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年5月20日
目 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8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2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3
议案六: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4议案七: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25
议案八: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6
议案九: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27
议案十: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28
十一: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29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向公司会务人员进行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未经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一军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7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8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10 |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股东大会决议,自觉参与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20年,受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断崖式下行,以美联储为首的世界主要经济体央行实行宽松货币政策,新冠疫情在中国得到有效控制,中国货币政策相对稳健,中美利差拉大,人民币下半年持续升值,大宗商品触底反弹,并超出疫情前水平,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在收入端和成本端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影响。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司按照既定方针,做好复工复产,不畏艰难、变中求进,成功化解各项危机和挑战,全力推动公司各项经营管理计划。
1、坚定信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面对疫情带来的延期复工、物流不畅通、用工不足、订单堆积、港口集装箱紧缺等一系列问题,公司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方面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另一方面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在一季度恢复并加快生产,在4月上旬实现订单交付的正常化,公司生产经营恢复至正常状态。生产现场的基础管理,以现场5S管理和精益生产为抓手,理顺和优化各项工作流;调整和优化生产布局,提高场地利用率,做到均衡生产、畅通物流;严格把关,做好产品追溯,坚定不移的抓好产品品质,牢筑企业内部防火墙,来抵御外界风险。
2020年公司经营波动较大,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一季度公司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净利润受原材料价格低位叠加汇率因素有所增长,随着国内防疫逐渐取
得成效,二季度有所改善;下半年随着国内各企业基本实现复工复产,同时国外疫情爆发导致全球供应链紧张,部分产业链向国内转移,导致下半年公司订单增幅较大,但因受人民币升值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双重因素影响,四季度利润同比有所下降。2020年全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09,877.90万元,同比增长
10.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26.59万元,同比下降
4.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79.21万元,同比下降12.07%。
2、5G赋能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打造企业“智能工厂”
2016年以来,公司积极响应“中国制造2025”号召,大力推行数字化发展,引进大量的信息化系统应用于生产制造各个环节。2018年,公司开始全面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利用系统集成平台和可视化数据分析平台,搭建企业信息集成化、可视化的智能工厂大数据中心。2020年,搭载5G新技术,借助信息系统、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手段,公司实现智能仓储、智能物流,将5G+工业互联网完美融合。12月份“野马电池智能工厂”项目,作为宁波市2020年入选的四个省级智能工厂项目之一,成功入选浙江省省级智能工厂名单。
3、在创新中转型升级
公司从2009年开始自主设计研制高速生产线,至今已成功研制10余条生产线。2020年12月,公司最新LR6生产线成功试生产,该生产线是在原有产线基础上的升级而成,操作更简便,控制精度更高,产品质量更稳定。
4、规范管理,建立质量标准
2020年公司通过对产品实现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技术参数的建立、再确认及运行验证,确保产品从设计、开发端就着手建立起质量先期策划标准,通过与顾客端的交流、与产品设计、设备支撑及生产运行各个环节人员的沟通确认,点对点建立顾客质量标准。
5、加强过程控制,追溯问题源头
一方面借助大数据平台,追溯问题源头,进行专项跟踪落实和改进,加强了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其次成立改善课题小组,以现场关注的问题为切入点,开展问题调研、数据收集、分析等专项整改工作。
6、强化管理,企业运行健康有序
2020年,公司继续推进精益生产管理,邀请专业公司深入企业内部,同时结合信息系统,有效优化生产环节和流程再造,减少不必要的流程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及会议的提案、议案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 召开时间 | 审议的事项及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0年4月8日 | 《关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审计委员会 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关于2019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生产线及其配套项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0年5月18日 |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0年8月26日 | 《关于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0年10月27日 | 《关于批准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报出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0年11月3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0年11月18日 | 《关于选举陈一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余谷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陈科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余谷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陈水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胡陈波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关于聘任庞亚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朱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在董事会聘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李丹磊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会议 | 召开时间 | 审议的事项及议案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4月28日 | 《关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11月18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0年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对2020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六)董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情况下,公司将持续保持健康稳健的发展态势,争取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同时董事会还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1、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完善内控管控流程,落实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扎实做好董事会的日常经营工作。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积极做好募投项目管理,并充分结合市场的整体环境规划研发新项目,实现公司的利润最大化,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三)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报出的议案》。
(五)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陈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2020年度内控工作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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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98,778,984.38 | 990,624,459.31 | 10.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8,265,852.10 | 123,200,088.56 | -4.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1,792,137.61 | 115,758,609.73 | -12.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772,816.73 | 195,335,815.46 | -22.30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83,583,015.20 | 505,317,163.10 | 15.49 |
总资产 | 904,172,559.35 | 767,400,964.68 | 17.82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41,528,586.31 | 48,230,815.21 | -1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9,348,391.28 | 152,399,577.11 | 50.49 |
存货 | 189,900,384.97 | 148,749,234.37 | 27.66 |
在建工程 | 20,993,956.15 | 4,703,529.34 | 346.34 |
应付票据 | 48,006,568.80 | 53,944,610.00 | -11.01 |
应付账款 | 200,785,160.02 | 147,577,837.40 | 36.05 |
盈余公积 | 43,943,826.39 | 31,832,059.80 | 38.05 |
未分配利润 | 256,376,699.74 | 190,222,614.23 | 34.78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98,778,984.38 | 990,624,459.31 | 10.92 |
营业成本 | 837,928,336.53 | 745,536,991.30 | 12.39 |
销售费用 | 16,280,043.13 | 29,319,687.07 | -44.47 |
管理费用 | 45,704,522.84 | 47,752,537.34 | -4.29 |
研发费用 | 31,844,929.18 | 28,823,394.66 | 10.48 |
财务费用 | 22,454,841.15 | -3,692,082.11 | 不适用 |
营业利润 | 134,496,124.15 | 141,589,400.06 | -5.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8,265,852.10 | 123,200,088.56 | -4.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1,792,137.61 | 115,758,609.73 | -12.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772,816.73 | 195,335,815.46 | -22.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958,804.51 | -132,877,419.4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396,226.41 | -68,990,566.03 | 不适用 |
实现营业利润134,496,124.15元,同比下降5.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8,265,852.10元,同比下降4.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792,137.61元,同比下降12.0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772,816.73元,同比下降22.30%。主要变动指标具体情况为:
(1)营业收入:受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采取多种措施来减少不利影响,公司在维持和开发美国客户的同时,进一步积极开拓其他销售区域的新客户,实现收入增长;
(2)营业成本:销量增长带动成本增长,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也带动成本上涨以及根据新收入准则,本期将运输费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
(3)销售费用:根据新收入准则,本期将运输费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
(4)财务费用:主要系本期人民币升值较大,导致汇率损益较上期增加26,284,745.13元;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三、四季度订单增加,采购额增大,同时因为港口集装箱紧张,中国货物出口滞缓,库存积压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当期购买理财产品的净金额减少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分配股利金额减少所致。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根据2020年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编制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8,265,852.1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37,625,988.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1年4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总股本133,34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6,670,0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6.37%。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议案六: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1、投资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议案七: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情况,公司将修订《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部分条款,并将其名称变更为《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0,000股,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0,000股,于2021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2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4万元。 |
3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议案八: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问题沟通,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由于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下同)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及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因此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公司拟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合计不超过等值7,000.00万美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金额、期限、价格将根据公司管理授权权限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议案十: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订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十一: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编制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汇报。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