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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水电: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3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 600025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云南 昆明2021年5月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 600025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前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四、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受托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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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公司一楼报告厅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袁湘华会议安排:

一、 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8:30-9:00)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

股份数

四、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 审议议案、听取报告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变更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开展澜沧江上游西藏段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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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七、现场表决投票,统计表决票

八、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宣读综合投票(含网络投票)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决议等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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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议案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议案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议案三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1

议案五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2

议案六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34议案七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36

议案八关于公司变更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承诺的议案 ...... 37议案九关于公司开展澜沧江上游西藏段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 .. 45议案十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48

听取报告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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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坚定新时期高质量发展决心、把握战略方向、扎实推进公司治理,在广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经营发展态势良好。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一、2020年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

2020年,公司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公司装机容量较去年未发生变化,装机容量2318.38万千瓦,全年完成发电量975.69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92.53亿元,同比减少7.44%;利润总额56.53亿元,同比减少9.8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8.35亿元,同比减少12.80%。

截至2020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646.32亿元,负债总额1011.20亿元,所有者权益635.12亿元,资产负债率

61.42%。

二、2020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疫情防控成效显著。

董事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决策部署,制定“坚持一个引领,抓好两个统筹,实现三个确保”方针,建立公司各级应急机构,防控责任压紧压实,形成全员战疫氛围,保持了“三零”良好态势。驻缅甸、柬埔寨海外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连续坚守岗位近5个月,构筑起群防群治严密防线,切实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董事会第一时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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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华能阳逻电厂驰援防疫物资,向国资委抗疫捐款1000万元,向缅甸、柬埔寨捐款3万美元、医用防护口罩6.25万只,圆满完成阶段性抗疫保电任务。

(二)引领公司稳健发展。

2020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共召开了董事会4次,审议通过22项议案,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关联交易、上市承诺履行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全体董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行业动态、深入研究企业前景、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020年,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2次,就公司重要事项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决策,会后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改进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有效地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全力保障投资者权益。

董事会继续加强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以提升透明度为目标,充分保障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以优化信息披露编报、提升财务信息质量为原则,全年发布定期报告共4期。董事会始终秉承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宗旨,积极践行分红政策,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承诺对分红预案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共发放人民币27.40亿元。董事会按时足额完成2019年利润分配工作,树立企业诚信形象,获得投资者广泛好评。

(四)严格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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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快推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加强治理状况信息披露,组织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增加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累积发布信息披露公告57项,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须的信息,迄今为止保持上市以来信息披露“零差错”记录,2020年8月公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2020年度信息披露考评A级。

(五)积极推进上市承诺履行。

董事会一是配合控股股东华能集团对存量非上市水电业务资产进行全面梳理与清查,并启动相关资产详细调研,因该项工作量大,所需时间长,董事会将继续积极推进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履行。二是积极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研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风光水储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能源战略转型及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规划要求,从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充分利用自身“风光水储一体化建设”条件,综合发展风电、光伏项目。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要求提请变更原《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的承诺》,保证变更申请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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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交易情况的议案》;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发行可续期融资工具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

(14)《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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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免职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0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议;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定期报告编制前就公司相关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细致的沟通,并提出专业意见,保证了公司定期报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新任董事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讨论审议。

(三)独立董事职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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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代表性。独立董事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四、2021年公司工作计划

(一)加强提高公司治理运作。

2021年,董事会将以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全面实现治理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风险防控,建立覆盖全部业务和流程的现代化合规管理体系,全面提高风险预测预警、研判识别和防范规避能力,把风险管控转化为治理保障。坚持优化体制机制,有效指导公司财务中心、运营中心、信息中心等机构运作,加强集约化管理,把深化改革转化为治理手段,提升治理能力。

(二)推进绿色能源发展布局。

2021年,董事会将深化战略统领,启动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编制,构建“十四五”发展规划蓝图,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深入开展澜沧江云南段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研究,提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现代化绿色电力企业的战略目标。坚持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并重,围绕做强做优主业,深化建立与上下游产业链资本纽带关系,全面向多元投资发展;坚持国际与国内发展并重,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国际化发展布局,持续增强资源配置水平和经营发展能力,打造国际化发展新格局;坚持数字化发展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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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创新并重,加强各领域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依靠数字化手段提升智能化水平,全面打造核心竞争优势,引领行业科技发展。

(三)开创现代企业管理新局面。

2021年,董事会将持续开展对公司制度建设与时效性审查,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完善合规专项指引和管理体系文件,加快形成自主合规意识和文化,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指导公司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及法治建设,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加强案件应诉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创新审计管理理念,切实提升审计效能。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重大风险防控,着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四)全面提升资本运作水平。

