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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投高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电工合金股票代码:3006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201B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5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电工合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共同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投高新受让陈力皎和冯岳军持有的金康盛100%股权,进而间接持有电工合金99,806,720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高新将合计持有电工合金29.99%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电工合金第二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方可实施:

(1)国资主管单位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评估结果的备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豁免陈力皎、冯岳军作出的自愿性承诺,即豁免陈力皎、冯岳军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自愿性承诺;

(3)目标公司已向其他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0,833,2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26%)的全部权益并已经办理完毕相应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风险提示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 12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0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1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6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7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8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4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高新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投集团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电工合金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金康盛镇江市金康盛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秋炜天津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方目标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0,833,2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26%)交易的受让方,拟定为陈力皎和冯岳军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报告、本报告书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国投高新受让陈力皎和冯岳军持有的金康盛100%股权,进而间接持有电工合金99,806,72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
交割日《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规定的本次交易之交割日
《股权转让协议》国投高新与陈力皎和冯岳军于2021年5月16就本次交易签署的《陈力皎、冯岳军与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镇江市金康盛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公司章程》电工合金现行《公司章程》
元、千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国投高新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089M
法定代表人吴蔚蔚
注册资本344,840.345115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201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11-14 至 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2.3610% 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0000%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5.0556%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5.0556% 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27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
通讯方式010-63286971

注:上表注册资本及股东情况系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数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投高新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投高新的控股股东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国投集团直接持有国投高新72.361%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7643K
法定代表人白涛
注册资本3,38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国际投资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能源、交通运输、化肥、高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咨询、担保、贸易、生物质能源、养老产业、大数据、医疗健康、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12-05 至 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0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 号-6 国际投资大厦

注:上表注册资本及股东情况系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数据

国务院国资委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投高新的控股股东国投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万元)
1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电力供应678,602.335
2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钾肥制造90,425.00
3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370,000.00
4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422,712.973
5国投财务有限公司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500,000.00
序号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万元)
6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路桥、港口、物流运输的配套项目投资200,000.00
7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344,840.345115
8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高新技术创业投资64,000.00
9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义务450,000.00
10国投交通有限公司路桥、港口、物流运输的配套项目投资180,000.00
11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物流项目的投资管理79,858.00
12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果蔬汁、饮料26,221.00
13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10,000.00
14北京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310,000.00
15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食品、日用品等206,000.00
16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服务70,000.00
17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对外援助、成套设备进出口109,185.00
18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4000万美元
19中投咨询有限公司投资咨询;工程咨询1,600.00
20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150,000.00
21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才中介服务、劳务派遣、商业类咨询10,000.00
22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200,000.00
23广州国投悦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养护服务、日用品零售、后勤管理服务5,773.50
24国投颐康(北京)养老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健康咨询20,000.00
25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健康咨询200,000.00
26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投资业务53,577.573211
2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服务1,445,000.00
28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本投资服务200,000.00
29国投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200,000.00
30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水务及水环境治理770.00万港元
31国投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质检与认证等服务300,000.00
32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业基金投资管理3,000.00
33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站开发、建设、运营3,730,000.00
3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投资咨询、承销、保荐等700,000.00
序号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万元)
35国投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修复500,0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作为国投集团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平台,国投高新主要从事控股并购投资业务和股权基金投资业务。控股并购投资业务主要投向先进制造、新材料、医药健康等领域。股权基金投资业务目前拥有国投创新、国投创合、国投创业、海峡汇富、国投新力等5家基金管理公司,形成了覆盖VC、PE、FOF、区域性基金的多元格局。

截至2020年底,国投高新资产总额489亿元,基金管理规模近1500亿元,是管理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支数最多的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也是央企中从事股权基金业务最早、品种最全、规模最大的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之一。

