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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2

公告编号:2021-018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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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三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洪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156,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李建军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张妮娜、孙璟因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无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156,1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156,1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156,1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156,1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156,1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156,1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156,1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裴振宇、林劼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办法》等相关法律、

四、备查文件目录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1、《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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