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0 | 证券简称:太辰光 | 公告编号:2021-029 |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6,860,066股,故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总股数为223,136,734股。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14:3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25,975,22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5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6,611,5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1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9,363,6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4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9,454,7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9,454,7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72%。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1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74,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53,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74,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53,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74,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53,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74,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53,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74,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53,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74,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53,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确认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16,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53,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作回避表决。
议案8.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74,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53,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973,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3,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8%;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0.00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973,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3,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8%;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关联股东已作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973,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3,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8%;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斌、谢彬
3、结论性意见: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