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2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锐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监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