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五常港路466号华策中心A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傅梅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25名(代表25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6,990,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97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3名(代表3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25,512,1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6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477,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39%。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不含5%)股份的股东。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名(代表23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1,478,1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86,836,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1,324,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6%;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86,836,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1,324,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6%;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86,836,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1,324,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6%;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86,836,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1,324,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6%;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86,836,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1,324,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6%;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86,775,6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8%;反对214,3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1,263,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4%;反对214,3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6%;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86,805,6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184,3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1,293,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2%;反对184,3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8%;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86,775,6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8%;反对214,3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1,263,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4%;反对214,3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6%;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86,836,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1,324,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6%;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76,431,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84%;反对10,558,2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1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0,919,9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261%;反对10,558,2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39%;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86,836,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1,324,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6%;反对153,9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86,777,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9%;反对212,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1,265,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6%;反对212,9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4%;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爽、王锦秀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