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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期限:自2021年5月12日起12个月内;

? 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

? 增持价格区间: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

幅比例,格兰仕家用电器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上市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2021年5月12日起12个月内,在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公司股票391,661,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1.10%。

3、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公告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

购报告书》,格兰仕家用电器向要约收购期限内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467,527,7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00%,要约价格为5.23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

截至2021年4月2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0个账户共计391,661,649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格兰仕家用电器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2021年5月6日,本次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公司股份391,661,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约51.10%。该次增持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格兰仕家用电器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决定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部分股份。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的数量:拟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0%,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格兰仕家用电器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7、实施期限:2021年5月12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并及时披露。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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