国投高新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1,473,750.4028,457,851.7424,342,062.67
负债总额9,799,421.589,511,393.819,148,570.37
股东权益合计21,674,328.8218,946,457.9315,193,492.30
资产负债率31.14%33.42%37.58%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营业总收入11,293,391.0512,711,850.009,329,219.57
利润总额871,778.211,323,271.711,882,027.34
净利润749,553.031,108,912.531,694,352.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5%4.30%11.77%

注:2018-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及诚信记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投高新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投高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获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吴蔚蔚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中国
2宋家俊副董事长中国中国
3罗绍香董事中国中国
4王小中董事中国中国
5高宏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国
6周华瑜党委副书记、董事中国中国
7崔波董事中国中国
8聂其苗董事中国中国
9朱江职工董事中国中国
10白鸿监事会主席中国中国
11王大琳监事中国中国
12何衍铭监事中国中国中国香港永久居民
13汪亚杰监事中国中国
14柳杨监事中国中国
15艾震华纪委书记中国中国
16刘中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17朱秉青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中国中国
18王炜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19尹志锋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中国中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投高新及其控股股东国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主要上市公司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持股主体企业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国投集团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886)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678,602.334749.18%
2国投集团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600962)生产销售果蔬 汁、饮料26,221.0044.57%
3国投集团、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600061)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422,712.9727合计45.27%
4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系国投集团控股公司)、国投集团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000151)国际工程承包、进出口业务29,598.00合计45.80%
5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国投集团控股公司)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013)研发、制造、销售汽车燃油燃料系统51,423.05合计57.85%
6国投高新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0008)轨道交通运营维护及安全监测、检测业务278,079.534625.00%
7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系国投集团控股公司)华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甘蔗种植及制糖业务60,000.00万港元36.51%
8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国投集团控股公司)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300188)电子数据取证及大数据智能化业务79,488.637715.58%
序号持股主体企业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9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系国投集团控股公司)中新果业有限公司 (新加坡上市)果汁生产与销售25,209.3423.67%
10国投高新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有股份限公司(300049)药品的生产与销售、仪器研发与销售、医疗服务业务26,305.319.18%
11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国投集团控股公司)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34)膜产品研发、生产、膜设备制造、膜引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服务30,206.535612.10%
12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国投集团控股公司)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00216)生命营养品、医药制造类产品及医药商业96,512.8015.66%
13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国投集团控股公司)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600323)供水、污水处 理、固废处理76,626.408.62%
14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系国投集团子公司)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600279)港口码头中转服务118,686.628314.91%
15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23)高性能PI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3,500.0015.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高新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投高新及其控股股东国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主要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持股主体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国投集团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9,195.0011.67%
2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系国投集团控股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00,000.0041.62%
3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系国投集团控股公司)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0,000.0020.00%
4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系国投集团控股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267,054.545455.00%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因此拟进行股权投资。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5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国投高新未持有电工合金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高新将通过持有金康盛100%股权,进而间接持有电工合金99,806,72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并成为电工合金第二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金康盛100%股权,进而间接持有电工合金29.99%股权。

2021年5月16日,国投高新与陈力皎和冯岳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国投高新受让陈力皎和冯岳军持有的金康盛100%股权,进而间接持有电工合金99,806,72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转让总价为98,967万元。

本次交易前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持股 数量(股)对应 比例(%)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对应 比例(%)持股 数量(股)对应 比例(%)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对应 比例(%)
金康盛99,806,72029.99(陈力皎、冯岳军控制)99,806,72029.99 (陈力皎、冯岳军控制)99,806,72029.99(国投高新控制)99,806,72029.99(国投高新控制)
陈力皎104,000,00031.25104,000,00031.25104,000,00031.25104,000,00031.25
天津秋炜24,960,0007.5024,960,0007.5024,960,0007.5024,960,0007.50
其他方*20,833,2806.2620,833,2806.2620,833,2806.2620,833,2806.26
合计249,600,00075.00249,600,00075.00249,600,00075.00249,600,00075.00

