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227 号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截至2020年末,你公司在建工程中生物岛项目账面价值约为
3.36亿元,请你公司说明截至回函日期生物岛项目在建工程完工进度,与该项目相关的诉讼进展情况,并结合相关会计准则说明生物岛1号地块长期未能过户的情形下你公司未对其相关的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前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2.你公司在建工程云南香格里拉健康产业园、五华生物医药产业园工程均已超过原定建设期三年时间,截至2020年末工程进度分别为55%、60%,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0.87亿元、2.48亿元,请你公司说明前述在建工程进度较为缓慢的原因,是否存在延迟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形,并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3. 根据公司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0年,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12.85亿元,累计归还6.36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资金占用发生及归还的明细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原因、金额、归还的方式等。
4.你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称,2020年子公司香雪(上海)中药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1元的价格将长白山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了广东世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世宸),请说明以下问题:
(1)该项交易具体发生时间,并列示转让时长白山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以及是否达到披露标准,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形;
(2)说明你公司与广东世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该项交易作价的依据。
5.截至2020年末,你公司对参股公司广州工商联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联投资)担保余额合计约3.79亿元,担保到期日为2034年11月3日。请你公司说明以下问题:
(1)上述担保是否均已按照相关规则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其他股东方是否按照持股比例对工商联投资进行担保;
(2)列示工商联投资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并结合其财务状况说明是否存在不能偿还相应债务、公司需要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
6. 2019年、2020年你公司 “其他”产品收入分别为10.69亿元、
14.05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38.36%、45.73%,请列示2019年、2020年其他产品明细品类、相关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
7.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与现金流量表项目相关的问题:
(1)请分别列示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及其他”明细及相关金额;
(2)请列示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借出款项约6.2亿元的借款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借款期间、借款金额、借款利息(若有)等明细;
(3)2020年,你公司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其他”项目本期发生额均为2.85亿元,请分别列示资金来源/去向、用途及对应金额。
8.请你公司说明与其他应收款相关的问题:
(1)截至2020年末,你公司账面员工暂借款余额为1,078万元,请说明暂借款产生的原因,借款对象是否包括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是否存在违规对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形;
(2)请说明你公司与自然人李懿往来款产生的原因及具体明细,李懿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9.截至2020年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中股权款及借款余额为1亿元、往来款余额为1.39亿元,请分别列示其明细及对应金额。
10.请列示你公司2020年度委托理财产品种类、收益率、起止日期及对应金额等明细。
11.你公司本年度转回坏账准备1,553.54万元,请说明该笔坏账收款对象、产生原因、收回时间等,并报备相关收款凭证。
12.截至2020年末,你公司预付惠州市艾宝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江达塑料电器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德龙华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款项的余额分别为466.48万元、452.48万元、443.73万元,请说明前述公司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你公司与其交易内容,
是否签订合同(若有请报备),预付款项是否符合该类交易惯例等。
13.请说明以下与2021年一季报相关的问题:
(1)2021年第一季度你公司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营业利润却较2020年一季度下滑58.6%,甚至低于2019年同期的具体原因;
(2)2021年一季度你公司营业利润大幅下滑,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却由2020年同期的-4.34亿元增至0.48亿元,请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详细说明营业利润与现金流不匹配的具体原因;
(3)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你公司有合同负债2.18亿元,较期初增加61%,请列示前五名交易对象名称、交易内容、金额等明细,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合同负债大幅增加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对比说明其合理性;
(4)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分别增加1.13亿元、2.39亿元,请说明增加的具体原因,并分别列示两个科目中前五名往来款对象名称、是否为关联方及往来金额。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公司检查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