2021年,董事会将带领公司加快财务中心建设,健全完善业务财务和战略财务管控体系,逐步形成财务管理专业化、核算集中化、业务一体化的格局。全面提升资本运营水平,加强上市公司治理及市值管理,用好上市平台,通过认购基金、资产并购等途径,拓展利润增长点,稳步推进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协同发展、双轮驱动。围绕主业投资、金融投资,加强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延伸,找准利润增长点和工作着力点。加快推动华能水电上市承诺实施,收购大型优质水电资产,择机开展资本市场再融资,保障企业扩展资金需求。

(五)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1年,董事会将持续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守信的原则,按时编制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向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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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规划、经营业绩、行业趋势等信息,与资本市场保持准确、及时的信息交互传导,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认可,搭建公司市值和资本市场传递的良好渠道。

2020年,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创一流、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中心目标,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水电企业的步伐,继续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增长的投资回报。

以上报告,请审议。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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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监督董事会完成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责任、上市承诺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13项议案。各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决议真实、有效,所有议案均以全票通过,具体如下:

(一)第二届第八次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

1.《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交易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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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第二届第九次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第二届第十次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

1.《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0年监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4次,依法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符合法律法规。

三、2020年监事会工作检查情况。

2020年4月13日至4月21日期间,公司监事会开展了年度例行检查工作,因疫情影响,公司以书面汇报方式回复了上一年监事会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回款情况、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三重一大”决策等事项,监事会主要关注内容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经营完成情况、重大经济诉讼披露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审批及信息披露情况,并审阅了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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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2020年监事会意见发表情况

(一)关于公司三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3次及监事会例行检查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46项议案。公司三会召开程序合法、决策合规、运行有效。2020年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公司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安全指标创历年最好水平。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就定期报告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审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检查公司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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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24个月债券本金余额不超过300亿元(其中含可续期融资工具50亿元)的议案,执行情况为:可续期融资工具50亿元发行工作已全面完成,且年度发行债券本金(含可续期融资工具)余额均不超300亿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债券发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杠杆、降低资产负债率、拓展资金来源。

(四)监督上市承诺履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于2017年7月11日出具《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上市以来,华能集团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与清查,已启动并安排相关资产详细调研工作,确保资产注入符合条件,华能集团拟在原承诺履行期限的基础上,延期一年,延期期限至2021年12月15日。

监事会认为:华能集团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监事、股东方回避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效保证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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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情况及时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行为符合市场化原则,均在自愿、平等、公允的条件下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持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持续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发现的薄弱环节督促整改,动态完善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和动态优化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七)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程序和披露内容分别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高度关注并出席2020年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监督公司有关年度报告的审查过程,并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听取了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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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程序严格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符合上市监管要求。

(八)检查内外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公司2020年上报审计项目24个,参与内部审计1600人次数,审计工作主要从物资招标、三重一大、合同执行、制度执行、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物资管理等方面监督指导。同时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内部控制审计及年度报告事前、事中、事后的工作情况汇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计划完成所有审计项目的现场审计工作,全年审计工作水平有序提升,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严谨、认真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九)公司重大诉讼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办理案件18起,标的金额2.2亿元。通过有效的应诉策略、全面的证据收集、严谨的分析应对,5起办结案件均获得完全胜诉结果。诉讼风险防范成效显著,2020年公司新增被诉案件6起,同比下降6起,降幅50%;被诉标的金额1577.22万元,同比下降18218.84万元,降幅92%。新增主动诉讼案件3起,同比增加2起,切实推动解决历史遗留的景洪电站土地被侵权问题。

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实现诉讼案件和金额双降目标,进一步加大利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权力度,公司法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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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不断提高,规章制度、重大合同、重大决策等重点关键领域工作的法律审核率持续保持100%,公司全年诉讼管理成效显著。

五、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围绕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谨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监督,促进其决策和经营活动合法规范。严格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监事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二)持续推进财务监督,促进财务管理科学转型。

监事会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促进财务管理科学转型,逐步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优化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工作质量效率,提升财务管理监督效率和战略服务意识,着力推行财务集中管理模式,加速企业标准化进程及增强企业发展能力的优势,推动公司运作规范、高效。

(三)加强学习交流,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

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紧跟监管要求,拓宽知识结构、提升监管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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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监督职能,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审议。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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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公司年末合并资产总额1646.32亿元,负债总额1011.2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35.12亿元。本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192.53亿元,发生营业成本90.17亿元,财务费用38.66亿元,实现合并利润总额56.53亿元。