注1:其他方受让金康盛所持上市公司6.26%股份为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条件,因此交易前按照其他方已持有上市公司6.26%股份进行列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上市公司

6.26%股份转让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及实施。

注2:其他方拟定为陈力皎和冯岳军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转让方:陈力皎和冯岳军受让方:国投高新

2、协议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

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208,000,000元;根据上市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上市公司以其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至332,800,000股,目标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转增后的120,64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36.25%。

目标公司拟与其他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转增后的6.26%的股份(对应上市公司转增后的20,833,28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其他方,目标公司将持有上市公司转增后的29.99%的股份(对应上市公司转增后的99,806,720股股份)。

转让方希望向受让方转让,且受让方希望从转让方受让,转让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并通过目标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转增后的99,806,7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29.99%。

3、转让价格

参考由受让方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注:该评估报告尚需经国资主管单位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评估结果的备案),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标的股权,受让方同意以98,967万元的价格(“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标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包括受让方应向陈力皎支付的89,070.3万元,以及受让方应向冯岳军支付的9,896.7万元。

4、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1)成交和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后十(10)个工作日内,或各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日”,以孰晚为准),将股权转让价款中的10,000万元(其中陈力皎9,000万元,冯岳军1,000万元,“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至《股权转让协议》中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中。第一笔转让价款仅可用于目标公司支付上市公司6.26%股份转让产生的企业所得税款及目标公司向转让方分配上市公司6.26%股份转让的收入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款(但缴纳上述税款后仍有剩余的除外)。

各方同意,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成交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且受让方收到转让方签署的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满足确认函的当日,或各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成交日”,以孰晚为准),各方应完成本次交易的成交(“成交”)。

(2)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后十(10)个工作日内,或各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日”,以孰晚为准),将股权转让价款中的83,967万元(其中陈力皎75,570.3万元,冯岳军8,396.7万元,“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至《股权转让协议》中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中。

(3)转让方完税及第三笔转让价款支付

转让方应尽快就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进行依法申报并缴纳,并向受让方提供完税凭证;受让方应于收到转让方提供的完税凭证及转让方完成交易文件项下的全部成交日后义务并由受让方对目标公司完成交割审计(应尽合理努力督促交割审计在截至受让方取得《股权转让协议》所述资料当月月底的财务报表出具后一

(1)个月内完成)后,将剩余的转让价款,即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陈力皎4,500万元,冯岳军500万元,“第三笔转让价款”)支付至《股权转让协议》中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中。

5、本次交易成交先决条件

(1)受让方完成本次交易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的义务应以下列各项条件(“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在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当日或之前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提前书面豁免为前提:

1)《股权转让协议》等与转让方、受让方相关的全部交易文件均已经各方适当签署生效并持续有效;

2)目标公司已向其他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转增后的20,833,2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6.26%)的全部权益并已经办理完毕相应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3)受让方已经完成所有对标的股权和目标公司的业务、法律、财务、税务、技术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并对调查的结果满意;

4)目标公司及其每一现有股东签署或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或完成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批准、通知、备案或登记应该已经自政府机构或其他人取得或向该等主体做出;

5)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已经选举由受让方提名的一(1)位人士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

6)目标公司已经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以及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修订目标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7)陈力皎和冯岳军已分别就本次交易书面同意放弃其各自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8)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含当日)至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含当日),每一承诺方在《股权转让协议》所作的陈述、保证在所有方面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9)每一承诺方均已在所有方面履行和遵守交易文件中所载、必须由该方于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含当日)或之前履行或遵守的所有承诺和义务;

10)中国的任何政府机构或管理机构未发布、制定或执行禁止进行本次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则、命令或通知;不存在任何未决的法律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或未决事项,会对本次交易构成限制、禁止、重大修改或导致其无效;

11)目标公司已经就本次交易向行政审批局提交了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供了相关受理证明文件;

