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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会计师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7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会计师意见

和信综字(2021)第000166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会计师意见

和信综字(2021)第00016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1年3月29日出具的《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8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以及于2021年4月23日反馈的修改回函已收悉。根据贵所《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做以下回复说明。问题3公司于2020年度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6.90亿元,2020年9月23日可转债注册申请生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10.01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净资产22.94亿元,货币资金余额12.44亿元,应收账款11.96亿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94亿元。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8,562.30万元。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在前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时间内再次推出再融资方案的背景、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本次发行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2)本次偿还公司债务的明细(融资机构、借款主体、金额、借款起止时间及用途等),如存在提前还款的,请说明是否已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前还款的同意函;(3)请结合账面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率、运营资金需求、银行授信情况、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募集资金大额闲置的风险。请发行人补充披露:(4)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披露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对第(2)(3)(4)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本次偿还公司债务的明细(融资机构、借款主体、金额、借款起止时间及用途等),如存在提前还款的,请说明是否已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前还款的同意函

本次发行董事会审议日(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5月16日期间,公司以自有资金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金额和已提前偿还的融资租赁结清金额共计80,614.2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债务性质借款主体融资机构金额(万元)借款起始日借款到期日用途
短期借款天能重工恒丰银行6,000.002020.5.202020.11.20流动资金
天能重工交通银行7,000.002020.1.132021.1.13流动资金
天能重工交通银行12,000.002020.1.242021.1.25流动资金
天能重工建设银行13,000.002020.2.202021.2.19流动资金
天能重工建设银行5,000.002020.3.132021.3.12流动资金
天能重工广发银行5,000.002020.3.262021.3.26流动资金
天能重工工商银行1,990.002020.3.312021.3.30流动资金
天能重工齐鲁银行5,000.002020.4.232021.4.23流动资金
融资租赁(注)共和协和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111.052019.2.222027.2.22电站建设
兴海协和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238.802019.2.22027.2.2电站建设
贵南协和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274.372019.4.92027.4.9电站建设
合计80,614.22--

注:已提前偿还的融资租赁金额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具的《提前结清回复函》列示金额。

上表已提前偿还的三项融资租赁中,共和协和、贵南协和、兴海协和已分别于2021年1月、2021年3月及2021年4月取得了融资租赁方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具的《提前结清回复函》,确认发行人关于提前还款的申请符合合同约定,在结清款项后,原租赁合同项下债务即履行完毕,并出具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证书》。

除上述可用于置换的已偿还债务外,公司还计划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发

行人截至2021年5月16日账面的部分短期借款,相关拟偿还短期借款的金额合计为22,000.00万元,具体待偿还债务明细如下:

债务性质借款主体融资机构金额(万元)借款起始日借款到期日用途
短期借款天能重工交通银行5,000.002021.3.222022.1.27流动资金
江苏天能中国银行2,000.002021.2.12022.1.28流动资金
江苏天能中国银行5,000.002021.1.52021.6.22流动资金
天能重工交通银行10,000.002020.8.242021.8.19流动资金
合计22,000.00---

综上所述,发行人计划待偿还债务与已偿还债务(含短期借款及已提前偿还的融资租赁款项)金额合计为102,614.22万元,已超过拟募集资金总额即100,109.59万元,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或置换上述贷款中的部分款项。

(二)请结合账面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率、运营资金需求、银行授信情况、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募集资金大额闲置的风险。

1、账面货币资金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现金7.8712.498.7913.73
银行存款27,785.8822,738.1714,107.1228,278.94
其他货币资金70,179.4049,796.2469,468.1010,740.80
合计97,973.1572,546.9083,584.0139,033.47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97,973.15万元,其中受限资金为70,179.40万元,受限资金主要系承兑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扣除受限资金后,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可自由支配的金额为27,793.75万元。

2、资产负债率及银行授信情况

(1)公司资产负债率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对比情况如

下所示:

可比公司名称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泰胜风能42.95%46.14%45.66%36.15%
天顺风能52.42%53.28%54.48%58.16%
大金重工52.19%48.28%45.55%38.47%
平均值49.19%49.23%48.56%44.26%
发行人67.81%67.63%63.66%43.89%

