 | 48.70% |
固定资产 | 103,520.10 | 39.80% | 92,390.29 | 38.61% | 74,159.15 | 37.99% |
在建工程 | 1,811.56 | 0.70% | 8,515.94 | 3.56% | 1,771.03 | 0.91% |
无形资产 | 18,978.88 | 7.30% | 19,417.83 | 8.11% | 16,990.37 | 8.70% |
长期待摊费用 | 10,068.72 | 3.87% | 5,106.07 | 2.13% | 5,437.81 | 2.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61.00 | 1.06% | 1,837.96 | 0.77% | 1,759.22 | 0.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4.52 | 0.07% | 112.35 | 0.05% | 24.36 | 0.0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7,314.78 | 52.80% | 127,380.43 | 53.23% | 100,141.94 | 51.30% |
资产总计 | 260,090.34 | 100.00% | 239,308.44 | 100.00% | 195,211.07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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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90.34万元,公司资金实力、经营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主要体现在:
(1)公司盈利能力保持稳定,盈余积累逐年增多;(2)公司顺应业务规模扩张的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增资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投入生产用土地厂房及生产设备;(3)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的余额有所增长。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货币资金 | 12,697.36 | 10.34% | 10,078.91 | 9.00% | 13,739.56 | 14.4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101.95 | 0.11% |
应收票据 | 66.79 | 0.05% | 130.12 | 0.12% | 2,150.14 | 2.26% |
应收账款 | 75,458.57 | 61.46% | 61,016.10 | 54.51% | 46,250.80 | 48.65% |
应收款项融资 | 11,621.67 | 9.47% | 10,418.61 | 9.31% | - | - |
预付款项 | 2,973.66 | 2.42% | 6,640.42 | 5.93% | 5,058.34 | 5.32% |
其他应收款 | 76.09 | 0.06% | 45.55 | 0.04% | 210.06 | 0.22% |
存货 | 19,357.49 | 15.77% | 21,105.72 | 18.86% | 26,618.73 | 28.00% |
其他流动资产 | 523.94 | 0.43% | 2,492.59 | 2.23% | 939.54 | 0.99% |
流动资产合计 | 122,775.56 | 100.00% | 111,928.01 | 100.00% | 95,069.13 | 100.00% |
1-1-417
增加14,765.30万元和8,398.59万元。
2020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0,847.54万元,同比增长9.69%,主要原因为下半年国内乘用车市场整体呈现回暖上升的趋势,公司下半年业务量的增长导致期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等流动资产均有所增长。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库存现金 | 14.86 | 0.12% | 6.81 | 0.07% | 20.39 | 0.15% |
银行存款 | 12,682.50 | 99.88% | 10,072.10 | 99.93% | 13,719.18 | 99.85% |
合计 | 12,697.36 | 100.00% | 10,078.91 | 100.00% | 13,739.56 | 100.00%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应收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 - | 2,036.49 | 94.71% |
1-1-418
商业承兑汇票 | 66.79 | 0.57% | 130.12 | 1.23% | 113.66 | 5.29% |
应收款项融资 | 银行承兑汇票 | 11,621.67 | 99.43% | 10,418.61 | 98.77% | - | - |
合计 | 11,688.46 | 100.00% | 10,548.74 | 100.00% | 2,150.14 | 100.00%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应收账款余额 | 79,709.66 | 64,228.47 | 48,685.11 |
减:坏账准备 | 4,251.09 | 3,212.38 | 2,434.31 |
应收账款账面金额 | 75,458.57 | 61,016.10 | 46,250.80 |
1-1-4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46,250.80万元、61,016.10万元和75,458.5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65%、54.51%和61.46%。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较上年末增加14,765.30万元,同比增长
31.92%,主要原因为:(1)子公司宁德振德于2019年四季度开始生产并实现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销售,期末应收账款新增7,789.90万元;(2)子公司郑州君润本期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产销规模有所扩大,业务量增加导致期末应收账款新增3,326.33万元;(3)无锡振华本部模具销售收入增加导致期末应收账款新增2,741.40万元。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较上年末增加14,442.47万元,同比增长
23.67%,主要原因为:(1)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中荣威iM8和名爵MG5两个新车型项目于四季度开始量产,截至2020年底尚未回款;(2)公司下半年销售给上汽大通的模具规模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截至2020年底相关款项尚未回款。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应收账款余额 | 79,709.66 | 64,228.47 | 48,685.11 |
营业收入 | 141,690.14 | 156,948.60 | 152,695.70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6.26% | 40.92% | 31.88% |
业务类别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1-1-420
汽车冲压零部件业务 | 应收账款余额 | 29,962.42 | 33,917.77 | 33,772.78 |
营业收入 | 100,792.33 | 116,071.74 | 125,432.43 |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9.73% | 29.22% | 26.93% |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应收账款余额 | 35,900.00 | 20,695.54 | 12,709.04 |
营业收入(净额法) | 20,645.94 | 19,223.62 | 10,088.46 | |
应收账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73.88% | 107.66% | 125.98% | |
应收加工费余额 | 7,576.88 | 4,734.81 | 1,912.68 | |
应收加工费余额占净额法营业收入的比例 | 36.70% | 24.63% | 18.96% | |
模具业务 | 应收账款金额 | 13,812.80 | 9,335.05 | 2,030.06 |
营业收入 | 12,281.18 | 13,091.72 | 8,500.39 |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2.47% | 71.30% | 23.88% | |
其他 | 应收账款余额 | 34.44 | 280.11 | 173.22 |
营业收入 | 7,970.69 | 8,561.52 | 8,674.43 |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0.43% | 3.27% | 2.00% |
时间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年限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与公司关系 |
1-1-421
时间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年限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与公司关系 |
2020-12-31 | 上汽集团 | 55,002.51 | 1年以内 | 69.00% | 非关联关系 |
上汽通用 | 6,936.04 | 1年以内 | 8.70% | 非关联关系 | |
上海通程 | 2,923.75 | 1年以内 | 3.67% | 非关联关系 | |
上海同舟 | 2,335.43 | 1年以内 | 2.93% | 非关联关系 | |
爱德夏 | 2,332.45 | 1年以内 | 2.93% | 非关联关系 | |
合计 | 69,530.18 | 87.23% |
2019-12-31 | 上汽集团 | 39,011.63 | 1年以内 | 60.74% | 非关联关系 |
上汽通用 | 5,287.09 | 1年以内 | 8.23% | 非关联关系 | |
上海通程 | 3,967.94 | 1年以内 | 6.18% | 非关联关系 | |
爱德夏 | 2,615.61 | 1年以内 | 4.07% | 非关联关系 | |
上海同舟 | 2,441.56 | 1年以内 | 3.80% | 非关联关系 | |
合计 | 53,323.84 | 83.02% |
2018-12-31 | 上汽集团 | 23,667.30 | 1年以内 | 48.62% | 非关联关系 |
1.13 | 1-2年 | 0.0023% | |||
小计 | 23,668.42 | 48.62% | |||
上汽通用 | 5,589.91 | 1年以内 | 11.48% | 非关联关系 | |
上海通程 | 3,212.80 | 1年以内 | 6.60% | 非关联关系 | |
联合汽车 | 2,201.06 | 1年以内 | 4.52% | 非关联关系 | |
上海航发滁州分公司 | 2,199.00 | 1年以内 | 4.51% | 非关联关系 | |
合计 | 36,871.19 | 75.73% |
1-1-422
时间 | 账龄结构 | 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计信用损失率 |
2020-12-31 | 1年以内 | 79,324.41 | 99.86% | 3,966.22 | 5.00% |
1-2年 | 106.11 | 0.13% | 10.61 | 10.00% | |
2-3年 | 6.96 | 0.01% | 2.09 | 30.00% | |
合计 | 79,437.49 | 100.00% | 3,978.92 | 5.01% | |
2019-12-31 | 1年以内 | 64,209.38 | 99.97% | 3,210.47 | 5.00% |
1-2年 | 19.09 | 0.03% | 1.91 | 10.00% | |
合计 | 64,228.47 | 100.00% | 3,212.38 | 5.00% |
时间 | 账龄结构 | 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2018-12-31 | 1年以内 | 48,683.98 | 100.00% | 2,434.20 | 5.00% |
1-2年 | 1.13 | 0.00% | 0.11 | 10.00% | |
合计 | 48,685.11 | 100.00% | 2,434.31 | 5.00% |
时间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2020-12-31 | 北京宝沃 | 272.17 | 272.17 | 100.00% | 生产经营困难,预计款项难以回收 |
可比上市公司名称 |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6个月-1年(含1年)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金鸿顺 | 5% | 10% | 30% | 100% |
1-1-423
华达科技 | 5% | 10% | 30% | 100% | |||
常青股份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
联明股份 | 0% | 5% | 20% | 50% | 100% | ||
发行人 | 5% | 10% | 30% | 100% |
账龄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1年以内 | 2,318.14 | 6,501.82 | 4,814.97 |
1-2年 | 588.92 | 127.86 | 240.75 |
2-3年 | 55.86 | 10.74 | - |
3年以上 | 10.74 | - | 2.63 |
合计 | 2,973.66 | 6,640.42 | 5,058.34 |
供应商名称 | 期末余额 | 款项内容 | 年限 | 占预付款项余额比例 | 与公司关系 |
昆山钣源冲压技术有限公司 | 497.88 | 模具款 | 1年以内 | 16.74% | 无关联关系 |
天健会计师 | 150.94 | 审计费 | 1年以内 | 5.08% | 无关联关系 |
155.66 | 1-2年 | 5.23% |
国泰君安 | 283.02 | 保荐服务费 | 1-2年 | 9.52% | 无关联关系 |
无锡东宇 | 169.18 | 模具款 | 1年以内 | 5.69% | 无关联关系 |
50.30 | 1-2年 | 1.69% |
阴铂诚德精密模具有 | 196.30 | 模具款 | 1年以内 | 6.60% | 无关联关系 |
1-1-424
限公司
合计
合计 | 1,503.28 | 50.55%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89.58 | 51.44 | 223.33 |
减:坏账准备 | 13.49 | 5.89 | 13.27 |
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 | 76.09 | 45.55 | 210.06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押金保证金 | 45.39 | 50.67% | 35.39 | 68.80% | 213.80 | 95.73% |
备用金 | 5.00 | 5.58% | 5.43 | 10.56% | 9.32 | 4.17% |
其他 | 39.19 | 43.75% | 10.62 | 20.64% | 0.21 | 0.09% |
合计 | 89.58 | 100.00% | 51.44 | 100.00% | 223.33 | 100.00% |
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年限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 与公司关系 |
武汉市江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 押金保证金 | 19.79 | 1-2年 | 22.09% | 非关联关系 |
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其他 | 14.98 | 1年以内 | 16.72% | 非关联关系 |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 | 其他 | 11.49 | 1年以内 | 12.83% | 非关联关系 |
河南恒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0.00 | 2-3年 | 11.16% | 非关联关系 |
河南汇润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0.00 | 1年以内 | 11.16% | 非关联关系 |
1-1-425
合计 | 66.26 | 73.97%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原材料 | 9,121.31 | 41.72% | 10,804.76 | 48.05% | 13,924.44 | 49.58% |
在产品 | 4,346.21 | 19.88% | 3,943.92 | 17.54% | 5,218.97 | 18.58% |
库存商品 | 7,379.40 | 33.75% | 6,751.65 | 30.03% | 7,819.07 | 27.84% |
委托加工物资 | 870.16 | 3.98% | 682.96 | 3.04% | 845.07 | 3.01% |
周转材料 | 16.27 | 0.07% | 16.80 | 0.07% | 14.83 | 0.05% |
发出商品 | 130.00 | 0.59% | 284.67 | 1.27% | 262.70 | 0.94% |
余额合计 | 21,863.35 | 100.00% | 22,484.76 | 100.00% | 28,085.07 | 100.00% |
减值准备 | 2,505.86 | 11.46% | 1,379.04 | 6.13% | 1,466.34 | 5.22% |
净额合计 | 19,357.49 | 88.54% | 21,105.72 | 93.87% | 26,618.73 | 94.78% |
1-1-426
提前约6个月。公司需要储备足够的安全库存保证按照客户的要求生产和供货。2019年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3,119.68万元,同比下降
22.40%,主要原因为受下游汽车行业持续低迷影响,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减少原材料采购规模导致。2020年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减少1,683.45万元,同比降低
15.58%,主要原因为公司考虑到春节放假及疫情波动等因素,于当年底对部分产品进行提前预备生产。
②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账面余额分别为5,218.97万元、3,943.92万元和4,346.21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8.58%、17.54%和19.88%。
2019年末,公司的在产品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减少1,275.05万元,主要原因为:(1)2019年子公司无锡方园的部分模具在产品生产完毕后转入库存商品,同时新增车型项目减少,无锡方园新增模具订单有所减少,期末模具在产品规模大幅下降;(2)受下游整车市场下滑的影响,整车制造商采购计划有所减少,公司期末汽车零部件在产品规模有所下降。
2020年末,公司的在产品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增加402.29万元,主要原因为下半年国内乘用车市场整体呈现出回暖上升的趋势,年末订单量增长以及预备生产导致期末在产品规模有所增长。
③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7,819.07万元、6,751.65万元和7,379.40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7.84%、30.03%和33.75%。
2019年末,公司库存商品期末余额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受下游整车市场下滑影响,公司汽车零部件产销规模及备货量有所下降。
2020年末,公司的库存商品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增加627.75万元,主要原因为下半年国内乘用车市场整体呈现出回暖上升的趋势,年末订单量增长以及预备生产导致期末库存商品规模有所增长。
④委托加工物资
1-1-4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分别为845.07万元、682.96万元和
870.16万元,分别占当期存货金额的3.01%、3.04%和3.98%,公司的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报告期内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余额总体保持稳定。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存货实际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直接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以及需进一步加工的原材料、在产品按生产完成后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对于账面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跌价;同时,公司对于部分长期呆滞以及报废的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项目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2020-12-31 | 原材料 | 9,121.31 | 806.19 | 8,315.12 |
在产品 | 4,346.21 | 265.20 | 4,081.02 | |
库存商品 | 7,379.40 | 1,328.01 | 6,051.39 | |
委托加工物资 | 870.16 | - | 870.16 | |
周转材料 | 16.27 | - | 16.27 | |
发出商品 | 130.00 | 106.46 | 23.54 | |
合计 | 21,863.35 | 2,505.86 | 19,357.49 |
2019-12-31 | 原材料 | 10,804.76 | 562.18 | 10,242.58 |
在产品 | 3,943.92 | 259.01 | 3,684.91 | |
库存商品 | 6,751.65 | 557.85 | 6,193.80 | |
委托加工物资 | 682.96 | - | 682.96 | |
周转材料 | 16.80 | - | 16.80 | |
发出商品 | 284.67 | - | 284.67 | |
合计 | 22,484.76 | 1,379.04 | 21,105.72 |
2018-12-31 | 原材料 | 13,924.44 | 214.78 | 13,709.66 |
在产品 | 5,218.97 | 241.71 | 4,977.26 | |
库存商品 | 7,819.07 | 1,009.85 | 6,809.21 | |
委托加工物资 | 845.07 | - | 845.07 | |
周转材料 | 14.83 | - | 14.83 |
1-1-428
发出商品 | 262.70 | - | 262.70 |
合计 | 28,085.07 | 1,466.34 | 26,618.73 |
可比公司名称 | 时间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计提比例 |
金鸿顺 | 2020-12-31 | 32,397.14 | 4,613.55 | 27,783.59 | 14.24% |
2019-12-31 | 33,605.48 | 4,637.33 | 28,968.15 | 13.80% | |
2018-12-31 | 45,645.83 | 1,042.16 | 44,603.67 | 2.28% |
华达科技 | 2020-12-31 | 109,552.80 | 8,065.88 | 101,486.91 | 7.36% |
2019-12-31 | 102,384.19 | 7,201.56 | 95,182.63 | 7.03% | |
2018-12-31 | 118,462.63 | 5,761.43 | 112,701.21 | 4.86% |
常青股份 | 2020-12-31 | 39,846.75 | 1,797.19 | 38,049.56 | 4.51% |
2019-12-31 | 31,185.61 | 2,031.27 | 29,154.34 | 6.51% | |
2018-12-31 | 27,402.08 | 1,843.97 | 25,558.11 | 6.73% |
联明股份 | 2020-12-31 | 28,744.84 | 302.63 | 28,442.21 | 1.05% |
2019-12-31 | 31,176.30 | 313.37 | 30,862.93 | 1.01% | |
2018-12-31 | 33,096.15 | 163.59 | 32,932.56 | 0.49% |
本公司 | 2020-12-31 | 21,863.35 | 2,505.86 | 19,357.49 | 11.46% |
2019-12-31 | 22,484.76 | 1,379.04 | 21,105.72 | 6.13% | |
2018-12-31 | 28,085.07 | 1,466.34 | 26,618.73 | 5.22% |
1-1-429
计提比例。2019年,可比公司金鸿顺由于其产品售价下降、成本上升、模具开发进度放缓等原因导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根据自身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现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充分,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固定资产 | 103,520.10 | 75.39% | 92,390.29 | 72.53% | 74,159.15 | 74.05% |
在建工程 | 1,811.56 | 1.32% | 8,515.94 | 6.69% | 1,771.03 | 1.77% |
无形资产 | 18,978.88 | 13.82% | 19,417.83 | 15.24% | 16,990.37 | 16.97% |
长期待摊费用 | 10,068.72 | 7.33% | 5,106.07 | 4.01% | 5,437.81 | 5.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61.00 | 2.01% | 1,837.96 | 1.44% | 1,759.22 | 1.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4.52 | 0.13% | 112.35 | 0.09% | 24.36 | 0.0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7,314.78 | 100.00% | 127,380.43 | 100.00% | 100,141.94 | 100.00% |
时间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 | 净值 | 净值占比 |
2020-12-31 | 房屋及建筑物 | 58,259.47 | 10,483.94 | - | 47,775.53 | 46.15% |
机器设备 | 79,051.45 | 24,218.40 | - | 54,833.05 | 52.97%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1,759.13 | 1,223.54 | - | 535.59 | 0.52% | |
运输设备 | 1,141.59 | 765.66 | - | 375.93 | 0.36% | |
合计 | 140,211.63 | 36,691.53 | - | 103,520.10 | 100.00% |
2019-12-31 | 房屋及建筑物 | 53,786.74 | 7,802.79 | - | 45,983.95 | 49.77% |
1-1-430
机器设备 | 63,762.13 | 18,246.84 | - | 45,515.28 | 49.26%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1,654.44 | 952.36 | - | 702.08 | 0.76% |
运输设备 | 1,111.28 | 922.31 | - | 188.98 | 0.20% |
合计 | 120,314.59 | 27,924.30 | - | 92,390.29 | 100.00% |
2018-12-31 | 房屋及建筑物 | 42,401.04 | 5,587.86 | - | 36,813.18 | 49.64% |
机器设备 | 49,686.95 | 13,332.20 | - | 36,354.74 | 49.02%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1,439.23 | 693.31 | - | 745.92 | 1.01% | |
运输设备 | 1,078.88 | 833.57 | - | 245.31 | 0.33% | |
合计 | 94,606.10 | 20,446.95 | - | 74,159.15 | 100.00% |
项目 | 期初金额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期末金额 |
