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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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决定于2021年5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陈怡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关于增补徐剑琴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有关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第一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南科技”)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1年5月16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增加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增补陈怡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关于增补徐剑琴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康南科技共持有公司23.15%的股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
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增补陈怡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关于增补徐剑琴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敬请各位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