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关于召开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除《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3、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4、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除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导致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受托管理人”)于2021年5月13日收到发行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太安堂”)《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召开“16太安债”公司债券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函》,向广发证券提议召集本期债券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议将《关于变更还本付息安排及增信措施的议案》等提交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广发证券决定召开“16太安债”公司债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非现场(网络)会议结合。
(三)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09:30-15:00。
(四)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09:15-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广东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麒麟园二楼会议厅。
(六)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会议同时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债券持有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同一债券持有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第一次有效投票以表决票到达投票现场或投票系统时间孰先认定。
(七)债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五个交易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八)会议审议事项:
1、发行人提出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还本付息安排及增信措施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缩短会议通知发出时间间隔要求的议案》
2、召集人提出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附件四)
(九)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1.00 | 关于变更还本付息安排及增信措施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缩短会议通知发出时间间隔要求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 |
(十)会议出席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6太安债”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2、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1)发行人、担保人(如有)、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
(2)上述对象的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持其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本人签名)、被代理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票代理委托书(参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持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名);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本人签名)、被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代理人签名)、投票代理委托书(参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名)。
3、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邮件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要求的相关书面文件,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9:30前通过传真、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下述债券受托管理人,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邮件接收邮箱为:taianzhai@gf.com.cn。
(十二)表决程序和效力
1、现场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现场表决的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一及附件二),网络表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三。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3、每一张未偿还“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事项,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会议召集人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二、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湧
电话:0754-88116066-188
传真:0754-88105160
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麒麟园
电子邮箱:t-a-t@163.com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16太安债受托管理项目组
电话:020-66335423
传真:020-87553600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1楼电子邮箱:taianzhai@gf.com.cn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附件一:
“16太安债”公司债券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
代理委托书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企业(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16太安债”公司债券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会议议案投票。
1、关于变更还本付息安排及增信措施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2、关于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缩短会议通知发出时间间隔要求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3、关于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注:请在上述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本授权委托有限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受托代理人权限:如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代理人不可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
债券持有数量 : 账号 :
受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二:
“16太安债”公司债券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票本企业/本人已经按照《关于召开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变更还本付息安排及增信措施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2、关于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缩短会议通知发出时间间隔要求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3、关于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债券持有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债券持有数量 : 账 号 :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9525
2、投票简称:太安债投
3、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审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09:30-11:30和13:00-15:
00。
2、债券持有人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09:15-15:00。
2、债券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债券持有人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债券持有人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债券持有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四
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还本付息安排及增信措施的议案
基于发行人实际情况,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如下还本付息及增信措施变更安排:
第一条 债务清偿变更安排
“16太安债”债券本金总额为9亿元,利率为4.98%,发行人已于2021年4月30日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的20%及相应利息共计1.91亿元,后续具体清偿安排变更如下:
第一期:2021年5月31日(含)前,发行人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的40%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98%标准,自2021年4月30日起计至发行人实际按约定支付完毕本期应还本金之日止);
第二期:2021年9月30日(含)前,发行人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的40%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98%标准,自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第一期本息之日起计至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本期应还本金之日止)。
发行人有权在前述期限到期之前,按照年利率4.98%标准向债券持有人偿还部分及全部债务,赎回相应债券。具体提前偿还金额及时间以发行人公告为准。
第二条 增信措施变更安排
发行人子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兴集团”)及宏兴集团之子公司潮州市麒麟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阁”)不再就发行人履行对债券持有人的债务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宏兴集
团及下属子公司处置、抵押其名下的资产、股权的,无需经债券持有人同意,亦无需告知债券持有人。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宏兴集团、麒麟阁新增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无需经债券持有人同意。第三条 监管资金账户
发行人原承诺“已划入监管账户的资金除用于偿付“16太安债”债券持有人的债务外,不得划出”,现变更为“划入监管账户的资金,同意发行人将其中不低于80%的部分用于偿付‘16太安债’债券持有人的债务,剩余资金可根据发行人生产经营需要划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监管账户相关协议内容相应进行调整”。
议案二:
关于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缩短会议通知
发出时间间隔要求的议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至少于会议召开前10个交易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鉴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议事项具有急迫性,特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4个交易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议案三:
关于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为便于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特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八条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由“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至少于会议召开前10个交易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变更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至少于会议召开前4个交易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以上事项,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