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目 录
一、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三、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 ...... 2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1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7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
议案八: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1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2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3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 34
议案十二:关于投资建设6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的议案 ...... 35议案十三: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6议案十四: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 38
议案十五: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9议案十六: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42议案十七: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44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证明文件、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出席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应于 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3:00-13:50办理会议登记;在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六、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议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
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网络投票流程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每位股东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表决事项相关。
八、本次会议之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案需由出席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会议日期:2021年5月20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集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阮洪良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现场出席情况
三、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四、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股东针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集中发言及提问
六、宣读大会议案表决办法,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和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附件一: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科学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建言献策。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挑战,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顺利完成了2020年年度经营目标,实现收入62.60亿元,同比增长30.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9亿元,同比增长127.09%,总资产122.66亿元,同比增长30.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2.35亿元,同比增长60.31%。同时公司成功在A股发行了总额为14.5亿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报告期内,在“碳达峰 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公司紧抓世界各国大力发展太阳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公司在光伏玻璃行业积累的资金、技术、管理及市场优势,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光伏玻璃的规模效应,巩固并提高了公司在光伏玻璃行业的领先地位,各项业务协调发展,整体运营稳中向好。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7次会议,专业委员会合计9次会议。召集2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4次,临时公告披露126次。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等各项事宜做出审议与决策,对公司“三会”决议以及重大事项等及时进行了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3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0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董事会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9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和《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2020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4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5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香港注册地址的议案》;
2020年6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止)《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6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0年7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2020年7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2020年8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增选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8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年9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0年9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年10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11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020年12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福莱转债”的议案》;
2020年12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投资建设5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的议案》。
(二) 董事会成员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阮洪良 | 否 | 17 | 16 | 1 | 0 | 0 | 否 | 7 |
姜瑾华 | 否 | 17 | 16 | 1 | 0 | 0 | 否 | 7 |
魏叶忠 | 否 | 17 | 17 | 0 | 0 | 0 | 否 | 7 |
沈其甫 | 否 | 17 | 17 | 0 | 0 | 0 | 否 | 7 |
崔晓钟 | 是 | 17 | 13 | 4 | 0 | 0 | 否 | 7 |
华富兰 | 是 | 17 | 12 | 5 | 0 | 0 | 否 | 7 |
吴其鸿 | 是 | 17 | 0 | 17 | 0 | 0 | 否 | 7 |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
(四)董事履职情况
2020年,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投融资等事项认真研究、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薪酬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工作规则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对相关议案认真调查研究、提前把关,有效发挥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保障了公司决策机制的良好运转。
三、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与审计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进行内控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对关联交易管控情况
2020年,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定价公允,不存在输送利益及关联方干预公司经营、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的敏感期内,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0年度,公司通过专线电话、传真、邮箱和上交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提问和沟通,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便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参与。
七、2021年工作部署及展望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基于中长期战略目标,紧抓世界各国大力发展太阳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公司在光伏玻璃行业积累的资金、技术、管理及市场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光伏玻璃的规模效应,巩固并提高在光伏玻璃行业的领先地位;在内部管理方面,将持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人均效益,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董事会工作重点如下:
(一)进一步加快扩大光伏玻璃产能
光伏玻璃是本公司最主要的产品,预计仍为本公司2021年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伴随着全球光伏行业的迅速发展,对光伏玻璃的需求不断增加。为了满足强劲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光伏玻璃市场占有率,本公司将加快安徽三期项目(5座日熔化量1200吨的光伏窑炉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于2022年陆续点火并投入运营。
(二)持续降本增效
新的光伏玻璃生产基地均为大型窑炉,应用了新的生产技术,将进一步提升本集团的规模效应和生产效率。同时,安徽生产基地可以覆盖国内中部市场,越南生产基地可以覆盖东南亚甚至欧洲市场,在扩大销售半径的同时,可以为更多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三)提升研发能力
目前,国内及海外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均主推双面发电系统,双玻组件的比例不断提升。另外,大尺寸高功率的组件也逐步放量。因此,公司除了在透光率,自制设备等方面投入研发外,将加大在双玻和大尺寸玻璃方面的研发,在满足太阳能组件对光伏玻璃的差异化需求的同时,确保本集团在全球光伏玻璃市场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四)积极推进H股股票的发行
为扩大公司 H 股投资者基础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等,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将尽快提交申请材料,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等境内外主管及监管机构的批准。
(五)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积极落实监管要求,继续做好信息披露、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提升合规经营意识,提高公司治理能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2021年,董事会将在广大股东支持下,带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馈全体股东。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5月20日
