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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四川路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年5月26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 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公司附四楼大

会议厅

三、 会议主持:董事长 熊国斌

四、 会议记录:李美慧

五、 会议审议内容

序号会议议案宣读人页码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熊国斌5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胡元华15
3听取独立董事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吴 越24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王文德33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王文德34
6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李继东36
7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王文德37
8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孙永松38
9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孙永松39

六、 股东表决

七、 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见证律师分别计票和监票

10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王文德46
1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王文德49
12.00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王文德50
12.01发行规模王文德50
12.02票面金额、发行价格王文德50
12.03债券期限及品种王文德50
12.04担保方式王文德50
12.05募集资金用途王文德51
12.06发行方式王文德51
12.0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王文德51
12.08偿债保障措施王文德51
12.09承销方式王文德52
12.10上市安排王文德52
12.11决议的有效期王文德52
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王文德53
累计投票议案
14.00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岳广锋55
14.01关于选举周友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岳广锋55

八、 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九、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主持人宣读决议

十一、会议结束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熊国斌

各位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职尽责,维护股东利益,不断完善和提高企业治理能力,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现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2020年工作情况

一、2020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公司董事会积极发挥决策引领职能,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截至2020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132.24亿元,同比增长15.99%;实现营业收入610.70亿元,同比增长

15.8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0.25亿元,同比增长77.76%;每股收益0.78元,同比增长66.40%。公司第9次荣登《财富》中国500强榜单,荣获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2020年亚洲名优品牌奖”等奖项,持续保持着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辅互动协调发展。公司聚焦施工主业,积极发展与主业关联度强、互补度高的相关多元产业,持续优化业

务布局,深化产融联动,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主业方面,全年,公司在建施工项目492个,实现营业收入486.28亿元,同比增长25.47%,克服了新冠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利影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围绕“EPC+F”“认购基金+施工总承包”“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等新模式,审慎选择优质项目,严格把控风险。全年PPP项目完成投资62.76亿元,BOT项目完成投资5.50亿元。辅业方面,鑫展望公司南江矿业项目实现收入3.09亿元,同比增长451.79%,实现净利润1911万元,同比增长377.69%;厄特阿斯马拉项目银团组建完成并作采矿准备,新锂想公司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建成投产。物流贸易、土地整理、保险、旅游、装配式建筑等业务取得积极成效。

(二)市场经营精准发力。2020年,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双重影响,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公司精准发力,实行片区经营、强强联合、资质组团,全方位做好市场开发,成功中标项目300个、395亿元,在手剩余合同额1363亿元。海外市场实现新斩获,成功中标世界最大跨径悬索桥——土耳其恰纳卡莱1915大桥项目。信用评级创佳绩,下属6家公司资质在全国公路市场信用获得AA级,交通公司资质获得A级,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级显著提升。

(三)资本要素有效保障。通过与各金融机构合作,累计取得授信额度约1012.31亿元。路桥股份主体信用等级由AA+升为AAA,完成了42亿元定向增发、5亿元债券发行,融资水平明显提升;配合大股东铁投集团增持公司股票,铁

投集团持股比例由年初的41.89%增加至现在的68.01%,提振了资本市场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公司市值由去年初的

124.56亿元增加至今年一季度末的290亿元,增长了132.81%。

(四)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公司董事会坚持创新驱动战略,组织管理层依托重点项目实施科技创新,推进智慧梁厂

2.0版本、智慧隧道AI建造、无人压路机等研发及应用。路桥集团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完成科研立项125项,获得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2项,李春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天府杯”7项;获国家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获省部级工法77项。

二、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引领作用,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有效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织前置审议机制,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高效。全年共组织召开5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12次监事会,董事会下设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各位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均能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职尽责,对重大事项作出科学决策,有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健康

发展。

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一)内控合规管理持续强化。为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公司狠抓内控体系建设、合规管理工作,新增或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PPP项目运维管理办法》等制度50余项,确保了公司制度的合规性、适用性,公司基础管理得以不断夯实。此外,强化审计监督工作,通过各类审计有效揭示风险、推动整改落实,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二)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始终将信息披露作为展示和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的窗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地披露信息,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全年公司共计发布公告131项,其中定期报告4项,临时公告127项。

(三)首次股权激励圆满完成。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后续工作,成功启动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授予相关工作,受激励对象共80人,激励股数共797万股,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圆满完成。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0年,公司开展了2场规模较大的线上交流会,公司通过上交所“e互动”回答投资者提问共90个,接听投资者

电话百余次,接待机构调研十余次,与投资者建立了互相信任的良好关系。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59亿元,及时回报广大投资者,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可和信心。

