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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明冠新材料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3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5月

目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4

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7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8

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35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7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8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9

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

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42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冠新材”)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洪嘉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年明冠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1.2020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有效表决。充分发挥了公司治理机制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1月21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事项
2. 《关于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辅导机构的议案》 3.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3月18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制定<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事项
9. 《关于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确认公司与关联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关于制定<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3. 《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5. 《关于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16.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6月2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调整子公司项目建设规模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事项
8. 《关于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9.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 《关于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议案》 11. 《2020年一季度审阅报告》 12.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8月21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8月27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9月11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 《关于确认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10月25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1月19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12月16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事项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1月8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向工商银行宜春分行申请开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并以不动产设立抵押的议案》 2. 《关于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3. 《关于转让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2月17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议案》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4月3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事项
股)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制定<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确认公司与关联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关于制定<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3. 《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事项
14. 《关于修订<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6月29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调整子公司项目建设规模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9.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 《2020年一季度审阅报告》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9月11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9月27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 《关于确认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12月4日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初,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地纷纷发布政策延后开工、暂停聚集性活动。面对疫情,公司在遵守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积极应对,制定相应的经营计划及安全防护措施,并于2020年2月中旬复工。2020年9月22日,中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其中光伏发电是作为推动非石化能源占比提升的主要推动方向;同时作为第二大碳排放结构的交通行业,其依靠加速提高电动车渗透以加快实现碳减排目标。公司始终以“专注新材料,创造绿色美好生活”为企业经营使命,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计划和奋斗目标不松懈,以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为中心,积极拓展市场份额、创新优化产品服务、精细化管控以降本增效、严控资金安全及运营风险,积极应对疫情期间上下游停工停产带来的不利影响。2020年,董事会完成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1)销售出货:本年度完成背板销量7064.02万平米,与上年同期比较增长3.82%;双玻组件封装胶膜销量133.92万平米,同比增长192.59%;锂电池铝塑膜销量259.46万平米,同比增长134.09%;其他光伏产品销量同比略有下降。

(2)营业收入:公司2020年实现综合营业收入9.18亿元,较2019年营业收入9.46亿元,下降2.96%,主要是受背板销售均价略有下降影响。

(3)盈利能力:公司2020年实现综合毛利率20.32%,同比下降4.14%;净利润率为11.48%,同比增长0.39%;期间费用0.57亿元,同比下降0.07%;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亿元,同比增长0.56%。

(4)整体财务状况: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流动比率为3.72倍,展现公司良好的偿债能力。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34亿元;同时资产负债率为23.76%,资产负债率偏低,为公司长期发展保留充足的扩张实力。

2020年,公司继续加强应收货款管理,一方面加强客户信用风险评估,按照授

信等级严格控制发货;另一方面是定期跟踪了解客户生产经营及付款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客户授信额度,保障应收货款安全。

2、生产管理情况

(1)、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材料方面

公司聚焦大尺寸、异质结、叠瓦组件等新兴组件技术,大力发展胶膜及透明背板产品,并在宜春、苏州、越南等地进行产业化布局。公司积极敏锐地把握市场需求,2020年对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进行了全面定位和规划,一期规划安装12条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生产线,同时优化设备控制系统,提高POE/EVA胶膜产线设计产能,可满足太阳能电池封装POE胶膜、共挤EPE胶膜、薄型胶膜、182/210大尺寸组件胶膜等多样化生产需求。

(2)、锂电池铝塑膜方面

公司对铝塑膜材料的选择和标准严格控制,如:外观、克重、性能、批次间稳定性等均是材料导入层层把关,抽样检、在线检、成品入库检等均是材料和成品出厂的体检流程。在铝塑膜生产过程中,我们关注特性、关注过程、关注可靠一致性,不仅着力于产品功能性的开发,更关注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简化工艺设计、优化工艺控制、在线监测、数据采集及处理等,多次涂布单次复合的专利技术、定量涂布技术、液位控制技术、外观监测、厚度监测、核心数据采集系统等为产品生产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提供了可靠保障。