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 | 1,436.78 | 782.27 | 1,934.94 | - | 284.10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 | - | 110.49 | - | - | 110.49 |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 | 147.44 | - | - | 147.44 |
其他机器设备安装工程 | 1,881.04 | 1,481.69 | 2,127.80 | 5.92 | 1,229.00 |
合计 | 3,317.81 | 2,521.88 | 4,062.74 | 5.92 | 1,771.03 |
1-1-431
②2019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金额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期末金额 |
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 | 284.10 | 5.75 | 289.85 | - | - |
新增焊接设备以补充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 | - | 3,955.55 | - | - | 3,955.55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 | 110.49 | 15,562.25 | 15,650.38 | - | 22.36 |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147.44 | 1,654.61 | - | - | 1,802.05 |
无锡汽车产业园技术改造项目 | - | 233.69 | - | - | 233.69 |
其他机器设备安装工程 | 1,229.00 | 2,532.01 | 1,180.37 | 78.35 | 2,502.29 |
合计 | 1,771.03 | 23,943.86 | 17,120.60 | 78.35 | 8,515.94 |
项目 | 期初金额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期末金额 |
新增焊接设备以补充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 | 3,955.55 | 1,593.77 | 4,737.82 | 339.57 | 471.93 |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1,802.05 | 2,689.02 | 4,491.07 | - | - |
无锡汽车产业园技术改造项目 | 233.69 | 66.27 | - | - | 299.96 |
宁德扩充产能项目 | - | 485.25 | - | - | 485.25 |
其他机器设备安装工程 | 2,524.65 | 4,919.03 | 6,879.69 | 9.57 | 554.42 |
合计 | 8,515.94 | 9,753.35 | 16,108.58 | 349.15 | 1,811.56 |
时间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摊销 | 减值 | 净值 | 净值占比 |
2020-12-31 | 土地使用权 | 20,436.60 | 1,700.21 | - | 18,736.39 | 98.72% |
1-1-432
软件 | 1,009.45 | 766.96 | - | 242.49 | 1.28% |
合计 | 21,446.04 | 2,467.17 | - | 18,978.88 | 100.00% |
2019-12-31 | 土地使用权 | 20,436.60 | 1,292.07 | - | 19,144.53 | 98.59% |
软件 | 903.43 | 630.12 | - | 273.31 | 1.41% | |
合计 | 21,340.02 | 1,922.19 | - | 19,417.83 | 100.00% |
2018-12-31 | 土地使用权 | 17,525.50 | 898.15 | - | 16,627.35 | 97.86% |
软件 | 849.09 | 486.07 | - | 363.02 | 2.14% | |
合计 | 18,374.59 | 1,384.23 | - | 16,990.37 | 100.00%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模具等工装 | 8,233.68 | 3,124.25 | 3,434.82 |
推车、料箱 | 1,471.95 | 1,591.61 | 1,548.76 |
其他 | 363.09 | 390.21 | 454.23 |
合计 | 10,068.72 | 5,106.07 | 5,437.81 |
1-1-433
本。2019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减少331.74万元,同比下降6.10%,主要系受下游整车市场下滑、新增车型项目减少的影响,本期达到PPAP状态转入长期待摊的模具规模较前一年有所下降,本期末模具账面金额较上年末下降了
310.57万元。
2020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增加4,962.6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
97.19%,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与上汽大通之间新增结算了SV63项目(大通V90)配套模具,由于项目总金额较大且根据约定上汽大通直接支付模具价格的30%,公司将不予支付的部分纳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导致当年计入长期待摊的金额大幅增加。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资产减值准备 | 1,318.20 | 846.16 | 700.27 |
递延收益 | 1,537.98 | 1,296.78 | 1,337.95 |
可抵扣亏损 | 323.86 | 247.90 | 366.30 |
其他 | 847.37 | 421.33 | 278.36 |
小计 | 4,027.41 | 2,812.17 | 2,682.8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1,266.41 | 974.22 | 923.66 |
抵销后余额 | 2,761.00 | 1,837.96 | 1,759.22 |
1-1-434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坏账准备 | 4,268.10 | 63.01% | 3,225.12 | 70.05% | 2,453.57 | 62.59% |
其中:应收账款 | 4,251.09 | 62.76% | 3,212.38 | 69.77% | 2,434.31 | 62.10% |
应收票据 | 3.52 | 0.05% | 6.85 | 0.15% | 5.98 | 0.15% |
其他应收款 | 13.49 | 0.20% | 5.89 | 0.13% | 13.27 | 0.34% |
存货跌价准备 | 2,505.86 | 36.99% | 1,379.04 | 29.95% | 1,466.34 | 37.41% |
合计 | 6,773.96 | 100.00% | 4,604.16 | 100.00% | 3,919.91 | 100.00%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短期借款 | 42,052.51 | 29.28% | 47,061.55 | 35.28% | 43,000.00 | 43.06% |
应付票据 | - | - | 2,000.00 | 1.50% | - | - |
应付账款 | 83,552.07 | 58.17% | 66,213.99 | 49.64% | 42,917.44 | 42.97% |
预收款项 | - | - | 1,072.97 | 0.80% | 617.03 | 0.62% |
合同负债 | 360.90 | 0.25% |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30.61 | 1.76% | 2,617.18 | 1.96% | 2,443.91 | 2.45% |
应交税费 | 2,513.37 | 1.75% | 1,564.41 | 1.17% | 2,603.08 | 2.61% |
其他应付款 | 248.42 | 0.17% | 264.76 | 0.20% | 291.42 | 0.2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01.16 | 0.56% | 600.87 | 0.45%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0.52 | 0.00%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2,059.57 | 91.95% | 121,395.72 | 91.01% | 91,872.89 | 91.99% |
长期借款 | 3,605.23 | 2.51% | 4,406.39 | 3.30% | - | - |
递延收益 | 7,959.33 | 5.54% | 7,125.28 | 5.34% | 7,345.63 | 7.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457.55 | 0.34% | 649.54 | 0.6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564.56 | 8.05% | 11,989.21 | 8.99% | 7,995.17 | 8.01% |
负债合计 | 143,624.13 | 100.00% | 133,384.93 | 100.00% | 99,868.06 | 100.00% |
1-1-435
相匹配。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短期借款 | 42,052.51 | 31.84% | 47,061.55 | 38.77% | 43,000.00 | 46.80% |
应付票据 | - | - | 2,000.00 | 1.65% | - | - |
应付账款 | 83,552.07 | 63.27% | 66,213.99 | 54.54% | 42,917.44 | 46.71% |
预收款项 | - | - | 1,072.97 | 0.88% | 617.03 | 0.67% |
合同负债 | 360.90 | 0.27% |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30.61 | 1.92% | 2,617.18 | 2.16% | 2,443.91 | 2.66% |
应交税费 | 2,513.37 | 1.90% | 1,564.41 | 1.29% | 2,603.08 | 2.83% |
其他应付款 | 248.42 | 0.19% | 264.76 | 0.22% | 291.42 | 0.3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01.16 | 0.61% | 600.87 | 0.49%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0.52 | 0.00%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2,059.57 | 100.00% | 121,395.72 | 100.00% | 91,872.89 | 100.00% |
借款类别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保证借款 | 13,016.24 | 16,020.95 | 13,000.00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29,036.27 | 31,040.59 | 30,000.00 |
合计 | 42,052.51 | 47,061.55 | 43,000.00 |
1-1-436
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43,000.00万元、47,061.55万元和42,052.5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6.80%、38.77%和31.84%。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规模较大,且随着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公司根据自身偿债能力,灵活选择筹资方式,为了降低融资成本,更多地采用短期借款筹集资金,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处于较高水平。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类型 | 期初余额 | 当年出票金额 | 当年到期金额 | 期末余额 |
2018年 | 银行承兑汇票 | - | 4,000.00 | 4,000.00 | - |
2019年 | 银行承兑汇票 | - | 7,000.00 | 5,000.00 | 2,000.00 |
2020年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 | - | 2,000.00 | - |
款项性质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钢材款 | 15,076.23 | 18.04 | 9,938.26 | 15.01 | 7,324.18 | 17.07 |
外购冲压件款 | 8,923.06 | 10.68 | 8,797.27 | 13.29 | 7,001.48 | 16.31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款(注) | 35,945.57 | 43.02 | 24,056.76 | 36.33 | 14,995.93 | 34.94 |
长期资产款 | 11,927.30 | 14.28 | 13,665.08 | 20.64 | 5,068.18 | 11.81 |
费用款 | 1,942.14 | 2.32 | 1,536.94 | 2.32 | 1,311.61 | 3.06 |
模具款 | 2,140.99 | 2.56 | 2,454.31 | 3.70 | 2,186.43 | 5.09 |
其他材料款 | 7,596.79 | 9.10 | 5,765.38 | 8.71 | 5,029.63 | 11.72 |
合计 | 83,552.08 | 100.00 | 66,213.99 | 100.00 | 42,917.44 | 100.00 |
1-1-437
应商的应付账款按“总额法”核算,各期末应付账款中包含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和标准件的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42,917.44万元、66,213.99万元和83,552.0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6.71%、54.54%和58.17%,主要为材料款、外购冲压件款和长期资产款。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规模与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相适应。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供应商名称 | 期末余额 | 年限 | 占应付账款总额比例 | 与公司关系 |
2020-12-31 | 上海福然德 | 5,439.31 | 1年以内 | 6.51% | 非关联企业 |
上海奥特博格 | 4,390.84 | 1年以内 | 5.26% | 非关联企业 | |
715.98 | 1-2年 | 0.86% | |||
上汽大众 | 4,469.97 | 1年以内 | 5.35% | 非关联企业 | |
溧阳力士 | 4,224.87 | 1年以内 | 5.06% | 非关联企业 | |
无锡金洪涛 | 3,771.10 | 1年以内 | 4.51% | 非关联企业 | |
2.67 | 1-2年 | 0.01% | |||
合计 | 23,014.74 | 27.55% |
2019-12-31 | 上海奥特博格 | 5,073.80 | 1年以内 | 7.66% | 非关联企业 |
无锡金洪涛 | 4,110.01 | 1年以内 | 6.21% | 非关联企业 | |
上汽大众 | 3,696.11 | 1年以内 | 5.58% | 非关联企业 | |
溧阳力士 | 3,646.06 | 1年以内 | 5.51% | 非关联企业 | |
江苏北人 | 2,212.25 | 1年以内 | 3.34% | 非关联企业 | |
合计 | 18,738.23 | 28.30% |
2018-12-31 | 上海福然德 | 3,544.28 | 1年以内 | 8.26% | 非关联企业 |
上海奥特博格 | 3,161.27 | 1年以内 | 7.37% | 非关联企业 | |
溧阳力士 | 1,995.16 | 1年以内 | 4.65% | 非关联企业 | |
仪征明发 | 1,839.16 | 1年以内 | 4.29% | 非关联企业 | |
上海宝陆 | 1,232.20 | 1年以内 | 2.87% | 非关联企业 | |
合计 | 11,772.07 | 27.43% |
1-1-438
元和2,530.6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66%、2.16%和1.92%,主要为已计提未发放的工资、奖金和津贴及社会保险费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基本保持稳定。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增值税 | 586.07 | 1,185.79 | 2,027.67 |
企业所得税 | 1,585.46 | 70.13 | 132.93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4.47 | 15.55 | 14.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16 | 81.62 | 162.04 |
教育费附加 | 17.64 | 34.98 | 69.45 |
地方教育附加 | 11.76 | 23.32 | 46.30 |
房产税 | 162.29 | 104.98 | 78.62 |
印花税 | 15.25 | 17.29 | 35.94 |
土地使用税 | 79.27 | 30.75 | 35.98 |
合计 | 2,513.37 | 1,564.41 | 2,603.08 |
1-1-439
末应交所得税无抵减部分,因此金额较大幅增加。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应付利息 | - | - | 57.15 |
其他应付款 | 248.42 | 264.76 | 234.27 |
合计 | 248.42 | 264.76 | 291.42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押金保证金 | 124.19 | 155.10 | 155.10 |
应付暂收款 | 8.27 | 41.35 | 4.66 |
其他 | 115.97 | 68.30 | 74.50 |
1-1-440
合计 | 248.42 | 264.76 | 234.27 |
供应商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年限 | 占其他应付款总额比例 | 与公司关系 |
杨思源 | 计提工伤赔付 | 64.42 | 1年以内 | 25.93% | 非关联关系 |
常州同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50.00 | 1年以内 | 20.13% | 非关联关系 |
湖州鼎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0.00 | 3年以上 | 8.05% | 非关联关系 |
无锡和力炉料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6.95 | 2-3年 | 6.82% | 非关联关系 |
武汉嘉拓工贸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5.00 | 3年以上 | 6.04% | 非关联关系 |
合计 | 166.37 | 66.97%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长期借款 | 3,605.23 | 4,406.39 | - |
递延收益 | 7,959.33 | 7,125.28 | 7,345.6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457.55 | 649.5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564.56 | 11,989.21 | 7,995.17 |
1-1-441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长期借款 | 3,605.23 | 4,406.39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01.16 | 600.87 | - |
合计 | 4,406.39 | 5,007.26 | - |
序号 | 补助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1 | 装修基础设施等补助 | 3,698.38 | 3,944.93 | 4,191.49 |
2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563.56 | 601.13 | 638.70 |
3 | 技术改造项目 | 115.80 | 135.10 | 154.40 |
4 | 年产量60万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扶持资金 | 3,139.57 | 1,937.42 | 1,977.37 |
5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 | 161.77 | 184.97 | 208.18 |
6 | 汽车产业补助资金 | 139.50 | 157.50 | 175.50 |
7 | 2019年度无锡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 140.76 | 164.22 | - |
合计 | 7,959.33 | 7,125.28 | 7,345.63 |
1-1-442
年限20年进行摊销。
②根据锡滨委发[2014]66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锡经济开发区入驻工业项目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已入驻无锡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凡是符合上述意见要求的,由相关部门以补助的形式返还之前已缴纳的部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已收到基础建设补助款751.41万元,该项补助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按照补助对应的房屋建筑物设施按照折旧年限20年进行摊销。
③根据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财政局共同出具的《关于下达2018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指标的通知》(锡经信综合﹝2018〕12号、锡财工贸﹝2018〕40号)文件规定,公司已于2018年10月收到项目专项资金
193.00万元,该项补助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以补助项目下主要资产的折旧年限年为摊销期限。
④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上汽集团乘用车郑州分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之约定,郑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对郑州君润购买土地实际支付的价款超出20万元/亩的部分予以现金补偿。据测算,公司下属子公司郑州君润所购买的生产用地(土地证号:豫(2018)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11287号)面积为66,755.58平方米,实际支付的土地款超出部分为1,997.34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8月收到,郑州君润以补助相关的土地的摊销年限50年为摊销期限;另外,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河南省机器人“十百千”示范应用倍增工程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豫工信装[2018]98号),公司下属子公司郑州君润的“年产量60万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于2020年共收到1,285.5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该补助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郑州君润按照补助所对应的项目资产的折旧年限为摊销期限。
⑤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和财政局共同出具的《关于拨付2017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武经开经[2018]25号),公司下属子公司武汉恒升祥于2017年11月收到项目专项资金
337.90万元,该项补助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武汉恒升祥以补助项目下主要资产的折旧年限年为摊销期限。
1-1-443
⑥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下达2017年度我市汽车产业奖补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8]728号)文件规定,公司下属子公司郑州君润已于2018年12月收到上述汽车产业财务补贴180万元,该项补助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郑州君润以补助项目下主要资产的折旧年限年为摊销期限。
⑦根据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锡市财政局共同出具的《关于下达2019年度无锡市重点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指标的通知》(锡工信综合﹝2019〕5号、锡财工贸﹝2019〕31号)文件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8月收到项目专项资金174.00万元,该项补助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以补助项目下主要资产的折旧年限年为摊销期限。
⑧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共同出具的《关于印发2020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9〕207号)的文件规定,公司已于2020年6月收到项目专项资金289.00万元,该项补助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以补助项目下主要资产的折旧年限年为摊销期限。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及抵消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差异 | 1,266.41 | 1,431.76 | 1,573.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1,266.41 | 974.22 | 923.66 |
抵消后余额 | - | 457.55 | 649.54 |
1-1-444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及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流动比率(倍) | 0.93 | 0.92 | 1.03 |
速动比率(倍) | 0.78 | 0.75 | 0.7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0.04% | 43.88% | 43.17%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5.22% | 55.74% | 51.16%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8,265.04 | 26,193.14 | 22,782.26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6.54 | 7.01 | 6.67 |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流动比率(倍) | 华达科技 | 1.54 | 1.49 | 1.45 |
金鸿顺 | 4.84 | 2.53 | 2.61 | |
常青股份 | 1.04 | 1.02 | 1.31 | |
联明股份 | 2.39 | 2.13 | 1.90 | |
平均 | 2.45 | 1.79 | 1.82 | |
本公司 | 0.93 | 0.92 | 1.03 | |
速动比率(倍) | 华达科技 | 1.06 | 0.97 | 0.86 |
金鸿顺 | 3.21 | 1.71 | 1.59 | |
常青股份 | 0.80 | 0.85 | 1.07 | |
联明股份 | 1.77 | 1.50 | 1.32 | |
平均 | 1.71 | 1.26 | 1.21 | |
本公司 | 0.78 | 0.75 | 0.75 |
1-1-445
合并资产负债率(%) | 华达科技 | 42.18 | 39.99 | 41.66 |
