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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7

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05 号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如下事项:

1.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度发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0.58亿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33亿元、信用减值损失2.36亿元。请你公司说明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的报告期会计政策、执行政策的一贯性,识别减值迹象的情况及测试减值的各项关键指标,并说明是否存在前后期计提金额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如是,说明理由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16亿元,其中应收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3.95亿元,其账龄已超过2年。请说明前述款项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超过一般商业惯例的账期安排及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构成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2020年7月9日,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昌电子”)完成重整及投资人工商变更,将相关资产

移交给你公司,你公司取得福昌电子100%股权并实现对福昌电子的控制,但因福昌电子目前经营业务为以自有厂房对外出租获取租赁收入,你公司认为上述不构成业务收购,将该收购视为资产收购。请你公司说明前述“视为资产收购”交易涉及的母公司报表、合并报表的会计科目列报和会计处理情况,其中涉及相关资产按公允价值列报的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年报显示,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37亿元,占实收资本的比例为83.07%。你公司2020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20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7.22%。请你公司结合主营业务的预期经营、未来五年预计能够弥补亏损等情况,评估你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税所得,并说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满足的条件及确认金额的准确性。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年报显示,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3.05亿元,其中新增尚未收到的涉及业绩承诺的股权转让款5亿元。请说明前述项目涉及的具体交易情况及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股权转让涉及的会计处理、截至2020年末未能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截至目前,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洁晓所持你公司股份比例

38.55%及其配偶袁静所持你公司股份比例3.28%均已质押,同时孙洁晓所持你公司股份比例24.66%被司法冻结,且已有部分股份因违约被司法拍卖。另外,你公司向孙洁晓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000万元。

请评估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资信状况、你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以及拟采取的保障措施(如有),并核实说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比例质押你公司股份的融资用途、对你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7.年报显示,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所有权受限的资产余额合计为10.51亿元,分别为货币资金6.57亿元、应收账款2.33亿元、固定资产1亿元、无形资产2,829万元和应收款项融资3,289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前述资产受限的用途、你公司融资及偿债的能力状况以及资产受限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及会计师核查意见等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1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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