附件二: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20年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2020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关于与新增关联方 2020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0 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19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 ESG(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0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0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2020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0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0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2020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0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投资建设5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重点
1. 检查股东大会决议案执行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执行 股东大会决议案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能够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案,勤勉履行职责。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在执行职务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违反章程的行为及损害本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利益的现象。
2、检查本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对集团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亦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运作正常、规范,遵守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董事会成员和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尽职勤勉,忠于职守,未有损害本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检查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在内部工作流程的制定和执行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有效地控制了各项经营风险。本公司的各项工作均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章程进行。
4、检查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本公司监事会已核实本公司的2020年综合财务报表,监督检查本公司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政策、法规情况以及本公司资产、财务收支和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2020年财务报告能公平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三、监事会对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表决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1. 监事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对本集团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集团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工作流程的制定和执行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有效地控制了各项经营风险。本集团的各项工作均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章程进行。
2、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对本集团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亦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集团运作正常、规范,遵守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董事会成员和本集团高级管理层尽职勤勉,忠于职守,未有损害本集团或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季报、半年报和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表编制要求。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5、监事会对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经营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
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防范经营风险。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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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0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的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公司2020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请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A股股东请参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莱特2020年度审计报告》;H股股东请参见披露于香港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年度报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由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A股)》《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及《公司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H股)》提请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请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A股)》(请参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 A 股 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附件:《公司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请参见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的 H 股年度业绩公告)
附件:《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H股)》(请参见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H股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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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2020年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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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附件三: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1、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并于 2021年 3月29日出具了德师报(审)字
(21)第P0156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6,260,417,792.26 | 4,806,804,020.96 | 30.24 | 3,063,802,709.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28,783,787.63 | 717,243,708.67 | 127.09 | 407,314,716.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19,338,682.64 | 687,927,044.55 | 135.39 | 370,579,172.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1,167,319.70 | 510,196,692.57 | 233.43 | 430,909,251.75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234,742,639.85 | 4,512,888,388.00 | 60.31 | 3,668,653,664.03 |
总资产 | 12,265,800,375.02 | 9,392,280,569.91 | 30.59 | 6,953,549,102.12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37 | 124.32 | 0.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37 | 118.92 | 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36 | 130.56 | 0.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 | 17 | 增加12个百分点 | 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 | 16 | 增加13个百分点 | 11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589,967,013.69 | 12.96 | 613,000,364.84 | 6.53 | 159.37 | 主要系A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且未使用完毕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0,000,000.00 | 3.26 | - | - | - | 全部为A股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
应收票据 | 546,772,640.17 | 4.46 | 1,976,383,235.76 | 21.04 | -72.33 | 本年度本集团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分类管理,将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独进行管理,以在需要时背书或者贴现。由于持有这些特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 |
应收账 | 1,388,373,649.20 | 11.32 | 1,107,245,636.40 | 11.79 | 25.39 | 主要为光伏玻璃销售收入的增长 |
款 | 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684,530,748.37 | 5.58 | - | - | - | 本年度本集团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分类管理,将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独进行管理,以在需要时背书或者贴现。由于持有这些特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 |
预付款项 | 363,154,384.40 | 2.96 | 93,183,465.96 | 0.99 | 289.72 | 主要系购买矿石和石英砂支付预付款所致 |
存货 | 479,395,186.67 | 3.91 | 483,619,647.17 | 5.15 | -0.87 | 总体保持稳定 |
固定资产 | 3,333,698,217.15 | 27.18 | 3,070,665,219.42 | 32.69 | 8.57 | 主要为新项目固定资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1,937,151,385.42 | 15.79 | 936,828,544.14 | 9.97 | 106.78 | 主要系越南光伏玻璃项目、安徽光伏玻璃项目增加在建工程所致 |
无形资产 | 529,570,040.37 | 4.32 | 427,130,471.49 | 4.55 | 23.98 | 主要为新项目购置的土地使用权 |
