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2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1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31,476,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646,120.00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2021年4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予以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1.71元/股调整为61.34元/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董事李永强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拟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3人调整为9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00.00万股调整为93.20万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董事李永强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
足,同意确定2021年5月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授予
93.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1.34元/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李永强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信托、证券等理财产品、中央银行票据、国债逆回购、低风险债券、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报价回购、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该额度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和期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并由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实施。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