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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3

公告编号:2021-035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经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第四十九条 公司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并按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第五十条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对其任职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第五十一条 对公司所有的投资资产,应由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与投资业务的其他人员进行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为本公司所拥有,并将盘点记录与账面记录相互核对以确认财实的一致性。

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 若本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相抵触时,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文件为准。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未明确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生效。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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