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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石化学:聚石化学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调整相关议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调整相关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5)。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利的考虑,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更新)的议案》、《关于取消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取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发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更新)及取消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为确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更新)的议案》能顺利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单独持有4.99%股份的股东陈钢先生于2021年5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第五十九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的规定,为免歧义导致股东误解,同时为提高股东大会表决效率,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除上述议案变动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14日发出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敬请各位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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