3、销售情况

(1)、太阳能电池背板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2020年1季度疫情造成国内下游组件厂和国外组件厂的开工不足导致的背板需求下降,以及因行业竞争加剧造成价格下降等市场环境因素,及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调整内外销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较强的出口型BO系列背板的销量。因此,公司一季度在背板销量同比下降30%以上的情况下,因BO型背板出口销量未出现明显下降,导致上半年背板盈利情况基本稳定。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作为公司主要的销售收入来源,收入占比达91.97%,背板综合毛利率19.80%,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0年,年度累计销售出货7064.02万平米,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对2020年新增装机130GW测算,公司年度太阳能电池背板销量全球市场占

有率约为15.52%。2020年,公司在下游组件厂及终端市场持续发力,推广差异化背板产品,已完成BO型背板出货1157万平米。实现客户梯队的培育和补充,成功开发了东方日升、马来西亚韩华、韩国韩华等客户,基本确立了隆基、晶澳、东方日升、韩华、环晟、中节能、通威、REC、LG、VINA等“7+3”的战略客户格局。报告期内,公司透明背板在VINA、元晶、国电投、协鑫、阳光等客户完成认证,晶澳、环晟、东方日升、中节能、元晶等客户前期导入中,并实现VINA透明背板批量出货。随着公司新产品的批量,满足客户各个不同结构层次的背板产品要求,公司均有其对应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将助力公司未来背板业务的持续增长。

(2)、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报告期内,因受到双面组件占比逐年增加的影响,双面件封装材料的市场需求增速,将出现双面组件封装用的透明背板或POE胶膜市场快速增长。考虑双面光伏组件轻量化和玻璃降本需要,透明背板对双面组件中的玻璃替代比例呈现增长趋势,同时双玻组件市场份额的增长也促进了封装用POE胶膜市场的快速增长。2020年,公司POE/EVA胶膜新实现了中节能、环晟、东方日升、REC等客户批量出货,完成胶膜产品的隆基认证和晶澳导入。本年度,胶膜现有产能244万平米,实现POE胶膜销售出货133.92万平米,营业收入1347.88万元,取得POE胶膜新品的产销业务突破,为2021年胶膜产品的大规模出货奠定了生产技术与市场基础。公司将加强胶膜推进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应对双玻组件增长趋势。

(3)、锂电池铝塑膜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铝塑膜现有产能336万平米,年度累计销售出货259.46万平米,销量同比增长134.09%,其中动力/储能类铝塑膜销售收入占比为62.5%,3C数码类铝塑膜销售收入占比37.5%;本报告期铝塑膜营业收入总额为4,555.22万元,同比增长142.20%。2020年,完成了公司铝塑膜产品在国内主要软包动力电池客户端的产品测试验证工作,并积极推进在国际软包电池客户端的测试验证,为2021年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0年,公司完成了孚能科技、超威创元、中兴派能、赣锋电池等下游锂电池厂商的重点开发。

4、产品研发与创新

(1)、背板方面

公司在背板产品创新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在现有K系/T系/BO系三大主力产品结构基础上,公司新开发的绿色环保PN背板采用一次性表面粘接耐候处理技术直接成型,减少生产工序,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的同时实现良率2%左右净提高,后续将成为公司的一个重要结构太阳能背板。针对分布式组件的多样化,公司新开拓了高功率黑色背板,直接提升每块组件功率8W左右,并在国内外一线组件厂完成了前期导入,为2021年背板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做好储备。2020年,随着大尺寸组件和双面组件比例的迅速提升,公司聚焦大尺寸、异质结、叠瓦组件等新兴组件技术大力发展透明背板产品,公司加大宽幅背板和透明背板的产销布局,已成功开发出独有的M膜产品,并已成功开发TM、GM、聚酯基PN、BO型等透明背板,并成功通过了TUV等第三方认证机构苛刻环境可靠性测试,具有极高的性价比和安全可靠性。

(2)、铝塑膜方面

铝塑膜在锂电封装材料中之所以成为最后被国产化的材料,其制作过程确实存在诸多瓶颈技术问题,如:耐腐蚀树脂的长效性、原材料的稳定性、制作过程的可控性、成品的一致性等均是国产化需要解决的问题。公司通过对热法树脂进行改性,使其能满足干法设备加工的需求。经过多年的探索开发了符合铝塑膜真正应用需要的可靠性树脂,解决了干法电解液弱、热法冲深浅的短板,将两者的优势巧妙的结合起来,使产品的综合性能得到了全面提升,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的铝塑膜在动力储能领域已有五年以上零事故的应用数据。