注:数据来源于Wind。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增长,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63%和67.81%,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使得公司资产和负债均大幅增长,资产负债率上升。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领域,建设和收购了多个风电场和光伏电站,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通过向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融资,导致公司有息负债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此外,2020年11月,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导致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面临的偿债压力进一步增大。

(2)公司银行授信情况

公司在各银行获取的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借款、办理票据及信用证融资等。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76,104.78 万元。公司剩余授信额度的资金用途主要为支付货款、日常经营支出等。

虽然公司目前仍有一定可使用的授信额度,但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在实际使用时需具备一定的条件,且将授信额度转为实际可用资金仍需履行银行审批程序,操作便利性存在一定限制,另外提款条件通常还要附加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各种限制性条件。公司目前偿债压力较大,未来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资金投入需求量增大,如单纯依靠债务融资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不利于维持公司资金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通过股权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增加公司稳定的营运资金余额,为业绩的持续性增长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

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等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及营运资金需求测算。公司根据最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并结合营业收入情况、公司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付(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对营运资金需求进行了测算,具体如下:

(1)营业收入预测

公司2018年至2020年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342,487.44246,417.99139,356.69
增长率38.99%76.83%88.83%
平均增长率68.21%

经测算,公司2018年至2020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值为68.21% 。基于谨慎性考虑,假设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5%,则预测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预测期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393,860.56452,939.64520,880.59

注:上述对于营业收入的预测数据仅用于测算营运资金需求,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2)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测算

采用销售百分比法对公司2021年至2023年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进行预测,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参照2020年末的占比情况,计算各年末的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则计算的公司2021年至2023年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占收入比重2021年度 (E)2022年度 (E)2023年度 (E)
营业收入342,487.44-393,860.56452,939.64520,880.59
应收账款171,089.0249.95%196,752.37226,265.23260,205.01
存货59,303.0017.32%68,198.4578,428.2290,192.45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13,130.463.83%15,100.0317,365.0319,969.79
预付账款9,487.142.77%10,910.2112,546.7414,428.75
经营性流动资产小计253,009.6273.87%290,961.06334,605.22384,796.01
应付账款62,860.5318.35%72,289.6183,133.0595,603.01
应付票据77,002.4522.48%88,552.82101,835.74117,111.10
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46,226.6513.50%53,160.6561,134.7470,304.96
经营性流动负债小计186,089.6354.33%214,003.07246,103.54283,019.07
营运资金需求66,919.9919.54%76,957.9988,501.69101,776.94
新增营运资金需求--10,038.0011,543.7013,275.25
2021年至2023年新增营运资金总额-34,856.95

根据上述测算,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2021年至2023年的营运资金需求量为34,856.95万元。

4、大额资金支出计划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未来几年可预见的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如下:

(1)偿还债务支出

公司计划待偿还债务与已偿还债务(含银行借款及已提前偿还的融资租赁款项)金额合计为 102,614.22万元,已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100,109.59万元。待偿还的债务明细表详见本问询回复之“一、(一)本次偿还公司债务的明细(融资机构、借款主体、金额、借款起止时间及用途等),如存在提前还款的,请说明是否已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前还款的同意函”。

(2)新厂区建设及工厂改造投资

公司的多家子公司目前均有在建的新厂区或拟建设的新厂区,同时有部分工厂正在进行改造,根据各项目的合同金额或预算投资额以及已投入的资金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项目尚需支出约20,263.29万元。

(3)新能源领域投资支出

2017年以来,公司积极实施产业链拓展和战略转型,开始投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未来几年,公司将通过新建或收购等方式继续布局新能源领域,公司已在内蒙古与当地政府签订投资建设框架性协议,进一步储备风电、光伏项目资源。2020年8月,公司与武川县人民政府签署《武川县300MW风电及200MWp光伏项目投资建设框架协议》,储备风电开发项目资源300MW、光伏开发项目200MW;2020年11月,公司与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协议》,储备风电开发项目资源1000MW、光伏开发项目500MW。(上述框架协议所涉及相关项目尚需公司履行前期勘测、项目申报、主管部门核准等程序,相关项目能否获得核准批复、获得核准批复的容量规模以及实际投资规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最终以实际核准的规模为准)