二、财务状况

2020年度财务状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末2020年初变动额变动百分比
一、资产总额16,463,21016,745,951-282,741-1.69
其中:流动资产633,372753,753-120,381-15.97
其中:非流动资产15,829,83815,992,199-162,361-1.02
1.长期股权投资296,316290,9315,3851.85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0,65860,658
3.固定资产净额13,579,75013,957,699-377,949-2.71
4.在建工程1,205,813949,904255,90926.94
5.无形资产630,395679,913-49,518-7.28
二、负债总额10,112,00711,070,689-958,682-8.66
其中:流动负债2,261,5952,766,399-504,804-18.25
非流动负债7,850,4128,304,290-453,878-5.47
三、所有者权益总额6,351,2035,675,262675,94111.91
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161,5005,500,269661,23112.02
四、资产负债率61.42%66.11%-4.69%-7.09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 600025

截至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646.32亿元,较年初减少1.69%;负债总额1011.20亿元,较年初下降8.66%;所有者权益总额635.12亿元,较年初增加11.9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61.42%,较年初下降4.69个百分点。

三、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项 目单 位2020年2020年2019年完成预算同比增减
预算值实际完成实际完成百分比百分比
1发电量亿千瓦时1,017.72975.691,044.0695.87%-6.55
2平均电价(含税)元/千千瓦时226.00222.95226.8298.65%-1.71
3营业收入万元2,029,2861,925,3372,080,09494.88%-7.44
3-1售电收入万元1,921,8662,075,601-7.41
4营业成本万元930,935901,690913,48596.86%-1.29
4-1发电成本万元929,867899,539909,68896.74%-1.12
4-1-1其中:水费万元152,451145,730156,74895.59%-7.03
4-1-2材料费万元7,6707,1976,22893.83%15.56
4-1-3薪酬万元83,90778,22482,80193.23%-5.53
4-1-4折旧费万元578,936574,036568,51099.15%0.97
4-1-5修理费万元18,30015,90118,20586.89%-12.66
4-1-6其他万元88,60378,45177,19688.54%1.63
5税金及附加万元32,66132,28031,50098.83%2.48
6销售费用万元2,9293,1293,067106.83%2.02
7管理费用万元32,03831,73034,92299.04%-9.14
8财务费用万元444,952386,584442,15186.88%-12.57
9其他收益万元1,481360311.39
10投资收益万元9,00029,71118,696330.12%58.92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万元11,814-1,34317,307100.00
12信用、资产减值损失万元-27,757-2,0541,251.36
13营业外收入万元1,0469895.76
14营业外支出万元3,44262,151-94.46
15利润总额万元605,419565,336627,04293.38%-9.84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 600025

序号项 目单 位2020年2020年2019年完成预算同比增减
预算值实际完成实际完成百分比百分比
16归母净利润万元483,459554,457-12.80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 600025

(五)管理费用。

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3.1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9.04%,同比减少0.32亿元,减少9.14%。

主要原因:职工薪酬同比减少0.22亿元。

(六)财务费用。

2020年财务费用支出38.6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86.88%,同比减少5.56亿元,减少12.57%。

主要原因:一是抢抓市场化窗口运作,LPR转换工作成效显著;且全年发行超短融平均存续期、平均票面利率均同比降低;公司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动态,积极置换高息债务等措施有力压降资本成本;二是本年完成50亿元永续债发行,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三是公司持续强化资金集中管理,充分使用循环贷款等应急资金储备来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其他收益。

2020年共实现其他收益0.15亿元,同比增加0.11亿元,增加311.39%。主要为本年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0.11亿元。

(八)投资收益。

2020年共实现投资收益2.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

330.12%,同比增加1.1亿元,增加58.92%。

主要原因:本年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收益1.19亿元。

(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司本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13亿元,同比减少

1.87亿元。

主要原因:公司持有的股票价格年末下跌。

(十)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 600025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95亿元,主要是本年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2.03亿元。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0.62亿元,主要是对部分前期项目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十一)营业外支出。

2020年共发生营业外支出0.34亿元,同比减少5.87亿元,减少94.46%。

主要原因:上年支付的“十三五”电力援藏资金1亿元、精准扶贫资金5亿元,本年未发生。本年支出主要为“百千万工程”资金投入。

(十二)利润总额。

2020年共实现利润56.5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3.38%,同比减少6.17亿元,减少9.84%。

主要原因:一是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5.48亿元;二是营业成本同比减少1.18亿元;三是期间费用同比减少5.87亿元;四是本年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同比减少0.65亿元;五是本年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1亿元;六是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57亿元;七是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5.87亿元。以上因素合计影响本年利润总额同比减少6.17亿元。

三、财务评价

(一)盈利能力。

公司本年净资产收益率8.79%,上年11.58%,同比下降

2.79个百分点;本年总资产报酬率5.72%,上年6.41%,同比下降0.69个百分点;本年销售收入利润率29.49%,上年

33.09%,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 600025

2020年受新冠疫情对市场供需的不利影响、期初两库蓄能不足及水情影响,售电收入同比减少15.37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7.10亿元,本年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销售收入利润率同比下降。澜沧江上游及桑河二级电站投产发电,小湾、糯扎渡两库多年调节能力显著,公司主营业务能力持续稳定。