金鸿顺 | 14.59 | 25.91 | 30.64 | |
常青股份 | 51.33 | 53.92 | 41.97 | |
联明股份 | 28.18 | 32.16 | 36.66 | |
平均 | 34.07 | 37.99 | 37.73 | |
本公司 | 55.22 | 55.74 | 51.16 |
1-1-446
月31日,公司持有的金融机构授信总额为91,000.00万元,授信额度进一步增强,其中尚未使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44,600.00万元,额度较为宽裕。公司将继续巩固与现有合作银行的良好业务关系,积极拓展提升公司的信用额度。公司还会根据未来生产经营需求,有计划地向银行申请新的授信额度,充分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
(3)借助公司上市契机,以多元化融资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作为拟上市公司,未来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采取发行可转债、公开/非公开发行股份、配股、可转债等股权类再融资方式以及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中长期直接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为公司开展运营及实现战略布局提供较为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本次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明显下降,偿债风险将大幅降低,财务结构将显著改善。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指标名称 | 分类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公司整体 | 1.97 | 2.78 | 3.03 |
剔除应收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款项 | 2.77 | 3.56 | 3.50 |
存货周转率 | 公司整体 | 5.36 | 4.93 | 5.26 |
1-1-447
名爵MG5两个新车型项目于四季度开始量产、截至2020年底尚未收到回款,以及下半年销售给上汽大通的模具规模大幅增长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一年末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主要客户的回款周期相吻合。
(2)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指标 | 公司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华达科技 | 4.64 | 5.21 | 6.28 |
金鸿顺 | 2.23 | 3.11 | 4.14 | |
常青股份 | 7.05 | 7.56 | 7.89 | |
联明股份 | 3.83 | 3.89 | 3.63 | |
平均 | 4.44 | 4.94 | 5.48 | |
本公司 | 1.97 | 2.78 | 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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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
项目 | 可比公司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存货周转率 | 华达科技 | 3.25 | 3.17 | 3.04 |
金鸿顺 | 1.24 | 1.72 | 1.99 | |
常青股份 | 5.41 | 5.16 | 5.54 | |
联明股份 | 2.35 | 2.48 | 2.83 | |
平均 | 3.06 | 3.13 | 3.35 | |
发行人 | 5.06 | 4.93 | 5.26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141,690.14 | 156,948.60 | 152,695.70 |
营业利润 | 12,269.61 | 12,575.35 | 10,958.98 |
利润总额 | 12,604.35 | 13,048.10 | 10,926.04 |
净利润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9,766.29 | 9,797.42 | 8,860.65 |
1-1-449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133,719.45 | 94.37 | 148,387.08 | 94.55 | 144,021.27 | 94.32 |
其他业务收入 | 7,970.69 | 5.63 | 8,561.52 | 5.45 | 8,674.43 | 5.68 |
合计 | 141,690.14 | 100.00 | 156,948.60 | 100.00 | 152,695.70 | 100.00 |
产品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冲压零部件业务 | 100,792.33 | 75.38 | 116,071.74 | 78.22 | 125,432.43 | 87.09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20,645.94 | 15.44 | 19,223.62 | 12.96 | 10,088.46 | 7.00 |
模具业务 | 12,281.18 | 9.18 | 13,091.72 | 8.82 | 8,500.39 | 5.90 |
合计 | 133,719.45 | 100.00 | 148,387.08 | 100.00 | 144,021.27 | 100.00 |
1-1-450
产品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销量 | 单价 | 金额 | 销量 | 单价 | 金额 | 销量 | 单价 | 金额 | |
车身零部件 | 9,197.18 | 10.05 | 92,468.27 | 10,306.41 | 10.41 | 107,258.58 | 11,000.36 | 10.35 | 113,906.64 |
电气设备零部件 | 693.38 | 4.23 | 2,930.33 | 659.46 | 6.13 | 4,040.98 | 550.06 | 9.27 | 5,096.68 |
底盘零部件 | 181.21 | 8.98 | 1,626.82 | 183.01 | 7.17 | 1,312.94 | 320.98 | 8.22 | 2,639.75 |
其它零部件 | 444.86 | 8.47 | 3,766.91 | 421.33 | 8.21 | 3,459.92 | 586.36 | 6.46 | 3,789.36 |
合计 | 10,516.62 | 9.58 | 100,792.33 | 11,570.20 | 10.03 | 116,071.74 | 12,457.75 | 10.07 | 125,432.43 |
1-1-451
2019年,公司底盘零部件销售金额下降较多,主要原因为:(1)雪佛兰科沃兹及凯迪拉克XT5销量减少,导致底盘零部件销售数量下降75.10万件;
(2)底盘零部件中单价较高的总成件数量较2018年有所下降,导致销售均价下滑。
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按产品类型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元/件、万元
产品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销量 | 单价 | 金额 | 销量 | 单价 | 金额 | 销量 | 单价 | 金额 | |
车身总成件 (分拼加工后) | 1,302.85 | 15.85 | 20,645.94 | 1,154.76 | 16.65 | 19,223.62 | 622.41 | 16.21 | 10,088.46 |
-郑州工厂 | 1,034.97 | 15.41 | 15,952.89 | 1,097.86 | 16.54 | 18,155.34 | 622.41 | 16.21 | 10,088.46 |
-宁德工厂 | 267.88 | 17.52 | 4,693.05 | 56.90 | 18.77 | 1,068.28 | - | - | - |
合计 | 1,302.85 | 15.85 | 20,645.94 | 1,154.76 | 16.65 | 19,223.62 | 622.41 | 16.21 | 10,088.46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郑州工厂产量(台套) | 262,566 | 289,634 | 177,470 |
宁德工厂产量(台套) | 71,759 | 14,620 | - |
1-1-452
合计产量(辆) | 334,325 | 304,254 | 177,470 |
上汽乘用车总产量(辆) | 640,811 | 654,281 | 711,140 |
份额 | 52.17% | 46.50% | 24.96%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收入(万元) | 20,645.94 | 19,223.62 | 10,088.46 |
产品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销量 | 单价 | 金额 | 销量 | 单价 | 金额 | 销量 | 单价 | 金额 | |
冲压模具 | 1,179 | 5.53 | 6,517.28 | 647 | 14.13 | 9,139.82 | 343 | 18.51 | 6,351.97 |
检具 | 558 | 5.96 | 3,328.20 | 402 | 2.61 | 1,048.66 | 201 | 1.90 | 381.72 |
夹具 | 701 | 3.47 | 2,435.71 | 652 | 4.45 | 2,903.23 | 392 | 4.51 | 1,766.70 |
合计 | 2,438 | - | 12,281.18 | 1,701 | - | 13,091.72 | 936 | - | 8,500.39 |
1-1-453
2019年度,公司冲压模具销售数量及金额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为当期几个规模较大的冲压零部件项目实现销售,由于其所含冲压件品种较多,因此对应的冲压模具数量及规模较大;公司夹具销售数量和金额进一步增加,主要原因为随着宁德工厂投产新车型项目的承接以及郑州君润分拼总成业务加工车型项目的不断增多,当年为分拼总成加工项目开发的对外模具销售较多。上述两个因素导致当年检具销售金额及数量增加。
2020年度,公司冲压模具的销售总额和单价下降较多,主要原因为当期公司与上汽大通结算的模具较多,根据约定上汽大通直接支付模具价格的30%,导致冲压模具的销售单价偏低。
(2)主营业务收入客户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客户类型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整车制造商 | 55,904.53 | 41.81 | 83,002.88 | 55.94 | 78,306.37 | 54.37 |
零部件供应商 | 77,813.15 | 58.19 | 65,374.00 | 44.06 | 65,557.45 | 45.52 |
其他 | 1.77 | 0.00 | 10.21 | 0.01 | 157.46 | 0.11 |
合计 | 133,719.45 | 100.00 | 148,387.08 | 100.00 | 144,021.27 | 100.00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华东 | 87,409.89 | 65.37 | 94,647.96 | 63.78 | 99,514.31 | 69.10 |
华中 | 43,645.16 | 32.64 | 49,933.01 | 33.65 | 41,830.03 | 29.04 |
华南 | 1,603.31 | 1.20 | 258.37 | 0.17 | 94.93 | 0.07 |
东北 | 677.07 | 0.51 | 917.29 | 0.62 | 1,191.21 | 0.83 |
西南 | 239.09 | 0.18 | 56.49 | 0.04 | 112.74 | 0.08 |
海外 | 86.57 | 0.06 | 33.64 | 0.02 | 12.34 | 0.01 |
华北 | 58.37 | 0.04 | 2,540.32 | 1.71 | 1,265.73 | 0.88 |
合计 | 133,719.45 | 100.00 | 148,387.08 | 100.00 | 144,021.27 | 100.00 |
1-1-454
公司报告期内华东和华中地区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98.14%、97.44%和
94.46%,客户区域集中度较高,主要是因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通常围绕整车制造商所在区域选址布局,目前公司生产基地主要位于无锡、武汉和郑州。
(4)主营业务收入分季节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的收入季节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期 间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一季度 | 18,000.01 | 13.46% | 33,753.66 | 22.75% | 36,439.15 | 25.30% |
二季度 | 34,133.53 | 25.53% | 33,378.88 | 22.49% | 37,278.61 | 25.88% |
三季度 | 35,409.74 | 26.48% | 37,137.04 | 25.03% | 33,606.31 | 23.33% |
四季度 | 46,176.17 | 34.53% | 44,117.50 | 29.73% | 36,697.20 | 25.49% |
合 计 | 133,719.45 | 100.00% | 148,387.08 | 100.00% | 144,021.27 | 100.00%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边角料销售 | 7,191.86 | 7,221.89 | 6,274.85 |
原材料处置 | 773.96 | 1,135.98 | 2,378.95 |
其他 | 4.87 | 203.65 | 20.62 |
合计 | 7,970.69 | 8,561.52 | 8,674.43 |
1-1-455
元、7,221.89万元和7,191.86万元,收入的变化主要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重量以及废钢市场价格所决定。
1)边角料销售明细情况公司边角料主要为废钢。报告期内,公司边角料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边角料销售收入(万元) | 7,191.86 | 7,221.89 | 6,274.85 |
边角料重量(吨) | 32,696.97 | 36,638.84 | 37,018.63 |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 2,199.55 | 1,971.10 | 1,695.05 |
时间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占比 |
2020年度 | 常州同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5,194.26 | 72.22% |
武汉嘉拓工贸有限公司 | 543.63 | 7.56% | |
武汉嵩悦实业有限公司 | 498.79 | 6.94% | |
无锡市申宇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495.27 | 6.89% | |
湖州鼎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57.68 | 3.58% | |
合计 | 6,989.63 | 97.19% | |
2019年度 | 无锡市申宇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5,464.03 | 75.66% |
无锡和力炉料有限公司 | 545.66 | 7.56% | |
武汉嵩悦实业有限公司 | 475.06 | 6.58% | |
武汉嘉拓工贸有限公司 | 426.98 | 5.91% | |
湖州鼎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85.76 | 2.57% | |
合计 | 7,097.49 | 98.28% | |
2018年度 | 无锡市申宇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4,550.28 | 72.52% |
武汉嘉拓工贸有限公司 | 619.16 | 9.87% | |
无锡和力炉料有限公司 | 298.08 | 4.75% | |
武汉嵩悦实业有限公司 | 293.46 | 4.68% | |
湖州鼎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06.16 | 3.29% | |
合计 | 5,967.14 | 95.10% |
1-1-456
2)边角料的产生、销售和内控管理情况
①边角料废钢由冲压环节产生,经归集后对外销售
公司汽车冲压零部件的生产均需用到冲压工艺。冲压工艺主要靠压力机和模具对板材施加外力,使其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冲压零部件的成形加工方法。在上述过程中,车用板材一部分经过塑性变形形成零件,而另一部分则为边角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少量报废零件,也会与边角料一同处置。公司所用板材99%以上为钢材,因此边角料主要为废钢。生产不同的冲压零部件所用钢材的大小、厚度及材料利用率等均不相同,边角料在各条生产线上产生后,通过废料自动输送线或人工整理归集至统一堆放处。受堆放场地限制,公司边角料客户每天定点到厂区回收边角料,货车过磅后由公司地磅系统自动记录相关信息并存档,公司与边角料客户对账后进行收款。公司边角料堆放均及时清运,在实际经营中根据边角料的地磅称重系统进行结存管理。
②边角料销售相关内控管理情况
A、边角料客户管理。公司对收取边角料的客户从相关资质、资金实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持续评估,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签订边角料销售合同,并向合作客户收取保证金,保障公司权益。
B、价格制定。公司根据当地废钢的市场价格(富宝废钢网、我的钢铁网等),扣除估算的装卸、运输、打包等相关成本,并考虑客户合理的利润水平,每周确定销售单价并通知客户按此执行。
C、客户取货控制及记录系统存档。公司对边角料客户车辆出入厂区进行登记管理,对其取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公司使用地磅对客户取货重量进行称重(取货前后各称重一次,差值为边角料重量),公司地磅系统自动记录称重时间、车牌、重量等信息,并打印过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予客户,一份公司留存。
D、对账收款。客户将边角料运走后,公司定期与客户进行边角料销售的对账,开具发票后收回货款。上述边角料客户管理、价格制定和物流管理环节由公司综合行政部负责,对账收款环节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确保边角料销售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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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的职责分离。
3)不存在通过利用边角料销售调节利润的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成品率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冲压零部件的成品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零件报废量(万件) | 33.98 | 44.33 | 54.91 |
冲压零部件产量(万件) | 10,587.69 | 11,562.90 | 12,634.54 |
成品率 | 99.68% | 99.62% | 99.57%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钢材投入量(吨) | 83,065.43 | 93,109.88 | 93,747.42 |
边角料销量(吨) | 32,696.97 | 36,638.84 | 37,018.63 |
边角料占投入量比率 | 39.34% | 39.35% | 39.49% |
材料利用率 | 60.64% | 60.65% | 6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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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边角料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序号 | 收入确认的合同条件 | 边角料销售合同情况 |
1 |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 公司与边角料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 |
2 | 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 合同对提货清运方式、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及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 |
3 | 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 合同对销售价格、货款支付方式及期限进行了明确约定 |
4 | 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 合同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和实质 |
5 | 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能够收到边角料的相关货款 |
可比公司名称 | 上市时间 | 对边角料销售的会计处理方法 | 是否与公司一致 |
华达科技 | 2017年1月 | 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 是 |
金鸿顺 | 2017年10月 | 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 是 |
常青股份 | 2017年3月 | 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 否 |
联明股份 | 2014年6月 | 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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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成本 | 111,336.37 | 99.31 | 123,433.70 | 99.05 | 121,963.20 | 98.08 |
其他业务成本 | 775.82 | 0.69 | 1,180.17 | 0.95 | 2,391.18 | 1.92 |
合计 | 112,112.19 | 100.00 | 124,613.88 | 100.00 | 124,354.38 | 100.00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冲压零部件业务 | 88,166.00 | 79.19 | 100,657.75 | 81.55 | 108,487.03 | 88.95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13,468.65 | 12.10 | 10,271.71 | 8.32 | 5,518.02 | 4.52 |
模具业务 | 9,701.71 | 8.71 | 12,504.24 | 10.13 | 7,958.16 | 6.53 |
合计 | 111,336.37 | 100.00 | 123,433.70 | 100.00 | 121,963.20 | 100.00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65,239.49 | 74.00 | 79,209.39 | 78.69 | 83,835.68 | 77.28 |
直接人工 | 5,131.18 | 5.82 | 5,353.93 | 5.32 | 6,301.28 | 5.81 |
制造费用 | 15,906.49 | 18.04 | 16,094.43 | 15.99 | 18,350.07 | 16.91 |
运输仓储费 | 1,888.85 | 2.1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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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88,166.00 | 100.00 | 100,657.75 | 100.00 | 108,487.03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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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车冲压零部件业务制造费用主要包括辅助生产人员工资、辅料、加工费、设备折旧和电费等。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总额分别为18,350.07万元、16,094.43万元和15,906.49万元,占汽车冲压零部件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6.91%、15.99%和18.04%。
2019年较2018年制造费用占比下降,主要系当年制造费用中模具摊销减少、外协加工规模持续降低导致。
2020年度较2019年制造费用占比上升,剔除运输仓储费由销售费用转列至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公司制造费用占比将提高至18.44%,导致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产品产量有所下降,耗材规模减少的同时机器设备、厂房折旧等固定成本不变,最终导致制造费用占比相对提高。
(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人工 | 3,181.31 | 23.62 | 3,521.69 | 34.29 | 1,957.19 | 35.47 |
制造费用 | 9,254.80 | 68.71 | 6,750.03 | 65.71 | 3,560.82 | 64.53 |
运输仓储费 | 1,032.54 | 7.67 | - | - | - | - |
合 计 | 13,468.65 | 100.00 | 10,271.71 | 100.00 | 5,518.02 | 100.00 |
1-1-462
23.62%。2019年,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直接人工总额较2018年有所上升,主要系生产规模扩大,产量增加导致直接人工增加所致。2020年,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直接人工总额较前一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中生产人员有所减少。2020年度,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直接人工占比为23.62%,剔除运输仓储费由销售费用转列至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该比例上升至25.58%,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2020年宁德振德的机器设备、厂房折旧等增加导致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制造费用增加较多,而人员规模提升较慢。
2)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制造费用分别为3,560.82万元、6,750.03万元和 9,254.80万元,占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64.53%、65.71%和
68.71%。报告期内,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制造费用总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分拼总成加工业务规模增加引起辅助生产人员薪酬和折旧等增加所致。2020年度剔除运输仓储费由销售费用转列至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制造费用占比增长至74.42%,较2019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宁德振德于2019年四季度投产,2020年宁德振德的机器设备、厂房折旧等增加导致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固定成本较上年全年平均水平增加。
(3)模具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8,960.32 | 92.36 | 11,817.36 | 94.51 | 7,805.41 | 98.08 |
直接人工 | 358.13 | 3.69 | 371.71 | 2.97 | 121.83 | 1.53 |
制造费用 | 383.26 | 3.95 | 315.16 | 2.52 | 30.93 | 0.39 |