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规模通常较大,如未来上述项目陆续启动,将使得公司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

5、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以及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日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166,164.00178,855.82121,037.6464,880.56
流动资产389,870.17367,228.21320,568.54200,721.62
占流动资产比重42.62%48.70%37.76%32.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整体出现大幅增长,截至2021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66,164.0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42.62%,金额和占比均较高。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金额为46,363.19万元,期后回款比例为25.92%;公司2021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期后

回款金额为13,437.32万元,期后回款比例为8.09%。如后续因特殊原因导致出现回款不及时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公司资金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此外,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加,向金融机构的借款随之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导致偿债压力较大,对营运资金需求较高。本次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且公司计划待偿还债务与已偿还债务金额已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偿还债务有利于缓解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次融资金额与公司现有资产、业务规模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公司募集资金大额闲置的风险较低。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披露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1、财务性投资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 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一)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二)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相关内容: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上

述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类金融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相关内容: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3、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经逐项对比,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如下:

(1)公司已出资或拟出资设立各类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已出资或拟出资设立各类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公司未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未设立集团财务公司。

(5)公司未持有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截至2019年末、2020年9月末、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公司购买并持有的金融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投资 期限
银行理财产品947.6213,111.847,007.2322,450.00活期
银行结构性 存款10,000.0015,000.0026,000.00-一年 以内
合计10,947.6228,111.8433,007.2322,450.00-
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4.37%11.60%14.96%10.92%-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购买的金融产品系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的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单个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风险较低且期限较短,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

(6)公司未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类金融业务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未从事类金融业务。

(8)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计划。

4、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披露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会计报表项目逐项分析如下:

项目余额(万元)核算内容分析
货币资金97,973.15现金7.87万元、银行存款27,785.88万元、其他货币资金70,179.40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保证金70,179.40万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24.69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变动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钢板价格波动风险,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1,099.18包括银行理财及结构性存款11,099.18万(其中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947.62万元,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及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变动151.56万元)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的金融产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的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单个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风险低且期限较短,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其他应收款1,866.69备用金24.94万元、项目投标保证金1,841.75万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11,321.40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974.42万元、保证金及限制性资金1,346.98万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长期应收款2,328.95为融资租赁借款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12,224.44预付长期资产款2,321.17万元、一年以上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777.54万元、其他125.73万元其他项125.73万元为公司开展新能源业务发生的待摊销的前期费用,在具体项目公司开始建设后,再摊销计入项目公司的成本费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注1: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0元;注2:2021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综上,根据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参照公司的实际资产和经营情况,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出资或拟出资设立各类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不存在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的情形;公司未设立集团财务公司;未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存在从事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50,411.21万元。公司不存在目前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总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

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0%的情形。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5、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财务性投资情况”补充披露了发行人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内容。

二、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出具的已偿还、拟偿还债务明细;查阅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兴海县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贵南县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共和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有关融资租赁业务的《提前结清回复函》;

2、查阅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定期报告及其他公告,了解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查阅发行人的账面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率、银行授信情况、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等,并复核发行人营运资金需求的测算过程;

3、对发行人现任财务总监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账面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率、银行授信情况、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以及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的债务明细等;

4、查阅主管部门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查阅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了解可能存在财务性投资的科目的明细情况,查阅了与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协议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等,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5、访谈了公司相关负责人员,了解公司是否存在实施和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计划待偿还债务与已偿还债务(含银行借款及已提前偿还的融资租赁款项)金额合计为102,614.22万元,已超过拟募集资金总额即100,109.59万元,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或置换上述债务中的部分款项,不存在发行人本次拟偿还债务为距今到期时间较长的款项的情形。

2、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本次融资金额与公司现有资产、业务规模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公司募集资金大额闲置的风险较低。

3、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形;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本页无正文,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会计师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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