(二)资产周转能力。

公司本年总资产周转率0.12次,上年0.12次,同比持平,本年流动资产周转率2.78次,上年2.55次,同比提升

0.23次。

本年营业收入略有下滑,资产规模相对稳定,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与上年持平。公司合理控制年末存款规模,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流动资产规模大幅下降,流动资产周转率优于上年。公司资产管理质量、运营效率稳定,依旧处于高位水平。

(三)偿债能力。

公司本年资产负债率61.42%,上年66.11%,同比下降

4.69个百分点;本年已获利息倍数2.47倍,上年2.39倍,同比增加0.08倍。

公司高度重视资金风险管控,科学安排各类融资规模,债务结构健康可控,本年顺利发行50亿元永续债,带息负债规模同比减小89.62亿元。公司盈利能力持续稳定,经营性现金流量逐年增加,债务规模逐年下降,资产负债率持续压降,已获利息倍数不断提升。公司债务结构合理,财务风险可控,偿债能力显著提升。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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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资产负债表

2.2020年利润表

3.2020年现金流量表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

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

企财01表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行次期末余额年初余额项 目行次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1————流动负债:75————
货币资金21,596,031,213.912,321,819,598.81短期借款761,700,000,000.004,749,314,284.47
△结算备付金3△向中央银行借款77
△拆出资金4△拆入资金78
☆交易性金融资产5463,337,917.89394,459,886.93☆交易性金融负债7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80
衍生金融资产7衍生金融负债81
应收票据82,599,941,787.642,037,546,147.86应付票据82
应收账款91,367,893,543.922,056,965,649.54应付账款8383,942,393.84109,052,493.50
☆应收款项融资10预收款项843,982,698.2050,000.00
预付款项1115,505,982.8815,539,728.41☆合同负债85
△应收保费1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86
△应收分保账款13△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87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14△代理买卖证券款88
其他应收款1517,779,980.93216,978,155.68△代理承销证券款89
其中:应收股利16应付职工薪酬9070,750,245.5856,003,679.3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7其中:应付工资91260,000.00260,000.00
存货1840,796,721.7526,505,058.84应付福利费92
其中:原材料19#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93
库存商品(产成品)20应交税费94295,855,600.58895,334,076.30
☆合同资产21其中:应交税金95167,371,194.79742,285,318.73
持有待售的资产22其他应付款969,357,389,222.099,372,117,960.80
项 目行次期末余额年初余额项 目行次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356,100,000.0049,401,069.31其中:应付股利97196,566,630.13174,811,652.81
其他流动资产24176,336,616.77418,309,784.56△应付手续费及佣金98
流动资产合计256,333,723,765.697,537,525,079.94△应付分保账款99
非流动资产:26————持有待售的负债100
△发放贷款及垫款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15,104,033,437.326,482,119,998.29
☆债权投资28其他流动负债1026,000,000,000.006,000,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9流动负债合计10322,615,953,597.6127,663,992,492.67
持有至到期投资30非流动负债:104————
☆其他债权投资31△保险合同准备金105
长期应收款3256,100,000.00长期借款10678,225,331,120.0082,684,433,840.00
长期股权投资332,963,161,501.082,909,310,257.80应付债券1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4606,583,500.00606,583,500.00其中:优先股10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5134,495,959.6034,900,000.00永续债109
投资性房地产3626,337,747.8022,812,324.19☆租赁负债110
固定资产37135,797,497,952.34139,576,986,657.34长期应付款11156,338,815.21128,503,469.58
其中:固定资产原价38182,197,873,359.96180,266,153,700.13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12
累计折旧3946,262,737,234.9840,550,630,439.97预计负债113199,089,427.46202,723,436.9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138,539,147.26138,539,147.26递延收益1142,206,086.664,066,249.74
在建工程4112,058,134,767.539,499,037,895.09递延所得税负债11521,154,291.7923,168,983.60
生产性生物资产42其他非流动负债116
油气资产43其中:特准储备基金117
☆使用权资产44非流动负债合计11878,504,119,741.1283,042,895,979.89
无形资产456,303,954,059.216,799,134,038.41负 债 合 计119101,120,073,338.73110,706,888,472.56
开发支出46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20————
商誉47实收资本(或股本)12118,000,000,000.0018,00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4883,025,496.5384,870,780.29国家资本122
递延所得税资产4977,210,240.2579,670,293.32国有法人资本12318,000,000,000.0018,000,000,000.00
项 目行次期末余额年初余额项 目行次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其他非流动资产50247,977,042.70252,582,517.16集体资本124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51民营资本125
非流动资产合计52158,298,378,267.04159,921,988,263.60外商资本126
53#减:已归还投资127
54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12818,000,000,000.0018,000,000,000.00
55其他权益工具12912,975,508,978.357,989,398,640.00
56其中:优先股130
57永续债13112,975,508,978.357,989,398,640.00
58资本公积13218,892,398,056.6618,892,398,056.66
59减:库存股133
60其他综合收益13423,662,049.8081,070,262.33
61其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359,832,601.7781,070,262.33
62专项储备136
63盈余公积1372,016,179,043.701,567,907,253.39
64其中:法定公积金1382,016,179,043.701,567,907,253.39
65任意公积金139
66#储备基金140
67#企业发展基金141
68#利润归还投资142
69△一般风险准备143
70未分配利润1449,707,255,793.328,471,912,379.67
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561,615,003,921.8355,002,686,592.05
72*少数股东权益1461,897,024,772.171,749,938,278.93
73所有者权益合计14763,512,028,694.0056,752,624,870.98
资 产 总 计74164,632,102,032.73167,459,513,343.5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48164,632,102,032.73167,459,513,343.54

