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在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过程中,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我们审阅董事周海燕女士的履历,认为符合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禁止任职条件的情形。因此,同意选举董事周海燕女士为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 周玉华 曾繁军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