12)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含当日)至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含当日),(i) 除《股权转让协议》规定交易外,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或所有权未发生任何变更;(ii) 集团公司未遭受重大不利影响或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iii)集团公司未出现破产、资不抵债或债务到期不能偿付的情形;

13)转让方已经向受让方交付由其签署的格式和内容如《股权转让协议》所示的确认函(“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满足确认函”)或受让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书面函件,确认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

(2)受让方本次交易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的义务应以下列各项条件(“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与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合称为“成交先决条件”)在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当日或之前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提前书面豁免为前提:

1)目标公司已经就上市公司6.26%股份转让产生的税款进行依法申报并缴纳,并向受让方提供完税凭证;

2)目标公司已经完成财务报告所述其全部关联方应收款项的偿还和清理,并确保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性质的任何负债、索赔、承诺、责任或义务,也不拥有除上市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29.99%的权益外其他任何资产;

3)目标公司已经就本次交易完成在行政审批局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完成受让方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及修订后目标公司章程的备案;

4)目标公司已经向受让方出具更新的反映了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书;

5)《股权转让协议》中任何由受让方豁免的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如有)均已得到满足;

6)转让方已经向受让方交付由其签署的格式和内容如《股权转让协议》所示的确认函(“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满足确认函”)或受让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书面函件,确认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

(3)1)转让方应采取必要行动促使成交先决条件在成交最后期限日(2021年10月31日)之前尽快得到满足,受让方应提供合理和必要的配合;2))其中,转让方应采取必要行动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所述股东大会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后二十(20)日内依法召开并审议豁免陈力皎在本次交易项下间接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相关事宜,并确保《股权转让协议》中“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所述上市公司6.26%股份转让及对应股份的过户登记应在前述豁免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四十五(45)日内完成。

6、协议的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经受让方及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文首签署日签字并加盖公章、转让方于文首签署日签字后成立,其中第4.3条(2)项(“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所述上市公司6.26%股份转让及对应股份的过户登记应在本协议签署日后60日内完成)、第6条(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至成交日期间的义务)、第8条(保密)、第10条(违约责任)、第11条(生效及终止)、第12条(通知)和第13条(第13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于成立时即生效,剩余条款和安排在下列各项条件(“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生效(该日为生效日,“生效日”):

(1)评估报告已经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已经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就陈力皎在本次交易项下被限制间接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即陈力皎就本次交易应间接转让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与其截止《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及成交日可以间接转让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的差额部分,豁免陈力皎作出的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自愿性承诺。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任何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各转让方拟向国投高新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电工合金控股股东为陈力皎,实际控制人为陈力皎、冯岳军。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力皎仍为电工合金控股股东;电工合金实际控制人为陈力皎、冯岳军,未发生变更。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方可实施:

(1)国资主管单位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评估结果的备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豁免陈力皎、冯岳军作出的自愿性承诺,即豁免陈力皎、冯岳军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自愿性承诺。

(3)目标公司已向其他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0,833,2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26%)的全部权益并已经办理完毕相应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节 资金来源本次交易涉及的资金均来源于国投高新合法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间接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财务资助、补偿的情形。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为保证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本公司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在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的重组计划,为保证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本公司无未来12个月内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筹划相关事项,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为保证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股东权利,参与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选举工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必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上市公司治理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因本次权益变动而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计划,为保证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明确计划,为保证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为保证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明

确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人员独立性、资产完整性和财务独立性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和持续盈利的能力,其在采购、生产、运营、销售、财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同业竞争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为了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说明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核心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造成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持续性的重大关联交易。为减少和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尽可能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由于各种合理原因而可能发生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在平等、自愿

