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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隆基股份关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9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条件

1、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2021年5月实施完毕,并分别假设2021年11月30日全部转股和2021年全部不转股两种情形。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0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98.84元(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及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孰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5、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55,236.92万元和814,308.82万元。假设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此基础上分别按照同比降低20%、持平和增长20%进行测算。上述盈利预测仅为测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86,639.48万股(2020年末股本总数+“隆20转债”累计转股数量,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假设本次利润方案将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实施完毕。

7、假设不考虑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股本的影响,亦不考虑“隆20转债”转股对股本的影响。

8、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可转债分拆增加的净资产,也未考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0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可转债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9、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1月30日全部不转股2021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
股本总额(万股)377,176.89377,176.89384,259.04
情形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855,236.921,026,284.301,026,284.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814,308.82977,170.59977,170.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272.722.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262.692.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162.592.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152.562.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2325.8225.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9324.5824.23
情形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855,236.92855,236.92855,236.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814,308.82814,308.82814,308.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272.272.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262.242.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162.162.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152.142.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2321.9921.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9320.9320.62
情形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855,236.92684,189.53684,189.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814,308.82651,447.06651,447.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271.811.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261.791.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161.731.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151.711.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2317.9817.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9317.1216.87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分析

1、把握光伏行业大规模迈入“平价上网”时代,开启更大市场空间的重大发展机遇此前经济性一直是制约光伏行业大规模发展的主要因素,近十年以来光伏发电成本步入了快速下降通道,2010-2019年光伏发电成本降幅超过82%,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大部分地区正大规模迈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最便宜的能源来源,成本因素已不再是制约行业大规模发展的障碍;同时,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全球主要国家均提出了更加积极的气候发展目标,我国也做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承诺,因此,“平价上网”时代的开启,将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占比大幅提升,新能源的发展也将迎来新的战略机遇期。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将有效弥补公司现有电池产能缺口,提升自有电池供给能力,进而继续保持公司组件产品的竞争优势,有助于公司充分把握行业发展的这一重大战略机遇,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2、把握行业技术变革趋势,布局下一代先进电池技术,持续保持公司技术领先性和综合竞争优势的需要

不同电池技术平均转换效率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各年数据整理

近年来光伏行业技术快速迭代,技术进步因素已成为光伏发电成本快速下降的主要驱动力。其中光伏电池作为实现“光电转换”的核心部件,是影响整个系统效率和度电成本的重要技术因素,2016年以来高效PERC电池技术的规模化应用,推动电池转换效率实现了一次大幅跃升,PERC技术也成为“十三五”期间行业实现降本增效并加速平价的关键技术贡献之一。

目前,PECR电池已基本取代常规电池(BSF)成为市场主流,虽然效率仍有一定提升空间,但量产转换效率已接近24%左右的极限,进一步挖潜的空间不大,而N型单晶电池技术由于效率提升潜力巨大,量产效率有望从目前的24%左右提升至接近26%,并且还具有双面率高、温度系数低、无光衰、弱光性能好等优势,将成为接力PERC技术,推动发电成本继续下降的下一代主流电池技术,市场份额将逐步占据主导。

2020-2030年各种电池技术市场占比变化趋势

常规(BSF)单、多晶电池P型PERC电池推动转换效率大幅跃升

P型PERC电池推动转换效率大幅跃升N型高效电池将成为下一代电池主流技术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0年版)》公司是国内最早进行GW级高效单晶PERC电池规模化量产的企业之一,引领和推动了行业在上一轮由常规向高效单晶PERC产品的升级,并由此奠定了公司高效电池、组件产品的领先优势。因此,依托公司多年以来在N型高效电池技术上的成熟储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充分把握下一代高效电池技术变革趋势,实现公司技术水平再次跨越提升,确保公司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和综合竞争优势的需要。

3、强化优势、补足短板,推动产业链间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公司一体化竞争优势的需要公司于2014年底开始实施垂直一体化战略,经过短短几年发展,成功完成了从硅片专业化厂商向单晶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的重大战略转型,单晶硅片全球龙头地位不断强化,组件业务2020年出货量已跃居全球第一,各产业环节之间相互依托、协同发展,一体化竞争优势越发明显。

随着市场对高效单晶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产业链间发展不均衡的矛盾开始凸显,制约了公司一体化竞争优势的充分发挥。特别是电池环节,公司电池研发成果屡次刷新世界记录,是国内最早进行GW级高效单晶PERC电池规模化量产的企业之一,引领和推动了行业由常规电池向PERC高效电池的升级,先发优势明显,但截至2020年底自有电池产能(30GW)与硅片(85GW)和组件(50GW)产能相比存在较大缺口,成为公司产业链的短板环节。上述缺口目前主要通过委外方式弥补,不仅降低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还限制了公司先进电池技