合 计 | 9,701.71 | 100.00 | 12,504.24 | 100.00 | 7,958.16 | 100.00 |
1-1-463
(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毛利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占比 | |
冲压零部件业务 | 12,626.32 | 12.53 | 56.41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7,177.29 | 34.76 | 32.07 |
模具业务 | 2,579.47 | 21.00 | 11.52 |
合计 | 22,383.08 | 16.74 | 10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占比 | |
冲压零部件业务 | 15,413.99 | 13.28 | 61.77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8,951.90 | 46.57 | 35.87 |
模具业务 | 587.49 | 4.49 | 2.35 |
合计 | 24,953.38 | 16.82 | 100.00 |
项目 | 2018年度 |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占比 | |
冲压零部件业务 | 16,945.40 | 13.51 | 76.82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4,570.44 | 45.30 | 20.72 |
模具业务 | 542.23 | 6.38 | 2.46 |
合计 | 22,058.07 | 15.32 | 100.00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1-1-464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销售占比 | 毛利率 | |
冲压零部件业务 | 75.38% | 12.53% | 78.22% | 13.28% | 87.09% | 13.51%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15.44% | 34.76% | 12.96% | 46.57% | 7.00% | 45.30% |
模具业务 | 9.18% | 21.00% | 8.82% | 4.49% | 5.90% | 6.38%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100.00% | 16.74% | 100.00% | 16.82% | 100.00% | 15.32% |
综合毛利率 | - | 20.88% | - | 20.60% | - | 18.56% |
1-1-465
毛利率较前一年度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模拟列示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总额法收入(模拟) | 107,509.60 | 92,601.02 | 52,704.42 |
总额法成本(模拟) | 100,332.31 | 83,649.11 | 48,133.97 |
总额法毛利率(模拟) | 6.68% | 9.67% | 8.67% |
净额法毛利率 | 34.76% | 46.57% | 45.30% |
1-1-466
(四)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2018-2019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毛利率 | 波动 | 毛利率 | 波动 | 毛利率 | |
华达科技 | 14.45 | 0.49 | 13.96 | -1.89 | 15.85 |
金鸿顺 | 8.11 | 1.43 | 6.68 | -7.09 | 13.77 |
常青股份 | 17.46 | -1.77 | 19.23 | -0.22 | 19.45 |
联明股份 | 22.45 | -0.35 | 22.81 | 2.13 | 20.68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15.62 | -0.05 | 15.67 | -1.77 | 17.44 |
公司 | 16.74 | -0.08 | 16.82 | 1.50 | 15.32 |
公司(冲压零部件业务) | 12.53 | -0.75 | 13.28 | -0.23 | 13.51 |
1-1-467
(五)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141,690.14 | 156,948.60 | 152,695.70 |
减:营业成本 | 112,112.19 | 124,613.88 | 124,354.38 |
税金及附加 | 1,257.21 | 1,311.97 | 827.46 |
销售费用 | 331.03 | 3,726.43 | 3,464.36 |
管理费用 | 6,460.89 | 6,184.67 | 5,655.18 |
研发费用 | 4,788.64 | 5,280.67 | 5,594.51 |
财务费用 | 2,249.60 | 2,081.28 | 1,829.40 |
其中:利息费用 | 2,273.73 | 2,111.68 | 1,928.44 |
利息收入 | -28.23 | -47.63 | -104.5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42.98 | -771.55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52.84 | -882.85 | -587.15 |
其他收益 | 902.16 | 466.97 | 550.10 |
投资收益 | - | 0.60 | -0.1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2.50 | 1.9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7.31 | 9.99 | 23.83 |
营业利润 | 12,269.61 | 12,575.35 | 10,958.98 |
加:营业外收入 | 535.88 | 552.41 | 78.05 |
减:营业外支出 | 201.14 | 79.66 | 110.99 |
利润总额 | 12,604.35 | 13,048.10 | 10,926.04 |
减:所得税费用 | 2,061.65 | 2,467.59 | 1,615.40 |
净利润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1-1-468
2、营业成本分析
营业成本分析参见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的相关内容。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比例 | |
销售费用 | 331.03 | 0.23 | 3,726.43 | 2.37 | 3,464.36 | 2.27 |
管理费用 | 6,460.89 | 4.56 | 6,184.67 | 3.94 | 5,655.18 | 3.70 |
研发费用 | 4,788.64 | 3.38 | 5,280.67 | 3.36 | 5,594.51 | 3.66 |
财务费用 | 2,249.60 | 1.59 | 2,081.28 | 1.33 | 1,829.40 | 1.20 |
合计 | 13,830.17 | 9.76 | 17,273.06 | 11.01 | 16,543.45 | 10.83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运输仓储费 | - | - | 3,339.32 | 89.61 | 3,160.76 | 91.24 |
职工薪酬 | 133.65 | 40.37 | 134.86 | 3.62 | 118.73 | 3.43 |
差旅费 | 3.07 | 0.93 | 6.71 | 0.18 | 9.15 | 0.26 |
业务招待费 | 85.09 | 25.70 | 85.56 | 2.30 | 77.80 | 2.25 |
质量索赔 | 31.39 | 9.48 | 44.33 | 1.20 | 23.02 | 0.66 |
其他 | 77.84 | 23.51 | 115.65 | 3.10 | 74.90 | 2.16 |
合计 | 331.03 | 100.00 | 3,726.43 | 100.00 | 3,464.36 | 100.00 |
1-1-469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464.36万元、3,726.43万元和331.0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27%、2.37%和0.23%,主要为运输仓储费。2018-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增长较快,分拼总成件体积较大,运输频次较高,导致运输费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运输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次、万元、元/次、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运输次数 | 运输费用 | 平均单次运费 | 运费较上年同期增长 | 运输次数 | 运输费用 | 平均单次运费 | 运费较上年增长 | 运输次数 | 运输费用 | 平均单次运费 | 运费较上年增长 | |
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 | 92,861 | 975.04 | 105 .00 | 59.10 | 92,443 | 915.94 | 99.08 | 341.72 | 52,244 | 574.22 | 109.91 | 509.68 |
上汽乘用车福建分公司 | 14,698 | 133.13 | 90.57 | 78.23 | 5,871 | 54.90 | 93.51 | 54.90 | - | - | - | - |
合计 | 107,559 | 1,108.17 | 103.03 | 137.33 | 98,314 | 970.84 | 98.75 | 396.62 | 52,244 | 574.22 | 109.91 | 509.68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2,948.68 | 45.64 | 3,027.75 | 48.96 | 2,361.74 | 41.76 |
折旧及摊销 | 1,379.47 | 21.35 | 1,293.39 | 20.91 | 1,056.35 | 18.68 |
业务招待费 | 121.24 | 1.88 | 544.42 | 8.80 | 773.49 | 13.68 |
中介服务费 | 657.88 | 10.18 | 261.98 | 4.24 | 544.97 | 9.64 |
办公费 | 399.16 | 6.18 | 408.41 | 6.60 | 294.29 | 5.20 |
差旅费 | 466.69 | 7.22 | 232.33 | 3.76 | 212.94 | 3.77 |
交通费 | 135.26 | 2.09 | 101.73 | 1.64 | 95.43 | 1.69 |
1-1-470
其他 | 352.51 | 5.46 | 314.67 | 5.09 | 315.97 | 5.59 |
合计 | 6,460.89 | 100.00 | 6,184.67 | 100.00 | 5,655.18 | 100.00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1,360.16 | 28.40 | 2,254.93 | 42.70 | 1,941.38 | 34.70 |
直接投入 | 3,058.45 | 63.87 | 2,746.97 | 52.02 | 3,369.34 | 60.23 |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230.35 | 4.81 | 229.77 | 4.35 | 232.67 | 4.16 |
其他费用 | 139.68 | 2.92 | 48.99 | 0.93 | 51.12 | 0.91 |
合计 | 4,788.64 | 100.00 | 5,280.67 | 100.00 | 5,594.51 | 100.00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8 | 3.36 | 3.66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1-1-471
利息支出 | 2,273.73 | 2,111.68 | 1,928.44 |
减:利息收入 | 28.23 | 47.63 | 104.51 |
利息净支出 | 2,245.49 | 2,064.06 | 1,823.93 |
手续费 | 3.70 | 15.93 | 5.31 |
汇兑损益 | 0.40 | 1.29 | 0.16 |
合计 | 2,249.60 | 2,081.28 | 1,829.40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38.72 | 778.07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60 | -7.38 |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33 | 0.87 | - |
合计 | 1,042.98 | 771.55 | - |
1-1-472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坏账损失 | - | - | -211.31 |
存货跌价损失 | 1,752.84 | 882.85 | 798.46 |
合计 | 1,752.84 | 882.85 | 587.15 |
补助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37.57 | 37.57 | 37.57 | 与资产相关 |
装修、基础设施等补助 | 246.56 | 246.56 | 246.56 | 与资产相关 |
年产量60万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扶持资金 | 83.35 | 39.95 | 19.97 | 与资产相关 |
生产项目基地补助 | 23.20 | 23.20 | 23.20 | 与资产相关 |
技术改造项目 | 19.30 | 19.30 | 38.60 | 与资产相关 |
汽车产业补助资金 | 18.00 | 18.00 | 4.50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度无锡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 23.46 | 9.78 | - | 与资产相关 |
个税返还补贴 | 71.08 | - | 107.14 | 与收益相关 |
两项补贴及稳岗补贴 | 34.33 | 47.62 | 59.06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 - | 20.00 | - | 与收益相关 |
产能扩大奖励 | - | - | 10.00 | 与收益相关 |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补贴 | - | 2.00 | 2.00 | 与收益相关 |
全国样板地区示范企业创建奖励 | - | - | 1.50 | 与收益相关 |
“小升规”项目 | - | 3.00 | - | 与收益相关 |
1-1-473
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83.80 | - | - | 与收益相关 |
汽车产业奖补专项资金 | 3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转型升级奖补转向资金 | 16.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 15.41 | - | - | 与收益相关 |
以工代训补贴 | 9.96 | - | -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职教专项补贴 | 23.10 | - | - | 与收益相关 |
无锡市重点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76.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专项基金 | 30.23 | - | - | 与收益相关 |
线上培训补贴 | 33.20 | -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零星补助 | 27.60 | -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902.16 | 466.97 | 550.10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政府补助 | 400.00 | 432.39 | - |
罚没收入 | 85.28 | 103.38 | 67.69 |
接受捐赠 | 19.37 | 16.52 | - |
其他 | 31.23 | 0.11 | 10.36 |
合计 | 535.88 | 552.41 | 78.05 |
1-1-474
补助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重大兼并重组项目 | - | 82.39 | - | 与收益相关 |
上市扶持奖励 | 400.00 | 3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直接融资奖励资金 | - | 5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400.00 | 432.39 | -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442.24 | 2,738.32 | 1,062.7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80.59 | -270.73 | 552.61 |
所得税费用合计 | 2,061.65 | 2,467.59 | 1,615.40 |
利润总额 | 12,604.35 | 13,048.10 | 10,926.04 |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比例 | 16.36% | 18.91% | 14.78% |
1-1-475
司所得税费用占当年利润总额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当年子公司郑州君润盈利规模大幅提升,贡献的利润占比有所提高,由于子公司郑州君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因此最终导致合并所得税费用占合并利润总额比例有所增加。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30.28 | 18,923.63 | 16,476.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60.29 | -28,946.59 | -26,400.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51.14 | 6,363.60 | 529.81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40 | -1.29 | -0.1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18.45 | -3,660.65 | -9,394.16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6,460.58 | 144,181.49 | 153,620.19 |
营业收入 | 141,690.14 | 156,948.60 | 152,695.70 |
占比 | 89.25% | 91.87% | 100.61% |
1-1-476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合计为63,930.14万元。公司销售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分别为153,620.19万元、144,181.49万元和126,460.5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0.61%、91.87%和
89.25%。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累计金额为 -73,206.93万元,主要原因为:近年来,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公司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生产设备购置,同时,为支持、配合整车制造商于其集中分布区域战略布局产能,公司逐步在郑州、无锡、宁德等地设立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建设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7,014.14万元、 29,272.77万元和17,927.08万元。
公司的投资活动均紧紧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公司通过适时的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扩大了产能和经营规模,提升了竞争实力,促进了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吸收投资等方式筹集资金,用来满足日益扩大的资本性支出需求。
2018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9.81万元,主要为:①当期收到新增股东无锡瑾沣裕和无锡康盛合计投资款26,631.00万元;②取得新增借款61,000.00万元;③偿还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以及分配股利86,724.45万元。
2019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363.60万元,主要为:①当期取得新增借款62,000.00万元;②偿还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合计 55,150.35万元。
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51.14万元,主要为:①当期取得新增借款44,000.00万元;②偿还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合计 51,883.64万元。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对资金的需求相应较大,除公司业务获
1-1-477
取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外,公司主要依靠银行借款筹集资金。根据公司报告期及目前的业务经营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有充足的现金偿还债务,能够满足公司正常运营及偿还债务的现金需求。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随着本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为把握市场机遇,公司持续进行资本性投入以支撑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7,014.14万元、29,272.77万元和 17,927.0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资本性支出为郑州君润、武汉恒升祥和宁德振德等生产基地建设支出、购买机器设备支出以及土地使用权支出等。
(二)投资者回报制度建立和考虑的主要因素
公司一直以来坚持可持续发展策略,在谋求发展的同时十分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力求保持自身的发展与投资者收益相适应。随着公司产品研发能力的逐渐增强及产能的不断扩大,公司未来财务结构将不断优化,持续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在充分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公司坚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同时,公司考虑了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中小股东的回报及资金成本等因素,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者回报机制。
(三)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和资金需求量
公司各项资本性支出计划均围绕主营业务,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投入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为50,380.6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除此之外,子公司无锡亿美嘉计划新建厂房并投资相关设备,以提高汽车冲压零部件的生产能力,预计资金需求量约为60,800万元。子公司上海恒伸祥计划在上海临港地区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从事车身零部件的焊接等业务,预计资金需求量为40,000万元。
1-1-478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三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根据本公司目前现有业务的运行状况和未来可预期的计划安排,本公司后续年度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如下:
(一)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和负债结构对未来盈利能力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较好,运营能力较强。公司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一直占有较高的比重,其中应收账款和存货占比较大,主要是由公司所处的行业经营特点所决定的。由于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整车制造商,且与公司具有长年的业务合作关系,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同时,鉴于公司根据订单进行采购和生产,存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也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好,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利息保障倍数处于合理水平,良好的经营状况、充沛的营运资金以及可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公司偿付债务提供了坚实的资金基础,公司的偿债风险较小。
2、收入水平对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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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稳定增长,盈利能力较强。随着无锡亿美嘉和无锡方园投入正式经营、郑州生产基地的投产以及汽车零部件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的产能得到有效提升,从而为未来公司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3、产品毛利率对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总体符合汽车零部件市场的发展状况。尽管处于竞争激烈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但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经营经验,计划通过如下措施保证公司产品的毛利率稳定。
(1)主动积极调整产品结构,通过与整车制造商同步研发新产品,不断推出高毛利的新产品并获取市场份额。
(2)通过精益生产持续降低成本,通过设备持续更新,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并通过工艺流程、生产销售环节的过程优化等方面节约成本费用,保持成熟产品现有毛利率水平。
4、公司现金流情况对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能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有力的内部资金支持。
5、募集资金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会大幅下降,债务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预计公司固定资产将有较大规模的增长,在总资产中的比例有可能上升,会相应增加公司的折旧费用,如果募投项目不能顺利进行或未来市场开拓不利,将会对未来公司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二)未来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改造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汽车消费的普及化程度越来越高。从发达国家的经验以及国内汽车保有量与人口基数的对比来看,我国汽车行业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汽车行业的巨大市场容量和对未来增长的合理预期,为包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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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在内的国内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为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完善产能战略布局,稳固公司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地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主要围绕主营业务进行,通过产能战略布局规划,优化现有产能的同时跟随国内整车制造商进行区域布局,建设宁德生产基地,扩大武汉、郑州、无锡生产规模,大力提高现有整车制造商、零部件供应商及新客户产品的配套服务能力。