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功能性材料分散技术,已成功开发出黑色哑光系列铝塑膜产品并取得专利,受到市场的好评。为增加铝塑膜产品可印刷性,公司通过等离子体等表面处理技术,其印刷铝塑膜产品可广泛应用于3C、动力锂离子电池等有印刷打码需求的应用领域。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铝塑膜用聚丙烯类CPP膜、MPP胶粘剂,同时,通过多年积累的材料表面处理工艺技术,解决了国产铝箔在动力/储能电池铝塑膜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铝塑膜生产原材料的国产化率,实现研发降本的目标。

公司研发的铝塑膜产品性能指标与日韩同步,大部分指标均高于国内标准。在

关键的冲深性能和耐电解液性能方面,公司的干热复合法铝塑膜产品已完全可以替代进口产品,公司铝塑膜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优于国内同类企业,比肩进口同类产品。

5、资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监控产线积压和仓库超库龄的原材料及辅料、产成品等资产,对于库龄较长的呆滞物料及时清理,加快存货的周转,提升资产利用效率。同时,及时清理使用寿命到期的低效率生产设备,腾出生产场地用于产能技术改造,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6、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上市募投项目的建设,通过优化现有厂房布局,在完成募投项目设定产能目标的同时,节省募集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变更募资金使用方案,将节省的募集资金和部分自筹资金及时投入到年产

1.2亿平米的POE胶膜扩建项目,提升双面组件封装材料产能,快速抢占胶膜市场份额。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0年,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机构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五、2021年董事会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光伏产业和新能源锂电产业蓬勃发展,将直接带动上游材料市场的繁荣。董事会将积极应对国内国际市场变化,发挥上市公司规范作用,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努力提升公司业绩,保障股东切实利益。2021年,公司将充分发挥行业地位和研发优势,做大、做强、做优,对外开发市场,对内严控成本,强化公司治理,做好风险防控,提升市场份额,增加盈利能力。

(一)明确经营目标,提升市场竞争力

2021年,公司各项经营目标为:营业收入13.09亿元、利润总额1.59亿元、净利润1.39亿元;太阳能电池背板销售8800万平米、组件封装胶膜销售2000万平米、铝塑膜销售1000万平米。

1、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按照募投项目的计划,加快推进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和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尽快形成产能和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实现募投项目投资回报。

2、加大市场开拓,扩大市场份额

依托公司优势能力、优势业态和优势区域,通过优化激励机制,整合内外部资源,优势重点业态专项突破,加大与资源方战略合作,多维度持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

(1)太阳能组件封装材料市场

近两年随着双面组件比例的迅速提升,公司聚焦大尺寸、异质结、叠瓦组件等新兴组件技术大力发展胶膜及透明背板产品,并在越南、苏州、宜春进行产业化布局。

2021年将把优化产品结构放在重中之重,重点推广BO背板,在终端、组件厂端、市场端同时发力,完成组件封装材料30%销售占比目标;提升高阻水背板、高

反背板、透明背板等特色背板和特种防护膜销量,力争完成上述特色组件封装材料5%销售占比。在隆基,晶澳,东方日升,中节能等组件厂大力推广胶膜,提升胶膜市场占有率;布局透明背板,在主要组件厂做好导入测试工作。在夯实和提升7+3战略客户份额的基础上,重新开发阿特斯,正泰,天合,东磁等客户。

洞察光伏组件封装材料市场的发展方向以及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及时调整销售政策、确定市场突破方向,提升光伏组件封装材料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建设一支效率高、反应快、开发能力强的销售队伍,加大新产品市场开拓力度,保持市场份额和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

