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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超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2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1-050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31,091,6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64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27,444,41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9.02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647,1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57%。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17,864,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6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4,217,5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39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3,647,1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57%。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806,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7%;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79,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2%;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806,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7%;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弃权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79,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2%;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3.00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806,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7%;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79,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2%;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799,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6%;反对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72,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49%;反对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5.00 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806,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7%;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79,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2%;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806,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7%;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79,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2%;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806,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7%;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79,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2%;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66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0%;反对4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39,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93%;反对4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9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 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806,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7%;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79,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2%;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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