N型为代表的下一代高效电池技术P型PERC电池技术

术的大规模应用,进而制约了公司电池端的优势与上游高品质硅片和下游组件品牌及渠道等优势的充分协同和完全体现。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将有效提升公司先进电池的产能规模,补足在电池环节的产能短板,提升公司产业协同发展水平,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4、优化资本结构,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受益于光伏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和高效单晶市场份额快速提升双重外部有利因素,公司经营规模均呈快速增长趋势,最近三年营业收入从219.88亿元快速增长至545.83亿元,导致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大幅增加;同时,技术快速迭代以及需要与传统能源竞争的要求,推动行业技术持续快速进步,为持续保持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把握行业重大发展机遇,公司需要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先进产能的建设,因此未来研发投入和资本支出规模仍然较大。报告期内,银行间接融资是公司主要融资渠道之一,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已上升至59.38%,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不仅限制了进一步间接融资的空间,还加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成本。

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有效解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资金缺口,同时还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研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融资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的综合领先优势,补足在单晶电池环节的产能短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同时,还有助于解决公司快速发展过程的流动资金缺口、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全球单晶龙头企业战略地位。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咸乐叶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和“宁夏乐叶年产5GW单晶高效电池项目(一期3GW)”,是公司现有核心制造业

务单晶电池业务的扩产项目。作为全球最大的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单晶光伏产品制造企业,公司在单晶硅棒、硅片到电池、组件全产业链上均形成了较为显著的领先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均保持了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大幅提升,最近三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19.88亿元、328.97亿元和545.8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5.58亿元和、52.80亿元和85.52亿元,公司现有业务的良好表现为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作为全球最大的单晶光伏产品制造企业,公司汇集了业内众多优秀人才,建立了优秀的管理团队、研发团队和销售团队。管理团队方面,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均具有多年光伏行业从业经验,具备较强的战略规划能力和执行力;研发团队方面,公司通过人才吸纳和自主培养,实施技术人员长期激励机制等措施,组建了以技术专家为带头人的超过800名优秀研发人员的研发团队;公司销售团队具有较强的市场推广和开拓能力,“隆基”品牌已成为行业内的知名品牌,获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建立了硅材料研发中心、电池研发中心和组件研发中心,拥有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5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团队超过800人,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12.31亿元、16.77亿元和25.92亿元,截至2020年末累计获得各类专利授权1,001项,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在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电池研发方面,公司电池研发团队超过200人,电池研发成果屡次刷新世界记录,由公司创造的P型单晶双面PERC电池效率记录打破了此前行业认为的24%的效率瓶颈,公司基于商业化尺寸的N型单晶双面TopCon电池转换效率在全球首次突破25%,均代表了行业的最高水平。公司围绕本次N型高效单晶电池技术已进行了长期研发准备,并储备了大量成熟研发成果,主要核心技术已申请专利24项,其中已授权14项,并且还经过了约一年半时间中试量产的充分技术和产业化验证,中试量产效率超过24%,已具

备了大规模量产的能力,从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储备。

(三)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单晶硅片产销连续多年稳居全球首位,组件业务2020年出货量也跃居全球第一,与中国华能、国家电投、中广核、大唐集团、中国电建、通威股份、爱旭科技、阳光电源、Invenergy、EGP、Sunrun、STERLING AND WILSON等国内外众多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海外销售渠道也不断完善,在美国、德国、日本、泰国、澳大利亚等主要海外市场建立了销售公司,海外出货量快速增长,“隆基”品牌已成为行业内的知名品牌,获得了众多客户、机构的认可和信赖,公司在2020年第四季度 PV Module Tech 评级报告中连续四个季度蝉联全球最高AAA评级。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均保持了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随着市场对高效单晶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以及“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高效单晶产品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领先的技术、可靠的品质以及完善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客户关系,将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充足市场保障。

六、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依托于公司在硅片环节的领先优势,公司自2014年底开始实施一体化战略,经过短短几年发展,公司原有硅片业务优势继续得到强化,电池、组件新业务全球化布局也不断完善,2020年组件出货量已跃居全球第一,成功完成了从硅片专业化厂商向单晶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的重大战略转型。

受益于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不断提高,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19.88亿元、328.97亿元、545.83亿元和158.54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5.58亿元和、52.80亿元、85.52亿元和25.02亿元,总体保持了较快增长趋势,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2、公司业务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太阳能光伏行业阶段性波动风险

光伏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但尚未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受补贴政策调整、宏观经济波动、贸易摩擦、产业链发展不均衡以及阶段性产能过剩等多重因素影响,2008年以来已经历三次大的波动,行业大幅波动对光伏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均造成了重大影响。虽然经过市场充分竞争和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得到出清,市场供需矛盾得到改善,光伏发电成本也持续快速下降,行业正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迈入“平价上网”阶段,对补贴的依赖大幅减少,同时新兴市场蓬勃发展,全球应用市场格局更加均衡,行业波动属性已大幅减弱,行业整体发展呈持续向好态势,但不排除在行业未来发展过程中仍可能出现阶段性波动,从而对公司短期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争端及贸易政策调整的风险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目前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世界各国均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出于保护本国光伏产业的目的,欧美等国相继对我国光伏企业发起“双反”调查,其中美国继2012年和2014年两次对我国出口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后,又于2018年1月宣布对全球光伏产品征收为期四年的保障措施关税(“201”调查),同时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中国光伏产品(电池、组件和逆变器)还被列入征税清单;欧盟曾分别于2012年9月和11月对我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终于2018年9月3日起宣布终止相关贸易限制措施,恢复自由贸易。此外,土耳其、印度等国也对我国光伏产品采取了贸易保护措施。