(2)锂电池铝塑膜市场

现阶段日韩铝塑膜生产企业的销量占据了全球的70%左右,其中日本企业仍处于垄断地位,国产铝塑膜进口替代比例正在不断提升,产能扩增速度也明显加快。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以LG化学、AESC和SKI等为代表的软包动力电池企业2020年出货量快速增长,软包电池越来越受国际主流车企的青睐。中国对新能源汽车的大市场需求、新能源乘用车对续航里程的需求以及国外主流车企的带动下,在储能、两轮车及3C数码对软包电池的需求快速增长推动下,在电池企业对降本和供应链安全的需求下,国内软包动力电池市场必将会蓬勃发展。

2021年,公司确立了以动力、储能用铝塑膜为牵引,高端数码用铝塑膜为助力的客户开发路线。在不断优化动力、储能客户结构的基础上,积极拓展ATL、珠海冠宇、锂威、比亚迪、亿纬锂能等高端数码客户。公司的88um银膜、88um黑膜和113um黑膜,完全可以满足高端数码市场的需求,且113um高冲深银色铝塑膜,适用于电子烟、TWS耳机等对铝塑膜冲深要求较高的电子产品。

2021年,公司尽快实现对全球三元软包锂电池重点企业韩国LG、孚能科技、捷威动力、盟固利、国轩高科、天津力神、远景能源、双登、比亚迪等客户的开发和批量出货,同时扩大现有主要客户河南锂动、南都电源、中兴派能、深圳鹏辉、赣锋电子、超威创元等企业的铝塑膜出货量。

3、扩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长期专注于光伏和锂电池领域的新型复合膜材料研发,在苏州和宜春设有研发团队和配备先进研发和实验设备的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1年,公司在扩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同时,扩编研发团队、提升研发能力,将研发与技术人员增加到70人,拟设立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研发室、锂电池材料研发室、功能膜材料研发室、基础材料研发室。

2021年,研发工作重点主要有:太阳能封装材料研发方面,通过工艺技术优化,提高胶膜性能指标稳定性和生产良率,保障胶膜稳定量产,其次是差异化背板的创新开发,满足客户不同需求;铝塑膜研发方面,首先通过工艺技术改进,保持铝塑膜产品生产可控制、稳定性、一致性,其次是加快国产材料导入或自制,取得研发降本的突破,增强公司铝塑膜产品与日韩产同类品的竞争力。

(二)提升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理企业;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并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与资本市场认可度。

(四)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业绩增长

董事会将督促经营管理团队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提升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业绩持续增长,稳步提升股东价值。重视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广大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年,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监事会共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与关联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2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一季度审阅报告》。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检查公司内部控制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总体上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议案三:

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总结了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议案四: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91,863.0094,574.52-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48.9210,490.51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33.078,109.01-12.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60.851.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0717.64-2.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2.2213,960.82-75.92
总资产173,902.34105,556.486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2,575.1264,723.90104.83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73,902.34万元,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报告数上年同期数同比变动(%)
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
货币资金64,993.4937.3710,602.7810.04512.99
应收票据16,048.799.2314,865.9814.087.96
应收账款40,871.1523.5035,480.1833.6115.19
应收款项融资10,223.935.889,669.839.165.73
预付款项1,184.730.68601.810.5796.86
其他应收款505.380.2964.100.06688.40
存货10,873.326.259,354.638.8616.23
其他流动资产329.710.19423.860.40-22.21
投资性房地产1,179.860.681,205.321.14-2.11
固定资产12,917.177.4314,257.6213.51-9.40
在建工程4,541.762.61145.000.143,032.16
无形资产7,094.654.086,693.016.346.00
长期待摊费用954.890.55750.980.7127.15
递延所得税资产1,366.440.791,428.141.35-4.32
其他非流动资产817.070.4713.250.016,064.36
合计173,902.34100.00105,556.48100.0064.75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的增加,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2)、预付款项的增加,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3)、其他应收款,主要系计提上市政府奖励所致;4)、在建工程的增加,主要系募投项目提前投入所致;5)、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增加,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41,327.22万元,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报告数上年同期数同比变动(%)
金额占总负债的比例(%)金额占总负债的比例(%)
短期借款3,023.037.31500.001.22504.601
应付票据12,703.7830.746,456.7315.8196.75
应付账款21,588.9852.2424,251.6159.39-10.98
预收款项-39.200.10-100.00
合同负债209.290.51--
应付职工薪酬655.501.59559.551.3717.15
应交税费237.660.58972.512.38-75.56
其他应付款552.801.34454.321.1121.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69.163.11-100.00
其他流动负债27.650.07--
长期借款-2,050.005.02-100.00
递延收益2,328.545.634,279.5210.48-45.59
负债合计41,327.22100.0040,832.58100.001.21

