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汽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方式对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汽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3日
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公告日期:2011-05-14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