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5日以书面方式、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长敏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制定《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议案(《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2日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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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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