八、股利分配政策分析
(一)未来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若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充分考虑自身生产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可以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利润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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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因此现阶段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每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
1-1-482
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地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现金或股票股利的派发事项。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但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将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股东回报规划合理性分析
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以对股东的投入和信任带来更好的回报。公司在《关于上市后三年的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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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规划》中明确了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该安排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141,690.14 | 156,948.60 | 152,695.70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542.70 | 10,580.51 | 9,310.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28,530.28 | 18,923.63 | 16,476.2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0.04% | 43.88% | 4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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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2021年度公司整体收益情况较难预测,公司对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的测算基于如下假设:
(1)本次发行于2021年5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542.70万元和9,766.29 万元。假设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10%、持平和下降10%,即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596.97万元和10,742.92万元、10,542.70万元和9,766.29万元、9,488.43万元和8,789.66万元。
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利润的盈利预测,其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发行数量为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预案中的发行数量上限,即5,000万股,该发行股数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15,00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2、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 2020-12-31 | 2021年度/2021-12-31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总股本(万股) | 15,000.00 | 15,000.00 | 20,000.00 |
情形①: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20年度预测基数持平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0,542.70 | 10,542.70 | 10,542.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766.29 | 9,766.29 | 9,76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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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70 | 0.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70 | 0.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0.65 | 0.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0.65 | 0.55 |
情形②: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2020年度预测基数增长1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0,542.70 | 11,596.97 | 11,596.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9,766.29 | 10,742.92 | 10,742.9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77 | 0.6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77 | 0.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0.72 | 0.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0.72 | 0.60 |
情形③: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2020年度预测基数下降1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0,542.70 | 9,488.43 | 9,488.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9,766.29 | 8,789.66 | 8,789.6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63 | 0.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63 | 0.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0.59 | 0.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0.59 | 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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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根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突破公司产能瓶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原有产能已经不能充分满足公司相关业务未来的发展需要,产能的瓶颈已经成为制约公司该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冲压零部件及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产能利用率均较高,生产负荷较大。通过募集资金投资“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有利于公司突破其在冲压零部件业务的产能瓶颈制约,增强市场开发及业务拓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知名度。
2、为核心客户及时提供配套能力
为达到同步开发、供货及时、节约成本等目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通常围绕整车制造商所在区域选址布局,并逐步发展成以整车制造商为核心的企业群,形成产业链整体规模效应。
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众、上汽大通、神龙汽车等整车制造商。经过多年的业务合作,公司已经与上述整车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上汽乘用车等整车制造商于近几年分别在郑州及宁德等地开辟了新的汽车生产基地。为使新的生产基地能够有效运作,整车制造商亟需配套供应商尽快在其周边建设配套基地形成产能,以满足其自身的业务发展需要。
因此,“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和“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将有助于公司为核心客户及时提供配套能力,提升与核心客户之间的客户粘性。此外,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将有助于公司在郑州及宁德地区占据市场份额并开拓新的业务机会,有利于实现公司产能的战略布局,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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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公司自有资金和经营活动积累难以满足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需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累计增加额为-10,436.3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合计12,697.36 万元。随着公司当前经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运营资金支出也进一步增加,仅依靠公司自有资金实力和经营活动积累的现金难以满足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的需求。具体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着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开展,募投项目的主要生产经营模式包括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生产业务以及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均与当前公司的业务保持一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原有产能针对不同客户在不同区域的进一步拓展。公司当前已经在技术、研发、人才、管理、优质客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募投项目可以在当前公司资源的基础上逐渐发挥效应。公司当前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做出了如下储备:
1、人员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人才队伍建设,公司已经通过完善的人才招聘体系和人员培养计划,吸引并培育出了一只支包含优秀生产人员、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在内的人才队伍。公司通过完善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吸引了一批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同时,公司通过组织公司内外部的培训,与高校进行合作研究等方式,不断提升人员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和研发能力,使员工能够做到规范操作、安全生产,高质高效的完成任务。公司目前已经储备了一只经验丰富,水平一流的人才队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303人,占到公司员工总人数的15.91%;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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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67人,占到员工总数的3.52%。
2、技术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造工艺与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基本保持一致。目前公司通过长期以来的生产实践,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生产制造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有效的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专利66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62项。目前公司的主要研发项目包含对于具体车型产品的研发及具体生产制造工艺技术的研发等。公司研发中心已于2013年由无锡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为无锡市汽车精密成型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3、市场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积累了一批优质的汽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客户,其中整车制造商包括上汽乘用车、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神龙汽车等;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包括联合电子、上海安莱德等。公司与上述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客户在新区域投资建厂、产能扩张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市场储备情况参见本招股书“第十三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之“5、公司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产品均为整车制造商的汽车配套零部件,经营情况受到下游汽车市场,特别是乘用车市场销量变动的影响。目前公司整体的发展态势较为稳定,业务规模逐年拓展。
公司当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如下:
(1)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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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处行业的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公司目前的用工成本随着当前国内工人工资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升,为公司降低生产成本带来较大的困难。公司的改进措施主要包括:公司目前主要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生产设备,来不断提升公司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来实现更多人工操作的机械替代,实现公司产品更加高效生产的同时,降低公司整体生产成本。
(2)融资渠道单一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要外部融资渠道为银行借款,形式较为单一,且由于银行借款作为间接融资的方式,在融资规模、资金用途、审核周期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进一步拓展。
公司的改进措施主要包括:公司正在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希望通过上市,实现在股票市场直接进行融资以投入新项目建设。同时,公司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可以实现股权、债权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完成融资,拓展了公司的融资渠道。
(3)产品及技术替代风险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需求向多元化、个性化、时尚化的演变,每一新车型的市场生命周期正呈现出不断缩短的发展趋势,汽车车型的更新换代周期逐步缩短。同时在节能减排的背景下,新能源车的销售不断增加,与之相配套的汽车车身零部件轻量化趋势也日渐显现。高强度、轻量化的新材料正在不断被应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生产中。新材料的应用不仅考验原材料供应商的产品制造能力,同时对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加工能力和生产技术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完成生产设备的改造,进行生产工艺的革新,才能从产品品种和结构上完全有效地满足下游整车行业发展的需要。如公司不能持续提升生产技术,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原有的竞争优势可能被打破,将面临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的改进措施主要包括:公司在紧跟当前生产技术变化趋势,维持对于进行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持续投入。公司通过外部生产设备引入与公司内部研发相结合,持续提升生产技术,不断优化自身产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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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加快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当前公司资产的质量和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实现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公司成本的有效控制,以填补股东回报。公司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提升生产过程管理水平,做好成本控制和风险防范
公司将在当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完成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自动化水平以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通过实现人员优化配置和内部生产过程的优化管理,实现公司生产成本的有效控制,同时通过建立规范操作指引和安全生产制度,有效防范因内部操作问题造成的停工风险。
(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内部控制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建立了一套符合自身业务发展的公司内部制度。未来公司还会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能够按照规定行使权利,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及公司自身实力的不断提升。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实现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以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持续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力争早日实现募投项目测算收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的实现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利润分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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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并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制度性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安排的规定,实现公司利润的有效分配,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为公司股东带来实际的回报。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承诺:
1、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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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具有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4307号)。公司2021年一季度与上年同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变动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及变动幅度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变动幅度 |
流动资产 | 104,615.87 | 122,775.56 | -14.79% |
非流动资产 | 137,378.47 | 137,314.78 | 0.05% |
资产总额 | 241,994.34 | 260,090.34 | -6.96% |
流动负债 | 111,223.01 | 132,059.57 | -15.78% |
非流动负债 | 11,419.12 | 11,564.56 | -1.26% |
负债总额 | 122,642.13 | 143,624.13 | -14.61% |
所有者权益 | 119,352.21 | 116,466.21 | 2.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19,352.21 | 116,466.21 | 2.48% |
项目 | 2021年1-3月实现情况 | ||
2021年1-3月 | 2020年1-3月 | 变动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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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33,559.15 | 18,817.90 | 78.34% |
营业利润 | 3,571.98 | 853.49 | 318.51% |
利润总额 | 3,619.95 | 722.31 | 401.16% |
净利润 | 2,886.00 | 651.92 | 342.7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86.00 | 651.92 | 342.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63.80 | 632.89 | 320.89%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1-3月 | 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00.33 | 57.73 | 17,394.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09.70 | -1,783.12 | -366.0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8.70 | -669.79 | 174.4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89.38 | -2,395.23 | 195.58%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1-3月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3.56 | 4.8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0.41 | 155.3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7.97 | -131.18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71.94 | 29.02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9.74 | 10.00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影响净利润) | 222.20 | 19.03 |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222.20 | 19.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 | 2,663.80 | 63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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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业务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稳定。
(二)2021年上半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1-6月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1-6月 | 同比变动情况 |