五、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脱贫攻坚勇于担当。建成凉山布拖阿布洛哈通村路,助力全国打通最后的通乡通村路。持续投入各类扶贫资金80余万,扶持培育南江“农家林下土鸡”“借羊还羊”等养殖模式,顺利实现两地村民增收。藏区彝区、秦巴山区和乌蒙山区的投资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有效助力地区经济发展。

(二)抢险救灾勇当先锋。公司积极参与九寨沟县“8·16”

特大洪涝灾害、乐山市特大洪灾等抢险救灾任务30余项,四川路桥的铁军作风赢得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公司经营形势分析

当前,我国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稳增长与高质量发展成为经济主旋律,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企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是国家战略叠加带来重大机遇。国家层面:党和国家审时度势作出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一重大决策,特别是持续推进一带一路、交通强国、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协调发展战略,为公司发展带来了广阔空间。同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给公司带来了更多政策红利,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活力。

省上层面:相继出台“一干多支”发展、交通强省建设、深化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三年行动等系列重大部署,积极对接国家的重大战略更好在四川的落地实施。同时,“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统筹实施综合交通建设万亿工程,其中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投资将超8000亿元。到2025年,初步形成陆海共济、东西畅达、南北贯通的“四向八廊”战略性综合运输通道格局,进出川通道将达55条(其中铁路16条、高速公路35条,水运4条)。

二是上级集团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十四五”期间,铁投集团计划新增铁路投资2000多亿元,新增高速公路投资2500亿元左右(增加运营高速2262公里)。此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四川铁投集团与四川交投集团合并重组为“蜀道集团”,客观上为四川路桥的发展创造了更多机遇和广阔空间。

在看到机遇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公司经过近些年的高速发展、规模扩张,也面临着风险隐患增多的挑战。我们必须找准着力点,进一步落实举措、抢抓机遇、深化改革,才能于危机中开先机、在变局中育新局,推动企业在新的历史征程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推动公司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关键之年。

今年公司的主要目标是:计划完成新增订单1000亿元,资产规模达140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50亿元,实现利润

总额58亿元人民币,计划完成投资100亿元;安全生产“零死亡”,环境污染“零事件”。

今年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思路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突出主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防范风险、提质增效”的主线,狠抓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为公司“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强化战略引领,科学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

今年,公司董事会在科学分析宏观环境、行业形势、公司现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好公司“十四五”规划,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引领。“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紧密围绕主责主业、产业协同战略布局,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交通+”、产业协同等发展模式,形成“1+3”的业务发展布局(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现代服务)。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主辅互动、产融结合。

今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优化市场布局,拓展主业空间,不断做大做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持续擦亮四川路桥的金字招牌,推动公司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做优做实辅业,加速发力新材料、矿产资源等板块,为公司多元发展、持续发展培养强有力的增长极;深化资本运营,推动产业、资金深度结合,创新融资渠道,保障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探索融资租赁、ABS工具,盘活存量资产,择机启动境外债发行工作;稳妥推进投资,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以及增量项目的预测,严格制定、实施投资计划,保障公司BOT、

PPP、新材料、矿业等项目正常推进,同时控制好投资放款进度,发挥好资本效益。

三、深化改革创新,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针对公司现有管理模式、体制机制、创新能力与“十四五”发展规划、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环境不完全匹配的问题,我们将持续对标行业一流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施创新驱动,加快数字化转型,为企业厚植发展动能、激发内生活力。一是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按照上级单位的部署,紧紧围绕现代企业制度、产业化布局、核心竞争力提升、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经营机制、党的建设等方面,积极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公司的适应力、竞争力和发展活力。二是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公司将优化创新激励机制,加大科研投入,依托重点项目开展科研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成果,巩固提升高速公路路面、复杂地质条件下长大隧道、深水大跨径桥梁施工技术实力,同时,注重强化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三是加快数字化转型。按照“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思路,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化发展。聚焦企业管理数字化,倒逼体制机制的优化,推动企业价值链、组织链、管理链、生产链、供应链、服务链的全貌革新。加强“数字建造”“智能建造”的统筹规划、细化落实,全面加快路面智能化施工、隧道智慧化施工、桥梁自动化建造。

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信息业务平台,加快数字应用产品化,形成具有路桥特色的数字产业。

四、强化基础管控,防范重大风险要素。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今年,我们将持续固本强基,强化公司及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认真梳理防范重大风险要素,确保公司发展行稳致远。一是加强安全管控,防范安全风险。形成董事会定期听取经营层安全工作专题汇报机制,实施领导安全责任述职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二是加强信息披露,防范违规风险。身为上市企业,我们要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做到应披尽披,决不能因信息披露违规而影响公司融资等行为发生。三是加强内控、合规管理,防控法律风险。协同推进内控、合规管理工作,构建公司“大风控”格局,开展合同签订、执行专项整治,扭转公司诉讼案件增多的趋势。此外,还要注意防控好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风险。

