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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股份:精达股份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转股代码:190074 转股简称:精达转股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达股份”)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拟以现金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李光荣先生及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李光荣先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李光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向李光荣先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3,333,333股(含本数),不超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确认意见。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054号、2021-055号公告。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李光荣,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博士后特华科研工作站理事长、世界生产力科学院院士、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所长、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副理事长。

2、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

序号任职单位任职日期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2月至今董事长
2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至今董事局副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3前海特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2013年6月至今董事
4广州白云世界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月至今执行董事
5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6年6月至2018年5月执行董事
6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3月至2018年11月董事长
7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至2017年5月董事长

3、除精达股份外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及其业务

除精达股份外,李光荣先生投资及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0李光荣先生持股98.60%
2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2,000特华投资持股20%
3杭州亚金坤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600特华投资持股99.61%
4特华南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00特华投资持股100%
5贵阳特华金融科技信息有限公司17,000特华投资持股85%
6广东特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00特华投资持股80%
7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1,000李光荣先生持股88%
8深圳市特华基础实业有限公司100广州特华持股70%
9深圳市众智联合数字展示科技有限公司1,000广州特华持股51%
10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100李光荣先生持股80%
11北京特华咨询有限公司500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 持股100%

(4)特华南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贵阳特华金融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市场调研信息咨询服务;股权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广东特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估价;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投资策划、形象设计及其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8)深圳市特华基础实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9)深圳市众智联合数字展示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数字技术、计算机、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的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脑图文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文化活动策划,经营电子商务,展览展示策划,建筑工程的施工,室内外装潢工程的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投资管理(不

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务信息咨询,美术设计,会务策划,摄影,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销售电子产品、通信器材(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0)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

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经济调查;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技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市场调研。(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北京特华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市场调查;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发行对象最近五年诉讼等受处罚情况

李光荣先生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本次发行完成后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光荣先生与公司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情形,也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6、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李光荣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3,333,333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

2、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5月1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3.17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60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91%。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5月17日,公司与李光荣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057号公告。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李光荣先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系基于对公司未来的良好预期及其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稳定持续盈利发展。

2、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同时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完成后,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光荣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化。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晓、张震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其余6名董事均表示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在审议过程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抓住在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电磁线行业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应对产业变化对公司产品提出的新的要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七、备查文件

1、精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精达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精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精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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