短期借款 | 617,402,035.00 | 5.03 | 1,316,277,482.79 | 14.01 | -53.09 | 主要系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713,571,260.89 | 5.82 | 338,562,948.43 | 3.60 | 110.76 | 主要系增加银行开立承兑汇票支付所致 |
应付账款 | 1,294,643,492.26 | 10.55 | 1,854,705,642.59 | 19.75 | -30.20 | 主要系应付货款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303,432,110.05 | 2.47 | 129,352,280.77 | 1.38 | 134.58 | 主要系应付所得税和增值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00,815,515.00 | 0.82 | 45,543,202.52 | 0.48 | 121.36 | 主要系增加其他应付保证金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0,819,952.95 | 1.31 | 711,977,777.21 | 7.58 | -77.41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
长期借款 | 1,375,011,882.07 | 11.21 | 281,902,410.30 | 3.00 | 387.76 | 主要系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
应付债券 | 236,681,991.63 | 1.93 | - | - | - | 全部为部分转股后可转换债券剩余债券部分金额 |
股本 | 510,312,197.00 | 4.16 | 487,500,000.00 | 5.19 | 4.68 | 主要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可转换债券部分转股增加股本所致 |
资本公积 | 2,045,095,156.05 | 16.67 | 839,115,113.41 | 8.93 | 143.72 | 主要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可转换债券部分转股产生的股本溢价所致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260,417,792.26 | 4,806,804,020.96 | 30.24 |
营业成本 | 3,346,641,311.75 | 3,289,735,511.36 | 1.73 |
销售费用 | 301,854,852.77 | 255,112,912.72 | 18.32 |
管理费用 | 172,349,032.43 | 121,498,560.29 | 41.85 |
研发费用 | 284,717,812.81 | 204,151,559.30 | 39.46 |
财务费用 | 141,528,692.18 | 53,129,460.34 | 166.38 |
(6)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增加166.38%,主要是短期借款增加引起利息支出增加以及外汇汇率变动引起产生的汇兑损失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1,167,319.70 | 510,196,692.57 | 233.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4,161,008.69 | -1,247,772,032.95 | 90.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9,172,530.82 | 684,030,489.71 | 100.16 |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参照公司近年来的经营情况及现有生产能力,结合公司2021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为基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四:《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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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附件四: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参照公司近年来的经营情况及现有生产能力,结合公司2021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为基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形势无重大变化;
(4)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无并购重组事项;
(6)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2021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1)2021年预计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超70%以上,主要来源于光伏玻璃产能的扩产;
(2)2021年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50%左右;
(3)2021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50%左右;
(4)2021年预计董事总薪酬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监事总薪酬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薪酬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三) 完成2021年财务预算目标的措施
(1)加快光伏玻璃新项目建设,按计划点火并投入运营
(2)继续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
(3)提高营销人员业务能力,充实营销力量,在巩固现有产品市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新产品新市场的开发力度。
(4)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继续提升公司产品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做好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5)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完善考核机制,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以销定产,降低存货水平,严格控制成本,挖潜降耗,提高整体运营盈利水平。
(四) 特别提示
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2021年度盈利预测,受宏观经济运行、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能否实现预算指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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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28,783,787.63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71,498,436.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7,149,843.61元后,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244,348,592.5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744,901,445.14元,扣除2020年中期分配的现金股利人民币127,049,000.00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62,201,037.65元。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数2,146,193,25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1,928,988.10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2020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57%。公司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 股股东支付。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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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建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其中,独立董事按照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的津贴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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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建议2021年公司监事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2019 年版)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的通知》,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A股股东请参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H股股东请参见披露于香港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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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十二:
关于投资建设6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超薄光伏玻璃产能供给,满足大尺寸光伏组件市场需求,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用自筹资金投资约人民币58亿元建设6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本项目由公司在嘉兴市秀洲区建设2座日熔化量1200吨的光伏组件玻璃生产线及配套加工生产线;和在滁州市凤阳县建设4座日熔化量1200吨的光伏组件玻璃生产线及配套加工生产线。本次项目会根据建设进度及市场情况陆续投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销售收入超过人民币60亿元。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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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十三: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0年预计发生金额 | 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租赁员工宿舍、厂房 | 义和投资 | 1,200.00 | 1,002.24 | - |
向关联方租赁码头泊位 | 鸿鼎港务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流服务 | 凯鸿福莱特 | 9,000.00 | 11,118.25 | 注1 |
合计 | 10,200.00 | 12,120.49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租赁员工宿舍、厂房 | 义和投资 | 822.24 | 411.12 | 822.24 | - |
向关联方租赁码头泊位 | 鸿鼎港务 | 180.00 | 0 | 180.00 |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流服务 | 凯鸿福莱特 | 22,000.00 | 2,189.81 | 11,118.25 | 因海运费价格上涨及公司产能增加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燃气供应服务 | 嘉兴燃气 | 20,000.00 | 1,580.25 | 6,569.14 | 因公司产能增加 |
合计 | 43,002.24 | 4,181.18 | 18,689.63 |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拟由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总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及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年中有新增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授信和担保,也可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进行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十五: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魏叶忠先生、沈其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下各位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五:《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附件五: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阮洪良先生简介