营业收入 | 72,500-77,500 | 54,687.46 | 增长32.57%-41.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120-5,620 | 3,464.40 | 增长47.79%-62.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750-5,250 | 2,992.94 | 增长58.71%-7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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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本业务发展目标是公司基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整体形势,相关产业政策和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整体发展现状,对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做出的整体规划与业务安排。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所处的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有可能发生改变,使得本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进度及最终实现情况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未来公司不排除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情况及行业发展变化,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状况对本业务发展目标进行适当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
一、公司的发展计划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未来公司将抓住我国汽车工业持续稳步发展的机遇,凭借公司在汽车车身冲压及焊接总成零部件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优势,实现产能布局的优化提升,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能力,持续落实生产技术工艺改造升级以及模具研发能力的提升,更好地发挥规模化经营效应。此外,公司还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持续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最终使无锡振华成为令客户满意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成为模具开发及零部件生产一体化的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制造商,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管理高效的优质企业。
(二)公司经营目标
根据上述发展战略,未来三至五年内公司将加快全国战略布局,进一步进行公司武汉、郑州生产基地的扩建,通过贴近式生产及公司产能布局的优化提升,实现客户产品的及时供应;通过生产技术工艺改造升级以及模具研发能力的提升,配合当前汽车轻量化趋势,实现公司生产效率提升及产品质量升级;通过优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以及管理模式创新,实现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深入优化;通过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的拓展及适时的外延式收购兼并,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奠定基础。公司将充分利用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时代契机,努力开拓现有客户的新能源汽车车型配套市场,并紧随下游客户开拓步伐完成公司产品海外布局,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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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业务计划
根据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公司制定了未来几年在公司整体产能布局、研发、生产及制造工艺升级、人才引进与培养、企业组织结构、融资及对外收购兼并等各方面的计划,具体如下:
1、产能战略布局计划
公司将在不断提升公司无锡总部研发生产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公司武汉、郑州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并积极建设并拓展公司宁德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解决当前产能瓶颈的同时,为下游整车制造商提供更为全面、及时的支持与配套服务。公司未来会进一步加强与整车制造商的合作,进行贴近式的产能布局,大力提升现有整车制造商客户、零部件供应商客户及其他新客户的配套服务能力。
2、生产技术工艺改造升级计划
未来几年,公司将紧随当前工业技术不断提升的脚步和工业自动化的时代趋势,同时顺应汽车零部件轻量化的潮流,不断提升公司生产工艺技术,通过外部先进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内部生产工艺的提升改进,一方面增加公司单位时间内的生产能力,满足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配套商客户对于产品类型和产品供应及时性的需求,另一方面显著提升公司产成品的质量,进一步降低公司生产零部件的废品率,提高公司单位原材料的生产效率。
3、模具技术研发计划
汽车模具是决定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质量最核心的因素之一。模具的质量水平决定了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的品质及生产成本情况,目前公司的模具一方面来自于公司内部无锡方园的自主研发和制造,另一方面则主要来自于从公司外部进行的模具采购。未来公司会不断加强汽车冲压零部件模具的研发能力,一方面,通过引进更为先进的技术,提升公司自身模具的加工制造能力,另一方面,吸引更多的模具设计方面的专业人才,提升模具设计团队的实力,以提升自身模具设计质量。
4、人才引进及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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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公司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布局的不断拓展,公司将在现有职工编制的基础上,遵循提升效率、优化结构和保证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人才引进与培养体系。持续吸引业务操作能力过硬的高级技术人才,具备产品技术研发能力和模具开发能力的科研人才,通晓财务会计、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及具备质量控制和物流管理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等。
公司会在现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完善更为有效的用人机制,一方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内外部课程培训与岗位学习,提升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职业素养;另一方面,健全更为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员工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发挥自身所长,进行自我学习和能力提升,进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公司通过合理的绩效激励等方式努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5、组织结构深化调整规划
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完善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决策机制、市场快速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通过组织结构的调整,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实现企业管理的高效灵活,驱动组织的高成长,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6、融资计划
当前公司资金主要依赖自身滚存利润及银行贷款。公司成功完成上市融资之后,公司信誉得以提升,资本市场平台为公司的未来发展也拓宽了更多的融资渠道。未来,公司会根据行业的变动趋势及自身实际财务情况,合理测算自身的资金需求;公司会在巩固自身经营利润积累的同时,综合各种融资方式的具体融资成本,合理地使用包括银行贷款在内的间接融资和在资本市场中的股权、债权等直接融资方式,为公司的未来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7、收购兼并计划
公司当前的发展主要依靠内生增长的方式,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拓展,及汽车零部件行业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内部竞争的不断加剧,预计行业内可能会出现一轮新的整合,优质企业的市场集中度未来将逐渐呈现上升的趋势。公司未来可能围绕当前的公司的核心业务,择机对行业内拥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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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横向的兼并,并对公司上下游优质的企业进行纵向的整合,以逐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能力,改进公司的生产工艺,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进而达到提升公司产品质量,扩大自身市场占有率,并提高行业内议价能力的效果,实现公司的业绩增厚及业务的发展。
二、假设条件
本公司拟订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主要基于以下估计和假设:
1、本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2、公司所遵循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经济政策无重大改变;
3、本次股票发行顺利完成,募集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到位;
4、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发情形;
5、公司能够持续保持现有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实施发展计划面临的困难
实施上述计划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困难:
1、尽管本公司在国内同行业内具有领先优势,且成长性良好,但较国外知名企业相比,仍存在资金实力不足,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
2、虽然公司已经拥有了一定数量的高素质人才,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可能无法满足今后业务发展带来的在技术、管理、市场方面的需要;
3、本行业随着技术进步,所需要突破的技术研发提升瓶颈将会不断产生,要求本行业企业不断加强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水平。
四、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市场发展前景而制定的,是在现有业务基础上不断提升公司研发、生产和管理能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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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车车身冲压及焊接总成零部件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不断优化,同时有效提升公司模具中心的研发、设计、加工、生产能力,与现有业务具有一致性和延展性,公司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积累的技术、人力、商业资源和公司管理、产品开发、技术研发、市场营销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都将是实现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良好保障。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发展计划的作用
若本次公司股票发行成功,将对实现前述业务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募集资金将为公司的近期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大大增加了公司的经营实力;通过与资本市场对接,丰富了公司的融资渠道,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广泛的资金来源,最终将为实现既定的业务目标提供雄厚的资金支持,对公司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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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分别投入以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86,188.4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0,380.60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备案文号 | 环评情况 |
1 |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12,188.40 | 5,569.00 | 2018-420113-36-03-051715 | 武经开审批[2019]23号 |
2 | 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 | 35,500.00 | 9,214.25 | 2017-410153-36-03-032803 | 郑经环建[2018]11号 |
3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 | 33,500.00 | 30,597.35 | 闽发改备[2018]J010057号 | 宁区环监[2019]表21号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 | - |
合计 | 86,188.40 | 50,380.6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金额 | 预计投资进度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1 |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5,569.00 | 5,569.00 | - |
2 | 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 | 9,214.25 | 9,214.25 | - |
3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 | 30,597.35 | 18,322.50 | 12,274.85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 |
合计 | 50,380.60 | 38,105.75 | 12,27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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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超出部分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章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运用。
为把握市场机遇,使项目更快建成产生效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先期自筹资金支付部分项目投资款,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均已在各项目建设当地的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并获得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各项目的建设用地均已取得相关的土地证照。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项目已经得到了必需的批准及授权并办理了必需的备案手续。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已经有权政府部门备案或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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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上市后所适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将以上述制度为基础,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使用,切实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突破公司产能瓶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包括无锡振华、无锡亿美嘉和武汉恒升祥)的原有产能已经不能充分满足公司相关业务未来的发展需要,产能的瓶颈已经成为制约公司该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的冲压工艺和焊接工艺的相关产能已经基本达到饱和状态。通过募集资金投资“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张其在冲压零部件业务的产能,增强市场开发及业务拓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知名度。
2、为核心客户及时提供配套能力
为达到同步开发、供货及时、节约成本等目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通常围绕整车制造商所在区域选址布局,并逐步发展成以整车制造商为核心的企业群,形成产业链整体规模效应。
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包括上汽乘用车、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神龙汽车等整车制造商。经过多年的业务合作,公司已经与上述整车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上汽乘用车等整车制造商于近几年分别在郑州及宁德等地开辟了新的汽车生产基地。为使新的生产基地能够有效运作,整车制造商亟需配套供应商尽快在其周边建设配套基地形成产能,以满足其自身的业务发展需要。
因此,“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和“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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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有限公司项目”将有助于公司为核心客户及时提供配套能力,提升与核心客户之间的客户粘性。此外,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将有助于公司在郑州及宁德地区占据市场份额并开拓新的业务机会,有利于实现公司产能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根据2013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第21号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被列为允许类。其次,国家发改委2006年12月《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提出“打破不利于汽车零部件配套的地区之间或企业集团之间的封锁,逐步建立起开放的、有竞争性的、不同技术层次的零部件配套体系;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述《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有利于建立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且投资项目分别选址于武汉、郑州和宁德,有利于配合发展当地的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再次,国务院2009年5月《装备制造调整振兴规划》提出“重点提高汽车冲压、装焊、涂装、总装四大工艺装备水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都将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建立自动化工业生产线,符合《装备制造调整振兴规划》的发展规划。最后,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2部委2013年1月《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与整车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略联盟,实现产业化分工和协作化生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都是为下游整车制造商(如上汽集团、神龙汽车等)进行配套,并通过配套与之建立或进一步加强长期战略合作及战略联盟,符合《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政策。
2、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我国汽车工业规模庞大,已经成为世界上主要的汽车产销国之一。根据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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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业协会相关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汽车产量达2,777万辆,庞大的汽车工业规模对上游汽车零部件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求。受益于下游汽车工业规模的持续增长,近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营业收入达38,800.39亿元,同比增长4.29%,较2010年增加23,839.45亿元,2010至2017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4.58%,呈现增长的态势。
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我国汽车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逐步进入成熟期,但仍然具备很大的市场潜力。据公安部统计数据,2018年末我国汽车千人保有量仅为170辆,远远落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我国汽车市场发展潜力仍然巨大。此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2017年联合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装[2017]53号)指出,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海外新兴汽车市场的发展,预计2025年我国汽车产量将达到3,500万辆左右,较2017年增加598万辆,2017年到2025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37%,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提供可观的市场需求。
综合上述我国汽车保有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以及国家相关部委对我国未来汽车产业的规划,预计未来我国的汽车产量将进一步获得提升,从而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市场需求。
3、公司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领域,公司在该领域的研发、生产、销售的经验已经超过20年,在生产制造、质量管理以及售后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
生产制造方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形成了“无锡—武汉—郑州—宁德”的“四地联动”生产基地布局。其中,无锡总部覆盖的地区包括无锡、上海、南京、宁波等东部地区的汽车工业重要市场,武汉生产基地覆盖的地区包括武汉、长沙等汽车工业市场,郑州生产基地覆盖的地区主要包括郑州等汽车工业市场,宁德生产基地覆盖的地区包括福建等汽车工业市场。上述三个生产基地都已经与区域内的知名整车客户(如上汽大众、上汽大通、上汽通用、武汉神龙、东风乘用车等)及零部件厂商(如联合电子、爱德夏等)进行配套生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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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质量管理方面,公司目前已通过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内部实际生产过程中制定了《质量手册》、《过程审核管理规定》、《产品审核管理规定》、《产品放行管理规定》等质量控制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上述标准与相关制度,在质量控制与安全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售后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多年与客户的合作,制定了《客户反馈控制程序》,能够迅速有效地对客户反馈的问题进行回应,形成了高效的售后服务流程,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售后服务经验。综上,公司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可以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后续经营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撑,从而确保上述项目在建成后可以迅速投产并形成收益。
4、公司拥有成熟的技术和较强的研发实力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注重优秀人才与研发团队的建设,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及相关模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核心技术成果,并培养了一支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技术团队。
技术方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专利66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62项。试验、检测方面,公司具有三坐标测量仪、盐雾试验机、高低温试验机等耐久性试验设备、光谱仪、拉力试验仪、拍照式二维和三维图形设计扫描仪等材料检测设备,能够对生产的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进行全方位的试验与检测,积累了丰富的试验检测能力与经验。