附件2:

2020年度利润表

企财02表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项 目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119,253,374,954.8320,800,941,121.10减:营业外支出3734,422,967.53621,512,161.18
其中:营业收入219,253,374,954.8320,800,941,121.10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85,653,357,426.986,270,420,457.66
△利息收入3减:所得税费用39370,091,661.42333,902,864.24
△已赚保费4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05,283,265,765.565,936,517,593.4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41————
二、营业总成本613,597,279,885.6214,265,848,384.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4,834,590,181.285,544,565,705.95
其中:营业成本79,016,904,541.609,134,849,012.27*少数股东损益43448,675,584.28391,951,887.47
△利息支出8(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4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9持续经营损益455,283,265,765.565,936,517,593.42
△退保金10终止经营损益46
△赔付支出净额11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7-127,931,833.5731,378,074.53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8-57,408,212.5315,010,206.53
△保单红利支出13(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913,829,448.03
△分保费用14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额50
税金及附加15322,802,492.27315,003,455.60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113,829,448.03
销售费用1631,289,615.6730,667,495.30☆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2
管理费用17317,304,166.58349,223,899.39☆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53
研发费用1843,137,278.9414,598,113.595.其他54
财务费用193,865,841,790.564,421,506,408.28(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5-71,237,660.5615,010,206.53
项 目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项 目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其中:利息支出203,838,342,904.754,498,862,231.63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6
利息收入2118,096,946.6863,366,337.41☆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7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2244,902,901.08-16,283,228.70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8
其他23☆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59
加:其他收益2414,814,045.863,600,348.93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6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297,111,124.43186,963,036.60☆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6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6123,954,932.09142,163,495.88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6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27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3-71,237,660.5615,010,206.53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9.其他64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5-70,523,621.0416,367,868.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0-13,431,278.73173,069,516.03七、综合收益总额665,155,333,931.995,967,895,667.95
☆信用减值损失31-215,229,397.49-20,541,323.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74,777,181,968.755,559,575,912.48
资产减值损失32-62,337,134.51*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8378,151,963.24408,319,755.4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297,268.223,856,794.19八、每股收益:6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5,677,319,696.996,882,041,108.55基本每股收益700.2690.308
加:营业外收入3510,460,697.529,891,510.29稀释每股收益710.2690.308
其中:政府补助362,500,000.0072

附件3:

2020年度现金流量表

企财03表编制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21,405,463,672.0522,709,444,781.1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3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4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5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6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7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8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9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1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12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3
收到的税费返还1412,046,016.125,776,557.2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248,924,358.21176,036,243.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21,666,434,046.3822,891,257,581.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989,969,995.29856,389,072.1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18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19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20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21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2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2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1,040,456,278.78908,451,103.95
支付的各项税费254,587,401,949.044,164,839,297.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425,207,932.15797,774,509.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7,043,036,155.266,727,453,983.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14,623,397,891.1216,163,803,598.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9————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117,442,139.882,446,84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1264,022,577.78119,301,749.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32718,491.4621,256,128.8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3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17,293,821.4890,159,740.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399,477,030.602,677,557,619.3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364,323,438,438.904,300,463,443.69
投资支付的现金37299,354,409.172,028,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3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9
项 目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7,126,084.767,202,152.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4,629,918,932.836,335,665,596.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4,230,441,902.23-3,658,107,976.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43————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45,004,900,000.008,006,488,64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54,900,000.0017,090,00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4654,220,023,039.2366,408,018,021.4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4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59,929,725.3145,618,562.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59,284,852,764.5474,460,125,224.17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5062,546,758,434.4776,965,409,222.5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517,378,392,712.567,645,688,139.4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52282,528,770.00173,860,7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3472,143,520.591,488,770,339.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70,397,294,667.6286,099,867,701.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11,112,441,903.08-11,639,742,477.2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6-3,165,610.49-41,938,211.7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7-722,651,524.68824,014,932.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82,318,045,999.441,494,031,067.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91,595,394,474.762,318,045,999.44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五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完成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合并口径实现利润总额56.5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35亿元。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7.77亿元,净利润44.83亿元。