五、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意义重大。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全面厘清“三会一层”权责边界,充分发挥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

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职能,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建党100周年”,结四川路桥发展史,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寻根路桥”系列活动,大力营造“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浓厚氛围,为公司改革发展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三是坚持党管干部人才原则。鲜明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选优配强各级领导人员。扎实做好“青英筑梦”工程等措施,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专业精、作风优的干部人才队伍。四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主动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树形象”的使命任务,大力弘扬“两路”精神、新时代路桥精神,积极构建新时期的四川路桥文化体系,提升广大职工的企业认同感,确保路桥精神代代相传、路桥事业后继有人。

新思想凝聚磅礴力量,新使命激荡奋斗热情。各位董事、监事、同志们,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好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和功能,团结带领广大路桥职工为加快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企业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2021年5月26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胡元华

各位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交易事项、重大投资事项、对外担保事项、重大融资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现就监事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人选的议案》,方跃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根据公司股东提名胡元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选举胡元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胡元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2020年11月9日公司职工监事王文德、张鲲鹏先生因

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王文德、张鲲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同日,公司召开了四届五次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议,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选举何满全、刘胜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目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如下:胡元华(监事会主席)、栾黎、谭德彬、胡圣厦、孙永松、何满全、刘胜军,其中孙永松、何满全、刘胜军为职工监事。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审议通过48项议案。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议题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3月19日1、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4月6日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合规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4月13日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4月28日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5、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授信及担保计划的议案 7、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暨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8、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更换监事人选的议案 11、关于剥离房地产业务暨转让巴河公司股权的议案 12、关于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5月22日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7月13日1、关于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8月25日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修订四川路桥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8月30日1、关于调整公司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10月29日1、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11月20日1、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修订《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5、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6、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12月7日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12月25日1、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授信及担保计划的议案
姓名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方 跃42220
胡元华88300
栾 黎129530
谭德彬1211510
胡圣厦1210520
王文德99400
张鲲鹏97420
孙永松1211510
何满全33100
刘胜军33100

次。方跃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出席2次;栾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出席3次;谭德彬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出席1次;胡圣厦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出席2次;张鲲鹏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出席2次;孙永松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出席1次。

四、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的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各项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2020年公司财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认为:

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内控制度体系有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法运作,召集、召开程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敬业,董事会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高管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及时报告各项决议落实情况;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的审查监督,着重对公司2019年度以及2020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检查,审核并签署了书面审核

意见,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管理规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2020年4月13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020年4月28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0年8月25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0年12月7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生变更实际投资项目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未发生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

查,2020年4月6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4月28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暨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剥离房地产业务暨转让巴河公司股权的议案》,2020年7月13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2020年8月30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11月20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0年12月25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认为: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利益行为。公司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事项前,均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及股东履行了回避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2020年4月28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

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合理保证。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2020年4月28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授信及担保计划的议案》,2020年12月25,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授信及担保计划的议案》,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履行对外担保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合法,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召开研讨会、参加培训等方式提

高监事会履职水平,还通过实地调研对下属公司“三会”召开、制度建立、经营计划执行、内控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积极履行监督职责。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加强对公司依法运行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公正办事,尽职尽责,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防范经营风险。同时通过以下方面持续提高监事会监督职能:1、加强监管政策法规知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2、加强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合规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合规经营管理合规决策,规范运行;3、加强公司及分子公司的财务监督检查,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6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慎行使董事会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范文理先生因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届满法定时间,于2020年4月2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于2020年5月22日选举李光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吴越、吴开超、杨勇和李光金先生组成。

(二)个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吴越:1966年10月出生,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四川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成都仲裁委仲裁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委员;三泰控股、厚普股份独立董事。

吴开超:1963年5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理论与政策分析。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明星电力独立董事。

杨 勇:1969年12月出生,四川财经职院会计系教授,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四川省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专家,四川省会计学会理事,成都市监察委首届特约监察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风控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四川泸天化、川能动力独立董事。

李光金:1965年6月出生,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企业战略管理博士生导师。曾任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四川大学财务处处长,四川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省商会副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广安爱众、川润股份、久远银海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风控与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5次,我们均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我们均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依法独立、客观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实时关注相关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范文理55300
吴 越1313600
吴开超1313600
杨 勇1312610
李光金8830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范文理2200
吴 越5401
吴开超5500
杨 勇5500
李光金3300

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路桥集团向铁投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路桥集团剥离房地产业务暨转让巴河公司股权、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项目、调整路桥集团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路桥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路桥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涉及关联交易、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依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二)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就2020年度授信及担保计划、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公司在2019年度内,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履行对外担保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认为上述担保属于公