综上,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具备较强的同步设计开发能力和试验检测能力,能够快速响应下游客户需求,开发安全可靠、质量稳定的新型产品,有效挖掘现有客户需求的同时吸引潜在客户,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5、公司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著名整车制造商以及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其中整车制造商包括上汽乘用车、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神龙汽车等;汽车零部件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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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包括联合电子、爱德夏、考泰斯等。公司与上述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客户在新区域投资建厂、产能扩张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重要保障。公司本次各募投项目主要目标客户及潜在客户情况如下: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位于公司的武汉生产基地,覆盖的地区包括武汉、长沙及其周边汽车工业市场,该项目主要为上汽大众长沙分公司、上汽通用武汉分公司、神龙汽车等现有客户在该等地区的新增产能进行配套。“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系公司于河南省郑州市新建的生产基地,覆盖的地区主要包括郑州及其周边汽车工业市场,该项目主要为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等客户在该等地区的新增产能进行配套。“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系公司于福建省宁德市地区新建的生产基地,覆盖的地区主要包括宁德及其周边汽车工业市场,该项目主要为上汽乘用车福建分公司等客户在该等地区的新增产能进行配套。
随着公司产能的持续扩大和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的规模效应将逐步得以体现。同时,公司在下游整车制造商生产基地周边就近配套的产业布局不仅能够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还能及时满足下游整车制造商同步开发及快速响应需求,在巩固现有优质客户的基础上,有机会进一步开拓新的市场,为项目建成后的产能消化提供充分的保障。
(三)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需求预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规模相适应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60,090.34万元,公司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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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为141,690.1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新增984万件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以及配套120万辆汽车焊接零部件的年生产能力。公司具备管理大型资产及运行多个生产基地的经验,也具备配套大型整车生产企业的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公司未来扩大生产规模,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本次预计将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的4.07%,与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2、募集资金金额与公司的财务状况相适应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52,695.70万元、156,948.60万元及141,690.14万元,实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8,860.65万元、9,797.42万元及9,766.2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保持稳定,盈利情况良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从而保障公司业务的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实力将大幅增加,增强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募集资金金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研发中,积累了一批乘用车冲压及焊接件行业的核心工艺技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公司现有业务规模的升级和扩充,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其次,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研发,公司管理人员团队在乘用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和企业管理领域积累了二十多年的实践经验,并锻炼出一大批专业化管理和市场营销人才,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基础。再次,公司已经形成了“无锡—武汉—郑州—宁德”的“四地联动”生产基地布局,具备管理较大规模资产及运营多个生产基地的生产管理经验,并在多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充分的质量管理和售后管理经验。最后,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公司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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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与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已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18-420113-36-03-051715),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2,188.40万元。本项目拟对武汉生产基地的厂房进行扩建,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增加武汉恒升祥的冲压及焊接生产线,实现扩大武汉恒升祥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2、产品方案、生产规模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包括车门内板总成、汽车横梁总成、顶盖弧形里板总成、电瓶托盘总成、后侧隔板总成等。本项目达产后,将增加984.00万件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年生产能力。
3、项目选址和土地取得方式
本项目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亭一路16号,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实施,相关土地已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26,670.33平方米,证书号码为“鄂(2017)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5904号”。
4、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单位 | 投资总额 |
土建投资 | 万元 | 5,825.00 |
设备投资 | 万元 | 5,783.00 |
预备费投资 | 万元 | 580.40 |
总投资金额 | 万元 | 12,18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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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固定资产投资方案
(1)土建投资方案
本项目新建土建总面积18,062.50平方米,本项目拟用于土建投资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一 | 工程费用 | - |
1 | 一般土建投资 | 3,060.00 |
2 | 普通装修投资 | 700.00 |
3 | 给排水系统投资 | 170.00 |
4 | 电气系统投资 | 510.00 |
5 | 动力系统投资 | 340.00 |
6 | 环保投资 | 700.00 |
小计 | 5,480.00 | |
二 | 其他费用 | - |
1 | 工程监理费用 | 50.00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用 | 295.00 |
小计 | 345.00 | |
三 | 建设投资合计 | 5,825.00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1)冲压设备 | 小计: | 3,693.00 | |||
1 | 全自动冲压线 | 1 | 条 | 2,500.00 | 2,500.00 |
2 | 机器人自动化 | 7 | 套 | 49.00 | 343.00 |
3 | 清洗机 | 1 | 台 | 300.00 | 300.00 |
4 | 涂油机 | 1 | 台 | 200.00 | 200.00 |
5 | 三合一自动化 | 1 | 台 | 50.00 | 50.00 |
6 | 自动化集成 | 1 | 台 | 300.0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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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焊接设备 | 小计: | 1,800.00 | |||
1 | 点焊机器人 | 30 | 台 | 60.00 | 1,800.00 |
(3)检测设备 | 小计: | 230.00 | |||
1 | 超声波检测仪 | 1 | 台 | 60.00 | 60.00 |
2 | 日常检测器具 | 1 | 套 | 10.00 | 10.00 |
3 | 表面粗糙度测试仪 | 2 | 台 | 5.00 | 10.00 |
4 | 三坐标 | 1 | 台 | 150.00 | 150.00 |
(4)辅助及物流设备 | 小计: | 60.00 | |||
1 | 叉车 | 4 | 套 | 15.00 | 60.00 |
合计 | - | - | - | 5,7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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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产品的工艺流程”之“1、冲压零部件业务”。
8、产能消化情况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位于公司的武汉生产基地。本项目覆盖的地区包括武汉、长沙及其周边汽车工业市场,主要为上汽大众长沙分公司、上汽通用武汉分公司、神龙汽车等现有客户在该等地区的新增产能进行配套。根据上述客户的未来发展规划分析,其中上汽大众长沙分公司二期规划新增产能30万辆/年。鉴于生产一辆普通乘用车需要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需求约1,000件,上述上汽大众长沙分公司未来对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需求就已经达到30,000万件/年。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区域内,公司现有主要客户的新增产能预计能够消化本项目的规划产能。
9、环保情况
(1)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废气:(i)焊接废气:在1#焊接车间西侧新建一套袋式除尘器,废气经焊接工位上的抽风口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焊接车间西侧15m高排气筒(编号为1#)排出。拆除现有联合厂房的排气筒;(ii)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排出。
②废水:食堂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拖洗废水混合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东侧的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后经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长江(武汉段)。
③固废:在厂房内设置10m
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来储存危险废物。
(2)环保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计的环保投入资金约为700万元,来源为募集资金。
(3)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于2019年2月26日经“武经开审批[2019]23号”《关于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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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第二年投产,预计达产50%,第三年预计达产70%,第四年预计完全达产。
11、财务效益分析
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增加984.00万件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年生产能力,有效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增强公司大规模供货的能力。经测算,该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11%,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12年。
(二)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已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并已取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10153-36-03-032803),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5,500万元。本项目将在郑州市新建汽车焊接零部件生产基地,成功实施达产后,将新增年配套60万辆汽车焊接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更好地为下游客户进行就近配套,满足下游客户在郑州地区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产品在郑州市场中的占有率。
2、产品方案、生产规模
本项目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汽车焊接零部件,主要产品包括AB柱框架加强板总成、前纵梁总成、后侧围总成、后纵梁总成、后内轮罩板总成等。本项目成功实施达产后,将新增年配套60万台套汽车焊接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3、项目选址和土地取得方式
本项目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十一大街以东、经南十二路以南、经南十三路以北,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实施,相关土地已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66,755.58平方米,证书号码为“豫(2018)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11287号”。
4、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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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投资估算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 单位 | 投资总额 |
土建投资 | 万元 | 10,410.00 |
设备投资 | 万元 | 22,130.00 |
预备费投资 | 万元 | 1,627.00 |
铺底流动资金投资 | 万元 | 1,333.00 |
总投资金额 | 万元 | 35,5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一 | 工程费用 | - |
1 | 一般土建投资 | 6,000.00 |
2 | 普通装修投资 | 1,150.00 |
3 | 给排水系统投资 | 260.00 |
4 | 电气系统投资 | 1,280.00 |
5 | 动力系统投资 | 620.00 |
6 | 环保投资 | 700.00 |
小计 | 10,010.00 | |
二 | 其他费用 | - |
1 | 工程监理费用 | 50.00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用 | 350.00 |
小计 | 400.00 | |
三 | 土建投资合计 | 10,410.00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1)生产设备 | 小计: | 20,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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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点焊机器人 | 210 | 套 | 60.00 | 12,600.00 |
2 | 螺柱焊机 | 35 | 套 | 100.00 | 3,500.00 |
3 | 涂胶机器人 | 20 | 套 | 70.00 | 1,400.00 |
4 | 弧焊机器人 | 25 | 套 | 50.00 | 1,250.00 |
5 | 固定式点凸焊机 | 65 | 套 | 20.00 | 1,300.00 |
6 | 悬挂式焊机 | 20 | 套 | 9.00 | 180.00 |
(2)辅助及物流设备 | 小计: | 300.00 | |||
1 | 叉车 | 20 | 套 | 15.00 | 300.00 |
(3)办公设备 | 小计: | 1,600.00 | |||
1 | 照明器 | 26,000 | 个 | 0.05 | 1,300.00 |
2 | 办公设备 | 200 | 套 | 1.50 | 300.00 |
合计 | - | - | - | 22,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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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的能源需求。
7、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为汽车焊接零部件,其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产品的工艺流程”之“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8、产能消化情况
“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位于公司的郑州生产基地。本项目覆盖的地区主要包括郑州及其周边汽车工业市场,主要为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等客户在该等地区的新增产能进行配套。根据上述客户的未来发展规划分析,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已于2017年第四季度投产,其一期及二期合计设计产能为60万辆/年。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内,公司现有主要客户的新增产能已基本能够消化本项目的规划产能。
9、环保措施
(1)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市政管网,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最终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项目二保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的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经高于楼顶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③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受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I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I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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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环保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计的环保投入资金约为700万元,来源为募集资金。
(3)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于2018年4月11日经“郑经环建[2018]11号”《审批意见》批准建设。10、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第二年投产,预计达产30%,第三年预计达产60%,第四年预计达产100%。
11、财务效益分析
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新增年配套60万辆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有效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增强公司大规模供货的能力。经测算,该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64%,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28年。
(三)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已取得《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企业)》(闽发改备[2018]J010057号),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3,500万元。本项目将在宁德市新建汽车焊接零部件生产基地,成功实施达产后,将新增年配套60万辆汽车焊接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更好地为下游客户进行就近配套,满足下游客户在福建省以及我国东南地区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产品在福建省以及我国东南区域市场中的占有率。
2、产品方案、生产规模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为汽车焊接零部件,主要产品包括AB柱框架加强板总成、前纵梁总成、后侧围总成、后纵梁总成、后内轮罩板总成等。本项目成功实施达产后,将新增年60万台套汽车焊接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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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选址和土地取得方式
本项目位于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三屿新区内一零四国道东侧区块10(A),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实施,相关土地已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65,977.00平方米,证书号码为“闽(2019)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5450号”。
4、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33,5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估算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 单位 | 投资总额 |
土建投资 | 万元 | 9,500.00 |
设备投资 | 万元 | 18,000.00 |
预备费投资 | 万元 | 1,375.00 |
铺底流动资金 | 万元 | 4,625.00 |
总投资金额 | 万元 | 33,5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一 | 工程费用 | - |
1 | 一般土建投资 | 4,680.00 |
2 | 普通装修投资 | 870.00 |
3 | 给排水系统投资 | 407.00 |
4 | 电气系统投资 | 1,200.00 |
5 | 动力系统投资 | 814.00 |
6 | 环保投资 | 709.00 |
小计 | 8,680.00 | |
二 | 其他费用 | - |
1 | 工程监理费用 | 120.00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用 |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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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820.00 | |
三 | 固定资产投资合计 | 9,500.00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1)办公设备 | 小计: | 830.00 | |||
1 | 中央空调 | 1 | 台 | 350.00 | 350.00 |
2 | 空压机 | 2 | 台 | 40.00 | 80.00 |
3 | 变配电设备 | 1 | 台 | 400.00 | 400.00 |
(2)焊接设备 | 小计: | 16,050.00 | |||
1 | 点焊机器人及集成 | 300 | 条 | 49.00 | 14,700.00 |
2 | 手工悬挂焊 | 6 | 套 | 25.00 | 150.00 |
3 | 凸焊机 | 60 | 台 | 20.00 | 1,200.00 |
(3)检测设备 | 小计: | 400.00 | |||
1 | 三坐标 | 1 | 条 | 320.00 | 320.00 |
2 | 拉力试验机 | 1 | 套 | 15.00 | 15.00 |
3 | 金相实验机 | 1 | 台 | 5.00 | 5.00 |
4 | 超声波检测 | 1 | 台 | 60.00 | 60.00 |
(4)辅助及物流设备 | 小计: | 720.00 | |||
1 | 叉车 | 45 | 套 | 16.00 | 720.00 |
合计 | - | - | - |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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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情况”之“(三)主要经营模式”之“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之“(1)采购模式”。
(2)燃料、动力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使用能源种类为:水、电,所利用公用工程包括配电MCC、循环水供应、污水单元以及消防等。本项目所在地工业辅助设施、物流运输、环境保护和管理服务等的资源整合和基础设施建设、消防、供水、供电、通讯、排污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公用设施齐全,公用工程可充分依托已有的公用配套设施,可满足项目所需的能源需求。
7、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为汽车焊接零部件,其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产品的工艺流程”之“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部分之内容。
8、产能消化情况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覆盖的地区主要包括宁德及其周边汽车工业市场,主要为上汽乘用车福建分公司等客户在该等地区的新增产能进行配套。根据上述客户的未来发展规划分析,上汽乘用车福建分公司的宁德基地项目一期规划于2019年正式投产,计划产能24万辆,产量可达30万辆,二期预留同样规模产能。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内,公司现有主要客户的新增产能已基本能够消化本项目的规划产能。
