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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之江生物: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3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幢102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
普通股股东人数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1,032,43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1,032,4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6.482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6.482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俊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现场结合通讯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倪卫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983,72299.931448,7130.0686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983,72299.931448,7130.0686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983,12299.930549,3130.0695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983,12299.930549,3130.0695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983,72299.931448,7130.0686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983,72299.931448,7130.0686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983,12299.930549,3130.0695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983,12299.930549,3130.0695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983,72299.931448,7130.068600.0000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6,013,56299.186649,3130.813400.0000
6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014,16299.196548,7130.803500.0000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6,013,56299.186649,3130.813400.0000
8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6,013,56299.186649,3130.813400.0000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4、6、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春辉、任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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