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分别于2021年4月9日、2021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3日、2021年5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海鸥住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激励对象龙劲先生、李星先生、夏涤华先生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975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09,75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109,758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海鸥住工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王芳
邮政编码:511400联系电话:020-34808178传真号码:020-34808171电子邮箱:fang.wang@seagullgroup.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