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在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和最低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无未弥补亏损的条件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5%,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三、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当年盈利、且无未弥补亏损,2020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35亿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48亿元,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43.86亿元。为稳定股价、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本年拟按每股0.16

元(含税)对股东进行分配,高于上年每股0.1522元(含税)的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8.80亿元,分配比例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比例的65.66%,各股东具体分配金额见下表。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单位:元

序号项 目金 额备 注
12020年合并归母净利润4,834,590,181.28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8,271,790.31按母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计提
3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4,386,318,390.97
4支付永续债利息410,974,977.32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比例9.37%
5分配股东股利2,880,000,000.00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比例65.66%
5-1其中:华能集团1,451,520,000.00
5-2能投集团813,888,000.00
5-3合和集团326,592,000.00
5-4社会公众288,000,000.00

议案六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现执行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是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订,现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独立董事履职责任拟修改以下条款:

5.1条款:“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每人每年人民币

9.6万元”修改为“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以经股东大会批准津贴为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津贴及履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规定。本制度适用于本制度仅适用于公司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2 规范性引用文件《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

4.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4.2公司独立董事是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责任主体。

4.3董事会办公室归口负责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事务。

4.4根据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变动及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动,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订。5 内容

5.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以经股东大会批准津贴为准。公司根据中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规定统一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5.2 独立董事津贴为自独立董事任职之日起按年发放,具体发放事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5.3 独立董事因履行以下职责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统一由公司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据实予以报销:

a) 出席公司董事会;b) 出席公司股东大会;c)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其他职责的情形。

5.4除独立董事津贴之外,独立董事不享受公司的其他收入或福利。

5.5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进

行及时修订,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6本制度由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6检查与考核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结合职能监督工作对独立董事津贴发放进行检查,并在每年年报中披露。

议案七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进行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谨认真,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专业服务,公司拟聘请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业务,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9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人民币(合计218万元人民币),费用与上期一致。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八

关于公司变更风电光伏电站项目

相关承诺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出具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的承诺》(以下简称“风电、光伏项目承诺”)。鉴于近期国家能源政策,特别是新能源产业开发政策、电力市场环境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当前及今后长期形势看,该承诺不利于公司践行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同时制约了企业长期健康发展,也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变更该等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一、原风电光伏项目承诺的背景、内容及承诺履行情况

(一)承诺的背景及内容。

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出具《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基于公司战略定位及未来发展规划,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不再新建风电、光伏电站项目;

(2)对承诺函出具之日以前公司已经开发的风电、光伏项目,本公司将在不损害公司股东各方及项目其他股东方利益的前提下,以公允的价格通过股权转让、减资或其他方式

处置所持有的风电、光伏项目股权、资产或其他权益。

在公司出具前述承诺时,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技术尚欠成熟、投资成本较高,且严重依赖政府财政补贴,新能源开发企业的现金流存在较大困难。此外,从公司电源类型占比看,公司以水电为主,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当时的装机容量仅23.5万千瓦,占比仅为1.35%。基于当时国际国内新能源发展格局、国家新能源产业开发政策,以及公司“专注水电发展”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于2017年5月出具前述承诺。

(二)承诺履行情况。

自公司出具前述承诺函以来,公司未新建风电、光伏项目;就该承诺函出具之日以前公司已经运行的风电、光伏项目,受限于市场状况及项目其他股东的意愿,公司尚未处置,公司不存在违反原承诺的情况。

二、公司对风电光伏项目承诺进行变更的情况

鉴于当前国际国内新能源发展格局新形势,国家新能源产业开发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积极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根据《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原《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的承诺》作如下变更:

(1)公司将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综合利用自身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及周边土地、水面、电站送出通道附近、可实现调节补偿等区域的风电、光伏资源,因地制宜开展风电、光伏项目建设。

(2)公司对已有的风电、光伏项目不再对外转让或处置。

三、公司变更风电光伏项目承诺的原因及影响

(一)国家以风电光伏为主的新能源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1.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发展,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新思想新战略,要求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发电,加快实施供应侧清洁替代。2020年9月22日,习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表示“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2020年12月12日,习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提出“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2021年3月15日,习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指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截至2020年底,中国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容量为5.3亿千瓦时(风电2.8亿千瓦,光伏2.5亿千瓦),为达到此目标,每年全国新增新能源装机将不低于7000万千瓦。各大发电集团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发展政策,均制订了高标准的风电、光伏等能源发展目标。

