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因激励对象孙祝民、张伟利、赵春喜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13名激励对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9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具体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万股) | 注销股份数量(万股) | 注销日期 |
9.97 | 9.97 | 2021年5月19日 |
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就本次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申报期间届满之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激励对象孙祝民、张伟利、赵春喜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上述3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10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因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60%;公司将上述13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合计回购注销9.9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08%。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孙祝民、张伟利、赵春喜等16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97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74.20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1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9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5月19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496,991 | -99,700 | 13,397,29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08,562,905 | 908,562,905 | |
合计 | 922,059,896 | -99,700 | 921,960,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