1)、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2)、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新开票据结算增加;3)、预收款项减少,按照新准则,主要系预收账款重分类所致;4)、合同负债增加,按照新准则,主要系预收账款重分类所致;5)、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所致;7)、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预付无需安装设备款增加所致;8)、长期借款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所致9)、递延收益减少,主要系政府补助摊销减少所致;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2,575.12万元,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报告数上年同期数同比变动(%)
金额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金额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实收资本(或股本)16,408.7712.3812,306.5719.0133.33
资本公积70,330.0653.0517,108.7026.43311.08
其他综合收益-6.58-0.0014.680.02-144.84
盈余公积4,833.853.653,733.015.7729.49
未分配利润41,009.0230.9331,560.9448.7629.94
所有者权益合计132,575.12100.0064,723.90100.00104.83

(二)经营成果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91,863.00 万元,同比2019年度下降2.87%,实现净利润10,548.92万元,同比2019年度增长0.56%。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报告数上年同期数同比变动(%)
一、营业总收入91,863.0094,574.52-2.87
减:营业成本73,198.4171,444.052.46
税金及附加574.69592.50-3.01
销售费用2,007.293,428.30-41.45
管理费用3,076.692,499.5123.09
研发费用3,706.783,732.30-0.68
财务费用452.40173.62160.5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加:投资收益-167.02-159.354.8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减值损失-86.38-295.30-70.75
信用减值损失-420.42-3,160.75-86.70
其他收益3,883.822,940.3832.0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056.7412,029.220.23
加:营业外收入20.7217.3419.46
减:营业外支出4.7857.77-91.7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列)列)12,072.6811,988.790.70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23.761,498.281.7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548.9210,490.510.56

1)、本期毛利率同比下降4.14%,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价格下降、四季度原材料价格上涨、海外疫情影响海外销售占比下降、人民币汇率升值等原因导致;

2)、销售费用同比下降41.45%,主要系新收入准则运杂费计入成本、疫情影响人员费用、展览费减少所致;

3)、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3.09%,主要系上市当年度上市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60.57%,主要系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86.7%,主要系2019年同期公司对昱辉阳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而本期无类似大额计提;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0年,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同比变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283.5892,391.93-20.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921.3678,431.11-10.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2.2213,960.82-75.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8.8737.4553,321.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950.318,510.29193.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41.44-8,472.83-41.6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224.941,420.004,352.46 4,352.4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07.516166.35-0.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117.43-4,746.35不适用 不适用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5,745.361,055.145,183.2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5.92%,主要系受上半年疫情影响,

三、四季度销售收入大于一、二季度的销售收入,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增加,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1.68%,主要系新增产线、车间工程、设备等投入减少所致;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上升、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议案五:

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如下:

一、 预算编制基础

1、2021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2019-2020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2、本预算包括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的子公司。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2021年度业务模式及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材料、劳务成本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三、预计2021年度财务预算

1、营业收入:130,900.00万元,同比增长42.49%;

2、营业成本:105,701.95万元,同比增长44.40%;

3、利润总额:15,928.09万元,同比增长31.94%;

4、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3,934.97万元,同比增长32.1%。

四、重要说明

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不代表本公司管理层对2021年盈利预测,更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预算数据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本议案中重要假设前提的实现,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诸多因素。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489,244.29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5,046,889.83元。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4,087,7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817,547.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11%,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以上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2020年度经营情况、经营成果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议案九:

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2021年度公司董事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调整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每人每年3万元人民币(含税)。

2、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薪酬均按月发放,公司内部董事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当年绩效考核成绩情况确定。

2、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议案十:

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监事

二、适用期限

1、监事薪酬调整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监事薪酬均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当年绩效考核成绩情况确定。

2、公司监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

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薪酬方案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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