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37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经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三章 未履行承诺的责任第十三条 公司未履行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原因及相关当事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十四条 公司应督促承诺相关方规范承诺履行行为,承诺相关方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应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生效实施。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