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标准的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的相关规定,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本公司”)董事会关于停牌前股票波动情况说明如下:
本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股价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深证成分指数(399001.SZ)、WIND证监会住宿指数(883165.WI)的涨跌幅情况如下:
日期 | 本公司收盘价 (元/股) | 深证成分指数(399001)(点) | WIND证监会住宿指数(883165.WI)(点) |
2021-3-26 | 4.89 | 13769.68 | 4188.89 |
2021-4-23 | 5.19 | 14351.86 | 4368.34 |
涨跌幅 | 6.13% | 4.23% | 4.28% |
本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内波动幅度为上涨6.13%,扣除同期深证成分指数累计涨幅4.23%的因素后,上涨幅度为1.90%;扣除同期WIND证监会住宿指数累计涨幅4.28%的因素后,上涨幅度为1.85%。
综上,剔除深证成分指数(399001.SZ)、WIND证监会住宿指数(883165.WI)影响后,本公司本次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