2.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制订新能源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建设。2020年4月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十四五”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专题研究的通知》,要求各省能源局、各大电力央企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十四五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建设的思路和目标,以国家大型水

电基地(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或主要河流为单位,提出一体化综合规模和布局,并提出保障措施”。2020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因地制宜开展“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建设,“充分发挥流域梯级水电站的调峰能力,减轻送受端系统的调峰压力,力争各类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在95%以上” “鼓励存量水电机组通过龙头电站建设优化出力特性,明确就近打捆新能源电力的一体化实施方案,对于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以西南水电基地为基础,优先汇集近区新能源电力,优化配套储能规模,因地制宜明确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指出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是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及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明确“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合理配置储能,统筹各类电源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优先发展新能源,积极实施存量‘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提升,稳妥推进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对于存量水电项目,研究论证优先利用水电调节性能消纳近区风光电力、因地制宜增加储能设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鼓励通过龙头电站建设优化出力特性,实现就近打捆。对于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以大中型水电为基础,统筹汇集送端新能源电力。”

3.云南省积极推进新能源发展战略,加强“水风光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基地建设。2020年12月10日,中共云南省委审议通过《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明确要求“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加快建设金沙江、澜沧江等国家水电基地,加强‘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多能互补基地建设”。由于国家以风电、光伏为主的新能源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认为风电、光伏正迎来黄金发展时期,在公司澜沧江流域梯级电站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项目,能够充分体现新能源开发综合利用效率,既是新时代发展风电、光伏的大势所趋,也是因地制宜优化能源结构的必然举措。

(二)发展风电光伏是新能源政策调整下的必然选择,公司顺应时代要求调整企业发展战略。

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水电建设的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除西藏水能资源尚未充分开发外,国内其他河流大中型水电项目已基本开发完毕或已经确定开发主体,公司继续发展水电项目的空间相对有限,与广大投资者要求持续发展和盈利增长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公司具备发展风电、光伏项目的天然资源优势,在澜沧江和金沙江流域具有丰富的库区土地、水面和电力通道,充分利用以上资源建设风电、光伏项目,是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要求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云南省建设综合清洁能源基地的重要内容。基于前述,公司发展战略将从“专注水电发展”调整为“水电与新能源并重,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

(三)变更风电光伏项目承诺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发展风电、光伏项目将为投资者创造良好投资回报。随着新能源技术进步及应用规模的扩大,新能源成本显著降低。

根据《中国“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我国光伏、风电将进入平价时代,2025年光伏和风电度电成本将降至0.3元/千瓦时左右。2035年、2050年,风电度电成本将降至0.23元、

0.2元/千瓦时,光伏发电度电成本将降至0.13元、0.1元/千瓦时,经济性将远远超过化石能源发电。目前来看,随着风电、光伏项目的技术进步,开发成本大大降低,风电、光伏项目均已全面进入平价时代,2020年开发的风电、光伏项目基本按平价或低价上网核算电价水平,预计未来开发成本还将持续走低。公司依托自身水电资源,优化发展风电、光伏项目能够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经济回报。

(四)公司变更风电光伏项目承诺不会导致产生与控股股东华能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及云南省关于在大中型水电站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能源基地的要求,合理利用现有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及周边土地、水面和送出通道资源,降低投资成本,充分发挥水电调节补偿优势,优化电源汛枯结构,提高输电通道利用率,支撑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就云南省内风电、光伏项目资源,在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及周边土地、水面和送出通道附近、可实现调节补偿等区域的风电、光伏资源,由华能水电投资开发,从而在资源获取的源头上避免了与控股股东华能集团的同业竞争。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的规定,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优

先保障水电和规划内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上网,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云南省作为全国首批电改综合试点省份,2016年设立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云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均要参与市场化交易,在充分竞争、监督体系健全的市场环境下,省内全部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之间独立运行、独立报价、独立参与市场竞争。云南电力运行深入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战略,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对风电、光伏发电上网采取全额收购政策,能够合理避免区域市场同业竞争。

四、关于公司变更风电光伏项目承诺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变更风电、光伏项目承诺,是为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顺应电力行业发展趋势,将发展战略从“专注水电发展”调整为“水电与新能源并重,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公司变更承诺的决策程序符合《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充分尊重中小股东对公司战略发展的意愿及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变更风电、光伏项目承诺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履行变更后的相关承诺。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的承诺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当时国际国内新能源发展格局、国家新能源产业开发政策及公司“专注水电发展”的战略定位,于2017年5月8日出具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的承诺》(以下简称“风电、光伏项目承诺”)。截至目前,该承诺得到严格履行。鉴于当前国际国内新能源发展格局新形势,国家新能源产业开发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积极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能源战略转型及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规划要求,对原《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的承诺》作如下变更:

(1)公司将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综合利用自身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及周边土地、水面、电站送出通道附近、可实现调节补偿等区域的风电、光伏资源,因地制宜开展风电、光伏项目建设。

