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东海A: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4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刘春刚、易建华、成都探学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成都朗众星成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市朗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培教育”)51%的股权,同时拟向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的有关批准及变更登记事项,已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详细披露了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在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召开董事会并公告决议之前,拟购入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未设立质押、被冻结或存在其他第三方权利,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交易对方已对上述事项出具承诺,不会对本次交易进程产生阻碍。

三、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所购买的标的资产拥有独立完整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