阮洪良,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至2009年曾任嘉兴玻璃制品厂厂长、董事,1992年至1998年曾任嘉兴巴克耐尔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经理,1994年至1998年曾任浙江省嘉兴市建设街道工业公司副经理,1994年至2008年曾任嘉兴福莱特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2008年曾任嘉兴市福特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8年至2005年曾历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副总经理,2005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至今担任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至今担任嘉兴市秀洲区联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今担任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至今担任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2014年曾任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曾任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曾任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主席,2017年至今担任福莱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2019年至今担任福莱特(嘉兴)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担任凤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担任福莱特(澳洲)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担任Eternity Sunny PTE.LTD董事。
(二)姜瑾华女士简介
姜瑾华,女,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3年至2000年曾任嘉兴市秀城区建设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1998年至2009年曾任嘉兴市玻璃制品厂监事,自2000年起历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003年至2008年曾任嘉兴福特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至2014年曾任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2014年曾任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2016年曾任上海大元印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至2016年曾任上海大元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至2016年曾任凯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2017年2月曾任斯可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曾任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2013年至2015年曾任嘉兴市誉诚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公共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德源行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三)魏叶忠先生简介
魏叶忠,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至2001年曾任嘉兴巴克耐尔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2003年至2015年曾历任公司销售经理、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加工事业部总经理、加工事业部销售经理、加工事业部生产部经理,2008年至2009年曾任斯可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凯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3年1月担任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至2018年担任公司工程玻璃生产基地总经理兼销售经理、公司工程玻璃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至2019年担任公司浮法玻璃事业部总经理兼工程玻璃事业部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本部产业园总经理。
(四)沈其甫先生简介
沈其甫,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至2015年曾历任公司车间主任、生产部副经理、品管部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自2010年至2012年曾历任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加工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2年至2014年曾任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家居玻璃事业部总经理。
议案十六: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攀女士、华富兰女士、吴幼娟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下各位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六:《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附件六: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徐攀女士简介
徐攀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生导师。2019年9月取得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2018年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商学院和澳大利亚国立管理与商业学院访问学者,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2011年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质(CIA),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资格(CICPA)。2017年10月至今任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华富兰女士简介
华富兰,女,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7年至1994年在杭州丝织总厂担任技术科工程师,1994年至2002年在浙江省火炬产业发展中心担任部门经理,2002年至2013年在浙江火炬星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2013年至今在浙江火炬星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在浙江火炬创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担任监事,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吴幼娟女士简介
吴幼娟,女,1975年生,曾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服务业)审计部工作13年。自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离任后,一直为一名执业会计师。吴女士持有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大学分别颁发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企业与金融法法学硕士学位。吴女士现时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吴女士于2016年3月至今任结好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8年1月至今任倩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4月至2021年2月任树熊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至今任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Medi Lifestyle Limited独立非执行董事。
议案十七: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拟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拟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郑文荣先生、祝全明先生、沈福泉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前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下各位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七:《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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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1年5月20日
附件七: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郑文荣先生简介
郑文荣,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至2009年历任嘉兴玻璃制品厂门市部经理、董事、董事长,2000年至2015年历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内销部经理、TCO玻璃项目部经理、光伏事业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至2010年曾任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至2009年曾任斯可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凯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元玻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大元压花玻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大元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至2014年曾任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至2016年担任公司工程部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至今担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之工程部总经理。
(二)祝全明先生简介
祝全明,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至1998年曾任嘉兴市造漆厂生产厂长,1998年至2012年历任公司监事、门市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董事、副总经理、加工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生产部经理,2000年7月至2008年12月曾任嘉兴福莱特镜业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至2009年曾任上海大元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元压花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元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曾任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生产部经理,2012年至2015年曾任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曾任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至2016年11月担任公司浮法玻璃事业部高级顾问,2016年11月至2020年担任公司工程玻璃事业部高级顾问,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21年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中心之设备开发部顾问。
(三)沈福泉先生简介
沈福泉,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至2009年历任嘉兴玻璃制品厂采购经理、监事,2000年至2008年曾任嘉兴福莱特镜业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至2008年曾任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11年至2014年
曾任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至2016年历任公司董事、销售一部经理、采购中心总经理、总裁办副主任、市场部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7年曾担任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之工程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