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0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6,096,999.9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6,100,969.12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26,686,014.28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225,648,943.19元,其他资本公积为1,037,071.09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39,550,000股,派发现金红利27,685,0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00000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00000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3.500000元。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9,1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8,650,000股。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3.150000元。
(3) 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5月1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19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5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5月2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 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流通股 | 62,506,000 | 79.02 | 31,253,000 | 93,759,000 | 79.02 |
无限售流通股 | 16,594,000 | 20.98 | 8,297,000 | 24,891,000 | 20.98 |
总股本 | 79,100,000 | 100.00 | 39,550,000 | 118,650,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18,650,000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100元。
八、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山东路1号 联系人:厉建慧
电话:0633-5233008 传真:0633-5456666
九、备查文件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