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河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铁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四川益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邦公司”)因在同一办公楼办公,巴河公司对该楼统一进行物业管理,在向水、电供应单位缴纳水、电费时,巴河公司对该办公楼的水、电使用费一并进行了缴纳,由此形成益邦公司欠巴河公司0.43万元水电费。益邦公司已于2020年5月将前述款项全额清偿。除上述该款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生变更实际投资项目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管理需要,我们就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六)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就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就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现场、通讯了解等方式,督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4份定期报告和127份临时公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我们对公司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各项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就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健全及运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规范运作。全年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风控与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对更换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认真核查;风控与审计委员会主要就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会计政策变更、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重要意见,提出了财务方面的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履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对公司重大交易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让公司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最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吴越、吴开超、杨勇、李光金

2021年5月26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以下是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61,069,907,487.5652,725,476,605.3115.83
营业利润3,686,111,399.332,103,209,397.0975.26
利润总额3,670,293,516.492,131,706,807.4472.1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025,220,328.021,701,863,780.3177.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50,963,154.211,424,681,810.39107.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77,147,133.283,670,514,027.45-10.7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22,641,928.739,557,706.6935710.28
总资产113,223,745,414.3497,615,480,975.5315.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614,123,787.6915,596,835,718.5544.99
基本每股收益0.78440.471466.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76520.394693.92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16.9611.49增加5.47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6.559.62增加6.93个百分点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5,220,328.02元。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429,560,149.46元,其中,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52,592,603.03元。公司资本公积期末余额6,447,396,991.26元,其中,可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余额为5,474,978,221.52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现拟订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以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

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777,570,28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1,194,392,572.25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58,200,030.78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2018—2020年)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966,273,019.26元。2018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180,526,275.50元,2019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259,372,785.70元,若本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则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1,634,291,633.45元,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83.12%,符合中国证监会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48%,符合调整后的《四川路桥未来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2021年5月26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年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5月26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经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议,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按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390万元执行。若本年度因公司规模增长或并购重组等原因致使审计工作量增加,审计费用另行依据选聘文件适度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就增加额度在总额的20%范围内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2021年5月26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代表: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经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议,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2021年年度内控审计费用118万元(包括IT审计),若本年度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增长或并购重组等原因致使审计工作量增加,审计费用另行依据选聘文件适度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就增加额度在总额的20%范围内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2021年5月26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控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实施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1年5月26日

公司代码:600039 公司简称:四川路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四川公路桥

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子公司机关以及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3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相关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指标(单项缺陷)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5%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但是达到或超过0.5%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0.5%
税前利润指标(影响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的汇总)汇总后的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但是达到或超过0.5%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0.5%
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指标(单项缺陷)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5%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5%,但是达到或超过0.05%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05%
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指标(影响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汇总后的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5%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 5%,但是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05%
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的汇总)达到或超过0.05%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3)控制环境无效; (4)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5)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 (6)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7)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RMB)3000万元及以上600万元(含)~ 3000 万元10万元(含)~600万元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其他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的认定标准按照内控手册中的风险控制环节认定。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依据相关规定一般缺陷已经按时整改完成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依据相关规定一般缺陷已经按时整改完成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熊国斌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代表:

以下是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四川路桥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推动公司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关键之年。本着聚焦主责主业不动摇,协调推进辅业健康发展的原则,公司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及系列工作部署,以“十四五”规划为蓝图,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2021年度财务预算指标安排

1、2021年新增订单1000亿元人民币;

2、2021年预计资产规模达1400亿元人民币;

3、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50亿元人民币;

4、全年预计实现利润总额58亿元人民币。

二、工作举措

公司将鼓足干劲、抓好落实,努力完成 2021年度各项预算目标。

(一)以市场为导向,充分释放公司改革创新活力。落实公司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先行先试。

(二)以产业为抓手,深度推进主辅产业协调发展。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板块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做实辅业,推动新材料、矿产资源等板块加速发力;深

化资本运营,推动产业、资金深度结合。

(三)以数字为牵引,全力打造公司数字生态企业体系。持续推动管理业务数字化;持续推动建造数字化;强化数字化远景规划。

(四)以服务为前提,统筹做好各类要素资源保障。加快构建高质量人才队伍体系;继续实施物资集中采购、做好工法总结和推广工作。

(五)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党的建设统领作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建设;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2021年5月26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为推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完成计划投资任务、按期偿还到期债券、充分发挥AAA评级的融资优势,结合公司实际需求,拟注册(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包括是否提供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归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运营、股权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8、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时,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9、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10、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的,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司债予以的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届满之日。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2021年5月26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参照市场惯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并结合监管要求,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改、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回拨机制、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

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及实际情况,制作、修改、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并按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聘请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各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审计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评级机构。

5、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在前述全部及各项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2021年5月26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司股东大会拟选举周友苏(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吴越先生因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届满法定时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吴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2021年5月26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友苏,男,195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1983年7月至今,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现任研究员,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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