(2)公司对已有的风电、光伏项目不再对外转让或处置。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九

关于公司开展澜沧江上游西藏段项目

前期工作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当前,我国正加紧开发可再生能源,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以推动能源结构调整、能源安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落地成效。西藏水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均居全国首位,澜沧江上游西藏段是目前我国尚待开发的大型水电能源基地之一,梯级补偿效益十分显著。同时流域及周边太阳能资源丰富,可通过水光互补的形式建设西藏澜沧江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澜沧江上游水光互补能源基地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具有积极作用。公司拟投资开展澜沧江上游西藏段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西藏澜沧江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必要性

(一)基地项目基本情况。

澜沧江上游西藏段梯级具有良好的调节能力,加之周边太阳能资源较好,与水电能形成一定的互补性,可打造为西藏境内水、光互补的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在梯级水电开发的基础上打造澜沧江上游西藏段清洁能源基地对西藏

自治区加快建设“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辐射南亚的能源基地、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和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区的“三基地一示范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清洁能源基地总规模2000万千瓦。“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2030年开始送电,2035年全部建成。基地电源工程总投资约2060亿元,项目前期投资约60亿元。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

西藏澜沧江清洁能源基地建成后将提供长期稳定、清洁可再生的能源电力,可增加能源供给、有助于保障我国能源供应安全;增加清洁能源比重,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有助于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实现双碳战略目标;通过水电调节和资源跨区域优化配置,实现清洁能源的高效利用。

2.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基地建成后,每年可节约1855万吨标准煤,减少3924万吨二氧化碳、18.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基地水电建成后,形成的梯级水库增强了流域水资源调控能力;河谷水域面积增大,形成以水库为中心的湿润带,改善局地气候,有利于植被生长;太阳能资源开发采用“光伏+”模式,不改变土地原有属性,可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可减少陆面蒸发,提高土壤含水量,有利于植被生长,可起到防风固沙的作用;基地发电将提高电气化水平,实现传统生物质能消费替代;消纳地可减少能源建设用地,将更加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3.水光互补优势巨大。

水光互补是水电与光伏的优势互补,通过利用大型水电外送通道及水库调节性能,将光伏不稳定出力调节为稳定可

靠电力,提高输电通道利用率,同时利用光伏低成本优势,可平抑水电上网电价。西藏澜沧江清洁能源基地的规划,在基地所有项目开始建设之前就充分考虑了水电与光伏的互补优势,可以完全实现水电与光伏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4.基地建设经济可行。

基地电源工程总投资约2060亿元,初步测算的综合上网电价低于受端电力市场新增电源电价,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替代法计算表明:清洁能源基地国民经济评价指标较优,国民经济评价可行。

5.具有市场竞争力。

与2035年边际电源燃气电站上网电价相比,基地电价市场竞争力更强,可通过完全市场化运作收回投资成本。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水电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完成基地规划,完善相关手续。

(三)启动沿江公路建设工作。

(四)开展部分水电站筹建工作。

(五)启动光伏前期工作。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苏劲松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周满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苏劲松同志简历

苏劲松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拟任华能水电董事。现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中心总经理,兼任国电金沙江旭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奔子栏水电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威信云投粤电扎西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云南能投威信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国能中电节能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首席运营官,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听取报告

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我们的职权,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用我们的专业判断,推动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5名,分别为毛付根先生、郑冬渝女士、杨先明先生、段万春先生、杨勇先生

。202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2次,对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事项,我们做到会前充分了解、会中认真审议、会后有效监督,全面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二、2020年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本着谨慎性原则,基于独立性判断的立场,对以下9项董事会议案进行了专业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交易情况的议案》;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发行可续期融资工具的议案》;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张启智、刘会疆、杨先明、陈铁水、尹晓冰。

6.《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9.《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

三、2020年独立董事重点工作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查。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计交易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均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合同签订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前《关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精准扶贫捐赠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约定,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通过了

27.40亿元的现金股利差异化分配方案,该方案兼顾投资者回报、公司承诺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的要求。

(三)年报编制过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在年报审计机构进场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外

部审计机构对年度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提出了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年报审计情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导,确保年报编制工作合法合规。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承诺延期的函》,我们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延长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承诺延期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承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队伍稳定,我们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献策。

对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战略编制、战略落实和战略协同等方面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法治化方向,大力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强化持续监督、优化公司结构和发展环境,促进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提升,全面保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2020年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加强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的意见》,提高公司法人治理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规定的认识,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五、2020年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进一步关注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情况,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促进公司规范经营、科学决策、健康发展。

汇报完毕。

附表: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表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表: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表

独立 董事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 次数
毛付根444000
郑冬渝444001
杨先明444002
段万春444002
杨 勇44400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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