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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2

公告编号:2021-097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制度(草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制度(草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确保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的科学、规范和正确,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简称“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对外担保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担保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3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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