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订协议,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也未有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起前6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起前6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2018年至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852,906,472.515,884,503,694.492,601,741,113.50
交易性金融资产12,253,324.2012,370,098.9339,333,260.10
应收票据948,626,746.64919,312,063.67291,111,722.04
应收账款4,497,307,370.215,140,259,295.784,351,028,662.64
应收款项融资84,667,228.89--
预付款项380,426,187.16358,911,498.75398,544,088.44
其他应收款225,940,373.13447,863,616.70775,285,589.91
存货2,168,205,766.342,098,275,520.362,078,461,996.16
合同资产47,877,642.92195,977,105.60-
持有待售资产--654,106.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90,222,054.71--
其他流动资产179,806,378.09108,326,691.18282,705,760.88
流动资产合计15,688,239,544.8015,165,799,585.4610,818,866,300.0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971,103,507.052,221,190,149.932,295,218,848.51
长期应收款416,845,181.38260,585,850.61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5,732,957,153.143,545,360,129.384,035,244,813.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27,172,216.37516,728,920.82456,704,150.20
投资性房地产191,388,738.42408,374,547.45433,803,408.91
固定资产2,964,398,524.872,762,906,209.402,431,422,486.97
在建工程183,948,930.9662,711,502.85118,092,820.76
无形资产930,123,418.18867,436,855.39847,746,624.09
开发支出3,882,249.9010,828,120.5431,064,355.52
商誉2,560,047,928.762,366,449,463.592,513,892,673.94
长期待摊费用53,785,765.8258,418,404.1734,539,624.89
递延所得税资产175,624,938.14170,030,926.45175,073,684.19
其他非流动资产74,232,304.5341,031,073.85150,342,883.32
非流动资产合计15,785,510,857.5213,292,052,154.4313,523,196,374.61
资产总计31,473,750,402.3228,457,851,739.8924,342,062,674.6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560,881,208.212,380,079,118.852,002,381,532.83
交易性金融负债1,572,609.89--
衍生金融负债-688,000.001,447,512.00
应付票据220,785,304.82293,861,277.24365,231,153.38
应付账款2,915,739,743.922,894,119,553.202,016,659,936.35
预收款项4,300,142.192,655,535.90199,185,997.50
合同负债423,673,786.94233,586,407.71-
应付职工薪酬200,300,378.03314,575,378.52248,797,882.07
应交税费234,052,476.99242,807,118.01248,364,856.18
其他应付款155,185,808.99422,458,205.38550,716,656.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0,782,015.27295,854,803.6428,573,556.80
其他流动负债177,247,889.7844,093,999.9528,907,410.09
流动负债合计7,174,521,365.037,124,779,398.405,690,266,493.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944,411,575.821,934,085,800.002,987,502,182.21
应付债券898,772,065.10--
长期应付款256,636,428.32-20,031,930.5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60,000,000.00--
预计负债21,583,812.7517,746,252.2757,343,617.92
递延收益115,534,984.9343,934,378.1241,476,966.81
递延所得税负债321,759,357.40320,847,985.94351,949,182.23
其他非流动负债6,201,990.8370,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624,900,215.152,386,614,416.333,458,303,879.73
负债总计9,799,421,580.189,511,393,814.739,148,570,373.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3,448,403,451.153,034,595,037.012,495,299,234.86
资本公积6,779,942,050.064,815,738,507.591,932,494,009.70
其他综合收益285,508,542.85282,956,126.70389,115,673.44
专项储备5,185,708.857,032,560.508,803,394.93
盈余公积228,053,139.96211,464,969.03293,375,458.29
未分配利润5,537,472,199.475,245,295,578.514,958,918,541.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284,565,092.3413,597,082,779.3410,078,006,313.11
少数股东权益5,389,763,729.805,349,375,145.825,115,485,988.30
所有者权益合计21,674,328,822.1418,946,457,925.1615,193,492,301.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1,473,750,402.3228,457,851,739.8924,342,062,674.66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1,293,391,046.5012,711,850,003.419,329,219,565.39
二、营业总成本10,944,269,779.7811,900,613,584.428,503,673,891.56
其中:营业成本9,030,165,087.529,597,155,574.457,303,440,147.3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990,000.00990,000.001,000,000.00
税金及附加61,105,722.9071,137,586.5939,082,280.24
销售费用318,445,743.27564,444,454.39367,411,555.31
管理费用931,692,799.80889,581,678.70447,974,235.29
研发费用502,335,066.79545,597,659.56292,182,968.82
财务费用99,535,359.50231,706,630.7352,582,704.60
加:其他收益119,262,617.00124,645,283.6842,463,583.9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26,978,646.83498,535,029.201,081,222,290.0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47,940.94744,107.15-4,626,633.8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2,662,212.87-72,525,639.4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04,533,066.21-92,939,417.74-90,698,527.1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975,338.5742,739,130.957,063,829.6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16,194,649.101,312,434,912.761,860,970,216.50
加:营业外收入7,326,217.4617,532,535.8122,168,171.56
减:营业外支出51,742,661.176,695,734.091,111,051.0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71,778,205.391,323,271,714.481,882,027,337.00
