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后的相关财务报表及附注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公司经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77)及《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公司(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78)于2021年5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目前尚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对2019年年度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后出具的新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对2019年年度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后出具的新的审计报告的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