9、环保措施
(1)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市政管网,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最终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项目焊接烟尘经由集气罩收集,经焊烟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焊接烟尘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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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项目喷胶生产车间设置于2#车间,根据生产内容不同配置有涂胶枪和涂胶平台,设备和平台上方配设有变频集气罩,能有效将涂胶挥发废气有效地收集;食堂设有6个基准灶头,属于大型饮食业规模,产生的职工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烟管道排放。
③项目机械噪声源强较低,经过隔声降噪和空间距离自然衰减后,其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④固废:收集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不同的特性,配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密闭容器进行分类收集;危险废物有专人负责装车,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依照规范要求定期清运处置,不得露天堆放和随意丢弃;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环保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计的环保投入资金约为709万元。
(3)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于2019年5月6日经“宁区环监[2019]表21号”《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准建设。
10、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第二年投产,预计达产20%,第三年预计达产60%,第四年预计达产100%。
11、财务效益分析
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达成年产60万台套汽车焊接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能力,有效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增强公司大规模供货的能力。经测算,该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4.20%,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18年。
(四)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预测以及相应的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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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前述项目均占用大量营运资金,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日益增加。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以及新的募投项目的实施,因此对资金的需求量也将进一步变大,主要体现在营业收入的增加所引起的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的增加,以及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营运资金增加。如果未来公司完全依靠银行借款作为其唯一的流动资金融资渠道,将很难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规模快速发展的需要。综合上述原因,本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实施后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产能扩张。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有利于公司巩固和扩大在专业领域内的竞争优势,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规模和配套生产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整体影响
(一)突破产能瓶颈,并为核心客户及时提供配套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产品进行产能扩产或新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现有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不仅能够突破公司现有的产能瓶颈,还使得公司能够跟上核心客户在新地区的开拓步伐,为核心客户及时提供配套能力。
(二)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提高,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将大幅增强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债务融资能力。
(三)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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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明显下降,公司偿债风险将大幅降低,财务结构将显著改善,负债率降低也使公司有更大的债权融资能力。
(四)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有大幅增加,而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很难完全产生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所下降。但是从中长期看,随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将有所增长、产品盈利能力也将不断提高,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也将随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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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利分配情形。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A股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草案)》等规定进行股利分配,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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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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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交易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总资产的20%。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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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每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的意见。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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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
3、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状况、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违反以下原则:即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将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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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四、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下述滚存利润分配原则: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则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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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服务
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属于公司或者与公司有关的情况或事项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投资人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一)信息披露媒体
本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指定的媒体是中国证监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早于该指定的媒体。
(二)信息披露的部门与人员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具体负责信息披露的责任部门为公司证券法务部,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陶雷,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 陶雷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
邮政编码: | 214161 |
联系电话: | 0510-85592554 |
传真号码: | 0510-85592399 |
电子信箱: | zqfwb@wxzhenhua.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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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 | 合同主要标的 | 合同有效期 |
1 | 上汽大众 | 汽车零部件 | 自2018年4月10日起两年,除非任何一方在届满前三个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条款,本条款的期限应自动延长一年。本条款规定的期限延长不受次数限制 |
2 | 上汽通用 | 汽车零部件 | 2019年5月15日签订,未约定合同期限 |
3 | 上汽集团 | 汽车零部件 | 2020年6月3日签订,未约定合同期限 |
4 | 上汽大通 | 汽车零部件 | 2019年3月18日签订,未约定合同期限 |
5 | 上海通程 | 汽车零部件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6 | 上海同舟 | 汽车零部件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序号 | 供应商 | 合同主要标的 | 合同有效期 |
1 | 上海福然德 | 钢材 | 2018年11月30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1年,有效期届满前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再续期的,协议自动续期(每次续期1年) |
2 | 上汽大众 | 钢材 | 2020年1月17日公司签署严格遵守《上汽大众ZP5冲压件原材料集中采购规定》的承诺,未约定有效期 |
3 | 上海朗迈 | 钢材 | 2018年11月30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1年,有效期届满前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再续期的,协议自动续期(每次续期1年) |
4 | 上海易汉 | 钢材 | 2018年11月30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1年,有效期届满前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再续期的,协议自动续期(每次续期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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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 | 合同主要标的 | 合同有效期 |
1 | 溧阳力士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018年5月20日签订,至上汽集团与郑州君润签署的采购合同届满或解除之日终止。 |
2 | 江苏宝锐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018年5月20日签订,至上汽集团与郑州君润签署的采购合同届满或解除之日终止。 |
3 | 上海洋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018年5月20日签订,至上汽集团与郑州君润签署的采购合同届满或解除之日终止。 |
4 | 上海屹丰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018年5月20日签订,至上汽集团与郑州君润签署的采购合同届满或解除之日终止。 |
5 | 河南宝合元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020年4月1日签订,至上汽集团与郑州君润签署的采购合同届满或解除之日终止。 |
6 | 江苏神舟车业集团有限公司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020年4月1日签订,至上汽集团与郑州君润签署的采购合同届满或解除之日终止。 |
7 | 浙江博汇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020年4月1日签订,至上汽集团与郑州君润签署的采购合同届满或解除之日终止。 |
序号 | 供应商 | 合同主要标的 | 合同有效期 |
1 | 仪征明发 | 冲压零部件 | 2020年3月20日签订,未约定合同期限 |
2 | 焦作久盛 | 冲压零部件 | 2020年3月20日签订,未约定合同期限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方 | 合同主要标的 | 合同签订日 | 合同金额(万元) |
1 | 上海奥特博格 | 郑州君润 | 机器人工作站 | 2020年1月15日 | 1,827.00 |
2 | 上海奥特博格 | 郑州君润 | 机器人设备 | 2020年1月15日 | 1,384.60 |
3 | 江苏北人 | 郑州君润 | 机器人设备 | 2020年5月15日 | 1,005.97 |
4 | 江苏北人 | 郑州君润 | 机器人工作站 | 2020年5月15日 | 1,344.00 |
5 | 上海奥特博格 | 宁德振德 | 机器人工作站 | 2020年8月27日 | 1,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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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海奥特博格 | 宁德振德 | 机器人工作站 | 2021年2月2日 | 1,608.00 |
序号 | 合同名称 | 承包人 | 发包人 | 合同签订日 | 合同金额 (万元) |
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无锡金洪涛 | 宁德振德 | 2018年7月28日 | 11,692.73(注1)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无锡金洪涛 | 武汉恒升祥 | 2019年3月7日 | 3,922.02(注2)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江苏中轩建设有限公司 | 无锡亿美嘉 | 2020年12月20日 | 12,188.00 |
序号 | 合同名称 | 出售方 | 购买方 | 合同签订日 | 合同金额 (万元) |
1 | 闵联临港园区三期标准厂房认购协议书 | 上海闵联临港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恒伸祥 | 2021年4月30日 | 16,108.99(注)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合同编号 | 借款期限 | 借款合同金额(万元) | 借款类型 |
1 | 宁德振德 | 中国银行宁德 | FJ9002019007 | 2019.05.23-2023.12.10 | 12,500.00 | 固定资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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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合同编号 | 借款期限 | 借款合同金额(万元) | 借款类型 |
分行 | ||||||
2 | 无锡振华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150243726D20080301 | 2020.08.07-2021.08.06 | 3,0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3 | 无锡振华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150243726D20082701 | 2020.08.27-2021.08.26 | 3,0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4 | 无锡振华 | 中国建设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HTZ320614800LDZJ202000016 | 2020.10.15-2021.10.14 | 3,0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5 | 无锡振华 | 江苏银行无锡锡西支行 | JK021920000629 | 2020.10.28-2021.10.27 | 5,0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6 | 无锡振华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150243726D20110601 | 2020.11.11-2021.11.10 | 5,0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7 | 无锡振华 | 江苏银行无锡锡西支行 | JK021920000714 | 2020.11.26-2021.11.25 | 2,5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8 | 无锡振华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150243726D20113001 | 2020.12.02-2021.12.01 | 5,0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9 | 无锡振华 | 江苏银行无锡锡西支行 | JK021920000724 | 2020.12.04-2021.12.03 | 2,5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10 | 无锡振华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150243726D20120201 | 2020.12.08-2021.12.07 | 2,0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11 | 无锡振华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150243726D20120501 | 2020.12.09-2021.12.08 | 5,0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12 | 无锡振华 | 中国建设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HTZ320614800LDZJ202000022 | 2021.01.01-2021.12.31 | 2,0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13 | 无锡振华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150243726D21020701 | 2021.02.09-2022.02.08 | 5,000.00 | 流动资金借款 |
1-1-534
1、最高额抵押合同
序号 |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 合同编号 | 最高担保额(万元) | 主债权发生期间 | 抵押物 |
1 | 无锡振华[注]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2017年滨抵字394号 | 18,009.40 | 2017.09.06-2022.09.06 | 机器设备(苏B5-0-[2017]第033号) |
2 | 无锡振华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2018年滨抵字412号 | 18,493.89 | 2018.08.27-2023.08.27 | 厂房、土地(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33619号土地厂房) |
3 | 宁德振德 | 中国银行宁德分行 | FJ9002020009-2 | 15,000 | 《授信业务总协议》(FJ9002020009)项下债权 | 闽(2020)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10529号房地产 |
序号 | 保证人 | 被保证人 | 合同编号 | 最高保证金额(万元) | 主债权发生期间 | 保证方式 |
1 | 无锡振华 | 无锡亿美嘉 | 2019年滨保字263-2号 | 5,000.00 | 2019.05.22-2022.05.22 | 连带责任保证 |
序号 | 保证人 | 被保证人 | 合同编号 | 主合同 | 保证期间 | 保证方式 |
1 | 无锡振华 | 宁德振德 | FJ9002019007-1 |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FJ9002019007) | 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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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刑事起诉及行政处罚
2019年3月28日,公司大冲8号车间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事故属一般事故。根据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起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五、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之“(一)安全生产情况”之“4、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处罚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受到其他刑事起诉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1-1-536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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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金祥 | 钱犇 | 钱金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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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亮 | 张鸣 | 张建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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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丽娜 |
1-1-537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 | |||
陈晓良 | 吴磊 | 管晔 |
1-1-538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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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金方 | 王洪涛 | 李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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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奕奕 | 陶雷 |
1-1-53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刘 实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池惠涛 袁业辰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40
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41
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签名):_________________王 松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42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刘维 林琳 陈杰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李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1-1-543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倪国君 胡友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544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黄侨抱 邓泽亚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黄健青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545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倪国君 胡友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546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倪国君 胡友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547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期间到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查阅,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