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2,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转增股本24,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4,00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原则为分配总额固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4,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5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公司首发前限售股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5月1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000 | 75.00% | 18,000,000 | 78,000,000 | 75.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00,000 | 25.00% | 6,000,000 | 26,000,000 | 25.00% |
股份总数 | 80,000,000 | 100.00% | 24,000,000 | 104,000,000 | 100.00% |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4,000,000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4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1层公司证券部
证券部咨询联系人:饶燕 曲虹桥
咨询电话:010-6280 0055
传真电话:010-6280 0355
十、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