这种国际间不断挑起的贸易摩擦,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虽然欧美以外的其他新兴市场份额正快速提升,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双反”的不利影响,但未来不排除其他国家仿效,从而导致更多贸易摩擦。报告期内,公司国际化战略步伐加快,海外收入占比快速提升,虽然公司已通过实施海外生产布局等措施规避相关贸易壁垒,但仍面临严峻的国际贸易壁垒及贸易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3)各国政府降低并逐步取消行业扶持和补贴的风险

对处于发展初期、成本较高的光伏产业,政府通过政策扶持以及补贴等方式进行培育和引导,促进其商业化条件不断成熟后,补贴政策逐步“退坡”,直至最终达到“平价上网”,实现不依赖国家补贴的市场化自我持续发展,符合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律。在世界各国的大力扶持下,全球光伏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发电成本大幅下降,目前已在全球多个国家或地区实现或趋近“平价上网”,但尚未全面完成“去补贴化”,现阶段相关政策的调整对行业的平稳发展仍具有较大影响,特别是在各国扶持和补贴政策逐步“退坡”直至完全退出的过程中,如果调整幅度过大或频率过快,而光伏行业无法实现同步技术进步,将会降低下游电站投资回报率和投资意愿,进而对上游产业发展和企业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未来相关政策重大变化对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风险

光伏行业经过市场充分竞争和淘汰,落后过剩产能逐步得到出清,市场和资源逐步向优势企业集中,市场竞争格局得到重塑,但与此同时也加剧了行业内骨干企业的竞争程度,且竞争焦点也由原来的规模和成本转向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包括商业模式创新、技术研发、融资能力、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司作为太阳能单晶硅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产品品质优势、成本优势以及品牌优势,但如果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现有市场地位,将面临竞争优势丧失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5)技术替代风险

太阳能光伏发电主要分为晶硅太阳能电池和薄膜太阳能电池,目前晶硅太阳能电池因其较高的光电转换效率和较为成熟的技术而成为市场的主流,而晶硅电池又存在单晶硅和多晶硅技术路线的竞争、不同高效电池技术路线的竞争以及硅片尺寸的竞争等,竞争的焦点均在于提高光电转换效率以及降低制造和系统成本。近年来行业技术快速迭代,特别是2016年以来行业新技术不断涌现,成本下降和转换效率提升的速度明显加快,市场产品需求高效化趋势明显,作为技术、资

本双密集型产业,光伏产业对技术敏感性高,无法持续跟上产业技术进步节奏的企业将面临淘汰的风险,因此如果行业内出现重大替代性技术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则会使公司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此外,除太阳能光伏发电外,可再生能源还包括风能、光热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多种形式,如果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且与光伏发电相比具有更为显著的竞争优势,将对包括公司在内的所有光伏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原材料稳定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业链涵盖多个环节,涉及多晶硅料、光伏玻璃、胶膜、铝边框以及浆料等多种原辅材料,原材料的价格以及供应是否稳定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2020年三季度受到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部分多晶硅料企业一度停产,导致多晶硅料供应持续紧张并且价格大幅上涨,同时因行业对未来市场的增长普遍较为乐观,而多晶硅料扩产周期相对较长,又进一步加剧了产业链阶段性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导致多晶硅料价格在2021年一季度继续攀升;此外,EVA胶膜的原材料2020年因用于防疫物资生产,以及光伏玻璃供应受产业政策限制等原因,都引发了阶段性的供应短缺和价格上涨,出口物流也受到疫情冲击而出现运力紧张和成本大幅上升的情况,从而对行业整体发展以及公司的日常经营均造成了较大不利影响。虽然公司通过长单以锁量不锁价的方式锁定了大部分多晶硅料、光伏玻璃、铝边框等重要原材料的采购,但如果未来供应链紧张的状况不能有效扭转或价格继续保持高位,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和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抓住光伏行业产能结构调整、产品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快的重要发展机遇期,充分发挥自身在单晶硅领域积累的技术、成本和品质优势,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西咸乐叶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和“宁夏乐叶年产5GW单晶高效电池项目(一期3GW)”,顺应行业对高效产品快速增长的趋势,提升产品技术属性和性价比,实施高效单晶产品差异化竞争策略,摆脱低端、无序层面竞争,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并降低公司经营的风险。

(二)提高公司日常营运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

具体措施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回报的影响:

1、提高现有业务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单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在单晶硅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通过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重大研发成果的生产导入,努力提升单晶产品的转换效率和产品品质,并将继续降低非硅制造成本,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实现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对项目的可行性已进行了充分论证,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单晶硅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奠定基础。公司将把握行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合理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周期,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实现收益,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2月28日和2014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原《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制度进行了完善,增加了股利分配的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做出远期财务规划,并对公司经营和分配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将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努力提升股东回报。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国、李喜燕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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