减:所得税费用122,225,174.85214,359,187.58187,675,233.9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49,553,030.541,108,912,526.901,694,352,103.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4,761,641.44508,566,927.911,258,471,779.51
少数股东损益84,791,389.10600,345,598.99435,880,323.5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7,174,301.90-103,195,169.26-983,017,876.83
七、综合收益总额692,378,728.641,005,717,357.64711,334,226.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67,314,057.59402,407,381.17284,328,121.8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5,064,671.05603,309,976.47427,006,104.30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146,486,580.0211,151,599,040.997,879,941,474.43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74,204,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61,787,158.3174,494,565.1529,905,985.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62,958,070.65244,833,277.89188,953,081.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771,231,808.9811,470,926,884.038,273,004,541.37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7,447,023,432.957,352,065,772.885,612,625,591.47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990,000.00990,000.001,000,0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00,319,687.461,577,034,934.45832,780,934.39
支付的各项税费698,871,821.70746,438,317.59457,694,423.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50,578,343.281,050,395,794.17615,915,004.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597,783,285.3910,726,924,819.097,520,015,95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3,448,523.59744,002,064.94752,988,587.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88,430,515.634,583,600,852.683,798,489,695.4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31,507,282.39203,583,866.01212,629,644.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50,183,004.3626,132,314.7413,533,677.9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22,172,300.00392,174,102.9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65,268.004,543,022.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92,293,102.385,206,856,404.334,029,196,041.1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495,550,879.07577,476,578.68634,359,493.16
投资支付的现金3,540,469,730.743,267,671,010.784,720,997,885.8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679,521,959.21356,045,247.582,701,184,199.1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754,997.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15,542,569.024,201,192,837.048,079,296,575.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23,249,466.641,005,663,567.29-4,050,100,534.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457,824,440.713,682,107,795.17611,991,20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5,608,865,359.972,709,060,838.905,426,739,040.1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3,672,655.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66,689,800.686,554,841,289.956,038,730,240.1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5,616,182,202.733,150,258,205.943,042,653,770.8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691,266,514.00989,184,944.481,118,128,409.6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909,334.67878,423,177.348,783,113.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19,358,051.405,017,866,327.764,169,565,294.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7,331,749.281,536,974,962.191,869,164,945.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1,659,403.5113,111,045.48-486,610.1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065,871,402.723,299,751,639.90-1,428,433,611.62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51,841,309.152,352,089,669.253,780,523,280.8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17,712,711.875,651,841,309.152,352,089,669.25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吴蔚蔚

年 月 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国投高新与陈力皎和冯岳军于2021年5月16日就本次交易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审批文件;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398号
股票简称电工合金股票代码3006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201B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不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否□ 回答“是”,5家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否□ 回答“是”,2家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未持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转让99,806,720股; 变动比例:合计29.99%;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无明确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本次交易已经国投高新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1)取得国资主管单位对评估结果的备案;(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豁免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减持比例的自愿性承诺)(3)目标公司已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26%股份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吴蔚蔚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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